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十年有期徒刑
作者:陨石拿铁加菲猫
一天后,东城区人民法院。
第二刑事审判庭再次开庭,对“梁倩倩诬告陷害案”进行公开宣判。
这一次,法庭内外的气氛与一周前截然不同。
没有了剑拔弩张。
没有了悬念丛生。
这里更像是一场早已写好结局的、对罪恶的公开处刑。
旁听席依旧座无虚席,但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见证历史的肃穆。
被告席上,梁倩倩被两名女法警架了进来。
她穿着一身灰色的囚服,一头秀发被剪成了齐耳短发,脸上毫无血色,精致的五官因为消瘦而显得有些脱相。
经过一周的强制治疗和看管,她已经不再疯癫。
但她的眼神,却变得空洞而麻木,像一个被抽走了灵魂的木偶。
那枚被方源植入的【情绪结晶】能量早已耗尽。
可它所造成的精神创伤,如同最恶毒的烙印,永久地刻在了她的灵魂深处。
她父亲梁建的位置,空着。
他因涉嫌多项重罪被正式批捕,等待他的,将是另一场来自纪委和司法的联合审判。
审判席上,李立国法官的面容依旧严肃,但眉宇间,却多了一丝如释重负的轻松。
“全体起立。”
随着书记员一声令下,法庭内所有人,包括线上直播间前的千万观众,仿佛都下意识地站直了身体。
李立国打开了那份万众瞩目的判决书,用他那洪亮而清晰的声音,开始宣读。
“经本院委托的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梁倩倩在庭审中出现的精神异常,”
“系因其犯罪行为败露、即将面临法律严惩的巨大精神压力所导致的‘急性应激障碍’,并非影响其承担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疾病。”
“本院认为,被告人梁倩倩,为满足一己私欲,捏造事实,恶意诬告陷害被害人林默。”
“并通过网络手段煽动舆论,造成了被害人身心受到巨大创伤、社会公共秩序和司法公信力受到严重损害的极端恶劣后果。”
“其行为主观恶意极深,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予严惩!”
听到“情节特别严重,后果特别巨大”这几个字时,梁倩倩那麻木的身体,终于不易察觉地颤抖了一下。
空洞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恐惧的残光。
李立国顿了顿,抬起头,目光如电,扫过被告席,声音陡然拔高。
“综上,依照《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梁倩倩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二、判令被告人梁倩倩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在《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国家级报刊媒体及快音、微博等主要网络平台首页,连续三天公开向被害人林默及其家人赔礼道歉,澄清事实!”
“三、判令被告人梁倩倩及其监护人,赔偿被害人林默医疗费、后续康复治疗费、误学损失费、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整!”
“咚!”
法槌落下,一锤定音!
十年!
这个数字,如同惊雷,远远超出了所有人的预期!
对于诬告陷害罪而言,这绝对是史无前例的顶格重判!
短暂的死寂之后,旁听席上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
无数人眼眶通红,激动地流下了泪水。
林默的母亲再也控制不住情绪,当场泣不成声,对着审判席和不远处的方源,深深地,深深地鞠了一躬。
【方源说法直播间】标题已经被方源改成了“判决结果:十年!正义必胜!”。
弹幕区瞬间被淹没在红色的海洋里。
【十年!卧槽!是十年!我他妈一个爆哭!这辈子没见过这么解气的判决!】
【李法官牛逼!这才是真正的铁面判官!顶着天大的压力重判,给全国的法官都上了一课!这才是人民的法官!】
【一百八十万!还要登报道歉!让她倾家荡产!让她遗臭万年!太爽了!】
【这个判决的意义太大了!它告诉所有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小作文是要坐牢的!造谣诬告,是要付出惨重代价的!】
正义的清算,并未就此结束。
一周后,江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梁建、王海等人另案处理的结果,也相继公布。
前市法院副院长梁建,数罪并罚,因犯行贿罪、妨害司法公正罪、滥用职权罪,及经纪委查实的多项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律师王海,因犯伪造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吊销其律师执业资格证,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行业。
消息传出,全网再次沸腾!
【卧槽!无期!全家桶整整齐齐!】
【买一送一,现在升级成买一送全家了!方神,永远滴神!】
【王海五年!活该!当律师的没有良心,就该滚进去踩缝纫机!】
与此同时,江城大学官网首页,挂出了一封由校长亲笔签名的公开道歉信。
信中,校方向林默同学及其家人致以最诚挚的歉意,宣布撤销此前一切不公处分,恢复林默的学籍与所有名誉。
学校决定,追授林默同学“校长特别奖学金”,并承诺将承担其大学四年全部学费及生活费用。
道歉信发出后,林默的快音账号私信,彻底被“对不起”三个字刷屏。
无数曾经跟风辱骂过他的网友,用最真诚的文字,表达着自己的忏悔。
【林默同学,对不起!我被蒙蔽了双眼,对你造成了伤害,我是个傻X!】
【对不起,我曾是网暴你的一员,现在我才知道自己有多愚蠢。请你一定要好起来,你的未来是星辰大海!】
【向你道歉!希望我的道歉能为你带来一丝慰藉,祝你早日康复,重返校园!】
病房内。
林默靠在床头,用母亲新买的平板电脑,一字一句地看着这些道歉。
他的身体还很虚弱,手腕上缠着厚厚的纱布,但他那双死寂了许久的眼睛里,却重新燃起了光。
他没有回复任何人,只是默默地看着。
看着窗外照进来的阳光,温暖而明亮。
良久,两行清泪从他眼角滑落。
那不是痛苦的泪,而是释然的泪。
他点开置顶的那个头像——“方源说法”。
他一遍遍地看着新闻里方源的照片,那个穿着律师袍、眼神平静而坚定的年轻人。
他用微弱但清晰的声音,对着屏幕,也对着自己重获新生的人生,轻轻说了一句:
“谢谢你。”
而这一切的缔造者,方源,此时正站在自己小小的出租屋里。
他的直播间后台,粉丝数已经突破了恐怖的一千万大关。
各种商业合作、律所邀请的私信,塞爆了后台。
但他只是平静地关掉了页面。
宣判结束的第三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诬告陷害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被无数网友和法律界人士,私下戏称为——“方源条款”。
条款明确规定:“利用信息网络,捏造事实,公然散布,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严重影响他人工作、学习、生活,并引发大规模网络关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即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无需等待造成被害人自杀、自残等严重后果。”
这一条,精准地堵上了过去司法实践中的一个巨大漏洞。
它意味着,今后再有类似梁倩倩的事件发生,法律的制裁将可以更早、更及时地介入,而不是非要等到悲剧发生之后。
各大官媒在报道这条新闻时,都不约而同地将“江城大学梁倩倩案”作为推动此次司法解释出台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
报道中,他们多次提及了方源的名字,称赞他“以一己之力,推动了国家法治进程”。
一时间,方源之名,响彻云霄。
他不再是一个小小的实习律师,一个兼职主播。
他成了正义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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