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收了花魁做金丝雀,养在听潮亭
作者:笔心YY
北凉城的风雪依旧,仿佛永远不知疲倦。
当那辆看起来普普通通,实则内藏乾坤的马车缓缓驶入王府侧门时,红薯早就带着一众丫鬟婆子候着了。她穿着那身标志性的大红衣裳,在这白茫茫的雪地里像是一团燃烧的火,美得张扬。
车帘掀开,秦绝率先跳了下来。
他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浑身的骨头都在噼啪作响。还是家里的空气闻着舒服,虽然冷了点,但胜在自在,没有那股子令人作呕的胭脂俗粉味。
“世子爷,您可算回来了。”
红薯迎了上来,那双桃花眼在秦绝身上上下打量,确定没少块肉后,才松了口气。紧接着,她的目光越过秦绝,像带钩子一样落在了刚从车上下来的鱼幼薇身上。
鱼幼薇抱着那只雪白的波斯猫,怯生生地站在车旁。江南的女子本就柔弱,乍一到这苦寒之地,冻得鼻尖发红,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连石头看了都要心软。
“哟,世子爷这是去江南进货了?”
红薯的声音里带着几分酸溜溜的味道,眼神玩味,“这一趟没白去啊,不仅带回了老黄的剑,还顺手拐了个这么水灵的大美人回来。这要是让那帮想嫁入王府的大家闺秀看见了,还不得把门槛给踏破了?”
“什么叫拐?这叫人格魅力。”
秦绝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随手把身上的大氅解下来扔给红薯,“别在那阴阳怪气了,赶紧安排人把后院收拾出来。这位是鱼幼薇,以后就住在府里了。”
“住哪儿?”红薯挑了挑眉,“听潮亭?”
秦绝打了个响指:“聪明。就把她安排在顶楼,给南宫那个武痴当邻居。正好一文一武,一个负责磨墨,一个负责……当花瓶。”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来到了听潮亭。
顶楼的书房里,南宫仆射正黑着一张脸在磨墨。这几天秦绝不在,她虽然没人管着,但这磨墨的活儿已经成了肌肉记忆,一天不磨手就痒。
看到秦绝推门进来,她刚想抱怨两句,目光就定格在了鱼幼薇身上。
两个绝世美女,一个英气逼人,一个柔媚入骨,四目相对的瞬间,空气中仿佛有火花在噼里啪啦地炸响。
“她是干嘛的?”南宫仆射冷冷地问道,手里的墨锭被捏得咯吱作响。
“新来的室友。”
秦绝走到书案后坐下,指了指鱼幼薇,“别紧张,她不练武,也不抢你的秘籍。她就是个……”
秦绝顿了顿,目光落在鱼幼薇怀里的白猫身上,嘴角勾起一抹戏谑的笑:
“她就是个养猫的。”
鱼幼薇有些局促地抱着猫,站在满屋子的武学秘籍中间,显得格格不入。她原本以为,既然卖身为奴,等待她的肯定是端茶倒水、洗衣做饭的苦日子,甚至可能还要……暖床。
“那个……公子,奴婢需要做些什么?”她小声问道,声音颤抖,“奴婢会跳舞,会弹琴,还会……”
“停。”
秦绝抬手打断了她,“那些乱七八糟的才艺,留着以后给我解闷用。现在,你的任务只有一个。”
他指了指窗边那张铺着软垫的贵妃榻,阳光正好洒在上面,暖洋洋的。
“每天抱着你的猫,坐在那儿晒太阳。”
“不用干活,不用伺候人,也不用想那些复仇啊、复国啊之类的破事。你就负责把自己养得白白胖胖、漂漂亮亮的,当个赏心悦目的花瓶,懂了吗?”
鱼幼薇傻了。
南宫仆射也愣住了。
这是什么奇葩要求?花重金赎回来的花魁,不让她干活,就让她晒太阳?这世上有这么当主子的吗?
“金丝雀,懂不懂?”
秦绝看着一脸懵逼的鱼幼薇,耐心地解释道,“我把你养在这笼子里,不是为了让你去抓虫子吃,而是为了让你这身漂亮的羽毛别被外面的风雨给淋坏了。你只需要负责美,剩下的事,有我。”
这番话,霸道又不讲道理。
但听在鱼幼薇的耳朵里,却像是一股暖流,瞬间冲垮了她心里所有的防线。
自从亡国以来,她就像是水上的浮萍,身不由己。每个人都想利用她,每个人都想占有她。
只有眼前这个六岁的孩子,告诉她:你只需要负责美,剩下的有我。
“奴婢……遵命。”
鱼幼薇低下头,眼泪不争气地掉了下来,砸在怀里那只懵懂的白猫头上。
安顿好了新来的“金丝雀”,秦绝感觉心情大好。
他走出听潮亭,红薯一直跟在身后,那张俏脸板着,显然还在吃醋。
“世子爷,您这后宫……哦不,这王府里的人是越来越多了。”
红薯幽幽地说道,“一个练刀的疯子,一个养猫的花瓶,还有个骑熊猫的杀手……您这是打算开杂技团吗?”
“怎么,吃醋了?”
秦绝停下脚步,转过身,笑眯眯地看着红薯,“放心,不管来多少人,你都是咱们王府的大管家,这后院的钥匙不还在你手里攥着吗?”
他伸出小手,轻轻捏了捏红薯那吹弹可破的脸颊,“再说了,我就喜欢这种百花齐放的感觉。要是这府里全是和尚,那得多无聊?”
红薯被他这一捏,心里的气顿时消了大半,脸颊微红,嗔怪地瞪了他一眼:
“世子爷就会哄人。奴婢是怕人多了,是非也多,到时候万一打起来,把房子拆了怎么办?”
“拆了再建呗,咱们现在又不缺钱。”
秦绝耸了耸肩,一副暴发户的嘴脸,“只要她们不把天捅个窟窿,随她们折腾。”
正说着,一名暗网的死士如同鬼魅般出现在回廊的阴影里。
“世子,红薯姐。”
死士单膝跪地,双手呈上一封烫金的请帖,“这是刚从徽山送来的,说是给北凉世子的亲笔信。”
“徽山?”
秦绝眼神一动,接过请帖。
那请帖做得极为考究,紫檀木为骨,金丝为面,上面用狂草写着“轩辕”二字,透着一股子暴发户般的豪气。
打开一看,秦绝乐了。
“比武招亲?”
他把请帖在手里拍得啪啪作响,“这轩辕家是不是脑子进水了?给我发这种帖子?我才六岁啊,他们是想招女婿,还是想招个儿子回去养?”
红薯凑过来看了一眼,也是一脸的古怪。
“轩辕家的大小姐轩辕青锋,听说是个出了名的泼辣性子。这次比武招亲,据说是为了挑选能够入赘轩辕家的青年才俊,以此来稳固她在家族中的地位。”
“这帖子发给您,估计也就是个客套,或者……是想借咱们北凉的势?”
“管他是什么。”
秦绝合上请帖,眼底闪过一丝感兴趣的光芒。
这轩辕青锋在原著里可是个狠角色,后期更是成了江湖盟主。而且徽山轩辕家,那可是个藏污纳垢、伦理大戏不断的精彩地方。
尤其是那个读书读成了陆地神仙的轩辕敬城,秦绝可是神往已久。
“既然人家都把帖子送到家门口了,不去凑凑热闹,岂不是显得我很不给面子?”
秦绝把请帖往袖子里一塞,刚才那股子慵懒劲儿一扫而空。
“红薯,备车。”
“刚回来屁股还没坐热呢,又要走?”红薯一脸的幽怨。
“这次不远,就在徽山。”
秦绝眺望着远方,嘴角勾起一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坏笑:
“听说那轩辕青锋长得也不错?既然是比武招亲,那我这个北凉世子,怎么着也得去给她捧捧场。”
“要是那新郎官不顺眼,我就把他踹下去,自己坐那个位置玩玩。”
“有点意思,真是有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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