第22章 干活
作者:我害怕蟑螂
一大早起来,灶上温着孟母给她留的红薯稀饭和一小碟咸菜。
孟婉娇吃完,看家里人都下地了,只剩大丫二丫在院子里准备竹篮和镰刀,要上山打猪草。
“我跟你们一起去。”孟婉娇说。
大丫二丫有些惊讶,但还是点点头。
三个人一起往后山走,清晨的山路露水重,空气倒是很清新。
到了地方,大丫二丫熟练地开始找猪爱吃的嫩草,挥着镰刀,动作利索。
孟婉娇也拿了把镰刀,学着她们的样子割。
这活计她确实生疏了,上一世没遇到那个有钱人之前,她什么脏活累活没干过?端盘子洗碗,在美容院被人呼来喝去,甚至差点被不怀好意的客人占便宜,后来运气好,攀上了高枝,才彻底脱离那种日子,没想到这辈子穿到这个平行年代,又得从割猪草开始。
她轻轻叹了口气。
旁边的大丫听见了,抬头看她,小声说:“小姑,你累了就去树下歇着吧,我和妹妹来就行。”
“没事。”
孟婉娇摇摇头,手上不紧不慢地干着。
她就是闲着,来找点活干。
看着身边两个埋头干活的小侄女,头发枯黄,身上的衣服补丁摞补丁,瘦瘦小小的,她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自己好歹还有疼爱她的爹娘,虽然家境一般,但也没让她吃太多苦头。
割了差不多一篮子猪草,日头也毒了起来。
三个人背着草往回走。孟婉娇想着父母在地里干活肯定渴了,回到家放下东西,又拎起水壶往地里去。
田埂上,散落着三三两两歇晌的人家。
孟母正和几个相熟的婶子坐在一棵老槐树的荫凉里,一边捶着酸痛的腰腿,一边说着闲话。
远远看见孟婉娇提着水壶走过来,孟母眼睛倏地一亮,腰杆不自觉地挺直了些,、朝那边扬了扬手:“娇娇!这儿呢!”
孟婉娇快走几步过去,将水壶递给母亲,孟母接过,舒坦地喝了一大口。
这一打岔,旁边几个婶子的目光便齐刷刷地聚拢过来,上上下下地将孟婉娇打量了个遍。
“哎哟,瞧瞧,瞧瞧!这才进城几天,咱们娇娇这气色,这模样,真是越来越水灵了!跟那画报上的姑娘似的!”
一个快嘴的婶子率先开口。
“可不是嘛!在城里上班就是不一样!听说是在广播站?哎呦喂,那可是顶顶好的单位!风吹不着雨淋不着的,还有文化!”
另一个婶子立刻接上,语气里满是羡慕。
孟婉娇只是抿嘴笑了笑,还没接话,先前那个婶子又热切地往前凑了凑:
“娇娇啊,上次婶子跟你提的那个粮站的小伙子,你回去寻思得咋样了?人家家里那可是真殷实!爹妈都是明白人,就一个独苗,你要是嫁过去,那还不是享福的命?”
另一个婶子也不甘示弱:
“我外甥也不差!在公社农机站开拖拉机,那可是技术活!人长得高高壮壮,性子也实诚!你要是……”
又开始了。
孟婉娇眼风一扫,瞥见母亲坐在一旁,心里就明白了,估计是娘一大早就跟这些老姐妹说过过自家闺女的新工作的事情了。
她心底有些无奈,面上却不显。
等孟母喝够了水,她又提着水壶给不远处正弯腰干活的孟父也送了些,接收到两个人的夸奖后,便借口回去有事,赶紧离开了。
回到家,看着空荡荡的灶房,孟婉娇挽起袖子。
她不是不会做饭,前世一个人摸爬滚打的时候,什么不得自己来,只是后来有人伺候,才懒了。
她舀了玉米面,和了面,贴饼子,又从菜园里摘了把豆角,和土豆一起炖了。
等她差不多弄好,下工的人也陆续回来了。
孟母一进灶房,看见锅里贴得金黄的饼子,炖得烂熟的土豆豆角,脸上笑开了花:
“哎哟,我闺女就是能干!”
孟秀秀跟在后面进来,听到这话,瞥了一眼锅里,撇撇嘴,小声嘀咕了一句:“这有什么,不就是贴饼子炖菜么。”
孟婉娇正端着菜盆往外走,听见了,脚步一顿,回头瞥了眼孟秀秀:“是没什么,既然你觉得简单,那以后家里的晚饭都归你来做吧,也让大嫂二嫂能轻省轻省。”
孟秀秀没想到她会直接怼回来,噎了一下,脸涨红了,想反驳,可看着孟婉娇平静的眼神,到底没敢应声,低下头继续吃饭。
等睡了会午觉,下午没那么热了,孟婉娇跟母亲说了一声,便提了个小木桶和自制简陋鱼竿去了河边。
她没什么钓鱼的经验,全凭感觉和耐心。
可能是运气不好,浮漂半天才动一下,提起来多是空竿,偶尔钓上来的,也是些手指长短的小杂鱼,在桶里扑腾几下就蔫了。
忙活了大半个下午,木桶里稀稀拉拉躺着十来条小鱼,最大的也不过巴掌宽。
孟婉娇看着桶底那些小东西,叹了口气,算了,有总比没有强,炸一炸或者用辣椒煎了,好歹是个荤腥。
拎着木桶回家,她开始收拾这些小鱼。
晚饭时,她把腌好的小鱼裹了薄薄一层玉米面,锅里放了一小勺珍贵的猪油,烧热了,把小鱼一条条放进去,小火慢煎。
等两面煎得金黄酥脆,再撒上一大把切得碎碎的青红辣椒和葱花,翻炒几下,激出呛人的香气,就出锅了。
金黄油亮的小鱼,点缀着鲜红的辣椒碎和翠绿的葱花,盛在粗瓷盘里,看着就诱人。
吃饭时,这盘辣椒煎小鱼成了最受欢迎的菜,小鱼炸得透,骨头都酥了,辣椒的香辣恰到好处地压住了那点河鱼的土腥味,又香又下饭。
“娇娇这手艺真不赖!这小鱼做得比肉还香!”三哥吃得头也不抬,连连夸赞。
“是啊,没想到这没人要的小杂鱼,还能做出这个味儿来。”孟父也难得的多喝了两杯。
孟母更是笑得合不拢嘴,一个劲儿给孟婉娇夹菜:“我闺女就是灵巧,但下次不要再做了,等你嫂子回来做。”
连一向话里带刺的二嫂赵来弟,也忍不住说:“这辣椒确实开胃。”
饭桌上气氛难得地融洽热闹,大家的话题都围绕在这盘意外美味的小鱼上。
孟秀秀闷头吃饭,几乎没怎么碰那盘鱼。她看着被众人夸赞的孟婉娇,心里像是憋了口气,凭什么!凭什么孟婉娇做什么都能得到夸奖?而她呢?今天在地里累死累活,回来还得看人脸色,连句好话都听不到。
饭快吃完时,孟秀秀忽然放下筷子:“永刚今天下工跟我说了,等他下个月发了津贴,加上之前攒的,就给我买辆自行车。”
桌上安静了一瞬。
林兰花最先反应过来,脸上堆起笑:“哎呀,那可是大件!秀秀你好福气啊,永刚对你可真舍得!”
赵来弟也附和:“是啊,自行车多金贵,有辆自行车,回娘家走亲戚都方便。”
孟母脸上笑容淡了些,看了孟秀秀一眼,没说话。
孟秀秀见吸引了大家注意力,尤其是看到孟婉娇也停下了筷子,心里升起一股扭曲的快意,下巴微微扬起:“永刚说了,就要买凤凰牌的,骑起来轻便,以后我去县城就方便多了。”说完,目光似有若无地瞟向孟婉娇。
孟婉娇此时正因为吃到一块辣椒,辣得直吸气,听到这话,也没任何特别反应。她蹙着眉,又扒了一口饭,等那股辣劲儿过去,才拿起自己的碗和筷子,起身,径直走向灶房,全程没有看孟秀秀一眼。
孟秀秀酝酿了半天的炫耀,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对方不仅没反应,还直接无视了她。她脸上那点强装出来的得意瞬间僵住,随即涨得通红。
桌上其他人也有些尴尬,林兰花和赵来弟交换了个眼色,也没再开口。
孟父重重咳了一声:“吃饭就吃饭,少说那些没影的事。”
孟母叹了口气,起身开始收拾碗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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