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大婚

作者:爱睡觉的喵
  嘉和二十九年,三月十八,寅时初刻,夜色仍浓如泼墨。

  清荷院里却已亮起了灯。

  那光从窗纸透出来,在黎明前最深的黑暗里,显得单薄而勉强,像是一缕随时会被风吹散的游魂。这院子位置偏僻,靠近侯府西侧的角门,平日里少有人来。

  “都这个时辰了,怎么还不起身?”

  声音又尖又亮,划破了院里的寂静。是彩衣。她穿着水红色的比甲,站在正房门前,一手叉腰,嗓音里透着刻意张扬的急躁:“今日可是三小姐大婚的好日子,误了吉时,谁担待得起?”

  门“吱呀”一声被粗鲁地推开。

  屋里,李淑云早已醒了——或者说,她根本未曾深睡。此刻正静静地坐在床沿,身上只着素白的中衣,乌黑的长发未束,流水般披泻在瘦削的肩背上。她抬起头,看向闯进来的人,脸上没什么表情,一双眼睛在烛光下显得格外沉静,沉静得近乎空洞。

  紧随其后的是小翠,一张圆脸气得通红,眼里几乎喷出火来:“彩衣姐姐!小姐已经醒了,你怎能这般无礼直接闯进来?”

  “无礼?”彩衣一挑眉,嘴角撇了撇,目光在李淑云身上溜了一圈,“我这是着急!误了大事,你个小丫头才叫无礼呢!”她转过身,对着门外抬高声音:“彩屏、彩玲,还不快把热水端进来?嬷嬷呢?该给三小姐绞面上妆了!”

  一阵忙乱的脚步声。

  李淑云的目光越过彩衣,投向窗外那片尚未苏醒的天空。寅时了。再过几个时辰,她就不再是威远侯府的三小姐,而是安南公府的媳妇,张胜的新妇。

  彩衣、彩屏、彩玲,是五日前嫡母亲自拨到她身边来的,明面上是陪嫁丫鬟,可三人生得模样俏丽,举止间总带着那么一股子不同于普通婢女的娇态。李淑云心里清楚得很——她们是预备着给新姑爷收房的。连同那位姓王的嬷嬷,四个人的身契都牢牢攥在嫡母手中,未曾交到她这里半分。

  “小姐,”小翠趁那三人出去取东西的间隙,快步凑到李淑云耳边,压低声音,语速很快,“按您的吩咐,我使了二两银子,从厨房刘妈妈那儿换了一小匣子点心。都是最不起眼的枣泥酥和桂花糕,个头小,不起眼,用油纸包好了,藏在咱们随身那个紫檀木妆奁的夹层里。”

  李淑云几不可察地点了点头。

  她想起三年前,大姐姐出阁那日。她那时年纪尚小,挤在熙攘的人群里,偷听到嫡母拉着大姐姐在屏风后低声嘱咐:“……嫁衣繁重,不便更衣,今日怕是难进饭食。忍一忍,到了夫家就好了。”

  那时她只觉好奇,如今轮到自己,才知道这一“忍”,可能便是从寅时到深夜的一整天。她不想忍。饿肚子的滋味她尝过太多,不想在自己成婚这天,还要空着肚子,扮一整日的精致木偶。

  “水来了,小姐请沐浴吧。”

  彩屏和彩玲抬着兑好的香汤进来,热气蒸腾,带着浓郁的玫瑰露香气。那味道甜腻得有些发齁,并非李淑云平日用的清浅皂角味。想来也是嫡母特意安排的,要新娘子从头到脚,都熏染上“喜庆”的气息。

  沐浴过后,便是绞面。

  王嬷嬷拿着一根坚韧的棉线,手指翻飞,在李淑云脸上细细地绞过。微刺的疼痛一下接着一下,带走脸上细小的绒毛。李淑云闭着眼,感受着那陌生的触感。嬷嬷的手势说不上温柔,甚至有些敷衍。毕竟,一个不受宠的庶女,未来的前程也肉眼可见地有限,实在不值得她费太多心思。

  “小姐肤质细,是个美人坯子。”王嬷嬷嘴上说着奉承话,手里的动作却未停,“今日好好打扮,定能让新姑爷眼前一亮。”

  李淑云心中毫无波澜。美不美的,于她而言并无意义。这桩婚事如何而来,她心知肚明。威远侯府需要安南公府在朝中的一点人脉助力,而安南公府看上的,恐怕是父亲三万兵力。她,李淑云,不过是双方权衡下,一个恰好合适、又无足轻重的筹码。

  绞面完毕,开始梳妆。

  发髻梳成了时下流行的牡丹头,繁复沉重,插上了嫡母送来的赤金镶红宝头面。金子的分量压得她脖颈发酸,宝石在烛光下反射着冰冷坚硬的光泽。脸上的粉敷得极厚,胭脂也涂得浓艳,镜中的那张脸,精致,却也陌生,如同戴上了一副华丽的面具,遮住了底下所有的情绪。

  最后,穿上大红的嫁衣。

  嫁衣是府里绣娘统一赶制的,针脚细密,用的是上好的云锦,衣身是缠枝莲纹,莲叶田田,莲花亭亭,寓意“连连高升”;袖口、裙裾处绣着小小的合欢花,寓意“夫妻和睦”。只是尺寸似乎并未完全按照她的身量修改,肩线有些宽,腰身那里却又束得紧,层层叠叠的衣裙套上来,几乎让她有些喘不过气。

  “吉时快到了,盖头呢?”王嬷嬷催促着。

  大红的盖头落下,眼前的一切瞬间被蒙上了一层朦胧的、晃动的红色。世界被隔绝在外,只剩下耳边嗡嗡的人声,和自己有些急促的心跳。

  同一片天空下,安南公府的墨竹轩,却是另一番光景。

  此处是府中相对僻静的院落,因窗前种了几丛竹子而得名。此时寅时已过,院内却依旧安静得反常,与前院隐隐传来的筹备喧嚣格格不入。

  新科进士张胜,今日的新郎官,只穿着一身寻常的月白直裰,坐在书案后。案上摊着一本《通典》,却良久未曾翻动一页。他望着窗外渐亮的晨光,眼神有些空茫。

  “我的好少爷!”书童砚书捧着那套簇新的大红喜服,急得在屋里团团转,“您快些更衣吧!迎亲的时辰眼看就要到了,误了吉时可不是闹着玩的!”

  张胜像是没听见,目光落在窗外摇曳的竹影上。那些竹子是他中举后移栽过来的,原本想着“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聊寄一份风骨。可如今看来,也不过是徒增讽刺。寒窗苦读十数载,一朝金榜题名,满腔抱负尚未施展,便被一纸婚约拉回了这深宅大院。娶一个素未谋面的侯府庶女?只因她是“合适”的人选?

  “少爷!”砚书的声音带上了哭腔,“老爷已经派人来催过三次了!夫人也说了,今日宾客满堂,万万不能失了礼数……”

  “礼数……”张胜低声重复这两个字,嘴角扯出一抹极淡的、带着苦味的弧度。是啊,礼数。家族的体面,利益的交换,这些都比个人的意愿重要千百倍。他终究是拗不过父母之命,拗不过那套他自幼被教导、如今却倍感束缚的“规矩”。

  他深吸一口气,终于站起身,展开双臂。

  砚书如蒙大赦,连忙上前,手脚麻利地替他换上那身刺目的红。喜服用料考究,刺绣精美,穿在身上却只让人觉得沉重而束缚,如同披上了一层华丽的枷锁。

  镜中人,玉面朱唇,仪表堂堂,一副翩翩佳公子的模样。可张胜只在镜中看到一片空洞的喜庆,和深埋眼底的不甘。

  辰时三刻,迎亲的队伍吹吹打打,出了安南公府。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引得长街两侧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人们伸长了脖子,议论着安南公府的排扬,羡慕着新科进士的风光,猜测着侯府千金的容貌。

  张胜骑在披红挂彩的骏马上,脸上维持着礼节性的微笑,对两旁的道贺声点头致意。那笑容标准却未达眼底,如同面具一般挂在脸上。马蹄声、锣鼓声、人声鼎沸,交织成一片模糊的喧嚣,他却仿佛置身事外,只感到一种深深的疲惫和疏离。

  队伍行进得很快,似乎连轿夫和乐手都想尽快走完这趟差事。不过两刻钟,威远侯府那朱红色的大门便已在望。

  侯府门前也张了红,挂了彩,却莫名透着一股子例行公事的冷清。没有拦门嬉闹的年轻子弟,没有刻意刁难的题目,管家早早候在门口,客气而程式化地将张胜迎了进去。

  一路畅通无阻,径直到了清荷院。

  闺房内,李淑云已在床边端坐许久。盖头遮蔽了视线,她只能听到纷沓的脚步声靠近,然后,一个清朗却没什么温度的男声在身前响起:

  “张胜前来迎亲,请……娘子随我归家。”

  声音顿了一下,似乎对“娘子”这个称呼还有些生疏。

  接着,一段冰凉滑腻的绸缎被塞入她手中。是大红的喜绸。另一端被人牵着,一股不容置疑的力道传来,引着她起身,向外走去。

  脚步有些虚浮,厚重的嫁衣和沉重的头饰让她行动不便。她能感觉到身侧人的步伐很快,并未有丝毫放缓或搀扶的意思。她只能努力稳住自己,握紧手中的绸缎,跟着那一点牵引,迈过门槛,走过熟悉的庭院。

  前厅里,威远侯与侯夫人端坐上位。

  拜别父母的仪式简单得近乎仓促。威远侯说了几句“谨守妇道,孝顺翁姑”的套话,侯夫人则淡淡补充了一句“好生过日子”,便挥了挥手,示意他们可以走了。

  没有不舍,没有叮咛,仿佛送走的只是一件完成了使命的物什。

  李淑云在盖头下,对着父母的方向,深深地拜了下去。这一拜,拜的是生养之恩,也是割断前缘。从此,清荷院是再也回不去的故地,威远侯府三小姐的身份,也成了过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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