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章 70知青不当对照组6
作者:你是我眸中的湖
陆家东屋的人也陆续起来了。
新媳妇第二天就要起来干活了,安嘉怡就算是再好,那也是王秀兰的媳妇,也要起来做一大家子的饭。
当然作为陆家的老黄牛陆凛的媳妇安然也不例外。
安然被陆凛扶着出来,坐在椅子上,故意喊:“哎呀。”
“怎么了?”陆凛忍着笑问。
“疼……”安然手按着膝盖,“昨晚疼得没怎么睡。”
陆凛拉来棉裤膝盖处破洞,暗红色的血迹已经洇开一片,边缘还粘着些黄浊的脓痂,那是她用蛋黄和玉米面调的,晾干后效果逼真。
“这得找草药。”陆凛扬声,声音足够让隔壁听见,“再拖下去,开春下不了地,工分怎么办?我去跟大伯母说说。”
东屋的厨房,王秀兰一听安然膝盖的伤口还没有好,以为她假装的,就是为了不干活,但是又不好撕破脸。
她走到堂屋一看,安然坐在椅子上,嘴角往下撇:“娇气病又犯了?一点小伤嚎什么?”
“伯母,”陆凛脸上是老实人特有的固执,“她这腿不治,真烂了,开春下不了地。到时候工分少了,年底分粮就不够吃了。”
不够吃就意味着要吃陆建军家的分了,毕竟他们还没有分家。
这话一出,王秀兰脸色就变了,道:“就你们事多,满山都是雪,上哪儿找草药去?”
“听说后山有种止血草,”安然虚弱地开口,“以前我娘家邻居奶奶用过,捣碎了敷上,三天就能结痂。”
“那你去啊。”王秀兰嗓门拔高,“谁拦着你了?”
陆凛接话:“我陪她去。早去早回,不耽误中午烧火。”
正说着,门帘被挑开。
安嘉怡端着碗进来,碗里是玉米糊,她穿着新的碎花棉袄,领口露出一截红毛线围巾,衬得脸蛋白净温婉。
“然然,先吃点东西。”她把碗递过来,眼睛却落在安然膝盖上,顿了顿,“这伤看着是不轻。”
安然不语。
安嘉怡转身对王秀兰笑:“妈,就让然然去吧。我听说后山东坡那边,以前是有种止血草,长得旺。”
她记得上辈子曾有采药人闲聊时提过这么一句,具体真假却从未验证。
此刻说出来,既是顺水推舟,也存了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试探。
她这话说得自然,安然和陆凛却对视一眼。
东坡。安嘉怡怎么知道该去东坡?
“那就快去快回。”王秀兰不耐烦地摆手,“中午前回不来,午饭就别吃了。”
半个小时后,村口。
陆凛背着个麻袋,里面装着柴刀、麻绳,还有两个冻得硬邦邦的窝窝头。
安然裹着陆凛从空间取出的军大衣内胆,外头套了件打满补丁的旧罩衫,看不出异样。
北风刮得像刀子。
安然缩了缩脖子,“往东坡走。”
陆凛点头,两人踩着没膝的深雪,往山里走去。
同一时间,陆家东屋。
安嘉怡坐在炕沿,手里纳着鞋底,针却半天没扎下去。
陆瑞躺在炕头,翘着腿,嘴里不住抱怨:“爹昨晚又说,县里招工得等到开春。开春开春,等到那时候,好位置早被人抢光了。”
“爸也是为你好。”安嘉怡柔声劝着,眼睛却瞟向窗外,“眼下政策紧,冒风险不值当。”
“你就只会说这些。”陆瑞翻身坐起来,语气愈发烦躁,“你看看陆凛,娶的那个城里媳妇,虽说穷点,可人家……”
话说到一半,他顿住了。毕竟谁都看得出来,安然和安嘉怡虽是堂姐妹,待遇却天差地别。
安然家里疼女儿,隔两月就从城里寄东西来。
而安嘉怡娘家对她几乎不管不问,结婚时也只丢下一句你自己想好就行。
何况,安然确实比安嘉怡漂亮。
陆瑞原本心气高,一心想找个有文化的城里姑娘,海市来的知青安然正好符合他的想象,娇气、可爱、会撒娇,那种作态在他看来新鲜又动人。
可后来,反倒是安嘉怡频频偶遇他,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事事以他为中心。
相比需要哄着、照顾着,将来还得挣钱供养的安然,安嘉怡能干、勤快、会伺候人,还能反过来哄他。
陆瑞从小被父母捧着长大,自然更享受这种被围绕的感觉。
再说,安嘉怡底子不差,只是之前晒得黑了点。
自打重生后,她仔细保养了几个月,人白了,气色好了,渐渐也显出几分清秀。
“人家怎么了?”安嘉怡轻声打断他,嗓音依旧柔和,眼底却掠过一丝不耐,“陆凛挣的工分全交给家里,自己连件厚棉袄都舍不得添。然然膝盖伤成那样,还得跟着上山找草药。”
她话没说透,意思却明白:再漂亮又怎样,跟着陆凛,不照样吃苦。
陆瑞被噎得一时无言,半晌才低声嘟囔:“……那也是他们自己没本事。”
只是心里终究飘过一丝惋惜。安然那样娇滴滴、会撒娇的姑娘,他在农村再没遇到过第二个。
她像是他心里的月光,朦胧又遥远。
可母亲说得也对:真要娶了安然,往后受累的就是自己。那样的姑娘,终究不是能踏实过日子、照顾人的。
安嘉怡不说话了,她想起上辈子。
上辈子的这个时候,安然已经靠着在陆瑞面前哭诉了几回,让陆瑞偷偷塞给她钱和粮票了。
而自己呢?还在知青点啃窝窝头,手上全是冻疮。
所以这辈子她抢先一步,嫁给了未来会成为首富的陆瑞。
可为什么心里这么不踏实?
“瑞哥,”她忽然问,“你说后山真有什么值钱东西吗?不然然然为什么非要上山?”
陆瑞嗤笑:“有什么?野兔子都少。有也早让猎户弄走了。”
安嘉怡抿了抿唇。她记得很清楚:上辈子1975年开春,村里传过后山挖到老参的消息,但具体是谁挖的、在哪儿挖的,没人说得清。
难道是安然?
不可能。上辈子的安然又蠢又懒,哪有这个本事。
她放下鞋底,走到窗边。透过糊着塑料布的窗户,看见西屋门紧闭着。
心里那点不安,越来越深。
。。。。。
后山东坡,老林子。
雪比山下厚得多,陆凛走在前面,用柴刀砍开挡路的枯枝。
安然跟在后面,眼睛留意着雪地、树干、岩石缝隙。
安然忽然停下。“你看那儿。”
她指着斜坡上一片被雪半掩的枯藤。
那些藤蔓纠结盘绕,叶子早已落光,但在几根主藤上,隐约能看到残留的细小红点,那是参果凋落后的蒂痕。
陆凛快步过去,扒开积雪。
枯藤下方,是一片相对干燥的坡地。土壤呈罕见的黑褐色,混着腐烂的落叶。他蹲下身,用柴刀小心刨开表层浮土。
陆凛道:“是参。”
安然心跳快了一拍。
不是单株。
扒开的土层下,露出七八个大小不一的芦头,野山参的根茎。
最大的一个有拇指粗,芦碗紧密,少说长了二十年。最小的才小指粗细,但也结了籽。
安然心里闪过一个念头:“这运气,难道那幸运卡还真有点用?
“不能全挖。”陆凛抬头看安然,“山里规矩,取大留小,留籽续根。”
安然点头:“挖三株。两大一小。”
陆凛动作极小心。他先割了截红绳,那是从安然旧头绳上拆下来的,系在最大的那株参茎上。这是老辈人传的规矩,说是人参有灵,系红绳才不走。
然后用柴刀慢慢扩大土坑,避开根须。每一根须子都像头发丝那么细,断了,参的价值就打了折扣。
安然在旁边帮忙,用麻袋垫着挖出的土,一会儿还要回填。
约莫半个时辰,三株野山参完好出土。
最大的那株,主根肥硕,须子绵长,像个小人儿。
陆凛用早就备好的苔藓包裹,又裹上一层油纸,塞进怀里贴肉藏着。
“那边有脚印。”安然忽然指向前方。
不是野兽的爪印,是人的鞋印。脚印很新,应该是今天早上留下的,往林子深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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