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大采购

作者:辞月华
  孟昭宁笑了,“猴哥,你要是这么没诚意,那咱们就没什么好谈的了。”

  她说着,作势就要收起东西。

  “等等。”瘦猴子叫住了她。

  “二十块。不能再多了。”

  孟昭宁摇了摇头,从包里小心翼翼地,拿出了那几株用油纸包着的、上了年份的草药。

  当那几株品相极佳的“石斛”和“雪顶墨芝”出现在瘦猴子眼前时,他的呼吸,都停滞了。

  他豁然从马扎上站了起来,一把抢了过去,放在眼前,翻来覆去地看。

  他是供销社主任的小舅子,专门负责给那些大领导,搜罗一些市面上见不到的“稀罕玩意儿”。

  他识货。

  “这……这东西,你哪儿弄来的?”他的声音,都在发颤。

  “这个你就别管了。”孟昭宁把东西拿了回来。

  “猴哥,我也不跟你绕弯子。我这包里的干货,大概有三十斤。再加上这几株‘尖货’。一口价,两千块钱,外加三百斤全国粮票。”

  “你给我,东西你拿走。你不给,我现在就走,多的是人抢着要。”

  两千块,三百斤粮票。

  瘦猴子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个女人的胃口,比他想象的,要大得多。

  但他看着那几株能让他去领导面前邀功的“尖货”,又实在舍不得放手。

  他咬了咬牙:“钱可以给你。但粮票,我最多只能给你一百斤。”

  “三百斤,少一斤,都不行。”孟昭宁寸步不让。

  “我不是只出这一次货,合作愉快,后面我们也能有更多合作机会。”

  两人对峙着。

  最终,还是瘦猴子答应下来。

  “成交。”

  交易达成,瘦猴子带着孟昭宁,去了他在后院的一个地窖。

  地窖里码着一大摞钞票,和很多袋粮食。

  他数了一沓厚厚的大团结,和一叠粮票,递给孟昭宁。

  孟昭宁接过钱和票,仔细地点了一遍,确认无误后,才把背上的帆布包,交给了他。

  就在她把钱和票揣进怀里,准备离开的时候,外面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哨声,和杂乱的脚步声。

  “不好。稽查队来了!快跑!”地窖外,传来了小混混惊慌的叫声。

  瘦猴子咒骂一声,拉开地窖里的一个暗门钻进去。

  孟昭宁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她没有跟着瘦猴子跑。

  这个时候,越是慌乱,越容易被抓住。

  她深吸一口气,把那把匕首紧紧地握在手里。

  然后,她没有从地窖的正门出去,而是爬上了地窖旁边那个小小的、用来通风的窗口。

  她从窗口钻了出去,外面是一个堆满了杂物的后巷。

  她听到前院传来了砸门声和叫骂声。

  她不敢停留,默念一句,进了空间。

  再出来时,已到一个巷口,结果没走几步,迎面撞上了两个戴着红袖章的稽查队员。

  “站住。干什么的。”

  孟昭宁的心,瞬间凉了半截,大脑飞速运转。

  快速停了下来,脸上露出了一个惊慌又无助的表情。

  她指着巷子深处,声音带着哭腔说:“同志。快。快去抓人。我……我刚才看到有个人,鬼鬼祟祟地,往那边的破房子里跑了。他手里,好像还提着一个黑布袋子。”

  那两个稽查队员对视了一眼,立刻朝着她指的方向追了过去。

  孟昭宁趁机闪身进旁边的人群,消失不见。

  摆脱了稽查队,孟昭宁找了个没人的角落,才发现自己的后背已经全被冷汗浸湿了。

  她靠在墙上,喘了很久才平复下来。

  然后去一家国营饭店,点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肉丝面。

  吃完面,她进了县里最大的百货商店。

  孟昭宁先是去文具柜台,看着柜台里琳琅满目的钢笔,犹豫了很久。

  最后,她花了两块五毛钱,买了一支最经典的“英雄”牌钢笔,和一瓶蓝黑色的墨水。

  她想,她该给沪上的家人,写一封信,报个平安了。

  然后,她又去了布料柜台,扯了足够做两件棉衣的、最厚实的藏蓝色棉布,又买了两大包棉花。

  还奢侈地买了一块小小的、带着茉莉花香的雪花膏。

  做完这一切,她怀里的钱才花掉了不到十分之一。

  孟昭宁回到哨所,立刻兑现了她的承诺。

  家属院的每家每户,都分到了一尺布和一包盐。

  整个家属院,都沸腾了,比过年还热闹。

  而孟昭宁则把自己关在小屋里,开始了自己的“秘密计划”。

  她先是用新买的棉布和棉花,再从空间里拿出超多棉花,利用空间里的缝纫机,给自己和陆峥霆一人做了一件厚实的新棉衣。

  然后,她把剩下的钱和票都藏了起来。

  只留下了一样东西。

  这天晚上,陆峥霆训练回来,看到桌子上,除了热腾腾的饭菜,还多了一个用手帕包着的小方块。

  “这是什么?”他问。

  “送你的。”孟昭宁故作轻松地说,“这次去县城,你不是也‘出人出力’,保护我了吗?这是受保护者、本人奖励给你的,‘护花使者’劳动模范奖。”

  陆峥霆被她这套说辞,弄得一愣。

  他打开手帕,里面静静地躺着一块崭新的手表。

  银色的表盘,黑色的皮质表带。

  表盘上,印着两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沪市。

  沪市牌手表。

  在这个年代,拥有一块沪市牌手表,是无数男人的梦想。

  那不仅是时间的象征,更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

  陆峥霆的呼吸,都停了一瞬。

  这东西有多贵,多难买,他知道。

  他猛地抬起头,看着孟昭宁,“你……你哪来这么多钱?。”

  “卖山货挣的。”孟昭宁眨了眨眼,一脸无辜,“你放心,都是正经生意。”

  陆峥霆看着她,又看了看那块手表,心里五味杂陈。

  他嘴唇动了动,最后,还是板着脸说了一句:“瞎花钱。浪费。”

  说着,他却小心翼翼地,把手表重新用手帕包好,揣进了自己最贴身的口袋里。

  那动作,宝贝得不行。

  当天晚上,陆峥霆失眠了。

  他躺在外间的长板凳上,翻来覆去,怎么也睡不着。

  他怀里,像是揣着一团火。

  等到夜深人静,他确认孟昭宁已经睡熟了,才悄悄坐起来。

  他从怀里,摸出那个手帕包,打开,借着从窗户透进来的月光,看着那块手表。

  月光下,手表的指针,闪着银色的光。

  他犹豫了很久,才把手表,戴在了自己的手腕上。

  表带的尺寸,刚刚好。

  他抬起手,放在眼前,左看看,右看看。

  然后,他走到屋角那个破了半边的水缸前,借着水面倒映出的模糊影子,看着戴着手表的自己。

  水缸里,那个高大挺拔的男人,手腕上,多了一抹亮色。

  他看着,看着,嘴角不受控制地,咧开一个傻乎乎的弧度。

  他自己都没有发现,他此刻的表情,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春心荡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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