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又见面了

作者:可可红茶
  “娘!”林景欢蹲在他娘腿边,仰起那张白净的小脸,“娘,二哥一个人去,人生地不熟的,我怕他被人诓了。我跟去,也能帮着拿拿主意,看看县里的行情。”

  “再说,我还能总在家里憋着?我早晚也得出门见见世面啊!”

  王荞花瞧着儿子那张喋喋不休的小嘴,还有那双亮晶晶的眼,心里又软又愁。

  “不行!”她还是摇头,“县城里人多眼杂,你这细皮嫩肉的,万一被人……被人拐了去,娘上哪儿哭去?”

  林二斗也帮腔:“娘,欢哥儿说得对。县城那地方,我也不熟。万一有个啥岔子,欢哥儿脑子活,能帮着拿主意。”

  王荞花瞪了二儿子一眼,这胳膊肘,拐得倒快!

  院子另一头,林三野正蹲在磨刀石旁,手里抓着那把砍柴刀,“唰啦、唰啦”地磨着。

  林景欢见他娘还是不松口,眼珠子一转,指着正磨刀的林三野:“不是还有三哥吗?有他在,谁敢欺负我们?”

  林三野磨刀的手顿住了。

  他抬起那双黑沉的眼,扫了林景欢一眼。

  “娘,我跟他们去。”林三野站起身,将磨得锃亮的柴刀别在腰间。

  王荞花看着眼前这个高高壮壮、一脸冷硬的三儿子。

  她那颗悬着的心,莫名就落回了实处。

  也是。

  有老三跟着,谁敢动欢哥儿一根手指头?

  老三那身板,那股子煞气,往那一站,跟个门神似的,小毛贼见了他都得绕道走。

  “那……那行吧。”她终于松了口,却仍不放心地叮嘱,

  “你可得看紧了他!一步都不准他离开你眼皮子底下!他要是少根头发,回来看我不扒了你的皮!”

  去县城的日子, 定在三天后。

  天刚蒙蒙亮, 整个院子都醒了。

  王荞花烙了十几个杂粮饼子,又煮了四个鸡蛋,硬邦邦的,塞给兄弟仨揣着。

  “路上吃。到了县城,别舍不得花钱,找个干净的食铺吃顿热乎的。”

  林二斗挑着担子,一头是那十个绣花书包,另一头是十几个蒲草包,想着顺道卖了换几个铜板。

  林景欢背着个小水囊,两手空空。

  林三野则空着手,只在腰间别了那把磨得锃亮的柴刀,刀柄用粗布缠着,瞧着不那么扎眼。

  兄弟仨踏着晨雾,往渡口走。

  从镇上去县城,坐船最快。

  河边渡口已经聚了不少人,都是赶早去县城的。

  一条乌篷船停在岸边,船夫正吆喝着收船钱。

  大人三文,小孩两文,货物另算。

  有人挑着担子,船夫便多要两文。

  他们三人加上一担货物,船夫收了十一文钱。

  林二斗一边掏钱一边嘀咕:“这船钱可真不便宜。”

  林景欢小心翼翼地踩上那块晃晃悠悠的跳板。

  船身猛地一晃。

  林景欢“啊”地小声叫了一下,脸色“唰”地白了。

  他一把抓住船舷,死活不敢再动。

  他想起来了。

  他这身子,就是掉进河里才没的。他……他不会凫水啊!

  他上辈子也是个旱鸭子!

  林三野跟在他身后,见他那副怂样,眉头一皱。

  他伸出大手,一把抓住林景欢的后衣领,跟拎小鸡似的,轻轻松松把他提溜到船舱里。

  “坐好。”

  林景欢屁股“咚”地砸在硬木板上,这才松了口气。

  林三野在他旁边坐下,高大的身形像座小山,把他和那晃荡的船舷隔开了。

  船夫竹篙一点,小船悠悠地离了岸。

  林三野抱着胳膊,靠着船舱闭上了眼,像是睡着了。

  可他那宽阔的肩膀,稳稳地挡在林景欢身侧。

  林景欢偷偷瞄了眼三哥那结实的臂膀,心里顿时踏实了。

  嗯,三哥牌保镖,就是靠谱。

  到小船晃晃悠悠,约莫过了大半个时辰,前方的景象才渐渐开阔起来。

  林景欢先是听见了一阵嘈杂的人声,接着,一个比镇上大得多的码头出现在眼前。

  码头上停着十几艘大大小小的船,有拉货的帆船,有载客的乌篷船。

  穿着短打的汉子们扛着麻袋,喊着号子,在跳板上跑得飞快。

  岸上更是人声鼎沸。

  “下船了!”船夫把船靠岸。

  林三野先跳上岸,又伸手把林景欢拉了上来。

  林景欢脚一沾到结实的地面,那颗悬着的心才算彻底放下。

  青灰色的城墙高大巍峨,城门口人来人往,热闹非凡。

  林景欢还是头一回见到古代的县城,好奇地东张西望。

  城门口有兵士把守,进出的人都要接受检查。

  不过他们挑着担子,一看就是来做小生意的,兵士随便看了看就放行了。

  一进城门,喧嚣声扑面而来。

  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卖布的、卖米的、卖杂货的,应有尽有。

  小贩的吆喝声、顾客的讨价还价声、车马的轱辘声,交织成一片。

  林景欢看得眼花缭乱,这县城的繁华程度远超他的想象。

  林二斗也是头一回来县城,兴奋地左顾右盼:“乖乖,这县城可真大!”

  林三野倒是很镇定,拉着弟弟避开拥挤的人流:“先去县学。”

  三人一路打听,穿过两条主街,又拐了几个弯,眼前才终于清净下来。

  县学坐落在城西,远离了主街的喧嚣,又不显偏僻。

  大门两旁蹲着两只威风凛凛的石狮子,门楣上挂着块黑漆金字的大匾额,上头龙飞凤舞地写着两个林景欢不认识的大字。

  一股子墨香和肃穆的气息扑面而来。

  这……这就是县学?

  青砖灰瓦,气派非常,比镇上的私塾不知大了多少倍。

  此时还没到散学的时候,县学门口静悄悄的,只有几个小贩在树荫下乘凉。

  兄弟仨找了个阴凉处坐下,等着学子散学。

  林二斗解开扁担,把那十个绣花书包拿出来,一个挨一个,挂在扁担上。

  那方正挺括的书包配上清雅的绣活,在这一片灰扑扑的背景里,扎眼得很。

  林二斗又把蒲草包摆在地上,那颜色鲜亮的蒲草包跟旁边那卖笔墨的小摊子一比,更是显眼。

  正值晌午,学堂里隐约传来读书声。

  他们得等。

  林景欢闲着无聊,便在巷口溜达。

  他走到那卖馄饨的摊子前,刚吃完一碗热腾腾的馄饨,那县学那扇朱漆大门“吱呀”一声,开了。

  钟声“当——当——”响起。

  一群穿着青衿长衫的学子,三三两两地从里面走了出来。

  “来了来了!”林二斗“噌”地站起来。

  林景欢赶紧放下碗,擦擦嘴,站到担子后面。

  “状元包——”

  林二斗扯着嗓子嚎了起来。

  没错,他们还给书包改了名,就叫“状元包”。

  这名字是林景欢琢磨出来的,说是读书人最爱听吉利话,叫“状元包”准没错。

  林二斗这一嗓子,果然吸引了不少学子的目光。

  “卖状元包喽!背上状元包,金榜题名早!”

  林二斗吆喝得卖力,林景欢则背着那绣着青竹的书包,往人群里一站,那副模样比他二哥的吆喝还管用。

  他那张白净的小脸,眼角一点淡红的胭脂痣,配上那身淡绿短褂,往人群里一站,倒像株刚冒尖的嫩竹,清清爽爽。

  不少学子瞧见他,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那些家境殷实的公子哥儿,见他背着的书包样式新奇,绣工雅致,便好奇地围了过来。

  林景欢赶紧露出甜笑,开始推销:“这位公子,您瞧瞧咱这书包,绣了青竹,寓意君子之风,是特意给读书人做的……”

  他那张嘴叭叭的,三言两语就把书包的来历、寓意说得清清楚楚。

  “八十文钱,不贵!能用好几年!比那布庄里做的布袋子结实多了,背着还体面!”

  有几个公子哥儿被他说动了,掏钱买了。

  林二斗收了钱,乐得眼睛都找不着了。

  就在此时,一行人从县学大门缓步而出。

  “子珩,你今儿个说什么都得陪我走一趟,”陈开度一手搭在青年肩膀上,“上回你就说没空,这回可不能再推了!”

  沈行禛眉头微蹙,不着痕迹地将肩膀从他手下挪开,声音平淡清和:“开度兄,我今日尚有要事。”

  “又是要事!你的要事就是抄书!”陈开度一脸不忿,他是县丞家的公子,性子最是跳脱,偏偏跟沈行禛这个清冷性子最是投缘。

  “子珩,我可跟你说,这回是城南新开了家书肆,据说有不少孤本,你当真不去瞧瞧?”

  那陈开度正拉着沈行禛絮叨,眼角余光瞥见前面围着一圈人,热闹得很。

  “那边卖什么呢?走走走!瞧瞧去!”

  沈行禛本不欲凑热闹,目光随意一扫,却见人群中,一抹淡绿身影格外惹眼。

  那小哥儿背着个绣竹的布包,白净的小脸抬着,正对着一位书生笑。

  嘴角弯起时,眼角那点胭脂痣便跟着轻轻一颤,像落在嫩柳叶上的一点朱砂,晃得人眼晕。

  沈行禛脚步微顿。

  是庙会上那个为了二十几文钱当街追贼的小哥儿。

  他怎么跑到县学门口来做买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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