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作者:借晴光
……玲珑?
听到这两字,贺琛脑海中浮现起一个场景。
船梯上,他垂目看到的那双裙摆下,露出的豆绿色鞋面。
他睁开眼。
目之所及,是一间翻新过的屋子。
石灰墙新刷过,顶梁柱新近油过,还未干透,细细的窗格也是新的,跟窗框颜色有些微成色的差异。
对面窗户底下,摆着一个老旧的牌匾,露出“莫记”两字。
这是在哪?
此番跟东厂精锐的交手,他杀得痛快,干掉了掌刑千户和两个锦衣卫千户。
对方敌不过,最后对他使了秘药“忘川”才脱身。
他失去意识前交代夜鸢,找个无人住的宅子安顿他,其余人速速回去复命,等主上差遣。
这是把他塞哪了?
听外面声音,分明是个有人住的宅子。
忘川药性极强
,一点点用量便能让成年男子脱力昏迷八个时辰以上。
他强行抵挡药性,隐约记得有人搬动过他。
这番激战过后,他合该像个厉鬼一样,浑身浴血而疼痛。
但此时居然能感觉到,最重的那处伤口隐隐有些清凉。
宅子里的人居然不怕,还给他上过药?
他不禁皱眉。
万一东厂或锦衣卫追查到此地,难免祸及无辜。
看来等不及夜鸢他们回来,他得先走。
鼻尖传来炭炉燃烧的气味,但比之更浓重的,是鸡汤的香味。
他循着鸡汤的香味,看到屋门口一个炭炉上,架着一小口汤锅,此刻正散发微微热气。
从窗口斜斜透下来的日光看,此时约莫午时光景。
他身上中的东厂秘药“忘川”,毒性足足要十个时辰才解。
解得这么快,难道是这药的作用?
他动了动胳膊,想掀开被子。
一动之下,又觉异样。
那几道小伤竟已被包扎过,只是,脚上被捆,手腕也有被用力勒过的感觉。
他又看向炭炉的位置,一时不知该不该笑。
那炭炉摆的位置,恰好在他伸手可够到的地方。
显然是有意为之——
既不让他轻易逃脱,也不让他轻易死掉。
贺琛有些疼,但这点痛对他而言不算什么,实在太习惯了。
只是他此刻渴极饿极,要喝那小锅鸡汤。
他支起身子,长臂一伸,拿起炭炉旁的汤勺舀了一勺汤,添进小碗里。
拿过小碗,在看到碗沿的“玲珑记”三个字时,动作一顿。
真是玲珑。
世间的事竟这般巧。
莫娘子的手艺,也当得一家饭馆的掌柜。
不知阿竹有没有将她送到安全的地方?
贺琛收回思绪,双唇轻触汤碗。
在尝到汤水滋味的瞬间,他眼神一动。
他不是个耽于口腹之欲的人,吃饭仅为了果腹,维持精力。
但能记得生平唯一喝过这种滋味的鸡汤,是在诏狱里。
莫娘子炖的汤,便是这味道。
看起来清澈,闻起来浓郁,尝在口中则是无比惊人的鲜美。
他的视线落在“玲珑记”三字上,又移向那块旧匾的“莫记”上,心里不禁生出一个大胆的猜测。
这时,门外锁匙响动,接着门被人从外推开,一位女子站在门口看过来。
日光从她身后斜斜照下,仿佛给她周身镀上一层浅金色的光芒。
“你醒了。”她语气平直,并无吃惊。
贺琛看向她,或者说,审视她。
女子生得美貌。
身姿挺拔,肤色白皙,映衬之下显得鬓发如墨,唇色如朱。
但最引人注意的,是她一双明澈的双眸,仿佛能看入人心底一样。
她身上衣料朴素,应也是平民。
只是这幅模样,让人无法和厨艺惊人的莫娘子联系起来。
贺琛抿着唇,沉沉注视她。
莫玲珑见他不做声,抬步走进来。
没走几步,身后蹿出霍娇兴奋的声音:“师父,楼上的血迹我都擦掉了,现在一点也看不出来啦!你说的灶灰真有用!”
“哎?”小姑娘挤上前,看清里面的情形后,迅速一错身挡在了她前面,虎视眈眈看着男人。
莫玲珑轻拍她肩,示意她让开。
“你是谁?为何出现在我家铺子里?”
贺琛表示自己无法说话,打了个写字的手势。
从诏狱脱身的时候,夜焰放了一把火断掉后路,谁知皇帝也派锦衣卫放火烧他。
两处火势夹击,烈焰灼伤了咽喉和眼睛,至今声音还嘶哑难辨。
“给他找纸笔来。”莫玲珑说。
“哦。”
霍娇飞快从库房里找出上次用过的纸笔,丢过去。
男人看了看扔过来的碳条,用受了伤的手握住,歪歪扭扭写下:“请找你家掌柜来。”
东厂或锦衣卫迟早会找到这里。
他不想殃及池鱼,逗留几日好安排夜焰过来解决后患。
但这些,需得跟说话管事的人谈。
他把纸展开给对面女子看。
莫玲珑瞥了一眼,淡淡说:“我就是掌柜。”
霍娇认出字来,叉腰说:“谁说女子不能做掌柜?我师父就是!”
闻言,贺琛瞳孔微缩。
她是掌柜?
这铺子若是莫家的饭馆,她又叫玲珑……
他再度看着女子。
两人视线相触,那双眼冷淡,也带着审视。
那,她就是莫玲珑。
贺琛手中炭条顿在原处,直到笔尖一沉,戳破了松脆的纸张。
如果是她……
那他要改变计划。
他这一生,承的恩不多。
母亲的养育之恩。
继父并师父的教养之恩。
主上的知遇之恩。
还有,便是莫娘子的汤饭之恩。
陷于诏狱中时,是她求了公主御赐的提篮送饭进狱,他没吃什么苦。
甚至,能提前把金怀远消息递出来,也是借了那只提篮。
可以说,他们能在上京成事,其中也有莫玲珑一份功劳。
于公于私,他都不能给她留下麻烦,只轻飘留下夜焰扫尾。
瞬息之间,贺琛改变了主意。
他垂下眼,重新握紧炭条,力求字迹清晰地缓慢写下:“某因误上贼船,陷入两方争斗受伤,被其中一方绑至此地。某是武峰人,算术好,也能做力气活,求掌柜收留,某也好攒攒盘缠。”
莫玲珑看着这番请求。
受伤的理由看起来严丝合缝,但他若是无辜路人,对方又何必巴巴费这力气,把他绑到自家铺子二楼丢下,杀了不是更干净?
再说,她可摸过他的身子。
这层蕴满了力量的薄肌,也不是随随便便能练出来的。
若做文职,必然没有这样的体格,但若做体力活,肌肉又不会如此均匀有力。
只有刻意的练习,日拱一卒的努力,才有这样有力的肌肉。
但他看起来并无恶意。
她开店多年,打交道的人多,对方释放的是善意还是恶意,可以很敏锐感受到。
但若如此,他又何必请求留下?
事出反常必有妖。
莫玲珑谨慎地想。
见她久久不答,贺琛从脖子上摘下一条绳子。
那绳子底下系着一颗小小的金花生,花生的底下刻着一个“琛”字,正是他的名字。
他目光温和地看了一会儿,在纸上写下:“某不是坏人。这颗金花生是我母亲唯一留下的物件,给掌柜做抵,另可签下契书,若某行为不端,掌柜自可扣下。”
那条绳子已经磨得发毛,却有光泽,可见已经戴了很久。
金花生不大不小,约莫也有一两的份量。
于是片刻后,她松动了:“我们铺子暂时不请人,但是眼下快过年了,你若无处可去,可以留几日,请在年初七离开。”
贺琛微一沉吟,点头应下。
先留下,再看情况。
他最后写下:“能否解开某脚上的绳索?”
莫玲珑将金花生收入袖袋,摸出里面随身携带的小刀,轻轻将绳挥断。
“娇宝,去煮几个饺子来给……”
她看着男人,问,“你叫什么名字?”
贺琛在纸上缓慢写下两个字,展给莫玲珑看。
“杜琛?”她念道。
贺琛点点头。
他从母姓,后来的继父姓杜。
虽然从不曾叫过一声“父亲”,但心里早把杜润生看做父亲,且还是师父,教他一身功夫。
他心甘情愿冠杜姓,只是——老头自己不愿罢了,说他娘并不
心悦自己,姓贺还能令人想起她。
但在外行走,他偶尔会用继父的姓。
也当全老头的痴心一片。
他不想骗莫玲珑,可为了省却她可能会面临的麻烦,只告诉她这个名字也就罢了。
“娇宝,去煮饺子。”莫玲珑后退一步,站在门口,又看了一眼男人。
刚才短暂的交锋,她注意到,他的眼神变了几遭。
从防备到松弛,再到此时若有似无的亲切。
奇怪的人。
她想。
贺琛看了眼自己胳膊上披披拂拂的破布,又举手一动。
然后迅速写下:“能否麻烦给我找一身衣服?”
莫玲珑点点头,喊来林巧。
林巧看到男人已经坐起,跟霍娇一样也是一惊,但很听话地应下来,去对侧厢房找出来一套衣服。
“姑娘,家里没合适给他穿的,就有一套……是大娘给公子做的。她把公子从小到大的衣服四季轮换各做了一套,这套是最大的。你看给吗?”
莫玲珑对这位原主的亲兄长毫无印象,自然心中也毫无波澜:“行,给他吧。”
林巧找出衣服准备送进去,刚好此时霍娇煮完饺子也送过来。
两人一起进去,很快退出来,拉着莫玲珑进了灶房。
从她口中得知要留下男人,两人争论起来:
“姑娘,真要留下这个人吗?不太好吧……”
“巧姐,你不能有偏见!我看他不像坏人。人都有落难的时候,要是没有师父收留我,我还在流浪呢!”
“……”
莫玲珑摇摇头:“别争了,我决定了,让他过完年走。”
她拿出袖袋中的金花生,“他叫杜琛,这是他抵押给我的金子。”
看见金子,林巧不吱声了:“可是姑娘,你不是让我们不要随便相信别人吗?他伤成那副样子,很难让人放心嘛。”
“那我也老受伤的啊,巧姐,你还是不要有偏见嘛!要是害怕,晚上过来跟我睡?”
“谁要啊?!”
听着两人掐架,莫玲珑眸光微动。
其实,如果说有什么麻烦的话,从这根羽毛出现在她小院起,可能已经惹上了。
把人留下也不差什么。
关键时刻能壮胆,说不定还能当挡箭牌。
她惜命如金,自然不做亏本买卖。
“反正就几天,你们要害怕晚上就跟我住吧。”莫玲珑结束两人的争执。
霍娇:“好啊!”
林巧:“那好吧……”
厢房门内,贺琛夹起一个饺子,蘸上调料放进口中。
饺子皮很筋道,牛肉馅油润但不油腻,香口的芫荽和蘸料里的蒜辣油子相得益彰,这些滋味在口中交融,一口咽下去,真是满满的熨帖满足。
一口一个,他吃完一整盘饺子。
从诏狱出来至今,这是他吃的最满足的一顿饭。
夜焰挖通到诏狱的地道时看到他,愣了一下:“主子,你怎么在诏狱里没瘦?阿竹把您说的那般惨……害得我还费劲给你带上京最抢手的茶楼包子。”
他日日吃着莫玲珑的好菜好饭,自然没瘦。
但还是接过叉烧包吃下肚去——他知道,接下去就吃不到了。
吃饱后,他把剩下的鸡汤一饮而尽。
舒坦。
浑身暖和起来后,他才低头看向自己身上。
夜行衣在打斗中破了很多处,加上莫玲珑给他包扎时剪碎了衣袖和裤腿,说破衣烂衫都是抬举。
他脱下身上衣服,露出伤痕累累的身体,和被包扎好的伤口。
背后的伤是隔着衣服包的,他索性用刀剪开。
环抱着胸膛的布巾落到地上,背后的伤一凉。
他拿起药膏,闻了闻果然有一股清凉的味道,便潦草地给后背又上了一层,然后包起。
处理完毕后,他才拿床上的衣服穿上。
他个子高,日常穿的衣服都是阿竹去成衣铺子定制的,但这套衣服意外勉强算合适。
手工缝得针脚细密,样式是青年男子常见的款式,且还是新的冬衣,絮了一层棉花作夹层。
——她家中,还有其他男子吗?
这个念头一闪而逝,贺琛推开门走出去,一眼看到院子水井前三个个头不一的雪人。
大鹅小白一看到他,夹着嗓子“嘎”了一声,扑楞着翅膀飞奔跑向灶房。
隔着安全距离,才放声“嘎嘎嘎”叫唤起来。
两个院子之外,胖婶家的八哥在学舌:
“你为什么不肯?”
“你为什么不肯?”
“你为什么不肯?”
张闯避而不谈,无奈说:“娘,我根本配不上莫小妹,你别再拉郎配了行不行?”
“怎么配不上?”胖婶掰着胖胖的手指头,“论家世,她无父无母,你更胜一筹吧?论长相,她是比你强,这咱承认,但一起看也就是打个平手嘛,至于别的,那都不要紧。”
怎么不要紧?
张闯在心里哀嚎。
要是韩元求娶,自己算什么?
岂不是笑话?
他在书院不过是个丙字院最不起眼的学生,人家韩元是甲字院的风云人物,长得一表人才,学问也做得好。
听孟欢说,若不是他去年母亲新丧没有下场,早就一飞冲天,官袍加身了。
人家在国子监有名师欣赏,随手写的字都有人重金求购,又有显赫家世。
他拿什么跟人比?
莫小妹能把卤味和焖肉卖进书院,自然是有人引荐。
可笑的是,昨晚自己还当是巧合。
不出意外的话,引荐的人自然是韩元。
他早该想到的,莫小妹能在上京告赢陆如冈,又怎会是虚有其表的绣花枕头?
以她那样的眼界,自然要相看可以匹配的男子。
自己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居然惦记韩元的意中人!
他能觉得莫玲珑好,别人自然也能看到她的好。
张闯只觉无比挫败,对娘亲提的这门亲事,羞臊不已。
“行了行了,孩子的亲事过两年商议也来得及嘛,看看其他姑娘也行。”张掌柜拿来一小碟凉菜,“尝尝这熏鱼,你娘特意给你留了这么几块,是隔壁玲珑做的!”
“这熏鱼做得好!”韩老妇人细细品尝完,眼睛一亮,“有几分以前御膳房总管,那李大厨的水平!”
韩家过年的家宴从年二十八开始,日日都有说法。
今日主题“鱼跃龙门”,桌上必须有四道鱼菜。
韩元带回来的熏鱼,便成了第五道。
但令人意外的是,这道临时新增的菜码,居然最受老太太好评。
这么好的机会,袁佩佳赶紧捧哏:“那是啊!这可是子初特意孝敬您的,路上我想吃那么一小块,他都不肯!”
老太太被哄得很开心,嗔怪自己的嫡孙:“你别小气,佩佳是你发小嘛。”
韩元无奈看着狐狸笑的发小,给了他一个警告的眼神,顺手挡开了他伸向香酥鸭的筷子。
“您瞧,他就生怕我知道哪儿能买着,以后我买了孝敬您,他拍不着马屁了!”袁佩佳插科打诨起来,方圆一里以内寸草不生,魅力无边,“这鸭子您也尝尝?”
他借故用公筷夹了一块鸭腿送到老太太碗里。
韩老夫人牙口不好,这种容易塞牙的肉菜,吃得少。
但看这鸭子香酥,且是袁老孙子夹的菜,勉强用了点。
只轻轻一抿,她的眼神就有了波动。
鸭皮和鸭肉便化渣,一嚼,香透入骨的滋味忙不迭地散发出来。
也不知怎么做的,鸭皮丝毫不油腻,起一层脆壳,又不是过分的硬,是酥脆酥脆的。
“嗯!”老太太嚼嚼,居然很容易入口,便自己又夹了一块。
香酥鸭香酥鸭,这只鸭子算是做得恰如其名。
又香又酥,香酥入骨。
“这鸭子,做得好!”
韩老夫人给香酥鸭定了调,韩山长和几个庶弟庶妹都动起筷子。
“奶奶说好,那肯定好!”
“奶奶,这块儿瘦,您吃。”
咀嚼声不断,很快,那一小碟鸭子就见了底。
袁佩佳见状不妙,赶忙
用公筷给他抢救两块,迎着那冷冷的目光讪讪一笑。
“城里又开了什么新馆子吗?”
老太太见惯了好东西,也吃惯了好东西,一吃就知道,这两道菜别有巧思。
韩元按住袁佩佳,给了个“闭嘴”的眼神,认真答道:“祖母,是一家小馆子,您若喜欢,我去买来就是。”
“你哪有空陪我这老婆子?还不说给家里下人听算了,让他们去买!”
“孙儿已经安排给小厮了,等开业后,您想吃就去买。”
韩老夫人何曾见过这个孙子把一家馆子的开业记挂在心上?
但姜毕竟是老的辣,她默不作声注意着,将韩元这顿饭落筷子的情况收入眼中。
他吃来吃去,就吃那一碟子熏鱼和香酥鸭。
看来这小馆子啊,一定有什么奥妙。
韩老夫人记在了心里。
此时尚不知已被惦记上的莫玲珑,在灶房准备吃锅子。
今天要试用铁匠铺子送来的鸳鸯锅,一半辣锅,另一半,则是慢炖的鸡汤。
鸳鸯锅打得很精致,中间分隔的弧线宛如现代标准化工艺出品标准,锅口和把手上,都镌刻上了“玲珑记”三字。
多了一个生人,林巧和霍娇有些拘束。
贺琛规规矩矩坐着,一直盯视着莫玲珑添汤入锅,煮开两边的锅底,看她演示怎么涮肉。
“师父,我来,你坐着吃!”
霍娇刚要起身,贺琛先她一步,借着先天优势的长臂,抓过了笊篱和长筷。
他指指自己,用口型说:我来。
贺琛掌握得很熟练,每片肉该烫几息,不同的蔬菜烫煮不同的时间,都严格按照莫玲珑说的来。
三人还是第一次,心无旁骛地吃了个酣畅淋漓。
吃到最后,林巧都不好意思起来:“你也吃啊,杜琛。”
贺琛点点头,却还是匀速地给她们布菜。
直到她们吃完,他才坐下把剩下的肉和菜煮了,一一试过莫玲珑调配的酱料。
肥美的牛羊肉片,蘸了芝麻酱韭菜花,却神奇地不觉油腻,而是被调料放大了肉的质感。
爽脆的毛肚,被麻油蒜泥裹住后,神奇地激发出美妙的口感。
滑嫩的菇子,酥软的菜叶,在鸡汤里煮出来,什么都不用蘸就鲜掉了眉毛。
他第一次吃,却对此不陌生——莫玲珑做出什么吃食,他都不会觉得吃惊。
三人看他吃得动作不见粗鲁,但速度却有些惊人,连胃口最好的霍娇都渐渐吃惊:“哎,我说,你给小白留点菜吧——”
那头傻鹅蹲在灶房门口,已经哀怨看了许久,一根菜帮子都没捞着。
贺琛轻轻按了下肚子,放下筷子。
看着满桌狼藉,他掏出纸笔写下:“我来收拾。”
“你身上有伤。”莫玲珑指着他手上的扎带。
贺琛摇摇头,写下:“小伤。我来就好。”
林巧和霍娇两人四手都没碰上碗筷,只见贺琛一人扛起一大盆脏碗筷到院子里,烧了热水兑开一点点碱水,将油腻腻的锅碗瓢盆洗干净码起来。
他那两只手还带着伤,但好像感觉不到疼,也看不到丝丝渗出的血一样,眉头都不皱一下。
林巧比划着那个大盆,跟霍娇两人四目相对,一时无言。
“姑娘,我觉得留下他好像……也挺好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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