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孩子要不……生一个孩子。……

作者:红尘孤鹤
  这段时间的方琬音可以说是春风得意了。

  有了爱情的滋润,她如鱼得水,就连出去买菜都要唱着歌,杜娟说呀,她这是思春了呀。

  方琬音闻言,只是羞答答地低下头。

  杜娟出了月子之后,整个人也容光焕发,方琬音得了空便去陪她,两个女人开始聊天聊地。

  安安不像刚出生的时候那样丑了,好像有些长开了,方琬音将安安抱起来,来回悠着她。

  方琬音记得,安安刚出生的时候总是闭着眼睛,成天睡觉,满月之后,小粉团成了大粉团,粉雕玉琢,依旧这么可爱。

  “对了,小娟,安安有没有取大名呀?”

  提起这个,杜娟脸上又多了一丝落寞,方琬音看她这个样子,心也跟着揪起来。

  她刚要道歉,杜娟便道:“你不用道歉,方丫头,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问题,是我总是因为这些事情伤心,总是走不出来,难道让你每次跟我说话的时候都要斟酌一番哪句话有没有得罪我吗?”

  方琬音会心一笑,道:“小娟,你现在说话越来越文绉绉了。”

  说起这个,杜娟倒是越来越自信了:“那不都是跟你学的吗,你呀读过书,还识字,我跟你多接触接触,这叫近什么者什么?”

  “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对对,就是这句话,可惜这句话太长了,我总是说不顺,我没有在该读书的年纪好好读书,真是遗憾啊,方丫头,你比我幸运多了。”

  说罢,她下意识打量了一下方琬音的身段,但眼中只有欣赏,没有一丝恶意。

  “你瞧瞧你,还比我大呢,只是结过婚,连孩子都没生过,无论是脸蛋儿还是身材,都那么好。”

  “小娟,咱们还是说回安安的大名吧。”

  “哎,”杜娟又是叹气,“安安的大名我还没想好呢,她爹是个没良心的,抛下我们娘俩就走了,我真的……”

  杜娟开始哭,方琬音只好在一旁安慰她。

  “方丫头,要不然你一并取了吧,你是读书人,取的名字肯定好听。”

  方琬音想了想,道:“小娟,要不就叫陈乡吧,单名一个‘乡’字,你觉得怎么样啊?”

  杜娟懵懂着问:“乡?哪个乡啊?是不是香味的香?”

  方琬音摇头:“不是,不是那个香,是家乡的乡。”

  “家乡的乡?”

  杜娟才开始学字不久,后面生了孩子,脑子一团浆糊,一时间想不起来家乡的乡该怎么写了。

  她自嘲道:“你瞧我,学了几天的字,这一生了孩子,就把之前学的那些字全还给你了,这脑子也回到了生孩子之前了。”

  方琬音四处找笔,不过她发现杜娟家里没有笔,也是,她之前连字都不认,家里哪有笔这种东西,有了她也用不了。

  她如果回自己家拿笔来的话,有些太麻烦了,她便将安安稳稳地放在一边,然后拉着杜娟的手,在她的手掌心上写字。

  一撇折,再一撇折,然后一撇。

  “是这个乡,家乡的乡。”

  杜娟一看顿时摇头:“不不不,这个字不好!”

  方琬音也是皱起了眉头:“这个字怎么不好呢?”

  杜娟说:“这个乡还不如那个禾日香呢,我们这好多人都用这个香,什么兰香,秋香,淑香……多好哇,女孩子还是适合这个香!”

  方琬音道:“这个香确实还不错,不过我不喜欢将女孩子比作花,花漂亮,艳丽,但是可能会随波逐流,任人践踏,小娟,也许你以前见过香这个字比较多,可我就是想给安安取家乡的乡。”

  “可是……这个乡会不会太像男孩子了,别人会误会的。”

  “怎会呢,而且谁说这个乡就是男孩的专属了,这种叫中性词,是不分性别的,我希望安安长大后,每个人见她,不侧重性别,只看她这个人。”

  “这个乡,有家乡之意,希望她长大后永远记得自己的家乡,永远记得养育过她的这片土地,永远记得这片土地上的战乱之苦,还要记得你,你的子宫,也是养育她的土地。”

  “此心安处是吾乡,这个字的意思可多了,我一一与你讲来,往后安安无论去到哪里,到了何种境地,她都会像回到了她的家乡一样心安,你说,好不好?”

  “好!好!”

  见杜娟认同了她的话,方琬音继续侃侃而谈:“取乡一字,不是要永远将她困在自己的家乡,是希望她无论在哪都能够心安,心安即是家乡。”

  “好吧,方丫头,还是你有学问,安安的大名,就叫陈乡吧。”

  见杜娟同意了这个名字,方琬音更开心了,将安安重新抱起来,每轻轻拍她一下,就喊一下她的名字。

  “陈乡,乡儿,咱们安安有大名啦。”

  “对了,方丫头,我看你这么喜欢孩子,你什么时候生一

  个啊。”

  “我生……”方琬音的脸瞬间像熟透了一样。

  “这事,八字还没一撇呢。”

  “怎么就没一撇了,这一撇我看不是已经有了吗,你跟那个姓顾的兄弟,不是好上了吗?”

  见杜娟说起这个事,方琬音害羞地又将头低了下去。

  “我都听长生说了,他说你们看对眼了!这女人呐,还是要身边有个男人,否则肯定会被别人欺负了去,我看着你幸福,有了个好归宿,我真的很开心啊。”

  “你们打算什么时候办婚礼啊,还是一切从简,他很快就要回部队了吧,而且你们也都没什么钱。”

  “我不需要婚礼啦,我跟他,很久以前就办过婚礼了。”

  杜娟听得有些不太明白。

  “算啦,你自己心里有数就好。”

  “不过,小娟,你倒是提醒我了,我确实应该想一想孩子的事了。你知不知道吃什么有助于怀孕啊。”

  方琬音自从重新遇上顾廷璋开始,脑海里一直挥散不去徐长生口中提到过的他总是说的那番话。

  “我无父母,无妻儿,就算哪天把命丢了,都没什么。”

  她知道顾廷璋这几年很苦,喻长久死后,他机缘巧合之下加入了抗日军,他无亲无故,所以便总是想把命丢在战场上,他开始消极,开始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

  既然他无牵无挂,那就让他开始有牵挂。

  如果他有了孩子,应该就会将自己的命当一回事了吧。

  “呦,方丫头,你竟然真的想生孩子了!”

  杜娟眉开眼笑道。

  她之前只觉得方琬音喜欢安安,但她也摸不准她到底想不想生孩子,喜欢孩子和喜欢自己生孩子差距可大了。

  “我还以为像你们这种高知女性都不喜欢生孩子呢,咱们刚认识的时候,我还怕你瞧不起我呢,因为我愚昧无知,所以只能通过生孩子来证明自己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价值。”

  “怎会呢!”

  方琬音很不喜欢杜娟这样贬低自己。

  “小娟,你千万不要妄自菲薄,而且,我凭什么瞧不起你呢,你热心肠,又开朗大方,虽经历噩耗,但依旧如此坚强,你才是我应该学习的榜样。”

  “你瞧你夸的我都找不着北了。”

  “我这说的可都是心里话,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身份,我不仅不会瞧不起你,我还会崇拜你呢,你都不知道我多羡慕你呢,我三年前就想要做一个母亲,可是一直没有机会……”

  “三年前?你这是?”

  “我跟廷璋……我们其实很早就看对眼了,只不过中间分开了三年,他现在应该算是我前夫吧。”

  “哎呦呦,大上海来的人就是不一样,这也太有故事了。”

  方琬音挠挠头:“所以……如今再度碰上了他,我才开始重新考虑怀孕的事,我要是……能怀孕就好了。”

  “方丫头,你别难过啊,之前怀不上就怀不上,你那个时候太小了,说不定你的孩子是知道那个时候来不是时候,所以才不来的,没赶上上海的战乱,这是好事情呀。”

  “也是哦,你说的有道理,我要是之前就怀上了,过几年一打仗,这孩子还要跟着我东躲西藏的,我去法国的话,一个人还是更方便些,两个人实属麻烦。”

  “所以呀,孩子们都是贴心娃娃,他们也许是体谅父母,所以才会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你现在这个年纪怀孩子最适合不过了,不太小也不老,你放宽心,说不定孩子什么时候就来了。”

  “不过,要说这助生孩子的东西,我倒是听我娘说过,你就吃生地瓜吧。”

  “生……地瓜?”

  “对呀,生地瓜,千万不要吃熟的,那样没用,你要是信我就吃这个,保准见效!”

  “当然了,同房也不能落下,否则没有男人,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呀!”

  “生地瓜……”

  虽然不知道杜娟口中的土方法管不管用,不过方琬音也不知道其他的方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呃……当然,她才不是死马。

  “方丫头,我这里还剩一点生地瓜,你拿回去吃呀!”

  杜娟说罢就下了床,为她找生地瓜去了。

  外面突然有人敲门,方琬音见杜娟忙着,她便去开门。

  是顾廷璋和徐长生。

  昨晚的缠绵还历历在目,一见到顾廷璋,对上他的一双眼睛,方琬音又开始脸红。

  旁边的徐长生一见这两个人的样子,便明白了一切,开始嗤嗤笑着。

  方琬音道:“你们进来吧。”

  徐长生一进门就大喊:“嫂子,我和廷璋给你买了点东西,还给安安买了小衣服。”

  杜娟出来招呼他们:“真是谢谢你们了,总是给我送这么多东西,其实我这也不缺什么。”

  她接过来装着小衣服的袋子,这袋子沉甸甸的,她一碰到就觉得多,解开一看,五颜六色什么样的都有。

  “哎呀,你们怎么买这么多小衣服呀,安安身体长的快,没几个月这些衣服可能就穿不了了。”

  徐长生回:“没事的嫂子,我们可不止给安安买啊,嘿嘿……”

  他嘿嘿地笑,然后还看了顾廷璋一眼。

  “方姑娘,我们刚刚在街上看到了衣裳铺子,本来就想买两件的,不过我跟廷璋说:你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有孩子了,等孩子呱呱落地的时候,可不能没衣服穿。所以嘛,就顺手多买了两件!”

  顾廷璋抬手拍了他一下:“你乱说什么。”

  “我哪有乱说了,你跟方姑娘的事可不是什么秘密了,你再努努力,说不定你孩子什么时候就从肚子里爬出来喊爹了!”

  徐长生越说方琬音越害羞,她便就自己坐在一旁,不去看顾廷璋,也不去看那些他们买的小衣服。

  杜娟见状,便出来缓和气氛:“今天难得人齐,咱们一起吃个饭吧。”

  方琬音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一样:“好啊,小娟,你要做什么,我给你打下手吧。”

  吃过饭,方琬音帮杜娟收拾碗筷,杜娟一个劲地对她说:“我瞧着顾兄弟一表人才,身板硬朗,方丫头,你呀真是好福气!生地瓜别忘了吃,趁着他还在这,抓紧把娃揣肚子里,我再教你一些床笫之间驭夫之术,保准拿捏得他服服帖帖的……”

  后面贴着方琬音的耳朵,又说了一些令她脸红心跳的话,两个人嬉笑打闹,干着活也不觉得累。

  “我还以为廷璋兄弟会跟那个叫槐花的姑娘成其好事呢,那个时候陈归还提起过槐花呢,总说廷璋兄弟不知好歹,那么贤惠的老婆都不要,苦了人家姑娘了,没想到,他原来是见过更水灵的姑娘了,这才没看上槐花的。”

  方琬音愣着问:“槐花?是谁啊。”

  杜娟惊觉说漏了嘴:“哦,没什么,就是之前一直追着廷璋的姑娘。”

  徐长生待了一会便要回家了,他走的时候,不断跟顾廷璋说:“你以后少往我那跑了,方姑娘……不对,嫂子,我得叫嫂子了,你跟嫂子难得重聚,合该多陪陪嫂子,我自己回去了,你别惦记!”

  顾廷璋回头看着方琬音,想通了,他确实应该多陪陪她。

  他拉起方琬音的手:“走吧,我们回家。”

  还有那一袋生地

  瓜。

  关上了自家房门,顾廷璋倾身就想亲她,方琬音机灵着一下子躲过去:“你快去洗澡!身上全是汗臭味!”

  顾廷璋无奈,只好听她的话去了洗手间。

  这里条件拮据,只有一个木桶,烧过了水,再将水倒进桶里,方琬音拿过一条帕子,打算为他擦拭身体。

  “你赶紧脱了,你哪里我没看过!”

  顾廷璋老脸一红,听她的话乖乖地脱衣服。

  方琬音将那条帕子浸水,再拧一拧,先从他的背上开始。

  氤氲雾气上升,身热,情动。

  之前那么久不和她在一处,顾廷璋其实没怎么想过男女之事,他那时还惊讶,觉得自己的变化那么大,曾经很喜欢甚至能够上瘾的东西,如今竟全然不想了。

  可如今心心念念的老婆日日在眼前,他哪有那么大的定力,抓着机会就想跟她亲热。

  他将方琬音抵在墙上,后面的墙很冰冷,但方琬音一点都不觉得冷。

  自上次那个晚上的一夜荒唐之后,他们好像有几天都没有几天都没有这样亲密接触过了,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方琬音看出了他眼中的欲望,感受到了他越来越急促的呼吸声,用着几乎命令的语气说:“现在不行!不过亲亲可以。”

  “那就亲一会。”

  “嗯,等你洗完了再做别的。”

  似乎亲了很久,顾廷璋才放她出去,方琬音出了洗手间的门,一边偷笑,一边回去换衣服,打算给他一个惊喜。

  大约二十分钟后,顾廷璋洗完了出来,换上一身干净的睡衣,朝着卧室走去。

  途中,他看到了门口堆着的一堆生地瓜,疑惑问道:“琬音,你弄那么多地瓜做什么,小娟给你的?”

  说起这个方琬音便露出了腼腆的笑容:“那个……有用。”

  有用?有什么用?顾廷璋还在思考,难不成地瓜有什么他不知道的奇特功效?

  他看向床上的方琬音,发现她突然变得有些不一样,眼波流转,多了一分妩媚。

  他也不管湿漉漉的头发,踹掉鞋,扑上床,就要跟她亲热。

  两个人吻得如痴如醉,顾廷璋顺手去解她衣服的扣子,解到一半,他一抬眼,嗯?

  方琬音也会穿这种样式的内衣吗。

  大红色,上面还绣着两只鸳鸯,有些俗气,甚至不像是能出现在她身上的衣服,倒像是……小娟的。

  方琬音看到顾廷璋的情.欲有些下去了,顿时不悦,她好不容易从小娟那里弄来的内衣,他不仅没有更喜欢,反而有些嫌弃?

  /:.

  “怎么啦,不好看吗?”

  顾廷璋哭笑不得,他也不知道是好看还是不好看。

  “琬音,你这内衣是从哪弄来的?怎么一点不像你自己的衣服?”

  方琬音只好据实相告:“是小娟给我的,她还说……我不要害羞,男人都喜欢这样的……”方琬音越说越羞。

  不过转念一想,她和顾廷璋也算的上是老夫老妻了,偶尔有情趣一次应该没什么的吧,也能增进彼此的感情,何乐而不为呢。

  “琬音,是不是我之前的那些荒唐事带给你的误解太深了,我的品味有那么差么,我呀,还是喜欢你之前的风格。”

  “哦,那我下次不这样穿了。”

  “而且,鸳鸯其实没那么忠贞,特别是雄鸟,一生中会与许多只雌鸟交.配,这根本不是什么好寓意。”

  “是么,你什么时候这么有学问了,懂得这么多。”

  “我是没什么理论知识,但我常年在外打仗,我有常识呀,你信不信,我还见过野外的鸳鸯呢。那只雄鸟撇下怀了孕的雌鸟就跑,可绝情了……”顾廷璋越说声音越小,明明说的是鸳鸯,怎么越说越像他。

  “还说呢,某些人当年简直跟鸳鸯一样绝情。”

  顾廷璋满是歉意,只得嘿嘿笑了两声。

  “区别就是我当年没怀孕,我当年要是怀孕了,那你就真成了负心汉了。”

  顾廷璋朝着她的脸蛋儿亲了一口,安抚道:“还好你当年没有怀孕,否则,你们娘俩要是流落在外,我会心疼的。”

  方琬音也不跟他闹别扭了,双臂缠住他的脖子:“那现在可以了呀,怀孕……我们……”

  方琬音闪着水汪汪的大眼睛瞧着他。

  又微微红了脸说:“我之前说过的,子孙满堂。”

  “现在?”

  方琬音用力点头:“就是现在,这里暂时没有日本鬼子打进来,很适合生活。”

  顾廷璋有些迟疑:“所以你今天从小娟那里弄来这么多的生地瓜,就是为了有助于怀孕?”

  方琬音又点点头。

  顾廷璋听完这些,他六神无主。

  “琬音,为什么总做一些让自己吃苦的事呢?那地瓜要是生吃,一定难以下咽。”

  “你别搞得这么伤感,我只是听小娟提了一嘴这个生地瓜,不知道有没有用,只好死马当活马医喽,就都带回来了,我又没说一定要吃,而且咱们可以弄熟了吃嘛,你也可以吃。”

  顾廷璋笑道:“那你是死马呢,还是活马。”

  方琬音对着他一顿拍打:“我是母马,母马行了吧,还是一匹准备配种准备待产的母马……”

  将自己比做马好像不是什么好的意象,她又改口道:“什么母马,呸,你才是马呢。”

  “好好好,我是马,我是马行了吧。”

  他其实没觉得马是什么不好的意象,动物就是动物,什么好的意象还是坏的意象都是将人的思想强加在动物身上的表现。

  马是多好的动物呀,从古至今无论行军打仗,还是跋山涉水,人类社会总是离不开马这种动物,那会他因为吃宋笙的醋想要增长自己的学识,还看到过一篇赞美千里马的古文呢:什么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当时他对马这种动物产生了欣赏,它们强壮,速度快,甚至还能用于马球比赛,用处不要太多。

  玩笑过后,他们开始说些正经话。

  “琬音,告诉我你为什么想要怀孕?你弄来这么多的生地瓜,又穿着这样的内衣,你做了这么多,都是为了想要一个孩子吗?”

  这是他们第一次认真聊孩子的话题。

  当年他们太年轻,主要是方琬音太年轻,他们刚相识的时候一切都太匆忙,就像赶鸭子上架,尤其是方琬音,稀里糊涂的就把婚结了,也许是她那时心里有了对他的好感,只是她不知道。

  由于种种原因,他们是结为夫妻了,但是两个人的心意没有互通,顾廷璋觉得她更喜欢贺均麟或者是后来的宋笙,方琬音耿耿于怀他的那些风流韵事,他们常常同床异梦,彼此都不去敲对方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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