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歪歪扭扭黑手套

作者:剑仙清城
  “这是她临走前,让我交给你的。她说……说让你把给她的书,让我带回去。”

  林御看着那个纸袋。普通的牛皮纸袋,封口用胶带粘着。

  “她走的时候……”他声音有点哑,“哭了吗?”

  罗云菲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哭了。哭得很凶。但她父母……很强势。”

  她站起身,从林御放在座位旁边的袋子里——那是他带来的计算机书——拿走了那些书。

  “话我说完了。”罗云菲拎着书,看着林御,“你好自为之。”

  她转身要走,又停住,回头看了林御一眼:“其实……你比我和她父母想象的要好。但有些事,不是‘好’就能解决的,起码你现在,还没有对话的资本。”

  风铃又响了。

  罗云菲走了。

  店里只剩林御一个人,还有桌上那个牛皮纸袋。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世界白茫茫一片,干净得像从没被人打扰过。

  林御坐在那儿,很久没动。

  重生这三个月,他遇到过很多事——被偷狗贼围攻,被竞争对手使绊子,被房东刁难……但从没像现在这样,心里空落落的。

  像被人挖走了一块。

  终于,他伸出手,拿起那个纸袋。

  很轻。

  撕开封口,里面有两样东西。

  一副手套。

  黑色的,毛线织的。针脚歪歪扭扭,有些地方织得太紧,有些地方又太松。大拇指那里还有个破洞,被笨拙地补上了,线头露在外面。

  一看就是新手织的,还是那种没什么天赋的新手。

  林御拿起手套,摸了摸。

  毛线很粗糙,但有她淡淡的香味儿。

  手套下面,是一封信。

  御展开信,上面的字迹很工整,但很多地方被水渍晕开了——是泪痕。

  大叔:

  写这封信的时候,我手在抖。因为楼下爸妈在催,姑姑在劝,我知道我非走不可了。

  他们没收了我的电话和传呼机。说去了杭州,会给我新的,但我知道,他们不会让我联系你的。

  大叔,对不起。我食言了。说好周末给你惊喜的,现在只能让姑姑把这个给你。

  手套是我织的。织了一个星期,拆了织,织了拆,最后就织成这样。丑死了,我知道。但这是我第一次织东西,你……你别笑话我。

  其实我想织条围巾的,但时间不够了。手套小一点,织得快。

  大叔,我好想你。

  这几天,我每天都在想,要是那天在书店,我勇敢一点,把心里话说出来,会怎么样?要是下雪那天,我抱住你的时候,不松开,会怎么样?

  但我没说,我也松开了。

  因为我怕。怕说出来,连‘大叔’都叫不了了。怕你不喜欢我,只是把我当小孩。

  现在想想,我真傻。喜欢就应该说出来的。就算被拒绝,至少不会像现在这样后悔。

  大叔,我喜欢你。

  不是对长辈的喜欢,不是对朋友的喜欢。是想跟你在一起的那种喜欢。

  可是……可是我说得太晚了。

  爸妈说,要去杭州住很久,可能一年,可能两年。他们说杭州有更好的学校,更好的老师,能让我学到更多东西。

  我知道他们是为我好。但我不要这种‘好’。

  我想留在古水镇,想每天去网吧找你,想跟你去旱冰场,想跟你在雪地里转圈。

  可是……可是我说了不算,他们永远把我当小孩子。

  大叔,我会好好学计算机的。你说得对,我要证明给所有人看,我的选择没错。

  你也要好好的。好好开网吧,好好做生意,好好……好好找个喜欢你的人。

  写到这里,我又哭了。信纸都湿了。你别笑话我。

  最后说一句:大叔,谢谢你。谢谢你听我说话,谢谢你陪我玩,谢谢你……让我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虽然时间很短,但我很开心。

  真的。

  最最喜欢你的,罗黎

  信不长,三百多字。

  林御看了很久。

  每一个字,每一处泪痕,都像针一样扎在他心上。

  他能想象出那个画面——十八岁的罗黎,趴在书桌前,一边哭一边写。楼下父母在催促,姑姑在敲门。她手忙脚乱地把信折好,塞进纸袋,把那双织得歪歪扭扭的手套放进去。

  然后擦干眼泪,打开门,假装坚强地走下去。

  林御把信仔细叠好,放回纸袋。又拿起那双手套,试着戴了一下。

  太小了。勉强能戴。

  但他没摘下来,就那样戴着,看着窗外的大雪。

  咖啡彻底凉了。

  店里的服务员走过来,小心翼翼地问:“先生,需要加热吗?”

  林御摇摇头:“不用了。”

  他付了钱,走出碰碰凉。

  雪还在下。他戴上那副不合手的手套,推着自行车,慢慢往回走。

  街上没什么人。雪地上只有他一排脚印,深深浅浅,孤单地延伸着。

  路过广场时,他停下脚步。

  那天,就是在这儿,罗黎在雪地里转圈,笑得像只快乐的鸟。

  她说:“大叔,我们来做个约定好不好?”

  她说:“等以后——等以后我成了最厉害的计算机专家,你就成了最有钱的暴发户。”

  她说:“大叔,抱抱我。”

  林御站在空荡荡的广场中央,雪花落满肩头。

  他忽然觉得,这个冬天,真冷。

  冷得刺骨。

  骑上车,慢慢往回走。手套虽然不合手,但毛线粗糙的触感,一直在提醒他——那个姑娘,曾经那么认真地,一针一线,织了这副手套。

  她说:“丑死了,我知道。但这是我第一次织东西,你……你别笑话我。”

  林御低头看了看手上那团歪歪扭扭的黑色。

  不嫌弃。

  怎么会嫌弃。

  他只是……只是心疼。

  心疼那个被带走的姑娘,心疼她那句没来得及当面说出的“我喜欢你”,心疼她信中那些被泪水打湿的字迹。

  回到网吧时,天已经黑了。

  李雄在吧台后面,看见林御进来,愣了一下:“老板,你……”

  “没事。”林御摆摆手,上了三楼。

  回到小隔间,他把那封信又看了一遍。然后小心地收好,放进抽屉最底层。

  那双手套,他摆在桌上。

  坐在床边,点了根烟。

  烟雾缭绕中,他想起罗云菲的话——“罗家的庞大,超出你的想象。”

  他想起罗黎信中的话——“他们没收了我的手机和传呼,我可能再也联系不上你了。”

  林御站在窗前,看着外面漆黑的夜。

  雪花还在飘。

  他忽然想起一句话:有些人,注定只能陪你走一段路。

  但他不甘心。

  凭什么?

  就因为他是个开网吧的?就因为罗家是个“庞然大物”?

  林御掐灭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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