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被亲爹炮灰的小可怜(二六)

作者:喵小蕊
  就在这年的冬天,生产队出了一件大事。

  新来的知青魏军死了,死在宋志远倒塌的老房子的旁边。

  他是从山上摔下来,摔破了头,又滚进了屋后的水沟里,躺了一晚上,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发烧烧糊涂了。

  生产队的人急忙把他送去了卫生所,但是已经迟了,头部的伤口感染,高烧到四十度,已经开始说胡话了。

  打针吃药都没用,最后送到镇上,镇上又送到县城,最后还是死了。

  经过调查,魏军经常上山打猎,那天晚上同样如此。

  所以住在一个屋檐下的其他人,即便知道他彻夜未归也没担心,毕竟他经常快天亮了才回来。

  等大家第二天天亮了都没见到人,这才着急的找到大队长到处找人,等找到的时候,他已经在冰凉的水沟里泡了一晚上。

  宋安宁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才刚从学校回来,颇有些唏嘘,难怪他跟宋志远那么好呢,想必如果宋志远没有搬家,应该就会察觉到屋后的动静,从而救下魏军。

  只可惜宋志远早就搬到河对面去住了,距离这个倒塌的老房子实在太远。

  也是在这年的除夕夜,宋志远也死了。

  是服毒自杀。

  除夕这天晚上,宋志远照常喝酒打老婆打孩子,打完后身上的疮毒发作,痛得很,于是跟往常一样服药止疼。

  不过这一次,似乎把药吃多了,非但没有止痛,反而把自己毒死了。

  治疗疮毒的药里有马钱子,既能外用消毒排脓,又可以内服止痛,大多数时候,宋志远都是外用的。

  但是那天晚上,宋志远大概是痛得很了,就想吃点马钱子止痛,结果一不小心吃多了,就把自己吃死了。

  大家帮忙处理后事的时候,宋安宁也特意去看了一眼。

  王雪哭得伤心,但是眼角没有泪水,甚至还有点解脱。

  不过变化最大的还是宋宝儿,当初那个嚣张跋扈的熊孩子,在宋志远常年殴打下,变得沉默寡言,甚至还有些阴森。

  宋安宁只是看了几眼就走了,就像当初宋志远说的那样,就算是死了也不需要宋安宁哭灵,她自然不会自讨没趣。

  “宿主,宋志远是在王雪的暗示下,吃下大量马钱子的。”

  九九六无聊的时候喜欢到处看热闹,所以知道很多细节。

  “不难猜,我早就看到她在故意搜集马钱子了。”

  不过九九六还是讲了一遍自己看到的东西。

  跟宋安宁猜想的差不多,王雪偷偷搜集了一些马钱子,研磨成粉,加到了宋志远治疗疮毒的药粉里。

  平时宋志远身上的毒疮发作时,也有意无意的说一句,医生说这个药内服的时候效果会好一点。

  而快过年这几天,王雪特意托人买了点羊肉回来,羊肉不多,被宋志远一个人喝着酒吃光了。

  当天王雪还炖了干豇豆和干竹笋,这些都是发物。

  尤其是羊肉,宋志远还喝酒,身上的毒疮很快发作,并且比以前更痛更难受。

  简单的外用药没什么效果,喝醉了又疼的厉害的宋志远,果断选择了口服。

  而被王雪特意多加了的药粉,他吃了一点就把自己毒死了。

  “王雪一直偷偷把他的药藏起来一些,宋志远死后,她就把藏起来的重新混进了剩下的药粉里,所以跟诊所配的药毒性差不多,只要不多吃,是不会有事的。”

  九九六倒是没什么多余的感情,只是简单的陈述事实。

  “宿主,你说要不要举报她啊?”

  宋安宁头也不抬的拔草,今天阳光不错,地里很多人都在忙着除草,她也不例外。

  “举报什么?宋玉儿才十岁,你养?”

  “宋宝儿十四岁了啊,他可以养。”

  宋安宁摇摇头:“原主的苦难是宋志远造成的,现在宋志远有了自己应得的报应就够了,其他的不用多管。”

  此时已经是七二年,宋安宁十四岁了,但已经进入了卫校,因为距离太远,要每个月才能回家一次。

  王天书依旧跟她的步伐一样,而当初的杨天海,在读完初中之后,就没再继续读书了。

  他这几年长得很快,常年干活,已经跟十七八岁的大小伙一样了,干活都可以拿跟壮年劳动力一样的工分了。

  王天书同样身高腿长,小时候那个成天钓鱼摸鸟蛋的调皮小子,也越来越沉稳了,还带着一股子书卷气。

  当然,那是在安静的时候。

  王天书也不像以前那样回家就只想玩了,在家的时候,也跟着爸妈一起下地干活,不怕苦不叫累,简直让人刮目相看。

  还有人调侃,多亏了宋安宁,要不是安宁带着人一路读书识字到高中,这臭小子指不定什么时候能懂事呢。

  宋安宁听得无语,什么叫多亏了她,那还不是王天书自己争气嘛,队里跟他们一起玩儿的人可不少,有几个愿意安心读书的?

  结果转头一看,就看到的王天书红着脸点头。

  嗯,多亏了安宁呢。

  宋安宁更无语了,你脸红个什么劲儿?

  小姑娘给你送情书的时候都不见脸红,被大家夸一句就脸红了?

  要说王天书,虽然也只有十四岁,但是家里就他一个孩子,从小的没吃过苦,更没饿过肚子。

  可以说在宋安宁上山打猎之前,王天书是队里吃的最好,吃的最饱的孩子,几乎没有之一。

  理所当然的,王天书个头也窜得很高。

  而他从小就喜欢户外运动,在家里山上山下的到处跑不说,在学校也是各种体育活动都没错过。

  现在的他不但个头高,身体也很健壮,此时穿着他爸的衣服,胳膊微微用力,就把他爸的衣服都撑得绷紧了。

  看着不像是十四岁的少年,反倒像是十八九岁的青年,以至于在学校里,还收到过情书呢。

  只是在同学知道他才十四岁的时候,一个个都呆滞了,当然也没忘了把情书抢回去。

  宋安宁感叹着,就看到王天书被他爸叫过去扛犁头了,轻轻松松就扛起了几十斤的犁,溢出的力量简直让人羡慕。

  在这年头,力气大,能多赚不少工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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