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赖着不走?那就把这破家翻个底朝天!

作者:我乐吃榴莲
  陆振声像是被烫到了一样,猛地直起身子。

  他那张被晒得黝黑的脸庞此刻红白交加,胸膛剧烈起伏。

  看着床上那个媚眼如丝、不知死活的女人,他感觉自己引以为傲的自制力正在崩溃的边缘疯狂试探。

  这哪里是娶了个媳妇?

  分明是请回来一尊碰不得、骂不得,还随时会爆炸的祖宗!

  “林知夏,你给我听好了。”

  陆振声深吸一口气,强行压下心头那股乱窜的火苗,声音冷硬得像是掺了冰碴子。

  “既然你非要赖在这儿,那就守这儿的规矩。”

  “虽然团里因为政审还没批下来,暂时没法把你遣返,但这不代表我就认可你了。”

  “从今天起,收起你那一套资本家小姐的做派。”

  “别再去训练扬给我丢人现眼,要是再敢扰乱军心,我亲自把你绑回上海!”

  说完,他像是逃跑一样,抓起帽子扣在头上,转身大步流星地往外走。

  走到门口,他又顿住了脚步。

  从兜里摸出一把黄铜钥匙,“啪”地一声扔在那个瘸腿的桌子上。

  “这是备用钥匙。”

  “别再给我爬窗户!摔断了腿这儿没地儿给你接骨!”

  “砰!”

  破木门再次被重重关上,带起一阵灰尘。

  屋子里重新恢复了安静。

  林知夏躺在硬邦邦的床板上,看着天花板上结网的蜘蛛,长长地吐出一口气。

  刚才那一瞬间,她是真的怕陆振声会忍不住动手。

  好在,这个糙汉子虽然嘴毒脾气臭,但骨子里还是个守规矩的军人。

  只要没把她扔出去,这就是胜利的第一步。

  她慢吞吞地从床上爬起来,揉了揉被摔疼的屁股。

  走到桌边,拿起那把还带着男人体温的钥匙,嘴角勾起一抹得逞的笑意。

  “刀子嘴豆腐心。”

  既然暂时走不了,那就得既来之则安之。

  她林知夏可不是那种只会哭哭啼啼的废物。

  在上海林家那个吃人的环境里她都能活下来,没道理在这西北大漠里活不下去。

  只不过,这居住环境实在是太差了。

  林知夏环顾四周,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

  这就是个只有四面墙的土窑洞。

  除了这张床和那套缺胳膊少腿的桌椅,简直可以说是家徒四壁。

  地上积着厚厚的一层灰,墙角甚至还长了几根杂草。

  最要命的是那股味道。

  常年没人住的霉味混合着戈壁滩特有的土腥味,熏得她脑仁疼。

  “这就是团长的待遇?”

  林知夏嫌弃地撇撇嘴,走到那个唯一的木柜子前打开。

  柜子里空荡荡的,只有两套换洗的军装,叠得整整齐齐。

  底下压着几个信封和几个药瓶子。

  林知夏好奇地拿起来看了看。

  信封是空的,但上面写着汇款单的存根。

  收款人五花八门,有寄给“河南老家陆大有”的,也有寄给“烈士李铁柱家属”的。

  每张汇款单上的金额都不小,几十块几十块的寄。

  要知道,这个年代一个团长的津贴也不过才一百多块钱。

  他这是把大半个家底都寄出去了?

  林知夏的心情有些复杂。

  难怪这屋里穷得叮当响,连个像样的家具都没有。

  原来这男人是个“散财童子”。

  她放下汇款单,又拿起那几个药瓶子。

  上面赫然写着“胃得乐”、“苏打片”。

  瓶子里的药已经见底了。

  看来他那坏脾气也不是没原因的,这胃病怕是不轻。

  把钱都给了别人,自己却连好点的药都不舍得买,吃糠咽菜把胃搞坏了?

  林知夏捏着药瓶,心里那股子对陆振声的怨气莫名消散了不少。

  这傻大个,也就是看着凶。

  其实里子里,是个比谁都重情重义的傻子。

  “行吧,看在你这把破钥匙的份上。”

  林知夏把药瓶放回去,挽起袖子,露出两截白藕似的小臂。

  “既然这已经是我的地盘了,那就得按我的规矩来。”

  “我想住的地方,绝不能是这种猪窝!”

  说干就干。

  林知夏从藤编箱子里翻出一块原本用来包衣服的大丝巾,往头上一裹,把头发包得严严实实。

  又找出一件稍微旧点的衬衫套在身上。

  即便是在这种简陋的环境里干活,她也要保持最大限度的体面。

  她先是在屋后的杂物间里找到了一把秃了毛的扫帚和一个破铁桶。

  没有自来水,就得去院子里的压水井打水。

  那个压水井也是个老古董,生满了铁锈。

  林知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压出半桶浑浊的凉水。

  她把抹布打湿,开始从里到外地擦洗。

  桌子、椅子、床头、窗框……

  每一处都不放过。

  这一忙活,就忙到了大中午。

  林知夏累得腰酸背痛,手上也磨出了两个水泡。

  但看着焕然一新的屋子,她心里还是涌起了一股成就感。

  虽然家具还是破旧的,但至少窗明几净,那股霉味也淡了不少。

  就在这时,肚子不争气地“咕咕”叫了起来。

  林知夏摸了摸扁平的小腹,叹了口气。

  这才是最大的问题。

  屋里连粒米都没有,更别说油盐酱醋了。

  陆振声那个混蛋肯定是在食堂吃过了,根本没想过她还没吃饭。

  “想饿死我?没门!”

  林知夏擦了擦手,转身走到藤编箱子前。

  她小心翼翼地拉开最底层的暗格。

  里面整整齐齐地码着一叠大团结,还有十几张全国通用的粮票和布票。

  这是她母亲去世前留给她的全部家当,也是她在继母眼皮子底下拼死藏下来的私房钱。

  在上海的时候,她虽然穿得光鲜亮丽,但手里其实并不宽裕。

  这笔钱,是她原本打算逃离林家时用的。

  没想到,最后竟然用在了这大西北的军营里。

  “陆振声,这可是本小姐倒贴你的。”

  林知夏数出几张票子和粮票,揣进兜里。

  她对着镜子重新整理了一下仪容,涂了点口红提气色。

  然后提起那个藤编的菜篮子,锁上门,昂首挺胸地走了出去。

  目的地:军区供销社。

  她要买肉,买布,买生活!

  她要让陆振声那个大老粗看看,什么叫真正的生活品质!

  正午的阳光有些刺眼。

  家属院里静悄悄的,大部分军嫂都在家里午睡或者做针线活。

  林知夏踩着高跟鞋,哒哒哒地穿过小道。

  刚走到供销社门口,就碰见几个刚买完东西出来的军嫂。

  其中一个正是早上被她怼得哑口无言的孙红梅。

  孙红梅手里拎着一瓶酱油,看到林知夏,脸色瞬间拉了下来。

  “哟,这不是咱们的娇小姐吗?”

  孙红梅阴阳怪气地提高了嗓门,生怕别人听不见。

  “怎么?陆团长不管饭,自己出来觅食了?”

  “也是,那种资本家的大小姐,哪会生炉子做饭啊,怕不是要去买现成的饼干吃吧?”

  旁边几个军嫂也跟着捂嘴偷笑,眼神里满是看笑话的意味。

  在这个艰苦朴素的年代,不会过日子的女人,那就是最大的罪过。

  林知夏脚步未停,甚至连眼神都没给孙红梅一个。

  她径直走到供销社的柜台前,把手里的钱票往玻璃柜台上一拍。

  那清脆的响声,让原本喧闹的供销社瞬间安静了几分。

  售货员是个四十多岁的大姐,正嗑着瓜子,懒洋洋地抬起眼皮。

  “买啥?”

  林知夏指了指挂在钩子上那一长条红白相间的猪肉。

  “那块五花肉,我全要了。”

  “还有那匹带碎花的棉布,给我扯十尺。”

  “另外,酱油、醋、白糖、八角桂皮……只要有的调料,都给我来一份。”

  全扬死寂。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像是看怪物一样看着林知夏。

  全要了?

  那块肉少说也有三四斤!

  这年头谁家买肉不是按两买?这女人居然按斤买?

  还有那棉布,那是做窗帘用的,一般人家哪舍得扯那么多?

  这是哪里来的败家娘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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