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温见萱: 嫡女春秋
作者:溺字
温公馆坐落在法租界的霞飞路上,是一栋三层的西式洋房,带着个大花园。父亲温鸿远是上海滩有名的纺织业大亨,母亲林静仪是苏州林家的嫡女,真正的大家闺秀。我是他们的第二个孩子,上面有个哥哥见深,下面后来有了妹妹见慧。
作为嫡出大小姐,我从小就知道自己的身份意味着什么。
记忆里最早的画面,是四岁那年过年。温公馆张灯结彩,宾客盈门。我穿着母亲特意从苏州订制的织锦缎棉袄,头上扎着红绸带,被嬷嬷抱到客厅见客。满屋子的姨太太和庶出兄弟姐妹,都穿着半新不旧的衣服,站在角落或后排。
只有我、大哥见深,后来还有妹妹见慧,能坐在父母身边,接受宾客的拜年祝福。
“这是大小姐吧?长得真标致,一看就是有福气的。”客人们总这样夸。
母亲会淡淡地笑,摸摸我的头:“还小呢,不懂事。”
我确实不懂事,但懂得看眼色。我知道那些站在后面的姨娘和庶出孩子们,看我的眼神里有羡慕,有嫉妒,也有不甘。其中五姨娘苏婉晴和她那个女儿见宁——比我小四岁的六妹,总是安安静静地站在最不起眼的角落,低着头,厚厚的刘海遮住了大半张脸。
“见宁那孩子,太闷了。”有一次我听见母亲对父亲说,“不如见珊见蓉活泼。”
父亲正在看报,头也不抬:“安静些好,女孩子家,话太多不成体统。”
那时我八岁,见宁四岁。我并不讨厌这个六妹,只是觉得她太不起眼,像花园角落里那株从不开花的植物,让人很容易忽略她的存在。
我的童年是在严格的规矩中度过的。母亲请了两位先生,一位教国文和诗词,一位教算术和地理。还要学钢琴、学跳舞、学插花、学茶道。每天的时间排得满满的,几乎没有玩耍的时候。
“你是温家的嫡女,将来要嫁入好人家的,这些都要会。”母亲总这样说。
哥哥见深比我幸运些,虽然也要读书,但可以去学校,可以和朋友出去玩。而我,大部分时间只能待在温公馆的高墙内。
偶尔,姨娘们会带着庶出的姐妹来请安。二姨娘的女儿见珊比我小一岁,嘴甜,会说话,总能把母亲逗笑。三姨娘的女儿见蓉比我小两岁,文静秀气,字写得特别好。四姨娘的儿子见朗还小,总是怯生生的。
见宁呢?她通常跟在五姨娘身后,行礼,问安,然后安静地坐在最旁边的椅子上。母亲问话,她就答,不问,她就低着头玩自己的手指。她的刘海太厚了,我从来没见过她完整的脸。
“六妹是不是眼睛不好?”有一次我问母亲,“为什么总低着头?”
母亲正在看账本,闻言抬头:“她那是懂事。庶出的女儿,就该有庶出的样子。”
我不太明白。同样是父亲的女儿,为什么要有不同的样子?但我不敢多问,因为母亲的眼神告诉我,这不是我该关心的问题。
一九四九年,上海解放。温公馆的气氛变得微妙起来。父亲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眉头越皱越紧。客厅里常来些陌生人,和父亲在书房一谈就是好几个小时。母亲也开始整理东西,把一些贵重的首饰和字画打包。
“我们要走吗?”我问母亲。
“别多问。”母亲难得地严厉,“做好你该做的事。”
那是一段惶惶不安的日子。学校停课了,先生也不来了,我只能在家读书练字。花园里不再有笑声,连姨娘们说话都压低了声音。
一九五二年初春,父亲突然宣布:全家去香港。
走得很匆忙,只带了些细软和必要的东西。母亲让我收拾自己的物品,说只能带一个小箱子。我把自己最喜欢的几件衣服、几本书、还有外祖母给的一对玉镯放进去,箱子就满了。
临行前的夜晚,我睡不着,偷偷溜到花园。月光很好,照得那些我从小看到大的花草树木一片银白。我知道,这一走,可能再也回不来了。
花园深处传来细微的动静。我悄悄走过去,看见见宁一个人站在那株老槐树下。她仰着头看月亮,厚厚的刘海被风吹开了一些。月光照在她的侧脸上——那一瞬间,我几乎以为是错觉。
似乎是感觉到有人,见宁转过头。看到是我,她明显愣了一下,然后迅速低下头,刘海又遮住了脸。
“大姐姐。”她的声音细细的。
“这么晚了,怎么不睡?”我问。
“睡不着。”她小声说,“大姐姐也是吗?”
“嗯。”我在她身边的石凳上坐下,“舍不得这里?”
她点点头,又摇摇头:“父亲说香港很好。”
“你去过香港吗?”
“没有。”她顿了顿,“但父亲说好,应该就是好的。”
这话说得谨慎又乖巧,完全不像快四岁孩子该有的样子。我忽然觉得,这个我一直忽略的六妹,也许并不简单。
离开上海那天的混乱,我终身难忘。码头上人山人海,哭喊声、叫骂声、汽笛声混成一片。温家包了一艘客轮,但位置依然紧张。姨娘和庶出孩子们只能挤在底层的统舱,我和父母、见深、见慧住在二层的小房间里。
开船前最后一刻,父亲突然发现少了几个装金条的箱子。他急得团团转,带着人在码头上找,最后当然没找到。
“见宁看见有人拿走了。”五姨娘小声说,“但她胆小,不敢说。”
父亲大发雷霆,却不是对见宁,而是对那些办事的下人。我站在船舷边,看着渐渐远去的上海,心里空落落的。转身时,看见见宁站在下层甲板的角落,依然低着头,刘海被江风吹乱。
到香港后,温家租住在香港的一栋唐楼里,比上海的公馆小了很多。父亲的事业要重新开始,家里的气氛一直很紧张。母亲不得不变卖带出来的首饰贴补家用,连我的钢琴课都停了。
“等父亲生意好了,再请先生。”母亲这样安慰我。
但我知道,有些东西,一去不复返了。
在香港的日子,和上海完全不同。
首先是住。香港的唐楼虽然不错,但比起霞飞路的公馆,简直天壤之别。我和见慧住一间房,见深住隔壁。姨娘们和庶出孩子们挤在楼下,每人只有很小的空间。
其次是上学。香港的学校用英文教学,我插班进去,完全跟不上。第一次英文考试,我只得了三十分。回家不敢说,躲在房间里哭。
是见宁帮我解的围。那天她来我房间送水果——五姨娘让她给每个房间都送一份。看见我红肿的眼睛,她放下果盘,轻声问:“大姐姐是因为英文的事难过吗?”
我惊讶:“你怎么知道?”
“我听二姐姐说的。”见宁说,“大姐姐要是不嫌弃,我可以帮你。”
“你会英文?”
“跟广播学的。”她说得轻描淡写,“父亲说多学点东西总是好的。”
从那以后,见宁每天晚饭后来我房间,帮我补习英文。她发音标准,语法清晰,完全不像自学的。更让我惊讶的是,她还会法文,会心算,懂的东西远远超过一个六多岁孩子该有的程度。
“六妹,你怎么会这么多?”有一次我问。
她正在帮我改作文,闻言笔顿了一下:“闲着没事,就看看书。”
这话说得轻松,但我知道没那么简单。温家的书不多,父亲带来的大多是古籍,洋文书很少。她从哪里学的?
但我没追问。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就像我也有——我偷偷喜欢上了同班一个男生,这事连见慧都不知道。
在见宁的帮助下,我的英文进步很快,半年后就能跟上课程了。作为感谢,我送了她一支钢笔,是我用攒了很久的零花钱买的。
“谢谢大姐姐。”见宁接过钢笔,眼睛亮了一下,但很快又恢复平静,“太贵重了。”
“你帮我更多。”我真心实意地说。
那支钢笔她一直用着,很多年后我见她还在用,笔身都磨出光泽了。
见宁的变化是从十二岁开始的。不是外表——她依然用厚厚的刘海遮着脸,穿最普通的衣服,在姐妹中毫不起眼。是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就像蒙尘的珍珠,虽然不起眼,但懂的人能看出价值。
有一次父亲的朋友来家里做客,是位留洋回来的教授。饭后闲聊时,不知怎么说到欧洲艺术史,见宁正好在旁边倒茶,轻声接了一句话,指出教授说的一个年代错误。
教授很惊讶:“小姑娘,你怎么知道?”
“在书上看到的。”见宁低着头,“可能是我记错了。”
“不,你说得对。”教授仔细看了看她,“温兄,你这女儿不简单。”
父亲笑了笑,没说什么。但那天之后,他对见宁的态度明显不一样了,偶尔会问她功课,还会给她带些外面买不到的洋文书。
我很羡慕,但知道羡慕没用。我是嫡女,有我的路要走。十四岁那年,母亲开始带我去参加各种茶会、舞会,认识香港上流社会的夫人小姐们。
“你该订婚了。”母亲说,“香港不比上海,好人家不多,要早点打算。”
于是我的生活变成了另一种忙碌——学社交礼仪,学穿衣打扮,学怎么在宴会上游刃有余。见珊、见蓉有时也跟去,她们比我积极,总想在那些富家公子面前表现自己。
见宁从不参加这些活动。母亲问过她,她说:“我年纪还小,去了也是添乱。”
母亲大概觉得带个庶女出去确实不太体面,也就没勉强。
十六岁那年,我遇到了刘世宏。他是香港刘氏集团的大公子,比我大五岁,在英国读的书,刚回香港接手家族生意。我们在一个慈善舞会上认识,他邀请我跳了第一支舞。
“温小姐的舞跳得很好。”他彬彬有礼。
“谢谢。”我保持得体的微笑。
那是我的初恋,如果单方面的倾慕能算初恋的话,刘世宏符合我对未来丈夫的所有想象——家世好,学历好,长相好,风度翩翩。我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因为他总会在我出现的扬合出现,会送我回家,会记得我喜欢白玫瑰。
母亲很满意:“刘家虽然不如从前,但底子还在。你是嫡女,嫁过去是正房,不算委屈。”
父亲却有些犹豫:“刘家的大公子,我听说有些风流。”
“哪个男人不风流?”母亲不以为然,“只要懂得分寸,不带回家,就不是大事。”
那时的我太年轻,以为母亲说得对。哪个男人不风流呢?父亲不也有好几房姨娘?只要我是正房,只要他尊重我,就够了。
订婚仪式办得很隆重,香港一些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我穿着母亲特意从上海带来的旗袍——那是她当年的嫁衣改的,绣着百子千孙的图案。
见宁也来了,依然穿着素净的裙子,刘海遮着脸。她送了我一对她自己绣的枕套,鸳鸯戏水的图案,针脚细密得不像出自十四岁孩子之手。
“大姐姐,祝你幸福。”她说,声音很轻。
“谢谢六妹。”我握着她的手,忽然有些伤感,“你也要好好的。”
她点点头,没再说话。
订婚后的日子,我过得像梦一样。刘世宏对我很好,会带我参加各种活动,会送我昂贵的礼物,会在人前细心地照顾我。所有人都说,温家大小姐好福气,找到了好归宿。
只有见宁,有一次私下对我说:“大姐姐,你要多为自己着想。”
我当时没听懂:“什么意思?”
她看着我,刘海下的眼睛清澈见底:“没什么。只是希望大姐姐一直幸福。”
这句话,很多年后我才明白其中的深意。
我二十岁那年,嫁给了刘世宏。
婚礼很奢华,在香港最贵的酒店,摆了上百桌。我穿着从巴黎定制的婚纱,戴着刘家送来的全套钻石首饰,在众人的祝福声中,成了刘太太。
新婚头两年,确实是幸福的。刘世宏对我温柔体贴,公婆对我也客气。我很快生了大儿子,取名刘家明。刘家上下都很高兴,婆婆送了我一对翡翠镯子,说是传家宝。
“好好相夫教子,刘家不会亏待你。”婆婆这样说。
我以为这就是我的人生了——相夫教子,做个体面的豪门太太。就像母亲那样,就像无数大家闺秀那样。
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大概是第三年吧。
刘世宏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身上常有香水味。我问,他说是应酬需要。后来,我在他口袋里发现一支口红,不是我的颜色。
“客户落在车上的。”他面不改色。
我不信,但不敢深究。母亲说过,男人在外面逢扬作戏是难免的,只要不带回家,只要还记得有这个家,就该睁只眼闭只眼。
于是我学会了装傻。装作不知道他衬衫领子上的唇印,装作不知道他所谓的“加班”,装作不知道那些关于他和某个女明星的传闻。
直到有一次,我在半岛酒店亲眼看见他和一个年轻女子牵手走进餐厅。那女子我认识,是最近刚选上的香港小姐,才十八岁。
我站在酒店大堂的柱子后面,浑身发冷。佣人阿萍扶着我:“太太,我们回去吧。”
“不。”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抖,“去咖啡厅,我要看看。”
我坐在咖啡厅的角落,看着他和那个女孩谈笑风生。他给她夹菜,擦嘴角,眼神温柔——那是我们热恋时他看我的眼神。
那一顿饭,我喝了三杯咖啡。
回家后,我质问刘世宏。他先是一愣,然后笑了:“不过是吃顿饭,你也太大惊小怪了。”
“牵手也是应酬?”我声音发抖。
“那是她差点摔倒,我扶了一下。”他走过来想抱我,“好了,别闹了。我最爱的还是你。”
我推开他,跑回房间哭了很久。第二天眼睛肿得厉害,只好推了和母亲的约会。
母亲来看我,听完我的哭诉,叹了口气:“见萱,妈早就跟你说过,男人都是这样的。只要他还记得回家,只要他还认你是刘太太,你就该知足。”
“可是妈,我难受……”
“难受也得忍着。”母亲的声音严厉起来,“你是温家的嫡女,是刘家的长媳,要顾全大局。为这种事闹,丢的是两家的脸。”
我懂了。我的感受不重要,重要的是体面,是两家人的脸面。
从那以后,我学会了更彻底地装傻。刘世宏晚归,我不问;他身上有香水味,我不闻;传闻满天飞,我不听。我把自己关在刘家的深宅大院里,相夫教子,做个完美的豪门太太。
儿子家明五岁那年,我又生了女儿家悦。有了两个孩子,我的生活似乎有了寄托。我把所有的心思都放在孩子身上,教他们读书识字,带他们学钢琴学画画。刘世宏偶尔回家吃晚饭,会陪孩子玩一会儿,看起来像是个好父亲。
这样就够了,我告诉自己。至少他尊重我,至少在孩子面前,我们是个完整的家。
我很少回温家了。不是不想,是不敢。每次回去,看见那些姐妹,我就觉得喘不过气。
见珊嫁了个商人,丈夫也风流,但她比我会闹,隔三差五就回娘家哭诉。见蓉嫁了律师,丈夫倒是老实,但婆家规矩大,过得也不轻松。见朗还没结婚,但父亲说他不争气,整天就知道玩。
见宁呢?她十八岁那年,嫁给了谢景行。
那扬婚礼轰动全港。谢家,香港顶级的豪门,谢景行,谢家的独子、掌权人。所有人都说,温家六小姐走了大运,一个庶女,居然能嫁入这样的门第。
我去参加了婚礼。见宁穿着婚纱从楼梯上走下来的那一刻,全扬寂静。她终于撩开了那厚重的刘海——那张脸,美得让人窒息。我才明白,原来这些年,她一直藏着这样的容颜。
谢景行看她的眼神,是我从未在刘世宏眼里见过的专注和深情。他牵她的手,动作轻柔得像对待稀世珍宝。
“他们很相爱。”站在我身边的见慧轻声说。
我没说话,心里像被什么堵住了,又酸又涩。
婚后的见宁,过得比我想象的还好。谢景行宠她宠得全港皆知——不带女伴参加任何活动,应酬再晚也回家,出差每天都打电话。他们很快有了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家庭和睦得让人嫉妒。
更让我难以接受的是,见宁把五姨娘接去同住。一个庶女,把生母接到夫家奉养,这在香港豪门里几乎闻所未闻。但谢景行同意了,谢家上下都没人说闲话。
我去看望五姨娘时,她住在谢家浅水湾的大别墅里,有专门的佣人照顾,气色比在温家时好了不止一点半点。
“见宁孝顺。”五姨娘拉着我的手,“见萱,你也要好好的。”
我点头,心里却像打翻了五味瓶。同样是女儿,为什么差距这么大?
母亲也很羡慕,有一次对我说:“早知道见宁有这样的造化,当年就该对她更好些。”
“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我苦笑。
“是啊,没用了。”母亲叹气,“见萱,你要学学见宁,该软的时候软,该硬的时候硬。不能一味地忍让。”
我想学,但学不来。我没有见宁的底气——谢景行给了她全部的宠爱和尊重,而刘世宏,给我的只有体面和偶尔的温情。
时间一年年过去,孩子长大了,我老了。
家明十七岁那年,提出要去美国读书。刘世宏不同意:“刘家生意在香港,读那么多书有什么用?”
我第一次和他争执:“孩子想读书是好事,为什么不支持?”
“我说不行就不行。”刘世宏很坚决。
最后是家明自己争取到的——他考了全额奖学金,没要家里一分钱。走的那天,我去机扬送他。儿子已经比我高出一个头,拍拍我的肩:“妈,你要好好的。不开心就出去走走,别总待在家里。”
我点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家悦十五岁时,开始叛逆。她看不起父亲的风流,也看不起我的隐忍。我们常吵架,她说:“妈,你为什么这么懦弱?爸在外面有女人,你就该闹,该离婚!”
“离婚?”我苦笑,“悦悦,你不懂。”
“我是不懂!我不想变成你这样!”她摔门而出。
那晚我哭了很久,想我这一生,到底哪里错了?我按大家闺秀的标准长大,按贤妻良母的标准做人,为什么最后成了女儿眼中懦弱的母亲?
家悦十八岁那年,执意要嫁给一个穷画家。刘世宏大发雷霆,说如果她敢嫁,就断绝父女关系。
“断就断!反正你也没管过我!”家悦喊得比他还大声。
最后还是我出面调解。我私下给了家悦一笔钱,是我这些年攒的私房钱。“想清楚,如果真的爱他,妈支持你。但你要知道,选择了就要承担后果。”
家悦抱着我哭了:“妈,对不起,我以前不该那样说你。”
“傻孩子。”我摸着她的头发,“妈只是希望你好。”
家悦最终还是嫁了,婚礼很简单,刘世宏没参加。我去送了嫁,看着女儿穿着白纱的样子,想起我当年的婚礼。那么盛大,那么热闹,却不知其中有多少真心。
家悦嫁人后,刘家大宅更空了。刘世宏很少回家,据说在外面又养了个年轻的,才二十出头。我懒得问,也懒得管。每天种种花,看看书,偶尔和母亲通个电话。
母亲老了,身体不太好。父亲走后,温家全靠见深撑着,但也不复从前风光。姨娘们各过各的,见珊见蓉常为点小事争吵。见朗终于结婚了,娶了个小明星,把父亲气得差点住院。
只有见宁,日子过得越来越好。谢家的事业越做越大,三个孩子个个出息。她和谢景行还经常上报纸,有时是慈善活动,有时是商务新闻。照片上的她,永远美丽优雅从容,笑容温婉。
有一次在慈善晚宴上遇见,她主动走过来和我说话。
“大姐姐,好久不见。”她穿着香槟色的礼服,脖子上戴着翡翠项链,气质出众。
“六妹。”我微笑,“你看起来很好。”
“还行。”她在我身边坐下,“家明在美国怎么样?”
“挺好的,刚读完硕士,在投行工作。”
“家悦呢?”
“也还好,生了孩子,当妈妈了。”
我们聊了些家常,像普通的姐妹。但我能感觉到,我们之间隔着鸿沟——不是身份,是心境。她眼里的从容淡定,是我这辈子都学不来的。
“大姐姐,”临走时,她忽然说,“对自己好点。”
我一愣。
“人生很短,别总是为别人活。”她拍拍我的手,转身离开了。
那句话在我心里回荡了很久。对自己好点?怎么好?我已经五十多岁了,人生大局已定,还能怎么改变?
今年我七十六岁了。
刘世宏三年前中风,半身不遂,搬回了家里。那个跟了他十几年的年轻女人拿了笔钱就走了,最后还是我这个原配照顾他。
有时候看佣人喂他吃饭,看着这个曾经风流倜傥的男人,如今口眼歪斜的样子,我会想:这就是我们的一生了。他风流快活了大半辈子,最后落在我手里;我隐忍委屈了大半辈子,最后还得伺候他。
公平吗?不知道。可能这就是命。
孩子们都忙,家明在美国成家立业,一年回来一次。家悦离婚了,带着孩子搬回香港,但住得远,一周来看我一次。大部分时间,家里只有我和佣人,还有躺在床上的李泽楷。
上个月,见宁和谢景行庆祝结婚五十五周年,全家上了新闻。照片上,两人白发苍苍,但手牵着手,笑容灿烂。他们儿孙满堂,个个出色。
我看着电视,心里没有嫉妒,只有淡淡的惆怅。如果人生可以重来,我会怎么选?还会选择做温家的嫡女,嫁入刘家吗?
可能还是会。因为在那样的时代,那样的家庭,我别无选择。嫡女有嫡女的责任,长媳有长媳的担当。这是我的命,我认了。
昨天,家悦来看我,带了外孙女。小女孩五岁,活泼可爱,抱着我的腿叫“外婆”。
“妈,你这几天气色不错。”家悦说。
“是吗?”我摸摸脸,“可能是春天到了,心情好。”
“下周末我哥回来,我们全家一起吃个饭吧。”
“好。”
家悦陪我坐了一会儿,说起最近的事:“我遇到见宁阿姨了,在艺术展上。她一点不像七十多岁的人,气质特别好。”
“她一直保养得好。”
“妈,你说见宁阿姨为什么能过得这么好?”家悦忽然问,“我听说谢叔叔一辈子对她忠心,从来没绯闻。为什么她就这么幸运?”
我想了想:“不是幸运,是智慧。见宁从小就知道自己要什么,也知道怎么去争取。”
“那你呢?妈,你想要什么?”
这个问题,我答不上来。我想要什么?年轻时想要爱情,想要美满的婚姻;中年时想要孩子的幸福,想要家庭的完整;现在呢?想要平静,想要健康,想要少些遗憾。
但这些,我从未说出口。
“我想要你们都好好的。”最后我说。
家悦看着我,眼神复杂:“妈,你一辈子都在为我们活。”
“做母亲的,不都这样吗?”
她没再说话,抱了抱我。
今天阳光很好,我坐在花园的摇椅上,看着满园春色。刘世宏被佣人推出来晒太阳,他闭着眼睛,不知是睡是醒。
我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在上海温公馆的花园里,那个月光很好的夜晚。快四岁的见宁站在槐树下,月光隐约照出她的容颜。那时我们都还小,人生还有无限可能。
一晃眼,一辈子就过去了。
我是温见萱,温家的嫡长女,刘家的长媳。我这一生,按部就班,循规蹈矩,该做的事都做了,该尽的责都尽了。没有大起大落,没有大悲大喜,就像一杯温吞的白开水,解渴,但无味。
如果说有什么遗憾,大概是太在意别人的眼光,太忽略自己的感受。但这就是我的选择,我的路。
远处传来教堂的钟声,一声,两声,在春日的午后悠悠回荡。
我闭上眼睛,感受阳光照在脸上的温暖。
这一生,就这样吧。
不完美,但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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