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伊芙
作者:爱玩电脑的赵某
雅克蒂斯的街头,阳光洒在石板路上,路怀瑾正咬紧牙关向前狂奔。
那天晚上,李常乐突然提出改变行程,前往一个叫做雅克蒂斯的城市。
据系统介绍,那里是距离人鱼海底之都琉光城最近的陆地城市。
由于行程临时变更,李常乐便询问身为旅人的路怀瑾是否愿意同行。
路怀瑾没有拒绝,但一听说他们抵达雅克蒂斯后的下一个目的地就是琉光城,她立刻表示自己在雅克蒂斯就不再和他们一起同行。
开什么玩笑?人鱼公主的地盘,她躲都来不及,怎么可能主动送上门去?
其实一开始,路怀瑾连雅克蒂斯都不愿来。
但手头的经费实在拮据,想到与李常乐同行至少包吃包住(这是她协助阻击尸群的报酬)。
所以犹豫再三后,她还是答应了。
况且雅克蒂斯拥有这一带最大的港口,到时候买一本世界大全,选个能安心挣钱的地方,直接买票出发也不错。
于是几人继续结伴上路。抵达雅克蒂斯之后,大家便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是路怀瑾来到雅克蒂斯的第四天。
不得不说,大城市的消费水平着实不低,光是住宿费就几乎花掉她身上一半的钱。
如果不是系统包伙食,她恐怕早已身无分文。
即便如此,路怀瑾仍没有选定心仪的下一站目的地。
倒不是她挑剔,而是从这里能直接乘船前往的都是大城市。
大城市虽然机遇更多,却也意味着更多的麻烦,路怀瑾可不想刚下船,就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老熟人认出来。
因此,她的目光自然落在了那些小城市上。
但书上对小城市的介绍往往语焉不详,很多都是路怀瑾在书上瞥见感兴趣后,再私下打听具体情报。
对此她并不嫌麻烦,毕竟私下打听的同时,还能顺便物色合适的皮套。
一旦换上新身份,那才真是天高任鸟飞。
可就在今天,当路怀瑾在街上一边物色皮套,一边掏钱想尝尝当地小吃时,一个小偷突然窜出来,抢走了她的钱包。
来这儿这么多天,路怀瑾还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
钱包被抢的瞬间,她整个人都愣住了,过惯了文明生活的路怀瑾第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等反应过后立刻就意识到了情况的严重性,拔腿就追。
尽管路怀瑾的实力远在对方之上,但对方显然是本地人,对地形熟悉得令人恼火。
每次她眼看就要追上,那小偷总能钻进一条她根本看不出是路的小道,再次拉开距离。
更让路怀瑾恼火的是,自己这边追小偷路上都碰到巡警了,但是他们非但不帮忙,还用带着调戏的语气给路怀瑾“助威”。
玛德,英国的警察都比这里有用!
就这样路怀瑾跟丢了对方,好在系统这边已经对那个靠自己双手创(创人)造财富的小青年进行定位了。
那小子已经是屎壳郎站出餐口下面——死(屎)到临头了。
但是路怀瑾此刻并不知道,那个年轻有为的小青年此刻的状态并不好。
“干嘛呢?”
“数钱呢……你、你是谁!”
就在周青以为终于甩掉了那个女孩,刚松口气开始清点战利品时,一个白发红瞳的少女却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身侧。
他下意识地回答了对方的问话,话音未落才猛然惊觉,这声音不属于他认识的任何人。
周青浑身一僵,转身就要逃跑,却发现自己双腿如同灌了铅般动弹不得。
这时他才真正看清不速之客的模样。少女穿着一身考究的深红色礼服,缎面在昏暗光线下泛着微妙光泽,仿佛刚刚从某个盛大宴会中抽身而来。
从对方的衣着就能看出,对方至少是一个富家的大小姐。
这位大小姐虽然面容姣好,但她银白长发衬着那如同血宝石的红瞳,在狭窄阴暗的小巷里却显得格外诡谲。
怎么这么倒霉,偏偏撞上血族了?我发誓从没偷过他们东西啊!
周青的心彻底沉了下去。
眼前这位的实力,显然不是刚才追他的那个女孩能比的。更可怕的是,血族是出了名的脾气暴戾,落在他们手里,不死也得脱层皮。
可他怎么也想不通,正因为血族恶名远扬,他向来都是绕道走,这位血族大小姐怎么会专门找上他?
周青努力挤出一个讨好的笑容,想问问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可也就是因此周青惊恐地发现,自己连张嘴的能力都被剥夺了,喉咙像是被无形的手扼住,发不出半点声音。
就在这时,对方漫不经心地从他手中抽走那个偷来的钱包,随手扔进旁边的污水沟。
接着,她纤长的手指上那枚戒指微光一闪,凭空取出了一个崭新的皮质钱包,塞进了他僵直的手中。
周青被这突如其来的举动搞蒙了,虽然此刻他说不出话,却仍用眼神拼命传递着困惑与不解。
然而那位血族大小姐连瞥都没瞥他一眼,目光径直越过他的肩头,专注地凝视着巷口的方向,仿佛在等待着什么。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正是从巷口那边传来的。
这时只见那血族少女的唇角勾起一抹难以察觉的弧度,紧接着……
周青只觉得一股无法抗拒的力量袭来,整个人天旋地转,下一秒便狼狈地栽进了旁边的排水沟,溅起一片污水。
恰在此时,路怀瑾一个急转冲进巷口,正好目睹了周青在空中划出弧线,重重落水的那一幕。
“小贼,胆子不小啊。”清冽的嗓音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倨傲。
“连我伊芙的钱包都敢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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