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你男朋友,见一个我拆一个
作者:思雪sk
她正气着,凌枫从后面走过来,递给她一个盒子。庄迷蝶没好气,斜眼看他:“干嘛?”
“健胃消食片。”
“不吃。”她气呼呼扭过头,“我要吃大山楂丸。”
“这儿。”他利索的从另一边口袋里摸出一盒山楂丸。
庄迷蝶:......
两个人之间唯一的窗户纸捅破了,只要他们在同一空间里,气氛就逐渐变得诡异起来,这种气氛连家里其他两个人都感受到了。
庄迷蝶调试好自己的相机,正要回房时,庄行之突然走过来,把她拉到了一边,低声询问:“你是不是借了小枫的钱?”
“哈?”她感到莫名其妙,看向沙发上坐着的高挑身影。顿时一阵头皮发麻,他看似在看电视,一双丹凤眼眸,却若有若无的往她身上瞟。
那种眼神,说没有猫腻谁信?
他还有没有顾忌的!
“没有。”庄迷蝶矢口否认,“我怎么可能借他钱?”
庄行之却不想相信她的样子,叹了口气,或许是经过这两年相互试探,终是妥协了。
“缺钱了,就跟爸妈开口。不要找凌枫借,让凌家知道了不好。”
“我、没、有。”不过她的解释没人信,庄迷蝶心里真是卧槽了,怎么宁可相信她去借钱,也不相信她是一个脑子活分,勤劳能干的人啊。
那她这两年代拍代课加代练算什么啊?
算什么啊?
算她默默无闻吗?
庄行之不愿让她跟凌枫借钱倒不是生份,也不是第一天才想到这种可能。之所以现在提,主要还是怕落人口舌,如今庄董是明兴是炙手可热的人物。
法律出身,却对新兴科技行业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嗅觉。能力有目共睹,凭自己本事堵上了不少人的嘴,就是太子爷凌峥也得和他有商有量的。
公司内斗,几番交手。
凌家姐弟愣是没在他这儿讨到几分好处,凌敬堂倒是乐得其见,谁人都知,庄行之背后的靠山是凌老爷子。否则他付出所有占到的那点股份和他现在的权利不成正比。
庄行之没飘,处处谨慎,小心驶得万年船。
他对自己的定位认知清晰,不姓凌,对于凌家而言,只是好用,当个趁手的工具。
识趣得很,自己耗尽精力主导的项目大获成功,出尽了风头,功劳自然是他的,他没居功,而是让给了凌家姐弟。
公司要开项目庆功会,居功至伟的自然也是凌家姐弟。
这种庆功会庄迷蝶懒得参加,陪着父母应付场合,被人打量像是什么奇货可居的商品。
她自己跑出去玩,偏偏不凑巧回家忘带钥匙了,能有家里钥匙的就那几个人,其中一个她死不可能去联系,于是穿着毛衣牛仔裤跑到明兴的庆功会上,找妈妈要了钥匙就要走。
结果一撇眼,看见了熟人。
宋砚也来了,带着他的新女友,小姑娘灵动娇俏,美丽可人。
不知道是不是她错觉,明明隔得挺远,他目光总往自己这边斜,颇有几分扬眉吐气的样子。
倒不是庄迷蝶的错觉,从她进入会场的时候,宋砚就注意到了她。
上次他查清了王露西的事,也跟庄迷蝶解释清楚,本来以为误会解开,两个人能重归于好,他正摆着姿态等她上门,结果姿态都僵了,就没见到她动一下。
宋砚自尊心受挫了,换了新女友找回自尊心,结果看见她来时,自尊心又崩了。
眼瞅着人匆匆来又匆匆走,他姿态实在是摆不下去了,丢下新女友快步走过去,在出口拦住她的去路,阴阳怪气道:“怎么,才多久不见,就那么生份?招呼也不打一声,不知道还以为咱俩谈个短暂恋爱就把你伤深了。”
情感本就不深,何来伤深。
“我赶着回家呢。”她没撒谎,之前为了摄影社凑摄影器材的钱,剑网3的号她卖了,现在经济宽裕了,想着回坑,结果天涯明月刀出了,玩两个月又上瘾了,回家准备肝号呢。
宋砚不知道这点,否则他估计要气死。
看她越想走,他偏越拦着,“你不会真以为我像你弟弟描绘那种脚踏多条船的渣男吧,证据我不都发给你了,你心里怎么想?这件事我是冤枉的。”
庄迷蝶回头看了眼那姑娘,又看回他,满眼心知肚明,同样也是阴阳怪气,“可能我弟弟也是为我好吧。”
宋砚眼里闪过一抹心虚,“不是你想的那样,只是认识叔伯的女儿,托我照顾一下而已。跟你分了之后,我还没有想过别人。”一个消闷的女友而已,他随时可以分掉。他又不是楚修南那种认死一个,变成精神病也不撒手的,最后把自己也弄得不正常。
他没那么深的感情,不过为什么要回来找庄迷蝶?
大抵是不甘心吧。
他主动解释,更近了一步,俩人距离暧昧,几乎看清对方每一个表情。
玩玩这种东西,谁先认真谁输。
“不重要了。”庄迷蝶无所谓的耸耸肩,“万一我家里知道,应该不会高兴。”
宋砚不觉得,“这有什么?说不定你爸还会很得意我这个乘龙快婿呢。我和凌枫也可以各论各的,他是我表弟,我是他姐夫。”
“不,他要名声,说出去不好听的。”实话实说,就庄行之爬到这份上,再过个几年,身家越积越厚,培养的女儿也够拿得出手,到时候给庄迷蝶选一个有所助力的优良夫婿也不是问题。
见她那么冷静分析利弊,宋砚难免挂了脸,“你们一家人可真装。”
她没有反驳,深以为意,“我也这样觉得。”
说完,她错开他要走,反被宋砚抓住胳膊,这次他没再矜持,语气中带了一丝急切,“别管别人怎么想,遵从自己的心,就为了自己一次不行吗?”
“让开。”
他不松手,又问了一遍,“你真的不喜欢我?一点点都没有。”
下一刻,他的手被一道狠劲猛地贯开,男生的声音冷的没有任何感情,“她说让你让开,没听见吗?”
“凌枫。”宋砚看着忠心护姐的这人,那眼里的怒意毫不掩饰,不由讥讽起来,“喂,没搞清楚的话。我才是你亲表哥吧,对我那么狠。我还没做什么呢,瞧你护这样,不知道还以为有什么恋姐情节。”
凌枫上前一步,正好挡在他们两个中间,眸中定了定,刚要开口......
“凌枫!”庄迷蝶及时打断他,拉着他,“走。”
远离浮华场,两个人靠墙而立,一时无言,她跟宋砚不愉快,跟他也好不到哪儿去。
“他找了新女朋友。”他提醒道。
她点头,“看见了。”
旁边的人沉默半晌,小心翼翼询问:“你已经不喜欢他了对吗?”
他侧目紧盯着她的脸,像是从中刨根究底寻到一点希望。
庄迷蝶无奈,“无论我怎么想都是我的权利。我跟他不行,跟你更不行。”
又是这样的话。
他听够了,直接侧身逼近她,四目相对,庄迷蝶浑身警铃大作,生怕他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
可凌枫的吻只是轻轻落在她的脸颊,“那我喜欢你也是我的权利,没关系,你可以找男朋友,找一个我拆一个。”
“你!”
该死的小崽子。
这时,凌枫手机响了一声,打开一看是庄行之催他现身的消息,他将手机翻转面向她,自嘲一笑,“你看,全家人都需要我。你又怎么忍心赶我走呢?”
他转身离去,心不在焉间不小心与一名清洁工撞了一下,下意识道了声抱歉,帮人家捡起散落的物品。
戴着鸭舌帽的清洁工抬头看了他一眼,突然愣住,凌枫也愣了一下,只因这个人的脸上有道狰狞的疤痕,不过他从来不会以貌取人,捡完东西也就离开了。
看着那道高大挺拔的背影,清洁工怔在原地,想了半天终于想起来什么,默默将藏在袖子里的刀收了起来。
庄迷蝶那头被这小崽子气得捶墙,一抬头,从玻璃幕布里闪过一个人影,她心头一凛,立刻回头看去,却又什么都没有。
刚刚......她好像看见一个眼熟的人。
被这混蛋扰得,庄迷蝶在家在学校都不自在,说说不听,打他伸脸不说,爸爸还要心疼。
他是不要脸不怕死的,她怕!
时间长了,倒是能指望他清醒,可是时间也太难熬了。
正好新闻系布置了作业,撰写长篇新闻题材,深入实地,考据调查,要精要细要有意义。
同系的其他同学紧锣密鼓的筹备,有些要去西北,有些要去东北。
庄迷蝶心正飘着,却听说了花晓爷爷去世,她准备请了假回乡的事。
花晓的家在四川,丧礼在乡下,很符合乡土中国的意义。她试探问她,能不能带她一起,她可以帮忙,不知道算不算冒犯。
花晓答应得痛快,本来现在简化婚丧嫁娶,以后一代代的都火化从简,传统葬礼渐渐少见,留下记录也是好的。
得了同行应允,庄迷蝶谁都没通知,利索收拾行李就跟花晓出发了。
飞机到了成都,俯瞰地面,庄迷蝶想起来好像安玫就是在这座城市上学。可惜她们在成都停留的时间不长,花晓老家在乡下,老人家讲究叶落归根,葬礼要在他住了几十年的家举行。
她们坐完飞机坐火车,坐完火车坐大巴,然后再坐私家车。
坐得庄迷蝶睡过去都不知道几回,得亏是自己提的事,加上她足够信任花晓,否则真有一种被卖进大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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