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想留下?行,天后也得下地掰玉米

作者:作者大手子
  门外的砸门声如同催命的鼓点,一下重过一下,震得房梁上的积灰簌簌往下掉。

  “晏辞!我知道你在家!你有本事抢男人,你有本事开门啊!”

  叶红鱼那极具穿透力的烟嗓,配合着《回家的诱惑》经典台词魔改版,在云梦泽寂静的夜空下显得格外魔幻。

  晏辞痛苦地捂住了脸。

  这一刻,他想死的心都有了。

  前有拿着平底锅的苏清歌,后有拎着棒球棍的叶红鱼,中间还夹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胖导演。这哪里是田园生活,这分明是大型修罗场求生指南。

  他转过头,看向坐在床边气定神闲的苏清歌。

  这位大姐像是没听见外面的叫骂声一样,正拿着湿巾细致地给团团擦着手指缝,动作优雅得仿佛是在维也纳金色大厅听演奏会。

  “大妹子……哦不,孩子他妈。”

  晏辞咽了口唾沫,试图做最后的挣扎,“你也听见了,外头那位可是个练家子。为了你和孩子的人身安全,我建议你们现在立刻、马上从后窗户撤离。这里太危险了,真的。”

  苏清歌连眼皮都没抬一下。

  她慢条斯理地把脏了的湿巾折好,放在一旁,然后抬起头,那双漂亮的眸子里闪烁着一种名为“看戏”的光芒。

  “撤离?我为什么要撤?”

  她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我是正宫,她是前任。要跑也是她跑,哪有正宫给小三腾地方的道理?虽然……咱们还没领证。”

  晏辞被这一句“正宫”噎得差点背过气去。

  这女人,入戏太深了吧!

  “行,你不走是吧?”

  晏辞深吸一口气,那种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劲儿又上来了。既然赶不走,那就互相伤害吧!谁也别想好过!

  他猛地站起身,走到那个破旧的红漆大衣柜前,一阵翻箱倒柜。

  “既然要留下来,那就得守我的规矩。云梦泽不养闲人,想住这儿,就得干活!”

  苏清歌挑了挑眉:“干活?”

  “没错!”

  晏辞从柜子最底层拽出一套衣服,狠狠地摔在床上,扬起下巴,一脸的恶作剧得逞,“明天早起掰玉米,没干完不许吃饭!你要是受不了这个苦,现在走还来得及!”

  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那套衣服上。

  那是一套极其具有视觉冲击力的“战袍”。

  上身是一件大红底色配翠绿牡丹花的各种棉布衬衫,下身是一条宽松肥大的深蓝色碎花灯笼裤,还贴心地搭配了一顶边缘磨损的草帽和一双黑面白底的千层底布鞋。

  这就是传说中的“东北大花袄”乡村加强版。

  审美之炸裂,配色之大胆,足以让巴黎时装周的设计师当场心梗。

  直播间的弹幕瞬间笑喷了。

  “哈哈哈哈!晏辞你是魔鬼吗?让天后穿这个?”

  “这配色,多看一眼都要得雪盲症!”

  “他是故意的!绝对是故意的!他是想用这身衣服把苏清歌丑走!”

  “完了,我已经开始替苏清歌抠脚了,这也太土了!”

  晏辞抱着手臂,一脸挑衅地看着苏清歌:“怎么?嫌丑?嫌丑就赶紧走,豪门阔太可受不了这个罪。”

  他在赌。

  赌苏清歌的偶像包袱。

  一个常年霸占时尚芭莎封面的女明星,怎么可能忍受这种土到掉渣的装扮?只要她受不了,自然就会知难而退。

  然而,他低估了苏清歌的决心,也低估了这张脸的杀伤力。

  苏清歌只是淡淡地扫了一眼那堆衣服,然后站起身,二话不说拿了起来。

  “换衣间在哪?”

  晏辞傻了:“啊?”

  “我问你换衣间在哪。”苏清歌面无表情地看着他,“不是要干活吗?穿着裙子怎么下地?”

  十分钟后。

  当那扇简陋的木门再次打开时,整个世界仿佛都安静了。

  晏辞手里的蒲扇掉在了地上。

  王胖子嘴里的半颗瓜子卡在了嗓子眼。

  就连还在外面疯狂砸门的叶红鱼,似乎都感觉到了屋里诡异的气氛,手上的动作停了一瞬。

  苏清歌走了出来。

  她穿着那件红配绿的大花袄,下身套着肥大的灯笼裤,脚踩布鞋,头上还戴着那顶破草帽。

  按理说,这身打扮穿在谁身上都得是个村口二丫。

  可是穿在苏清歌身上……

  那哪里是土?那分明是时尚!是潮流!是复古文艺风的巅峰!

  宽松的衣服反而衬得她身段更加窈窕,大红大绿的配色在她那张白得发光的脸蛋映衬下,竟然显出一种惊心动魄的艳丽。她随手将长发挽了个松散的丸子头,几缕碎发垂在耳侧,那种慵懒随性的美感,瞬间击穿了在场所有人的心脏。

  这哪里是农妇?

  这分明是落难民间的落跑公主!

  “卧槽……”

  晏辞喃喃自语,感觉自己的审美观正在重塑,“这就叫……时尚的完成度全靠脸?”

  直播间彻底疯了,截图的手速快出了残影。

  “妈妈问我为什么跪着看直播!太美了!真的太美了!”

  “这身衣服我奶奶穿是村姑,苏清歌穿就是高定!”

  “这就是顶级骨相吗?披个麻袋都像在走红毯!”

  “跪求链接!我要买同款!虽然我知道我穿上肯定像个傻子,但我还是想买!”

  “壁纸有了!这绝对是今年最炸裂的时尚大片!”

  苏清歌整理了一下袖口,走到目瞪口呆的晏辞面前,伸出手在他眼前晃了晃。

  “看够了吗?王二狗。”

  晏辞猛地回神,老脸一红,赶紧捡起地上的蒲扇掩饰尴尬:“咳……还、还行吧,勉强能看,不像是偷地雷的。”

  “那走吧。”

  苏清歌接过晏辞手里那个用来装玉米的竹筐,动作自然得就像她在这里生活了十几年,“不是要去掰玉米吗?带路。”

  晏辞看着她那副“既来之则安之”的淡定模样,心里那种无力感更重了。

  这女人,怎么就不按套路出牌呢?

  “走就走!谁怕谁!”

  晏辞咬了咬牙,心想到了地里有你哭的时候。玉米叶子可是很锋利的,割在身上生疼,就不信你这个娇滴滴的大小姐能坚持十分钟!

  “不过……”

  晏辞指了指还在砰砰作响的院门,压低声音道,“咱们得从后门溜。前面那个……火力太猛,我怕误伤友军。”

  苏清歌冷笑一声,把竹筐往肩上一背,那架势居然还有几分帅气。

  “行,听你的。先干活,回来再收拾那个疯女人。”

  两人一前一后,像做贼一样,悄悄打开了后门。

  月光洒在蜿蜒的山路上,远处的玉米地像是一片黑色的海洋,在夜风中发出沙沙的声响。

  晏辞走在前面,听着身后苏清歌轻盈的脚步声,心里突然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

  五年前,他们也是这样。

  为了躲避狗仔,在深夜的街头牵着手狂奔,那时候的风是热的,心也是热的。

  而现在……

  “爸爸!等等我!”

  团团抱着木鸭子,迈着小短腿从屋里追了出来,头上也被苏清歌给戴了一顶迷你小草帽,萌得人心肝颤。

  “我也要去掰玉米!我要帮爸爸干活!”

  晏辞看着這一大一小两个身影,叹了口气,弯腰一把将团团抱了起来放在脖子上。

  “坐稳了!驾!”

  “咯咯咯!爸爸快跑!大马快跑!”

  欢笑声在山谷里回荡。

  然而,就在他们刚刚穿过屋后的小竹林,准备奔向那片象征着“劳动改造”的玉米地时。

  一道刺眼的强光手电筒,突然从侧面的草丛里射了出来,直直地打在晏辞的脸上。

  “我就知道你会走后门!”

  一个咬牙切齿、充满杀气的声音,伴随着草丛被拨开的窸窸窣窣声,幽幽地响了起来。

  “晏辞,你可以啊,五年不见,连老婆孩子都整出来了?”

  晏辞僵硬地转过头。

  只见叶红鱼穿着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手里拎着那根传说中的棒球棍,正站在一块大石头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们。

  那眼神,比手电筒的光还要刺眼一百倍。

  “今晚,咱们这笔账,就在这玉米地里,好好算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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