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再次出发
作者:踏过春风十里花海
一早上,钱雨薇把脑袋贴在沈青云的胸口上,倾听着他的心跳。自己男人从千里之外打回来了。
“起来吧,孩子都饿了,”沈青云笑着说道,用手抚摸着钱雨薇的头。
“我真担心你回不来,跟你过日子,不知道哪次送你离家就是永别。”钱雨薇眼睛里都有泪水了。
这几个月让她时时刻刻都在担心,沈青云搂着身旁的女人。
“帮我把儿子抚养长大,他爹即使战死,也要给他打出一尺自由的天空。”沈青云说道。
“嗯嗯嗯,”钱雨薇实在是忍不住了,鬼子来了男人要守住家门,要守住家门,就要先去驱赶狼群,再守住国门。
“赶上这个年代,就不要想着老婆孩子热炕头了。以杀止杀。杀到鬼子绝望。”沈青云愤恨的喊道。
“哇……”沈青云的声音太大了,把儿子喊醒了。
“你给儿子起个名字,一直没给他起名字呢?”钱雨薇看着男人,好不容易回来了,当初走的匆忙。再加上沈青云每天忙着训练新兵,没来得及给孩子取名字,这个特权没人能代替。
“叫沈放,希望他平平安安的看到华夏解放,再也不用看到战火。”沈青云说道。
“这名字挺好的,”钱雨薇听了也觉得没问题,钱雨薇看着怀中吃饭的儿子。
“儿子,你叫沈放,你爹沈青云,杀鬼子的沈青云。”钱雨薇笑着告诉儿子,她儿子就像没听到,愿意叫啥就叫啥,吃饱了肚子才是真的。
孩子吃完了又睡了,沈青云夫妻起来以后,看着闲置的老丈人,他正在看着远处放羊的几个老汉。
“有时间跟他们说说话,”沈青云看出老丈人的孤独,他也想找人聊天。
“人家是羊倌,我去打扰人家工作,看看就行。”钱光耀叹口气,去找人家,人家会搭理自己么?
“我给你买点羊回来,你不也是羊倌了么?咱们家的羊养起来,还能随时改善伙食。”沈青云提议。
钱光耀猛的回头看向沈青云,这姑爷狠呐,他老丈人的钱,让他拿干净了,还想着让他老丈人给他放羊!
又看向放羊的几个老汉,有了羊是不是就能跟他们说说话了?我和老程两个人放一群羊,不会丢的。
“行,我和你程叔放羊,给你这个地主放羊,卖了羊给你买子弹。”钱光耀没好气的说道。
“呵呵,你就说去不去吧,咱们家可不缺钱,”沈青云笑着问老丈人。
“去,还能跟他们聊聊天,不然,咱们家显得和村里人格格不入。”钱光耀哪里还有气,笑着说道。
“那就好,我去给你买羊,别放的太多了,二十只行么?”沈青云问老丈人。
“行,我们两个人分,一个人才放十只。”钱光耀满口答应。
沈青云可不能耽搁老丈人的事儿,他出去一趟赶回来二十只羊,四只公羊其余的都是母羊。
“老爷,羊奶还能补充营养。”程叔笑着说道,他家人也来到了老区。现在钱家都不再是锦衣玉食了,他们家也没好到哪里。
“对呀,咱们老哥俩还能为家里散点余温,放羊也挺好的。你小子什么时候还出去?”钱老头问沈青云。
“过几天就走了,不会在一个地方多做停留,干一票就离开。免得被抓住。你们放心吧。我不会有事儿的。”沈青云说完,钱光耀点点头,不傻就行。
沈青云看着他们赶着羊群回家了,他在附近看一看,都是黄土啊,没有多少牧草,想要让羊吃饱了,得走出去很远的。
趁着回家吃饭这个空当,在光秃秃的黄土坡上洒灵泉水,然后再撒牧草种子。
撒了几个地方这才回去,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长出来,这也需要一些时间。
沈青云在家里待了半个月,每天哄哄儿子,陪陪婆娘。
他老丈人和附近放羊的人,这些日子很开心,有好多地方长出了密密麻麻的青草。
放羊肯定有地方了,也不用一直向远处走了,在家门口就能把羊放的饱饱的。
“爹,我要离开了,也不知多长时间能回来,家里就看你们了。”沈青云吃饭的时候对老丈人说道。
“嗯,不用担心家里,你在外面注意点儿安全,我们这么大一帮人还能照顾不好她们娘俩。”钱光耀没抬头,直接回答他。
钱雨薇看着沈青云,这么快又要走了?她有着百般不舍,但是,知道不能拦着沈青云,杀鬼子就是保家卫国。
“婆娘放心吧,我不会有危险的,只是苦了你了。”沈青云看着钱雨薇也不愿意走,但是,鬼子看着横行也不成,自己能杀死一个,就少一些百姓被欺负。
杀得多了也能凑成一支部队,何况自己还是个挂逼,安全有保障,破坏力还挺大。做缩头乌龟就不好看了。上一世没等到鬼子再次发动侵略,到死都感到遗憾。现在赶上了,你说幸福不幸福?
“这次想去哪儿?”钱光耀问沈青云,沈青云想了想,“我想去四九城,那里有驻屯军,当官儿的应该多,干掉几个当官的出出气。”沈青云说完,钱雨薇瞪大了眼睛看着沈青云,你杀小鬼子都挺危险的,当官的那么好杀?
得有多少鬼子护卫着,你杀了鬼子大官儿,全世界的鬼子都得找你。
“小兵有啥意思?遇到就是一群,大官干掉几个,让他们消停点儿,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不是他们家后花园。”沈青云气愤的说道。
“不用挂心家里,放开手脚打。”钱光耀说道。
“我真不会有事儿的,打完就跑,换个地方再打。不让他们找到蛛丝马迹。”沈青云笑着说道,陪着家人一边吃饭,一边说话也算是辞行。
夜里,沈青云悄悄穿上衣服,就离开了家里,他没看到一个女人站在家门口看着他离开的方向。
沈青云出了驻地,骑上马匹直奔四九城方向。
此时的华夏北已经被鬼子给占领了大片,他躲躲闪闪,躲不过去就摸哨,鬼子的检查站和炮楼,经常被人悄无声息的清空,连一具鬼子的尸首都看不到。
他快要靠近四九城的时候,收了战马,一身破破烂烂的大褂,满头长发乱糟糟,这头发他一直没理过,就为了有一天化妆的时候能用到。
“苍天饶过谁,短腿是粪肥,芜湖……饿哉!”蹦蹦跳跳大喊大叫。
守城的伪军和鬼子都躲着他,让他给挠一下多窝囊啊!
这个大褂真有特点,屁股的位置都要露肉了,大腿膝盖的位置已经露肉了,前大襟油汪汪的一片。
脸上有点儿黑漆漆的,长发有但是飘不起来,估摸着能有两斤大虱子。他就是行走的生化球,方圆一米没法站人。味道太有冲击力了。
蹦跳的沈青云谁见谁躲,他每天在街道上蹦跳,玩儿了半个月,城里的一切他都侦察清楚了。
晚上困了就睡在墙根,所有人都已经习惯了,一个傻子的存在。
夜里,一个巡逻队看到他,没人多看一眼,他躺在墙根,距离墙根三米就是街道,鬼子从他三米之外要过去的时候,突然,浓雾弥漫,雾散烟尘尽,一切又回归宁静。
沈青云心想这样也挺好的,七八个鬼子说没就没了,躺在地上没人搭理自己。
鬼子看到他,都不如看到一条狗,看到狗还多看两眼。
鬼子第二天,才发现丢了几个士兵,满城搜捕的时候,都没人去问他。他好像和这个世界都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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