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作者:荷桃粥
  邺城将近九月,昼夜均分,太华山的枫叶开始泛红飘落,铺就一片斑斓秋色。

  林霁又送来一封信,说已备好行装,将与镜大人一同动身。想来其余人等,也该陆续踏上前来的路途了。

  长乐只随口问过一句,“狐观主来么?”季临渊颔首:“他说会携一人同至。”

  “送一份礼却要两个主宾席位?我们哪有那么多……”

  季临渊正好提道:“入秋了,云知小叔便要云游至擎南山去,每年雷打不动,婚仪也留不住他,你不会介意吧?”

  “那狐观主与小熊坐一侧?”

  季临渊点头。

  长乐略一思索,季云知的命可要可不要,如此更好,当即爽快同意。

  为免打草惊蛇,她也不再多问。

  好在师父至今未给她传信,反倒让她安了心。

  以防生变,她与季临渊大婚的邸报,需待婚仪前三日方才晓谕邺城百姓,继而传报晋国。届时纵是师父想飞过来,也来不及了。

  这段时日,还差最后一项准备。

  需得她亲赴淋琊山庄操持。

  她想了个绝妙由头——央求季临渊允她学骑马。

  “先前初至邺城时,便因马术生疏,摔伤了手。若日后想与你同行外出,岂非不便?”

  没费什么口舌,季临渊欣然应允,甚至流露出对她独立飒爽之态的欣赏。

  连邺王都同意,还赞许儿媳颇具邺城文武双修之风,兼有漳水清冽之气,简直和他往栖梧宫送《女德》时判若两人,也不知是不是为了拍药王谷的马屁。

  要学骑马,长乐终于能卸下那些繁复发饰与沉重头冠,重换回一身轻装,高束马尾,复归干净利落。

  只是那顶观自在的发冠,还被季临渊扣押,她不便讨要,他也不打算让她再戴贺兰澈所赠的东西。

  哼,心胸狭隘的男人,就是这样。

  好在,季临渊公务繁忙,无法每日陪练,正合她意。为替她挑选良驹,季临渊骑着那匹金骏马,亲自带她去了毛毛马场。

  马场监牧正训诫下属:“马是我邺城精骑兵的第二条命!”见二人前来,忙恭敬地将这些“第二条命”悉数牵出。

  长乐在一众黑、白、红棕骏马中看得眼花缭乱,最终相中一匹纯白小母马,觉得它秀气温驯,不似季临渊最爱的那匹金骏马,看着就花里胡哨、张扬夺目。

  监牧却连忙制止:“这匹母马在休产假,还请神医另择一匹。”

  ……

  最终试遍马场脚力,不得不承认,仍是金骏马最为神骏。

  不愧是在一群佼佼马里还能拔得头筹的佼佼马王。

  季临渊却反对:“你若骑它,我骑什么?”

  “你马厩里良驹众多,这匹与我有缘,自船上就爱与我相处,便容我带它出去练练吧。”

  季临渊虽有不舍,仍是应了,抚着金骏马鬃毛道:“俊俊,往后她也是你的主人。懂吗?”

  金骏马好似用“你疯了还是我疯了”的眼神瞅瞅他,最终还是朝长乐屈膝伏下。

  实则,她不过借学骑之名,每日抽两个时辰潜入淋琊后山谷,学着父亲当年布置逃生软藤阵之法,运起轻功攀上崖壁,只缠个两根,即刻返回。

  如此,方不惹人生疑。

  *

  她日日都去,一天不落。

  这意味着金骏马的整个初秋,天天都被拉练。

  季临渊不在,她才发现金骏马很会看人下菜碟。

  它心情不好时,双耳会向后撇,故意狂奔,存心吓唬她。

  难道在船上,和她互相倚靠入眠的时日都是假的?

  既然马不义,她便不仁。

  索性驱策金骏马来驮运那些沉重的软藤条,这样一日可以多缠两根。

  往返途中,长乐亦在潜心琢磨:她娘当年能一举操控众人心神,定是有什么小技巧。

  可她在山谷中翻烂了那本外祖母手写的魅者手册,也没找到。

  难不成是没写下来的口决?

  婚期越近,她越不敢懈怠,甚至加紧操练臂力。

  此外,她不忘继续苦练暗器,直到摘一片针叶,旋腕,弹指挥出,须臾间便能削断软藤。

  有一天,她和金骏马一起遇到一条剧毒圆斑蟒,盘成一团,还以为是根藤。

  马掉头就跑,谁料蟒蛇闻见长乐,也掉头就跑,她一针射杀,却捡来想盘它身上,还说:“你怕什么?中毒了,我能救你。”

  金骏马便确认,这女人彻底疯了。

  每个暮晚,要回金阙宫台的路上,伴着斜阳昏昏,长乐常常心绪低沉。

  她一低沉,就拉着金骏马说疯话,前言不搭后语。

  “你看看,你主子最近是整个世间最开心的人。”

  “哪有人会爱上灭你全族的人?不会,绝无可能。”

  “不会投胎的人,肮脏的血液,臂膀就是翅根,我会生一把火,把他刮成千片烤鸭。”

  “我现在最喜欢蓝色。”

  “来世,也不会。”

  “……那就辜负他们。”

  可是每一晚,季临渊再忙都会等在宫门口为她牵马。

  一见到他,长乐就会变脸,投到他怀里:“殿下,俊俊快把我颠晕了,只有你制得住它……”

  然后把脏泥都擦他衣服上。

  只有金骏马知道她的真面目,也听完过她全部的筹谋。

  一日收工后,她突发奇想,问它:“据说动物会托梦,你不会告密吧?”

  甚至威胁道:“你若敢告密,我连你一块儿杀!”

  金骏马虽有灵性却不通人言,知道她不怀好意,明晃晃翻了她一个白眼。

  长乐摸摸它的耳朵:“算了,骗你的,关你什么事呢?你只是一匹马。”

  “可他是个坏东西,不会有好下场的。你若是匹聪明马,最好早些认清形势、弃暗投明。待你主子没了,我还能保你下半生有草吃。”

  金骏马却只将屁股转向她。

  “坏人养坏马,你果然与你那骄傲讨厌的主子一个德性!”

  她恨铁不成钢,满是惆怅。

  距离婚期越来越近,藤阵终于快要绑好了,长乐觉得应该能承重,便准备尽快收网。

  以她如今轻云纵之轻功,要借软藤逃生,很容易,比小时候轻易太多。

  金骏马最后一次陪她扎好藤条,她说:“你没跳过崖吧。若是你,必然活不下来的。”

  金骏马最后一次载着她返程时,途经前山,望见淋琊山庄已在搭建喜台、运送红绸,还在为宾客备置被褥。

  她最后一次揪金骏马的耳朵:“你可想好了?要不要舍弃他多年养育之恩,弃暗投明?”

  金骏马还是尥蹶子,龇牙,好像要啐她。

  “是了,满门血仇,你我之间已是不共戴天,何谈原谅?”

  她想了想,抽了它一鞭子,让它扬帆起航,金骏马如离弦之箭般带她奔出,真像曾经在船上一样平稳。

  不是马平稳,而是此刻她骑术已然娴熟,不需要谁来带她。自己纵马驰骋,更觉得畅快淋漓。

  “也罢,念在你近日助我成事、任劳任怨的份上,届时我给他一个痛快!只捅他一刀,他若能活得下来,便是他的天命。”

  “他若活不下来,我亲手火化他,叫他下辈子投个好胎。”

  “留给你效忠的日子不多了,你学会托梦的话,就告诉他,叫他弃暗投明。”

  *

  长乐最近又开始搓新药丸。

  果然,停骑之后,她那身小青衣未穿足两日,宫正司便来人提醒她换回符合“世子妃仪制”的宫装。

  季临渊今日据亲信密报,邺王已命人拟好加封他为少城主兼世子的诏书,正送往钤印司用印,落款日期便定为九月十八。

  他彻底志得意满,司衙官员痛饮,又有些醉意,这晚来栖梧宫寻长乐时,她恰好穿了条顺眼的广袖流仙裙——上裳绯若初荷,下裙青似碧波。

  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

  恍惚间似见芙蕖凌波,他眸色倏亮。

  从来没想过清冷和妖冶能融于一人之身。

  长乐正心不在焉地捣药,这次竟未察觉他已屏退宫婢,在门边看她好一会儿了。

  所谓:永远不要背对掠食者,只会催生狩猎本能。

  这裙裾的领口十分别致,立挺如盛开的莲瓣,簇拥她锁骨半掩半露,衬得玉颈修长,雪肌与流畅线条勾连,令人目眩神移。

  分不清她是不是故意这么穿的,遐思反而令人着迷,他凝着她腰封,一掌宽的玉带系得紧实,肩头的盛放更显得楚腰可握。

  一具天工雕琢的美人骨,如观名画。忍不住想丈量她方寸玲珑。眼中焰火骤燃,手随心动,展臂便将她锁入怀中。

  长乐吓了一大跳,险些用药杵敲碎他脑袋,却被他打横抱至榻上,哄了好一会儿。

  “你在捣什么?”

  长乐:“制药,婚仪来宾那么多,总有头疼脑热水土不服饮食中毒的,我得提前备着。”

  “你好周全……”他晕乎乎收紧臂弯*,“腰封紧吗?会不会勒得难受?”

  他说着便去扒拉,她急按住他手,嗅到酒气,一闻就能分出来,是黄杏、金桔混着蜂蜜酿的。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在于两人围绕腰封,展开博弈,她小眉一拧,手一扬像要狠狠赏他一个巴掌,掌心落下时却犹豫片刻,至他颊边变成了温柔的抚摸。

  这纵容反壮了他胆魄,紧紧扣住她的腰,食指在她腰眼上敲打:“其实是我难受。”

  “你以后还会更难受。”她望着药杵邪笑,双手搂住他,歪头骄傲,覆唇在他耳边暗示,“马上就要大婚了,你急什么?”

  可季临渊没有要停的意思,拦他也很累的,她便闹起来:“礼数!礼数不能少的。”

  拦得住他脱自己的衣服却拦不住他脱他自己的衣服。

  眼见他外袍滑落在地上,中衣下壁垒分明的腹肌若隐若现,长乐喝止:“你注意,你擦边了。”

  “你撩拨我时,忘了一桩事,邺城不学男德经。”他摁住她,凤目微挑,“而我,以后是这座城的主人。”

  她刚想问是不是收到了旨意。

  “父王终于妥协……我的世子妃,多亏有你,我该如何谢你?”

  季临渊贴近她耳边呢喃,竟然,也敢咬她的耳垂!

  不是想用君威压她,而是叫她放心:“知不知道,将来礼数衡量之法,你眼前之人说了才算。”

  这话激得长乐彻底慌了,完了,今日玩脱了。

  她早就知道季临渊是个邪恶的人,尤其酒后难驯。刚刚就应该直接跑,她不该拿贺兰澈的节操来标记世上所有男人。

  眼见季临渊的第二层袍子也要玩脱了,他倾身覆上,单手便扯落她的衣带,急得她在怀里疯狂乱撞,不管用,就变成狡猾绵回、滑不留手的小猫,伺机不经意间从他身边溜走。

  奈何于事无补,次次被他的无情大手拎回。

  肩头的揽领提起来又被他垮掉,提起来又被垮掉。春光总是在差点泄露和没有泄露之间反复横跳。

  他并不着恼,好像在和她玩一场猫鼠游戏,极有耐心,乐此不疲,童心不泯。

  这关头,她竟然想起来,当日她剥贺兰澈衣衫时的嚣张气焰。

  果然天道循环,报应不爽!强人者,人恒强之!

  她近日轻敌!被整改了!

  长乐从未如此紧张,甚至忘记她可以用铃铛。她又祭出那个让所有男人都下头的招数:“哈哈哈,我想起来,如今全天下都还在笑你大龄不举,流言报到底卖了多少份?”

  ……

  “不举?”他果然愠怒,抓她力度更大了,“看来你果真想试试!”

  万物相生相克,一物降一物。她又想起那天晚上她去追捕贺兰澈时,他要跑,她也是这样动怒的。

  如今她一样,被反复拖回来。

  他越贴越近,臂弯越收越紧。被他搂着,就像靠在一堵墙上。

  长公子为证明自己不输流言报上三公子的精壮勇猛,露出鲜活胸膛,意图让她看个真切,她却死死紧闭双眼。

  于是恶魔低语:“大龄却没说错,如今反觉庆幸,原是为等你才守身如玉……今日看来不必守了。”

  他扯她的手去感受多年锻炼的成果,她紧紧扒住他的肩胛骨,再扒住翅根,抵死不向下探。可越是反抗,他越是兴奋。

  “你不是想摸我吗?”

  “我不……想……”

  不知怎么的,他呼吸渐烫,凤目泛红,眸光迷离,喉结滚动,手掌如盖,捧着她的脸往他唇边贴。

  电光火石间,她知道,若顺水行舟,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那日午后,翻开那本书的窘迫历历在目。那个穿蓝衣服笨蛋的清澈眼神,也曾因窥得这些事而变得浑浊。

  贺兰澈的眼睛在她脑中闪过,令她冷却下来,心口竟然有些抽痛。

  “你……你弄疼我了。”

  最后她声音越来越委屈,“我不愿郑重之事,是今天,是榻上……季临渊,你、你把我当什么?放开!”

  严肃警告他。

  终于奏效。

  他松开手,替她拢好衣衫,严整衣襟裹得密不透风,虽意犹未尽,却也无可奈何:“很久没见你耍娇……”

  接着他认真喊了一声:“宝贝。”

  “嗯?”长乐抬眸。

  难以置信,他在叫她什么?

  “方才问我把你当什么——你是我的宝贝。求之不得,寤寐思服的宝贝。”

  投降,醉意彻底剥去了他的骄傲与自矜,又一次向她袒露心迹。

  再帮她系好腰带,理好鬓发,才重新拥入怀中:“是宝贝,也是心肝,还是小冤家。”

  学着,摸索着,试探着,也做一个温柔而坦白的人,轻轻一吻落在她额间。

  没有选择就此停歇。

  温热的唇继续向下侵袭,吻过她的眼睫,又缓缓向她的唇畔靠近。

  她没有迎上来,反而别开了脸。

  他凑近她的耳畔,调笑:“害羞了?”

  她也会害羞吗?

  那个执拗、破碎的长乐。和他一样野心勃勃、发狠时气焰嚣张的长乐。故作娇媚可爱,找他要东要西,谎话信手拈来的长乐。

  他近来太过志得意满,满腔爱意翻涌,总是提起:

  “你与我是一样的人,合该一起。”

  “很快了,你真正成为我的妻,我们就是世间最亲近之人……以后心里不可以再有任何人。”

  如今居然能将这种肉麻情话脱口而出,季临渊自己都有些不适应。

  “芙儿总说我讲话太凶,你上次也说,我便找来女子爱看的话本,特意研究过如何说话。”

  他又低笑一声,是在笑自己的沉沦。

  常年为胸中谋略奔忙,不擅抒情,不敢痴情,偏偏沉溺于她。

  “近日总是早醒,休息得不好——只因想到与你成婚、一生相守,便兴奋难眠。”

  “大婚当日,我能再为你备些什么?你可有何心愿?还有什么想要的?”

  她想要的……

  她眼里盛满了痛楚,尽管藏得极深,仍不经意间流露,刺痛了他。

  他们是如此相似,并非第一次心有灵犀,季临渊瞬间捕捉到她的异样。

  “还记得你为救我,舍身挡下那一掌吗?那时我总疑心你另有所图,夜夜来看你,却迟迟未见你有何动作。”

  “我时常想,你是从何时开始心悦于我的……”

  “真是在为我挡那一掌之前?”

  他这么问着,手掌却悄然移至她背心,去摩挲她的旧伤,一寸一寸描摹她的骨节。

  长乐不承认酥麻,只将这份异样归咎于被他撩拨起的怒火。心里骂他是不是偷偷吃药了,平时的冷厉呢,威势呢,风仪呢?

  嘴上敷衍道:“或许吧……”

  她提醒自己,这人动情时比贺兰澈野蛮、恐怖、粗烈得多。

  邪恶,流着邪恶的血脉。

  仇人,记得这是仇人的儿子。

  她挤出笑,双指玩闹般虚掐在他颈间。

  他只当是长乐的小情趣,在抚弄他的喉结,丝毫不觉危险。

  何时喜欢他的?这个问题,他一定要问明白。

  长乐便回答道,“你们都不懂我,我自儿时起,便最倾慕威风凛凛、相貌堂堂的男子。要沉稳如山,气势迫人,方能镇得住我。殿下你野心昭昭,生机勃发,八方独绝,何况……还生得这般俊美无俦,我自然最想嫁给你呀。”

  【作者有话说】

  注意:zjk老师,他只是想让她摸腹肌,不是别的地方。我们是很正规的。

  记住最后一段话,以后要考,最好明天的新章回温一下最后一段。

  贞洁其实不算什么,只是她不想罢了。

  下一章高能,也许是本书最高能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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