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作物驯化史——小麦(二)

作者:卡皮巴八
  他们个个都演化出了更大一圈的种子与更发达的麦穗,而藏于其中的就是对于我们人族而言颇具吸引力的淀粉与蛋白质。

  而在直立人看来,这些前所未见的野草也……

  没啥特别的嘛。

  道理很简单,野生的麦子既开不出明显的花,也结不出什么像样的水果。

  它们的种子被包裹在了一种叫做“颖果”的坚硬外皮中,其上还长着又尖又长的麦芒。

  不但如此,为了快速繁殖,野麦的种子一旦成熟,穗子的轴很快就会碎掉,麦子直接掉一地,基本不会给人类收割的机会。

  而且就算直立人们不怕困难,那些带着硬皮的麦粒吃起来也相当拉嗓子,简直就是个新冠后遗症体验卡呀。

  所以在当时,麦粒并没有在当地一大堆草籽中脱颖而出。】

  嬴政看着天幕上饱满的麦粒和长长的麦芒,点了点头。

  秦人多食粟(小米),也吃一些黍(黄米)、菽(大豆)等,至于麦饭,那是穷困人家才吃的玩意儿。至于原因,诚如天幕所言,那玩意儿,太考验嗓子了,贵族表示——吃不了这份苦。

  所以天幕讲述标题打出“小麦”的驯化历史的时候,秦人都很惊讶——什么时候,这劳什子玩意也能登上大雅之堂了?

  嬴政之前看到苏念安一家餐食多食稻米,粒粒饱满,晶莹剔透。如今南方贵族也多食用稻米,嬴政自然尝过,滋味确实不差。不过这麦子——原谅老祖宗现在还不知道后世那玩出花来的面包和糕点都是以小麦为原料的。

  他转向身旁掌管粮食的治粟内史,指了指天幕,开口说道:“南北饮食有异,稻米精致,已见其形。而这麦……非有强力臼舂、细罗反复,不可为贵胄之食。但后世既选其为主食,必有多种可取之处,尔等需多多留意。”

  嬴政清醒得很,能经过时间的筛选流传到后世的,并且广为分布的,那能有差的吗?如今的大秦只要能学得一两样,便是侥天之幸。

  【当然这也不是啥大事儿,毕竟我们今天熟悉了很多农作物的野生祖先,在当年差不多都是这个待遇。

  继续苟着等待未来的有缘人就是了。

  然而就在这个节骨眼上,有一只麦子却突然做了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那就是我们今天的主角小麦。

  简单来说,她在被人类攻略之前就先开始了自我攻略。

  在距今约100万年前,在西亚到欧洲一带出现了两种小麦,一种叫伊利小麦,另一种叫乌拉尔图小麦。

  ……

  我们知道啊很多植物染色体数量增加,会有一定概率引发面板属性的全面提升。

  像今天草莓等,就是用了这类手段来改良品种。

  而把这程序自动走了一遍的,二粒小麦也是生猛的不行,不但产量有所提升,而且适应性也是脱胎换骨,迅速就扩散到了祖先乌拉尔图小麦所难以生长的更加寒冷干旱的地区。】

  又被后世一大堆的知识反复冲刷大脑,古人纷纷表示——脑子好痒,要长头了。

  当然,大部分人也只能享受享受这种知识流过大脑,但是片叶不沾身的快感,但是,很显然,也是有一小部分人的耳朵是会自动捕捉重点的。

  前面……不重要,后面……不重要,提高产量和适应性很重要!!!

  什么二倍体和四倍体,还有莫名其妙的“地恩唉”和“染色体”,叽里呱啦跟念咒似的,劳动人民迅速过滤掉一切繁杂的信息,如最敏锐的猎手一样,一击即中,将看中的猎物拎回自己家。

  蹲在田埂上的儿子一拍大腿,对自家老爹说:“天幕说的意思,是不是就是驴和马凑在一起,能生出来更厉害的骡子一样。”

  老爹也稀罕地摸了摸自己脑门,开始自己琢磨:“那两种不一样的麦,给它们合在一起,从二变成了四,都翻倍了,可不就长得更壮实了嘛!”

  儿子挠了挠头:“可是,爹,咋合在一起啊?这麦子也不能像畜生一样,我们给硬拉在一起做媒啊!人家又不听咱们的。”

  老爹眯起眼,骂了一声:“笨!咱们就把它们种一块儿!挨得紧紧的!让风去给它们说媒,一年一年的,总有些麦子能沾上隔壁家的‘气’,说不定就变了呢!”

  ……

  【而这一切似乎就是为了之后那命运的相逢。

  在距今约7万年前,一群全新的人类开始一波波离开非洲,走向世界,那就是我们智人。

  在我们的祖先走向世界的过程中,地中海东岸地区可以说是必经之路。

  而在这里,人类与麦子也就一次次再相遇了。

  相比于几十万年前的直立人,咱智人无论是物理层面的工具还是魔法层面的用火,段位都高了不止一点两点啊。

  比如在距今三万多年前,生活在地中海东岸的智人们就已经学会了用两块表面粗糙圆石互相研磨,对着谷物实施降维打击。

  麦粒的硬皮降到二维后就可以用手直接捡掉,而剩下降到零维的部分就是原始的面粉。既可以加水煮成糊糊,也可以捏成个面饼,放在烧热的石板上直接烤熟,这差不多就是个丐板的馕了。虽说吧,这时候二粒小麦还算不上是人类很常见的食物,毕竟这货吃起来又要研磨又要烧熟,比起水果、坚果之类的人类传统美食而言很不方便。

  但我们的祖先也迅速发现小麦的一系列优点。首先,它们的种子比块茎、水果和肉类耐储存,算是不错的过冬储备。

  其次,因为野生麦的岁穗平安的特点,人类每次采集二粒小麦经常会有一些麦子掉在原地,来年再到这里就能又收一批。

  如果能不嫌麻烦的割掉甚至烧掉点附近的杂草,二粒小麦还能长得更好一些。

  久而久之啊,人类干脆故意在野地里甚至自己居住村落附近清理杂草后,再就地撒点种子。

  与之相伴随的就是饮食中各种谷物的占比开始不断上升。

  果然,种田起点就是撸草种麦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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