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作者:借晴光
  隔着窗户纸,男人洗碗的剪影朦朦胧胧。

  霍娇用看透一切的口气嘲讽:“巧姐,承认吧,你就是懒。”

  “谁懒了,你当我是为了不洗那几只碗碟?我不过是说实话,上次吃锅子,我俩笨手笨脚。要是想好好烫菜,那就轮不着吃,再说,你不是烫老了,就是烫着自己了。”

  她上下扫了霍娇一眼,“你也得承认吧,人家学得又快又好。”

  是啊,那人学得又快又好。

  起初几下还有些生疏,后来下肉,捞菜,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谁小碟里的肉空了,下一秒保准有肉降落,谁多吃了几口菇子,下一瞬就有新的补上。

  关键是他烫的动作,还能严格按照莫玲珑说的做——该起落烫的,必定七上八下,该投辣锅的,绝不错投到鸡汤里坏了鲜味。

  霍娇无法辩驳,只嘴硬:“就是比我还能吃。”

  他一人吃的,能赛过她们三人的份量。

  “他聪明,学得快罢了。我们开业前多吃几次,你们就都熟练了。”莫玲珑拍拍两人,“洗漱,早点睡了。”

  今夜三人同睡。

  霍娇和林巧欢快地回自己屋里拿好面巾牙粉,挤进了莫玲珑的房间。

  正房的架子床很大,足够容纳三个人。

  只是她不习惯跟人同塌睡,喊了两人一起把罗汉床移过来,又铺了一层褥子。

  三人轮流洗漱完,一齐暖暖和和躺进各自的被窝。

  屋外似乎又下了雪,屋里烧着碳暖意融融。

  霍娇转身侧向莫玲珑的方向:“师父,你说那个杜琛,是不是很倒霉?居然在回乡过年路上碰到这种事!”

  良久,莫玲珑才嗯了一声。

  他的解释前后都能对应起来,乍一听没毛病。

  但武峰的位置在上京的西北方向,离金安十万八千里。

  他若是从金安北上被劫,逻辑上严丝合缝,只是——

  大安朝真的有人会背井离乡去这么远的地方吗?

  她直觉认为,这种可能性很低。

  那若是从上京北上被劫,又怎么会走水路?

  林巧则感慨:“姑娘,他比牙行里那些杂工能干多了,也不知咱们能不能雇到手脚这么利索又有力气的临工。”

  金安牙行业务发达,什么工种的临工都有,且全年无休。

  这条长街上,不少铺子长期从牙行雇临工帮工,省了给官府报备的手续。

  莫玲珑也是这么打算的,开业前去挑选几个临工过来洗碗洗菜。

  只不过,杜琛干这些杂活干得好?

  乍一看的确如此。

  但莫玲珑看出来,杜琛并不是干惯粗活的人。

  给他包扎手臂的时候就注意到,他手上虽有老茧,但那些老茧集中在食指,中指指尖和虎口,掌心。

  并不是做粗活会磨出老茧的位置。

  他只是学得快。

  但令她惊奇的,是他的身体。

  四肢的伤固然不算重,但他背后可有两道皮肉狰狞的刀伤。

  他就这样浑然像没事人一样,行动自若。

  手上带着破口,伸到碱水里可想而知有多疼,而他神色纹丝不动。

  要不是习惯了受伤,就是他对痛觉的感受异于常人。

  不管怎么样,都说明他身体素质好得惊人。

  她挥走脑中纷乱的思绪,说:“早点睡吧,今日都累了。明日过年,我们什么也不干,大家都睡懒觉。”

  小丫头高兴地应了一声,卷着被子翻了翻身。

  没多一会儿,传来均匀的呼吸声。

  莫玲珑有些睡不着。

  今天遇到的事,实在太多了。

  刚才林巧说的,也提醒了她得提前让临工试工。

  “姑娘……你睡了吗?”林巧在黑暗中出声。

  莫玲珑应了她一声。

  林巧咬了咬唇,小声问:“姑娘,你觉得韩郎君为人怎么样?”

  韩元?

  莫玲珑:“是个不错的人吧。怎么突然想起他来?”

  她不禁睁开眼,看向罗汉床方向。

  林巧语气认真,但又透着羞涩:“姑娘,我觉得……韩郎君好像对你有意。他看起来为人正派,家又在金安本地……”

  莫玲珑无声一笑:“我倒是没看出来,你竟然是个媒婆的料!想什么呢?压根不可能的事。”

  她没考虑过婚姻。

  上辈子没遇到合适的,这辈子天坑开局,看清了女子一旦进入婚姻,太过不自由。

  她现在上无父母催婚,下无旁人指指点点(退婚女的自由,也是笑了),还惦记着进火坑?

  且不是她妄自菲薄,按大安朝的价值取向,两人的条件差了一个银河系那么大。

  再说,以韩元的家世,婚配这件事可能压根不由他自己做主。

  “可我觉得,他就是对姑娘你有意啊!你看,都说他那手字很有名,可他几次三番主动给咱们写菜单,然后,上回送肉到书院,他明显就是特意跑一趟的。”林巧越说越觉得自己没想岔。

  莫玲珑笑出声来:“那要照你这么说,男女之间但凡热心一点就是对对方有意……我还对杜琛挺热心呢,我收留他,给他饭吃,给他衣

  穿,难道我对他也有意?快睡吧,小媒婆。”

  林巧小声嘟囔:“可我觉得他就是对姑娘不一般。”

  亥时一过,莫家小院屋顶有两声响动。

  一个黑色影子从前院屋顶飞快闪身而下。

  忠守岗位的小白,抖了抖翅膀,摆动肥硕的肚子,“嘎”声刚要发出去,中道而止:……(嘎)!

  那只白色金雕再次从天而降,正对它的面前。

  尖锐的趾爪抓在厢房的房檐上,侧过脑袋,擦擦擦,在瓦片上磨了磨它的喙。

  小白小心翼翼收回翅膀。

  细微的声响吸引金雕注意,那双锐利的金色瞳孔扫过来,吓的小白瑟瑟发抖,面朝着墙角,把头埋进肚子丰厚的羽毛中。

  夜鸢顺着金雕糖宝指的方向,飞身跃到厢房屋顶,从另一侧翻身跃下。

  他伸手敲了敲窗户。

  屋里,贺琛听到熟悉的暗号从床坐起,开了窗。

  夜鸢从窗外一跃而进,落地瞬间单腿下跪:“主子你醒了。属下该死,昨天看这铺子新整修过。以为这几天没人,没想到……”

  他不敢说,刚才翻进二楼看到屋里没人,连自己蹭上去的血迹都被擦得干干净净时,浑身都冷了。

  差点儿以为东厂的人比他先到,把人给劫走了。

  幸好有糖宝带路,它没停在前院,而是飞到后院落下来。

  “起来吧!”贺琛声音嘶哑难听,没有多加训斥,缓声问,“外面情况怎么样?主上和师父在一起吗?”

  夜鸢垂着头一一汇报:

  “上京的几路消息收到了。锦衣卫倒了,大太监李如海把控内廷,内阁见不到狗皇帝,票拟也是李如海传话。夜枭他们挖了李如海的地窖,挖出白银八十万两,黄金三万两,还有五大箱金银珠宝。眼下主上还未动身,师父到了江都。”

  说完,他眼观鼻鼻观口口观心垂首等着,男人的气息拂过他发顶:“那金怀远呢?”

  “消息在这。”夜鸢从怀里掏出一个铜环,双手呈过头顶。

  金怀远的消息,他们几个在没有得到主子下令之前,不会私拆。

  贺琛打开,借着窗外的月光看去。

  他眼睛被烟雾燎伤,至今视物还有些模糊。

  月华如银练,映衬着白雪显得惨淡。

  他用力聚焦,绢帛般薄透的油纸上字字清晰。

  【金怀远,勾结前太子证据确凿,定叛国罪,入北镇抚司黑狱房。】

  黑狱房,坚如磐石,深埋地下。

  本朝还没哪个犯人被关进去过,倒也不算辱没了他内阁首辅的堂堂身份。

  贺琛冷笑一声,转身将纸条扔进碳炉里,看着它顷刻化作一缕青烟。

  “明日除夕,你们自己过,师父那里替我告罪。”

  夜鸢惊讶抬头,视线打量了一番他身上,见他不像伤重的样子:“主子,你不跟我们一起吗?江都……离此地不过区区百里啊。你上回腿断了不还能走八十里吗?”

  贺琛摇头:“年初二开始,你们几人轮流过来守夜。”

  夜鸢懵懵懂懂:“是。主子你要留几日?可要属下带点衣物过来。”

  说着,他注意到贺琛身上已经换上了其他衣服。

  “不用。”

  贺琛手心朝内,四指并拢一挥:“回去,下次过来小心点。”

  夜鸢一顿,刚想问什么叫“小心点”,贺琛又缓声补了一句,“以后糖宝喂饱了再带出来。”

  他嘬唇呼哨了一声,羽翼扑楞声从头顶带着风声掠过来落下。

  金雕趾爪落在窗沿上,伸出喙在他手上依恋地轻轻蹭了蹭,低低发出一声“咕”叫。

  “大鹅,不许抓。”

  夜鸢摸不着头脑,这话到底是说给他听,还是糖宝听。

  但他也没来得及再问,贺琛已经把窗开了。

  夜鸢正要翻身出去,却听贺琛又问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金安本地,吃什么汤圆?”

  “啊?”他目瞪口呆。

  做暗卫已经很艰难了,他为什么还要懂此地汤圆什么馅儿。

  “去查探一下旁边两户的汤圆。”

  “是。”

  夜鸢翻身上屋,消失在夜色中。

  金雕静静收拢翅膀,锐利而机警的眼睛观察着四方。

  不一会儿,夜鸢神不知鬼不觉回来,从怀里掏出几个掰碎了的汤圆,苦着脸:“主子,只有芝麻的,还有豆沙的。”

  还是给他杀人的命令吧,刚咬开尝了一下芝麻馅,冻起来的猪油太难吃了!

  “好。”贺琛再度挥手。

  窗户重新关上,夜鸢几个起跃融合在夜空背景下,糖宝原地抜空而起,在上方盘旋了几圈,最后恋恋不舍飞远。

  屋顶和屋后的痕迹,很快被下半夜绵绵而下的雪花盖住,看不出有人来过。

  第二日过了巳时。

  霍娇开开心心穿了新棉衣推开门,一眼看到大鹅把头埋在两脚间,瑟瑟发抖的样子。

  养了这段时日,已经养出感情来,她忙抱起来搂在怀里:“小白,你怎么了,小白?”

  大鹅低低“嘎”了一声,依旧瑟瑟发抖,脑袋迟迟不肯抬起。

  “是不是天太冷冻到了?要不今晚让它进灶房吧。”林巧过来帮她把头发盘紧,系上丝带,看见她怀中鹅掌上踏的雪泥,“仔细你的新衣服!”

  霍娇此时顾不上衣服:“小白?小白?”

  莫玲珑也推门出来。

  今天大家都换上新衣,她也应个了景。

  浅水红色素娟袄裙穿在身上,衬得气色饱满,显出几分这个身体真实年龄的娇俏。

  霍娇从没见她穿鲜艳的颜色,一瞥之下有些看呆,把鹅放下:“师父,你穿这身真好看!”

  “姑娘从小都是穿这些艳色更好看的!以前啊,街上另一头的老布庄进了新布不好卖,就送姑娘一身新衣,马上生意就能好起来,那些颜色都挺俏挺艳的。”

  林巧笑着摸了摸她身上的衣料,有些感慨,“也不知什么时候起,姑娘穿得素了。”

  尤其是从上京回来之后,连那几件浅粉,浅紫都没见穿过,一直在穿豆绿,雪青这些素净的颜色。

  “咯吱”一声,灶房门推开,热气蒸腾的水汽迎面扑出来,里面站着个黑衣高个的男人。

  贺琛脸上的伤已经结痂,一道锋利的伤横过眼尾,平添许多狠戾的气质。

  乍一看有些唬人。

  他就用这张脸,伸手比划了一下吃饭的动作。

  三人不解中,霍娇怀里的大鹅终于拔出脑袋。

  它挣扎着跳下去,挥着两条翅根边叫边跑到院门口,远远朝杜琛嘎嘎叫。

  总算是恢复了它那副惹事又怂包的腔调。

  林巧:“姑娘,他是在喊我们去洗漱吃饭吗?”

  霍娇:“他都不知道咱们今天准备吃什么……我去看看!”

  莫玲珑和他隔空对视一眼,男人对她颔首,目光平静而坦荡,侧身打开灶房门,等她们进去。

  看着他的侧脸,一种奇异的熟悉感油然而生,她眉间微蹙——好像哪里见过一样。

  “师父,巧姐,他把汤圆都煮好了!”霍娇端了碗汤圆站在门口,“我尝尝师父包的肉汤圆!”

  “要有礼貌,人家叫杜琛。”莫玲珑跟林巧两人一前一后也跟上前。

  灶房里,桌椅都摆放整齐,锅子还在源源不断冒着水蒸气。

  肥白的汤圆一个个浮在汤盆里,糯而薄的皮子隐约可以看到里头的馅料颜色。

  肉色的是鲜肉汤圆,黑的是猪油黑洋酥,暗红色是红豆细沙。

  杜琛从胸口掏出一个用棉线缝起来的本子,上面写着:“每样都煮了几个,不知道你们想吃什么。”

  “哇,这肉汤圆真好吃!肉汁儿好鲜,一口咬下去还能吃到脆脆的小粒儿!”霍娇不怕烫,又赶忙捞了一个进碗里,“好吃好吃,我还能吃几个。”

  林巧笑着捞了几个黑洋酥的:“我就还吃这个吧,从小吃惯了。娇宝你小心点,这个容易烫坏人。”

  杜琛摆摆手,又拿出本子迅速写下:“我听你们起床的动静就捞出来了,不会烫坏人。”

  “你可真细心!”林巧对他大为改观。

  莫玲珑则看着他的字。

  虽然潦草,但依然看得出来这手字颇有根骨,是有基础的。

  一碗汤圆递过来,打断她的打量。

  那只手上的伤口已经重新包扎过,收束的结打得很干净利落。

  莫玲珑看着碗里,居然全是肉汤圆,她抬眼看着男人:“你怎么知道我要吃这种?”

  她的家乡,肉汤圆才是主流。

  小时候家里紧巴巴的,很少吃肉,只有过年时,奶奶才舍得用汪了酱油的肉馅做两碗汤圆吃。

  透着油香的肉馅

  和绵软的糯米,这种口感是她刻在血液里对过年的印象。

  杜琛垂眼写下:“猜的。”

  别户只做黑芝麻和豆沙的,那这里多出来的肉馅,应该是她自己喜欢。

  “姑娘,肉汤圆能好吃吗?”

  莫玲珑把碗伸过去,舀起一个:“尝尝?”

  林巧皱着眉:“姑娘要吃的,肯定好,那我尝尝吧。”

  一口咬下去,她立刻跟霍娇一样惊叹起来:“好吃,真的好吃哎!”

  当即跟霍娇一起抢汤盆里剩下的几个肉汤圆。

  莫玲珑笑笑,转而见杜琛端着碗,走到最远一头坐下。

  仔细一看,他那只碗里,皮是皮,馅是馅,甜咸混在了一起。

  显然是第一锅不会煮,把皮子都煮破了。

  莫玲珑:“……那碗别吃了。”

  但杜琛摇摇头,面不改色吃起来。

  吃完汤圆,杜琛依然默默地收拾碗筷,扛着大木盆到院子里用热水洗。

  林巧活计被抢,一时清闲,见莫玲珑和霍娇两人开始准备年夜饭,就拿出这段时间的账本,坐在一旁开始算帐。

  年夜饭人少并不好准备,可按照金安本地的年俗,又要冷菜热菜摆满一桌,至少有鸡鸭鱼肉。

  莫玲珑把玲珑记最为出名的“玲珑四小碟”稍做调整,凑出这四道年菜,有酱味小酥肉,香炸鸡块,芋泥香酥鸭,和茶韵熏鱼。

  酱味小酥肉改自红焖酥肉,只是将最后的焖炖工序,改成了酥炸。

  已经焖入味的肉去皮切成手指粗细的条,在平底的饼铛上慢慢地煎,将其中的油脂复煎出来。

  直到表皮香脆,但肉的质地保持酥软入味。

  洒上白芝麻,放凉之后依然美妙可口。

  香炸鸡块则用鸡腿肉,改刀成合适入口的大小,用她自己配制的腌料慢慢入味之后,裹上鸡蛋面糊和自制的面包糠。

  入油锅炸得外皮松脆,内里多汁。

  ——这就是妥妥的大安版吮指原味鸡啊。

  霍娇最喜欢这道菜,守着莫玲珑的油锅不肯挪窝,光试验品就吃了个半饱。

  茶韵熏鱼是提前已做好了的,前一日还分了一些给韩元。

  霍娇嘴馋捞了一块,酥酥脆脆的外皮,浸透了甜咸滋味丰富的卤汁,一咬开满口鲜香的享受。

  她惊呼一声:“师父,这鱼真的一点也没鱼腥味!”

  这道菜是金安饭馆里的常见凉菜,各家做法也大同小异,只是她在预处理和最后的熏制上有些创新。

  腌制鱼块之前,她有一道去腥的步骤。

  用面粉和澄清的草木灰水揉搓一遍已经洗干净的鱼块,尽可能除掉残留的鱼腥味。

  炸过的鱼块趁热浸入特意放在院子里冰镇过的卤汁,滋味就会一下子渗透进鱼块的肌理中,营造出一口爆汁的口感。

  这样浸过一夜后,鱼块已经非常美味。

  酒楼里卖的熏鱼,通常到这一步就可以出菜了。

  但莫玲珑改良在熏制的步骤上。

  就地取材,用粗孔的筛子架起已经浸过卤汁的鱼块,下面用茶叶和糖慢慢熏,染上一层浓郁的色泽和淡淡茶香。

  这样做出的熏鱼,质地更为干香。

  吃多了浓油赤酱的荤菜,咬上一小口非常解腻又解馋。

  这曾是她的招牌凉菜,许多老客哪怕有时太忙没空堂食,也会打包带走当零食。

  最后一道“鸭”菜芋泥香酥鸭则是一道功夫菜。

  香酥鸭已经做好,今日只需裹上芋泥再炸一道就能上桌。

  作为玲珑记招牌之一的方子万无一失,但要选用此时此地的材料,还是颇费了一番功夫。

  莫玲珑费了几只鸭子,才勉强还原出八分神韵。

  但仅仅这八分相似,已经让尝菜的林巧吃得想流泪:“姑娘,我没想到鸭子还能这么好吃,比烤鸭还好吃!”

  本地的鸭子肥美多肉,金安人爱吃鸭,但又嫌弃鸭骚味,做成烤鸭是对这种恩物的最大尊重。

  但香酥鸭则能结合烤鸭的优点——逼出鸭子丰富的皮下脂肪,又能不借助蘸料就解决掉鸭骚的问题。

  莫玲珑用按比例调配的香料,炒香年岁后混合粗盐,将整鸭里外抹上再腌上一日,大火蒸熟后再用稀释后再增甜的老卤汁浸泡。

  卤汁缓慢渗透到鸭肉的肌理缝隙中,直到疲色均匀染上卤水的颜色。

  然后再将这卤上味的鸭子吊在房檐下,等晾干后入油锅炸酥,再挂起晾凉,才算做好了香酥鸭。

  “师父,香酥鸭已经够麻烦了,还要加上芋头泥炸?”霍娇边搅着芋泥边问。

  莫玲珑将她手里的芋泥接过来,加入一勺猪油和一点点淀粉继续搅拌。

  头上的布巾包着头发,露出她秀美而立体的眉弓,眸光平静:“如果太简单,谁都能在家里做,又有谁愿意掏银子来我们饭馆吃呢?”

  她一边说,边指导霍娇剔去鸭骨,取肉留皮,裹上芋泥后蘸粉复炸。

  “尝尝?”她夹起一块放凉后起了脆的成品,塞进小丫头嘴里。

  霍娇一咬,眼神猛地一亮,松脆外皮下芋泥绵软,鸭肉香酥,组合在一起,实在滋味层次分明,回味无穷。

  她满含惊喜和期待看着莫玲珑:“这些菜,以后在咱们馆子卖吗?”

  “不,这只是我们几个人的年夜饭。辛苦一年,不值得吃点儿好的吗?”

  莫玲珑弯腰摆盘,淡淡一笑,“但等以后有钱开大酒楼的时候,这些都会是我们菜单上的招牌菜。”

  霍娇多少有了点帮厨经验,问:“师父,是不是因为这些菜做起来费功夫?”

  “对。等以后有钱开大酒楼的时候,再上这些菜。”

  眼下才三个人,要能供应这么多复杂菜式,得有一个分工明确的团队才行啊。

  霍娇正要满怀信心点头,林巧的哀嚎声传来:“姑娘,开一个饭馆也太难了吧!”

  她看着本子上,记得乱七八糟已经的一账款,惊恐地发现自己盘不清楚了。

  杂货铺的帐只要记下进货价和卖出价就行,饭馆的帐怎么就这么难记呢?!

  闻言,刚把厢房里那些堆得没有章法的东西一一归置完毕的杜琛上前,扫了一眼,然后掏出胸口的本子写下:

  “某算术尚可,交给某试试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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