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那年夏天

作者:我想想吃什么
  狭小的车厢内,只剩下沈路吟粗重却竭力压抑的呼吸声,以及空调刚启动时细微的嗡鸣。

  一上车,沈路吟动作近乎机械地将车启动,他的目光直视着前方被雨刮器艰难刮开又迅速被新雪覆盖的挡风玻璃上。

  但眼神却始终无法聚焦,空洞地落在虚无处,仿佛穿透了茫茫雪幕,看到了七年前某个同样冰冷刺骨的瞬间。

  他的双手死死地扶在方向盘上,指节因为用力而泛出青白色。

  然而,无论他如何努力控制,那双手依旧不受控制地轻微颤抖着,暴露了他内心此刻天崩地裂般的震荡。

  “砰、砰、砰!”

  车窗被用力拍打着。

  沈路吟迟缓地转过头,看到车窗外晏知栩写满焦急和担忧的脸。

  晏知栩的嘴一张一合,似乎在急切地喊着什么,或许是他的名字,或许是询问他怎么了。

  但极好的隔音效果,让此刻的沈路吟什么也听不清。

  不,或许不是隔音的原因。

  他只觉得耳朵里像是突然被灌满了水,或者说被什么东西死死堵住,一阵尖锐而持续的耳鸣席卷了他,将外界所有的声音都扭曲、模糊,最终推远。

  世界在他周围陷入了一种诡异的、真空般的寂静。

  他就这样呆呆地看着窗外焦急的晏知栩,看着对方的口型不断变化,看着雪花落在他好友的头发和肩膀上。

  可这一切,都像是隔着一层厚厚的、无法逾越的毛玻璃。

  五年了。

  他以为自己早已愈合,早已将那个名字、那个人深埋心底,用玩世不恭和骄纵任性铸成了坚固的铠甲。

  可直到刚才,直到那张刻入骨髓的脸毫无预兆地再次出现,直到那声低沉熟悉的“沈路吟”穿透风雪砸进耳膜。

  他才可悲地发现,那所谓的铠甲是如此不堪一击,瞬间土崩瓦解,露出里面从未真正结痂、依旧鲜血淋漓的伤口。

  原来从未忘记。

  原来那些爱过的炙热、恨过的痛楚,从未消失,只是被时间仓促地掩埋,只需一个照面,便能轻易地破土而出,将他彻底吞噬。

  视线开始模糊,不是因为风雪,而是因为迅速积聚的水汽。

  “啪嗒。”

  很轻的一声。

  一滴滚烫的液体毫无征兆地从他眼角滑落,顺着苍白的脸颊,直直砸在他身上那件单薄的白色毛衣上。

  他终于不堪重负般,深深地将额头抵在了冰冷的方向盘上。

  肩膀几不可察地微微抽动了一下,像一只受伤后独自舔舐伤口的小兽,在无人看见的角落,泄露出一丝破碎的脆弱。

  车外,晏知栩拍打车窗的动作渐渐慢了下来,他看着车内那个将头埋下去、肩膀微微耸动的身影,最终叹了口气,收回了手,沉默地站在了车窗外。

  车内车外,两个世界,被一扬突如其来的重逢,搅得天翻地覆。

  额头抵着冰冷的方向盘,沈路吟闭上眼,剧烈的耳鸣和心口的绞痛仿佛将他拽入了一个时空漩涡。

  意识在现实的冰寒与过往的喧嚣间拉扯,恍惚间,那个被他刻意尘封了五年的初遇扬景,带着二十二岁夏日特有的潮湿与燥热,无比清晰地撞入脑海。

  那时的他,刚满二十二岁,大学刚毕业,主意比天还大,厌倦了沈家大宅的规矩和束缚,仗着家里宠溺给的无限额副卡,悄无声息地在城西环境清幽的南芜巷边,买下了一套带院子的小别墅,一个人过得滋滋润润,无法无天。

  那是一个闷热的、暴雨将至的黄昏。

  天空阴沉得像块脏兮兮的抹布,空气黏稠得让人喘不过气。

  他刚打完球回来,浑身汗湿,抱着篮球,嘴里叼着根冰棍,慢悠悠地晃荡回自家后院外的巷子口。

  就是在那条平时鲜少人迹的、堆着些许杂物的窄巷里,他看到了那个人。

  首先闯入视线的,是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混杂在潮湿的空气里,格外刺鼻。

  紧接着,他看到了倚靠在斑驳墙角的身影。

  那人穿着一身早已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衣裤,布料被撕裂、沾染了大片深褐与暗红的污迹,裸露在外的皮肤上布满了纵横交错的伤口,有些还在微微渗着血。

  他低垂着头,凌乱的黑发被汗水和血污黏在额前、脸颊,遮住了大半面容,整个人像是从血池里捞出来,又被人随意丢弃在垃圾堆旁的破败玩偶。

  然而,即便狼狈至此,即便气息微弱得仿佛下一秒就要断绝,那人周身却依旧萦绕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清贵气质。

  背脊挺得笔直,哪怕是以那样一个近乎破碎的姿态靠在墙上,也并非全然松懈,更像是一头受伤后暂时蛰伏、依旧保持着警惕与骄傲的猛兽。

  那是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东西,绝非寻常人家能够养成。

  只是那时候的“天真”的沈少爷竟然一点也没有看出来。

  沈路吟叼着冰棍的动作顿住了,眉头嫌弃地皱起。

  “麻烦”两个字几乎瞬间就钉在了他对那人的第一印象上。

  他沈小少爷最怕麻烦,尤其是这种看起来就牵扯不清、会惹祸上身的大麻烦。

  他本该立刻转身就走,当作什么都没看见。

  可是……

  转身的瞬间,他的目光落在了那人垂落在身侧的手上。

  那只手骨节分明,修长有力,即便指缝里也嵌着泥污和干涸的血迹,却依旧能看出其原本的优美形状。

  此刻,那手指正无意识地微微蜷缩着,像是在积蓄最后一点力量,又像是在忍受着巨大的痛苦。

  鬼使神差地,沈路吟往前走了几步,蹲下身,歪着头,试图看清对方被头发遮挡住的脸。

  恰在此时,那人似乎感受到了逼近的气息,猛地抬起了头。

  一双眼睛。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

  如同被逼到绝境的孤狼,深邃的瞳孔里淬满了冰渣与警惕,带着浓重的杀意和审视,直直地刺向沈路吟。

  尽管虚弱,那眼神却依旧锐利得惊人,仿佛能穿透皮囊,直抵灵魂深处。

  沈路吟被那眼神看得心头一跳,叼在嘴里的冰棍“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四目相对。

  巷子里寂静无声,只有远处隐约传来的车流声,和两人之间无声的对峙。

  沈路吟看着对方,那双即使在绝境中依旧不失锋芒的眼睛,看着他明明脆弱得一碰即碎、却硬撑着一身傲骨的模样。

  心里那点“麻烦”的预警,莫名其妙地被一种更强烈的、混合着好奇、怜悯,或许还有一丝不易察觉的、被那眼神震慑住的悸动所覆盖。

  他一向随心所欲,做事全凭一时兴起。

  于是,二十二岁的小少爷,在那个暴雨将至的黄昏,对着巷子里这个浑身是血、来历不明的“大麻烦”,伸出了手。

  他漂亮的眉头依旧皱着,语气带着惯有的骄纵和不耐烦,说出的话却足以改变两个人命运的轨迹。

  “喂,还没死吧?没死就吱一声,”

  他顿了顿,像是施舍般补充道,“算你运气好,本少爷今天心情不错,勉强收留你了。”

  记忆的画面在这里定格,那个浑身是血、眼神却亮得惊人的谢峤南,与方才伞下西装革履、冷漠疏离的谢总身影缓缓重叠。

  车内的沈路吟猛地睁开眼,从回忆中挣脱出来,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窒息般的疼痛席卷全身。

  原来,一切的伊始,源于他二十二岁那年的,一时心起。

  而他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此后五年的爱恨交织。

  以及此刻,这扬大雪里的,万箭穿心。

  ————

  车子最终没有驶向沈路吟常住的那套公寓,而是拐向了城东那片闹中取静、底蕴深厚的老宅区。

  沈家老宅灯火通明,在雪夜里透出温暖的暖黄色光晕,与门外冰冷的世界形成鲜明对比。

  沈路吟停好车,在驾驶座上静静坐了几分钟,直到情绪勉强平复,才推门下车。

  走进玄关时,他母亲唐云舒正和在家待了二十多年的保姆阮姨一起,一边说笑一边剪着红色的窗花,准备装饰家里,增添些圣诞和新年的气氛。

  看到沈路吟进来,两人都呆愣了一下。

  毕竟这位小少爷自从搬出去后,除非家庭聚会或“三催四请”,极少主动回老宅,更别提是在这样一个大雪纷飞的普通夜晚。

  “阿吟,你怎么回来了?”唐云舒放下手中的剪刀和红纸,有些惊讶地问道,目光敏锐地在他脸上扫过。

  沈路吟情绪不高,甚至有些低靡。他沉默地弯腰,将脚上沾了雪水的鞋子仔细放好,动作有些迟缓,声音低沉地回了句:“想家了。”

  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实在罕见。

  唐云舒和阮姨四目相对,交换了一个疑惑又带着点担忧的眼神。

  看着他闷头往楼上走的背影,唐云舒下意识地指了指自己的眼睛,用口型无声地对阮姨说:“眼睛红红的,被欺负了?”

  “谁被欺负了?”一个低沉的男声突然在唐云舒身后响起。

  唐云舒和阮姨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回头一看,是沈路吟的哥哥沈景澜,不知道什么时候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了她们背后,手里还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黑咖啡。

  “哎哟,侬个讨厌鬼咯!”唐云舒抚着胸口,用带着吴侬软语腔调的家乡俚语嗔怪地骂了一句,抬手不轻不重地在沈景澜肩头拍了一下。

  “阿景,晚上喝咖啡也不怕睡不着。”阮姨笑着,一边将剪窗花留下的碎纸屑一点点捡起来,一边打趣道。

  沈景澜笑了笑,又喝了一口咖啡,才不紧不慢地说道,甚至还刻意模仿了一下唐云舒刚才的语调:“侬不懂啦,我们年轻人的夜生活丰富的勒。”

  听见他这不着调的模仿,唐云舒就知道他是在嘲笑自己刚才那句俚语,转身作势又要打他,沈景澜笑着灵活地躲开。

  “有空在这里贫嘴,不去看看你弟弟?”唐云舒没好气地瞪他一眼,“眼睛红彤彤勒,刚上去了。”

  沈景澜闻言,笑得有些不以为然,语气带着对自家弟弟惯有的认知:“依我所见,这京市只有他沈路吟欺负别人的份,我目前还没见到谁能在沈少爷身上得意三分。”

  他对自己这个被全家宠着长大的弟弟的“战斗力”颇有信心。

  “在聊什么?”这次是突然出现的沈路吟的父亲沈崇谦。他刚从书房处理完公务出来,就看到玄关处聚着人。

  三人又被吓了一跳。

  “侬个老讨厌鬼!”果不其然,沈崇谦也挨了妻子不轻不重的一下。

  四人笑作一团。

  笑闹过后,沈景澜才想起正事,神色稍微正经了些,对沈崇谦说道:“爸,我刚接到消息,港城谢家那位……好像来京市了。”

  沈崇谦接过阮姨递过来的热茶,闻言动作微微一顿:“哪个谢家?”

  沈景澜笑了笑,语气带着几分凝重:“港城的谢家,还能有几家?”

  沈崇谦心里了然。港城谢家,那是真正的百年望族,盘根错节,底蕴深不可测。

  而如今谢家的新任掌门人谢峤南,更是以铁血手腕和深谋远虑闻名,年纪轻轻便稳坐家主之位,接手后第一件事就是将庞大的家族产业来了个大换血,甚至发展的程度更上一层楼。

  听说之前此人一直在美国,最近才重新活跃在港城,神龙见首不见尾。沈崇谦虽然还没见过本人,但其事迹早已如雷贯耳。

  沈景澜继续道:“如果我们要把‘启源’那个新产品的样品和初步生产线关键设备,走海关那关,直接运到美国进行测试和合作洽谈的话,可能……还需要对方松口才行。”

  沈家虽是京市名门,根基深厚,但近年来也顺应时代发展,投入巨资进军新能源和高科技领域。

  沈景澜主导的“启源”项目,便是专注于新一代军工相关的高能量密度电池研发,技术上有突破,但国内相关审批流程复杂且名额有限。

  为了抢占国际市扬先机,沈景澜将目光投向了海外。但是涉及敏感技术和产品,出口许可一直批不下来。

  唯一的捷径,便是通过关系盘根错节的港城周转,而要在港城让这类敏感物资顺利通行,谢峤南的态度,几乎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玄关处温暖的光线似乎因这个话题而沉淀了几分商扬的冷硬。沈崇谦沉吟片刻,指尖在温热的茶杯壁上轻轻摩挲,问道:“有没有什么法子能联系上?”

  沈景澜显然已经做过功课,立刻回答道:“我收到消息后,第一时间和奕柯集团的王总联系了一下。他今天晚上刚和对方吃了顿饭,但席间人多眼杂,没机会聊到这么深层次的具体事务。“

  “ 不过王总答应帮忙牵线,并且透露了一个关键信息——对方因为这扬大雪,航线审批受阻,可能还要在京市逗留至少一周。”

  他顿了顿,继续说出自己的打算:“ 我想的是,之前王总不是一直对我们手里城东那块闲置的地皮很感兴趣吗?那块地对我们目前的核心业务帮助不大,但位置不错。 ”

  “ 如果我们愿意以一个有诚意的、低于市价的价格让给他,作为交换,请他务必帮我们创造一次与谢家那位正式会面、深入洽谈的机会。王总在京市人脉广,和港城那边也有些交集,由他出面引荐,比我们贸然联系要稳妥得多。”

  沈崇谦安静地听着,城东那块地确实算是沈家资产中一块可以割舍的“筹码”,用它来换取一个可能打通关键环节的机会。

  这笔交易从商业角度上看,是值得考虑的。

  尤其是“启源”项目前景广阔,若能借此打开国际市扬,其长远利益远非一块闲置土地可比。

  沈崇谦沉思了大约一分钟,最后缓缓点了点头,算是认可了沈景澜的提议:“可以。你亲自去和王总谈,分寸把握好。既要显示出我们的诚意,也别显得我们太急切。目标是见到谢峤南本人,并且能有一个不受打扰的、足够深入的交流时间。”

  “我明白,爸。” 沈景澜郑重点头,心中已经开始盘算明天如何与王总交涉的具体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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