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完颜宗弼
作者:花辞树111
空气里一丝风都无,热浪在地表扭曲升腾,把远处的枯树跟残垣断壁都蒸的晃晃悠悠。
这是一支沉默而庞大的队伍。
数十名全副武装的女真骑兵,酷暑也没解甲。他们身披重型扎甲,头戴铁盔,只有盔沿下露出的发辫跟那一双双狼似的冷漠眼睛,昭示着征服者的身份。马蹄踏在干硬土地上,发出沉闷单调的‘笃笃’声,间或夹杂甲叶摩擦的哗哗声,除此之外,整支队伍安静的可怕。
这是一种令人窒息的纪律,一种从白山黑水的恶劣环境里锤炼出的、对生存跟杀戮的绝对专注。
队伍中央,十几辆满载货物的大车吱呀作响。大风商行的大掌柜马五,此刻骑在一匹备用辽东大马上,虽然头顶撑着把遮阳的油纸伞,身上那件讲究的蜀锦员外袍还是早已湿透,紧紧的贴在圆滚滚的肚皮上,显出一圈圈汗渍。
他努力维持着脸上那副生意人特有的、谦卑又热络的笑容,侧过身,对着旁边并马的年轻统帅殷勤道:“四太子殿下,这日头毒的紧呐,要把人油都熬干了。小的看前面有个背阴的山坳,要不……让弟兄们歇歇脚?这马受得了,人也得喘口气不是?”
完颜宗弼(金兀术)没像寻常金国将领那样身披重甲,而是罩着一件紫色的窄袖织金战袍,领口微敞,露出里面精壮的古铜色胸膛。他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面容冷硬如铁,高挺的鼻梁像鹰喙,眼窝深陷,眸子里没有年轻人的浮躁,反倒一股子超越年龄的阴鸷深沉。
他手里把玩着一根做工精美的马鞭,没立刻理会马五,而是勒了勒缰绳,冷冷的瞥了一眼路边一具刚死不久、身上衣服已被扒光的尸体,眼神里没怜悯,只有看路边枯草的漠然。
“宋人就是身子骨弱。”完颜宗弼终于开口,汉话说的好,甚至带了几分汴京的雅音,但语气里那种骨子里的轻蔑,却像这天气一样灼人,“这才走了几十里地,就喊累了?”
马五脸上笑容一僵,随即更灿烂,甚至带上了几分谄媚:“咱们宋人……嘿嘿,咱们宋人虽然身子骨不济,但咱们会做生意,会种地,能给殿下送来好酒好肉不是?”
“哼,这倒是句实话。羊有羊的用处,狼有狼的活法。只要羊肯乖乖长肉,狼倒也未必一定要咬死它。”
这话里藏着的深意,让跟在后面的李卫国后背一凉。
李卫国此刻一副典型江南账房先生的打扮,骑着一匹不起眼的青骡,手里拿着个算盘,时不时的拨弄两下,仿佛在计算这一路的损耗,但他那双看似被日头晒的眯起来的眼睛,却始终在观察四周。
他看的分明,这支金军队伍,虽然看似松散,实则外松内紧。前锋后卫跟侧翼的斥候放出足足十里,核心的亲卫队始终将完颜宗弼跟几辆装载重要战利品的大车护在中间。绝不是一群只知道冲杀的蛮夷,而是一群有着极高军事素养的职业军人。
岳飞作为商队的护卫亲随,没骑马的资格。他赤着上身,露出古铜色精壮的肌肉,汗水沿着背脊沟壑流淌,汇入腰间粗布裤带。他肩扛一根沉重备用车辕,步伐沉稳的跟在货车旁步行。那车辕足有百斤重,在肩上却轻若无物。
低着头,乱蓬蓬的头发遮住眼睛,看似木讷憨傻,实则拼命的压抑着体内翻涌的杀气。路边那些被金兵随手砍杀的辽人尸体,被马蹄踏碎的白骨,还有空气中那股挥之不去的血腥味,时时刻刻刺激着他的神经。但他记得陈先生的嘱咐,记得李指导员的命令——忍!为了大局,必须忍!
王林则像个最普通的打杂伙计,推着车屁股,脖子上挂着条黑黢黢的汗巾。他一边推车,一边看似随意的东张西望,实则在心里默默的记着数:“左翼护卫一百二十骑,右翼一百二十骑,前后哨探各十骑……每隔半个时辰换一次哨……马匹雄壮,多为辽东大马……且一人双马……”
“停!原地歇息半个时辰!饮马!造饭!”
完颜宗弼一抬手,声音不大,却有股穿透力。
瞬间,数百金军像被按了停止键,整齐划一的勒马停住。除了战马偶尔的喷鼻声,竟然没一个人大声喧哗。这种令行禁止的肃杀感,李卫国心中暗惊。绝对是支劲旅,比大宋那些只会在此刻叫苦连天的老爷兵强出太多。
众人纷纷下马,在路边的枯树林里寻找阴凉。空气闷热的像蒸笼,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的叫着,让人心烦意乱。
李卫国快步的走到马五身边,借着递水囊的机会,低声道:“大掌柜,这金兀术不好对付。一路上他虽然没怎么说话,可眼神一直在咱们货车上打转。尤其是那几车封的严严实实的东西。他不是在看货,他是在估价,估算咱们这条商路的价值,也在估算咱们这群人的斤两。”
“他是狼,闻着腥味了。”马五擦了擦汗,眼中精光一闪,低声道,“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老二(李卫国化名),把咱们给贵人们准备的压惊礼拿出来。这天热人心躁,得给他降降火,也得让他知道,咱们手里有好东西,值得他保,也值得他把咱们带进他的圈子。”
李卫国点点头,转身招呼岳飞:“阿飞!憨货!还在那发什么愣!把那坛子透瓶香,还有那个紫檀匣子搬过来!手脚麻利点!”
岳飞瓮声瓮气的应了声:“哎!来嘞!”他单手提起那坛足有五十斤重的烈酒,像提着一篮鸡蛋般轻松,另一只手夹着那个紫檀匣子,大步走了过来。
树荫下,完颜宗弼正坐在胡床上,几个亲卫递上羊皮水囊跟干硬的肉干。他慢条斯理的嚼着,动作优雅的不像个武人,倒像个在汴京城里赴宴的贵公子,只是那双眼睛,始终闪着野兽的光。
“殿下,天气炎热,光喝水哪能解乏。”马五笑着走上前,示意岳飞将酒坛放下,夸张的拍拍坛身,“这是咱们百工坊特酿的新烧刀子,也叫透瓶香。此酒乃是用最好的高粱,经过九蒸九酿之法提炼而成,至烈至纯,最是解乏。哪怕是这炎炎夏日,喝上一口,也能让汗出透了,身子便爽利了!”
说着,李卫国熟练的拍开泥封。
‘啵’的一声轻响。
一股浓烈霸道的酒香,瞬间在燥热的空气里炸开。那味道辛辣醇厚,没有丝毫杂质,像把无形钩子,瞬间勾住所有人的魂。
周围那些原本面无表情、如雕塑般的金兵,喉结都不由自主的齐齐一滚,原本冷漠的眼神瞬间灼热,对于这些在苦寒之地长大的汉子来说,烈酒就是命,是比女人还亲的东西。
完颜宗弼眼睛一亮。金人嗜酒,但北地的酒多浑浊酸涩,即便在辽国皇宫里喝过的御酒,也难有这般清冽霸道的香气。
“倒一碗。”他淡淡吩咐,但语气中已多了一丝急切。
岳飞上前,笨拙的抱起酒坛,倒了一大碗递过去。清澈透明的酒液在碗中荡漾,散发着迷人的光泽。
完颜宗弼端起碗,先是谨慎的闻了闻,像在确认有没毒,然后才抿了一口。
酒液入喉,如火线直烧入腹,紧接着,一股热气从毛孔中喷薄而出,整个人瞬间精神一振,连日行军的疲惫仿佛被这一口酒冲散大半。
“好酒!”完颜宗弼大喝一声,一口将碗中酒饮尽,脸上泛起一层酡红,“够劲!比辽国宫里的那些马尿强百倍!痛快!你们宋人打仗不行,酿酒倒是一绝。”
“殿下喜欢就好。”马五趁热打铁,又将那个紫檀木匣递上,“还有这个,一点小玩意儿,给殿下解解闷。”
匣子打开,阳光透过树叶缝隙射在上面。
那是满满一匣子五色玻璃珠。
晶莹剔透,流光溢彩,在没工业品的时代,这种纯净的透明感跟鲜艳的色彩,简直是神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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