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人得学会弯腰,学会自污
作者:草莓金渐层
闵大嫂敲门拜访,带来了一双新鞋。递给李晓桐,笑的特别欢实:“······谢媒了!”
李晓桐愣了一下:“狗蛋的事定了?”
“定了!”
闵大嫂眉开眼笑的。
“这小子还算是出息,高低把人家姑娘给我哄回来了。”
“那可得恭喜了······”
“婚礼订在大年初五!都来赏光啊!”
万阳接住对方的话:“一定去,咱们什么关系,能不去吗?肯定早到!”
把人送走,万阳回过身来就见晨星一脸怪异地。盯着晨宵看。
晨宵笑着起身回房了。
等人消失在楼梯上,晨星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儿,最后像是天人交战了好长时间一样,才下定决心开口。
“······那个钟茯苓大姐······来找过我大哥······还哭了······”
嗯?
“啥时候的事?”万阳和李晓桐对视了一眼,双目一凝。
“······有一两个月了吧。”
晨星摇摇头碎碎念叨:“这叫啥事啊?狗蛋哥那人,其实挺好的······你要是喜欢大哥,干啥又同意跟狗蛋哥谈?这事要是叫狗蛋哥知道了,心里不得膈应死·····你说我哥跟狗蛋哥的关系多好啊,要是为了这事儿弄崩了······以后咋处?”
万阳皱眉:“这话烂在肚子里,跟谁也别说出去。”
见万阳叮嘱完晨星,李晓桐索性上楼去找晨宵。
“妈!”晨宵将床边的位子让出来。
“你坐。”
李晓桐看着他:“跟狗蛋······你得实诚。”
“妈!”晨宵有些哭笑不得。
“这事儿我心里有数。那天钟茯苓来找我,是喝药酒喝多了······我这一天到晚的忙得要命,可从来没见过她,也没找过她。如今有医疗队我连职工医院都不去了······”
说着晨宵露出一丝羞赧的笑:“妈,其实我有喜欢的姑娘了,就是还没跟人家姑娘说。您放心,我不是胡来的人!”
李晓桐的注意力瞬间被转移了。
“啊?!有喜欢的姑娘了?谁啊?是厂里的吗?你们单位的?我见过没?靠不靠谱啊?人家姑娘有对象没?”李晓桐一连串问话砸向晨宵。
晨宵有几分不好意思:“这不是医疗队来咱们公社吗?我主要负责接待······跟医疗队也比较熟······”
——哦!医疗队里的女医生。
李晓桐在心里把这些来的女医生过了一遍:“······是不是那个个子高高的,眉心有个小红痣的姑娘?”
晨宵轻轻点点头。
李晓桐心下了然——这小子的眼光可够高的——他大概不知道,那姑娘可是有来历的······人家孩子的祖父,还是李百泉的领导。
而这位领导,又与某位首长关系密切,如今看着······可能很快会受到波及。
李晓桐的眸子里闪过一丝复杂,因为这一点,李晓桐什么也没跟晨宵提起。只怕晨宵知道了,反而会顾虑重重,这孩子啊,心思一贯重。
她起身拍了拍晨宵的肩膀:“······看准了,就得赶紧抓住。”
晨宵笑的有些羞涩:“知道了。”
李晓桐又说起狗蛋:“有些误会,能避免尽量的避免······这种事儿,一个处理不好······遗祸无穷!”
晨宵收起了脸上的笑意,郑重的点头:“我会谨慎。”
他突然想到了什么,挠着后脑勺:“妈,我爸存着的好酒,给我一瓶呗。”
“在橱柜里,什么时候用,什么时候自己去拿······”李晓桐已经叮嘱完自己想说的话,还意外得到了新的消息,赶紧下楼跟万阳通风报个信儿——
哥们要结婚了,晨宵拿了一瓶陈酿的茅台,揣了一斤卤猪肝,跟狗蛋上了家里的露台,坐在小板凳上迎着风,你一口我一口的咪溜。
狗蛋连着喝了三杯,辣的直呲牙。
“还是你贼,我爸的好酒都被我顺光了,你也跟着没少喝。可你爸的酒,我到现在才第一次喝到。”
晨宵又给狗蛋倒上:“我爸那酒都是有数的。好些都是有名有姓的人送的,我拿出来咱们喝不像话······”
“就你理由多。”
狗蛋捏着一片猪肝,长出一口气。
“晨宵哥,你这人啊······心思太沉······想的也太多······哪里就有那么多弯弯绕的。”
他呵呵的笑了一声:“你为啥来的,我清楚。不就是为了茯苓的事嘛!”说着,他端着杯子抿了一口,滋溜一声带着响。
他浑不在意的摆摆手:“这事儿我是看在眼里的,啥也清楚。钟茯苓自己也跟我说过······那天晚上呢······我是陪着她去的,就在不远处看着的······你俩说了啥,我都知道。”
“她跟我说,就想求个死心。你也叫她把心死的死死的。咱们翻篇——我之前还喜欢别的姑娘,人家嫁人了,我要死不活的喝的醉醺醺的还被钟茯苓看见过······”
“谁没年轻过?谁结婚前没喜欢过个把人?就说钟茯苓吧,说起来比之前我找的那位······不知道要好多少······我心里明知道人家未必真看上我过,明知道她结婚了,心里就一点印记都没了?不可能——那不是强人所难!”
他说着想笑,脸上带出来几分无奈的苦涩。
连瓶直接推给晨宵:“都喝了,咱这一篇就翻过去。这一辈子都不再提这一茬。都是爷们儿,不就这点事儿嘛!”
——那就是心里还是不舒服呗。
晨宵二话不说拿起酒瓶就往嘴里灌。
灌了几口了,一把被狗蛋给抓住了手:“这是好酒······都叫你一个人喝了,我多吃亏!”
晨宵笑着把酒递过去:“······你都要结婚了,看来我更得抓紧了······”
狗蛋一愣:“怎么?眼高过顶的人有目标了?”
晨宵踢他一脚:“谁眼高过顶了?怎么说话呢!欸······咱这么说吧!说良心话,你现在找的这个媳妇,人家好不好?”
“好着呢!”
狗蛋抿了一口酒,说不出昧良心的话。
晨宵叹了一口气:“可她这样的,要搁在我们家绝对不行。不管是生活习惯,还是平时说话办事儿······跟我们家的人处不来!”
他主动给狗蛋把酒倒上:“我是什么情况,别人不知道,你是知道的······”晨宵适时地露出几分苦涩。
狗蛋愣了一下才明白,晨宵是说他本来是万家养子的事儿。
呀!还真是!晨宵要是不说,大家都差不多忘了——晨宵本来不是万叔和李婶子的亲生儿子。
也是!自己这种亲生的,最后都抗不过当妈的执拗。何况他这种不是亲生的,要是不考虑父母的感受,那成什么人了!
想起晨宵刚到八二五的时候的落魄······狗蛋心里最后那一丝不自在也不存在了。
连晨宵往日里老是喝自己顺出来的酒,而他自己从来都没有顺过万叔的酒这一点,似乎也有了解释的地方。人家不是亲父子,跟自己顺亲老子的东西还不一样······欸,你说这事儿······
好些人只看到了晨宵如今光鲜亮丽的外表,可他们并不知道晨宵的那些过往。
想到这些,狗蛋心里倒是感觉怪对不住人家的。
何苦叫人家想起那些旧事呢。
狗蛋打断晨宵,岔开话题:“不说这些了,这一页彻底翻篇了。这辈子,谁再说这事,谁是王八蛋。”
两人端起杯子又碰了一下,就转移了话题······
喝多了,晨宵回家直接溜回自己的卧室。
晨星帮忙端了水递过去:“怎么喝多了?跟狗蛋哥说好了?”
晨宵压下心里翻上来的恶心,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晨星啊,你得记住。如果招人嫉妒了,最好的办法就是亮出自己最难堪,最不愿意被人提起的事······”
“等他觉得他比你强了,比你幸运了,觉得你也不是那么了不起了——他就舒坦了,就觉得不用太在意了——心里就平衡了······”
晨星笑起来:“哥,跟狗蛋哥喝酒,还能招起这么一大通感叹来?”
晨宵喟叹一声:“人这一辈子,但凡是经历过的,肯定会给人生带来的收获······人说过刚易折,强极易辱······”
他喘了几下:“所以啊,人得学会弯腰,学会自污······没啥不好意思的······”
晨宵拍拍胸脯:“心里只要扛的住,不怕谁说啥!”
——看这话多的,还是喝多了。
晨星撇撇嘴继续伺候他哥上床睡觉,不跟醉鬼搭话,不然一晚上没完没了!
大年三十,一家人在家包饺子。
包好了,先搁在外面给冻上。天快擦黑的时候,李晓桐把冻好的饺子给晨宵装了有一斤多。
“拿去吧!不是要给那谁谁谁送去吗?”
“孟麓!”晨宵红着脸,提醒她妈那姑娘叫啥名字。
“记住了!我们都记住了。”
晨曦和晨晖在一旁咯咯的笑——这就是有了媳妇忘了娘的模样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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