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傻子

作者:昱棠
  山林边的坡地上,日头渐渐西沉,余晖把宋莳玉的身影拖得很长。

  她在这头挖着,林霄在那头按她教的找,直到背篓里三四种草药装了大半,林霄闲了下来,看见她的影子拖长到脚边,忍不住踩了一脚,得意洋洋地朝她看来。

  宋莳玉无言,“幼稚。”

  林霄却不以为然,又往她影子头上丢了几根草,接着是几片叶子,然后对着她道:“阿余,你看,是小狗耳朵!”

  宋莳玉影子的头上,左右各一堆成三角形状的草叶和叶片,可不就是大大的狗耳朵。

  她不理林霄的幼稚玩笑,但也被他的乐乎引得不那么严肃了。

  她低头继续挖了些其他的草药,等背篓装满了,就收工回去。

  林霄兀自笑了半天,捂着笑痛的肚子跟上来,把背篓从上拎走替她背了。

  “阿余,算了,还是我来背吧,我比你高,应当的。”

  他说着还敲了敲她的斗笠,“这玩意儿不戴其实也没什么。”

  “阿余,你心肠好,比那些坏心肠的人好看多了。”

  “你是不是怕他们以后用不起药,才出来挖这些?回去教给他们认识,以后要是再生病,就能自己挖来吃了。”

  宋莳玉想也没想就否认,“病症千百种,这三两株药能顶什么用。”

  她不想做这好人,却又没拦住自己多管了闲事,心里一直别扭着。

  林霄却道:“他们颠沛流离,你说的那么多病症,只怕根本没机会碰上,就被最寻常的那几种要了命了。”

  “所以阿余,你已经很好了,不要这么冷漠嘛。”

  她很好?宋莳玉扯了扯嘴角,那是因为他只看到她挖草药,没看过她取人性命。

  要是他见过,就不会这么认为了。

  回到了老农家中,宋莳玉提着药去了小木屋,老农和老妇紧张地跟过来看,两个老人着急地要解释屋里为何有流民,却见宋莳玉蹲下从篓子里取出草药,逐一铺开摆在地上。

  她指着地上的草药,低头把每种的特征,用法和对症治什么都一一讲清楚,有拉肚子的,跌打损伤的,风寒发热的,冻伤脓疮的……都是些浅显的症状,也是逃荒途中最容易遇到的,如果这些病症都熬不过去,那他们也没有机会能得复杂难捱的大病。

  这些都说完了,而后才让林霄把草药拿去煮了。

  她把多出来的草药留在了木屋里,正要起身出去,突然有人往她手心里塞了个东西。

  是一直没有说话的女子,此前她都坐在角落里,此时突然道:“谢谢,你救了我弟弟,这给你。”

  她没抬头,给了东西后就回去陪着那个孩子了,并没有多朝她看一眼。

  宋莳玉微微怔住,回到柴房后才把东西拿出来,是一条丑陋的类似皮肤一样的,扭曲的东西。

  这玩意儿宋莳玉听说过,是易容所用的假疤痕。

  所以,刚才那女子到底是认出她来了吗。

  她给她这个东西,是想告诉她,她不会把看到的说出去,还让她拿这个遮掩容貌?

  宋莳玉心上微微浮起暖意,原本踌躇要不要救那个孩子,也曾担心过出手会被认出来,到时候反而连累了自己。

  如今看来是不必担忧了。

  一直悬着的心也放了下来。

  她又想到那个女子,能有这个东西,以前在南边她家中应也是有一门手艺的,如今看着只有她和那个孩子相依为命了,荒年活着不易,像这样的人,还有很多。

  很多很多。

  宋莳玉刚刚暖起来的心,又咕咚沉了下去。

  她走到窗前,就这一点微弱的光线,从空间里取出铜镜,对着镜子把假疤痕贴在了脸上疤痕很长,她把它从额头斜着贴下来,直至右眼角,盖住那里的小痣。

  贴好后,整个人看起来狰狞可怖了许多,要想对照着脸上的特征来找她,就没那么容易了。

  窗外林霄端着煮好的汤药往木屋去,她条件反射赶紧戴好斗笠,才想起现在容貌已经变了,就是不戴也行。

  待听到林霄送了药往回走的脚步声,她突然就起了恶意,拿下斗笠故意把窗户推开了条缝,正好能让经过的林霄看到她新贴上的疤痕。

  没一会儿,林霄经过。

  啪——

  一声清脆的响声,是碗掉地上摔碎了,宋莳玉嘴角不觉浮起微笑。

  吓到自称易容术了得的林霄,怪有趣的。

  听到声响,老妇心疼地出来收拾,林霄手忙脚乱地又啪的一声,这次是替她把窗户缝关严实了。

  宋莳玉一呆,默默戴上了斗笠。

  不多时,林霄推门进来,表面上神色如常,但眼底的同情和担忧藏不住,他给她送来老妇煮的糊糊菜汤。

  碗往桌上一放,他这回也不提斗笠了,再也不说她夜里也戴着斗笠是不是很丑之类的话,而是轻轻地把碗推到她面前。

  “阿余,你饿不饿,多吃点,我这碗没动过的,喏,鸡蛋给你。”

  林霄把自己碗里的鸡蛋拨给了她,埋头猛吃剩下的青菜糊糊粥。

  他突然不像往时那样话多,宋莳玉有些惊讶,是不是玩笑开大了?

  不过那样不算玩笑吧,她是真的打算今天就开始顶着这张有疤痕的脸,至少短时间内不会取下来了,这样能帮她避开萧淮和程元煦的追踪,就算他们把她的画像到处撒,她也不怕了。

  翌日天亮,宋莳玉起来的时候,外头早饭已经做好了,老妇蒸了馒头,用碗装了两个给她留在锅里,灶里有零星微弱的火苗,让锅里的水保持温热,她掀开锅盖的时候,馒头还是热的。

  宋莳玉呆了一瞬,破天荒今日没用上紫焰,伸手拿了馒头出来,直接咬了一口吃起来。

  馒头算不得十分好吃,老农家舍不得用白面,粗面还有些剌嗓子,但她还是一口没剩都吃完了。

  今日天气很好,冬日里出了太阳,林霄跟着老农去地里挖了几颗白菜和萝卜回来,她昨天说过那流民小孩儿需要吃些好的,今天他们就往菜汤里加了白菜萝卜,林霄还花钱从村里其他人家里买了一只鸡,要不是人不肯多卖,他还想买上十七八只的回来。

  看见宋莳玉出来舀水洗脸,林霄热切地打招呼,“阿余!早啊,你饿不饿。”

  “不饿的话等会儿,我买了鸡回来呢!”

  他又恢复了以往的开朗,不过宋莳玉很快发现,他那一身精贵的白色衣服换掉了,穿了一身跟她差不多了灰扑扑的衣裳,脸上的精致妆容也没了,是他本来的样子。

  变化不大,眉目依旧,就是少了几分妍丽,多了几分硬朗,在太阳底下,他的眼睛亮闪闪的,像个孩童一般。

  “傻子。”

  宋莳玉轻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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