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 再次进山
作者:我吃剁椒鱼头
沈知言站在一旁,黝黑的脸颊涨得通红,双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放。他这辈子,在风浪里搏过鱼,在山林里追过兽,哪怕是防汛时面对齐腰深的洪水,都没这般手足无措过。
直到老中医走了,他才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轻轻覆在春桃尚且平坦的小腹上,指尖能感受到温热的肌肤下,那微弱却真实的生命搏动。
“我要当爹了?”他低声问,声音里带着难以抑制的颤抖。
春桃脸颊绯红,轻轻“嗯”了一声,往他怀里靠了靠:“你都要当爹了,往后可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进山打猎说走就走,湖里捕鱼熬通宵了。”
“不了,再也不了。”沈知言紧紧抱着她,鼻尖蹭着她的发顶,眼眶有些发热。
这三年,他从一无所有的异乡人,到在渔村扎根,娶了温柔贤惠的春桃,如今又要迎来自己的孩子,这样的日子,是他穿越而来从未敢奢望的安稳。
可这份安稳之下,蛰伏在骨子里的猎人本能,却像被压抑了太久的火苗,总在不经意间窜起。
那是在湖面与风浪博弈时的热血,在山林与野兽周旋时的敏锐,是属于旷野的、无拘无束的躁动。
这三年,他带着三个丫头、靠着捕鱼彻底在这个渔村扎稳了脚跟,可胸腔里那股渴望旷野的劲儿,终究没处安放。
那晚,煤油灯的光晕柔得像棉絮,映得屋内一片暖黄。春桃靠在沈知言肩头,指尖轻轻划过小腹,声音细得像沅水的涟漪:
“老公,你说这孩子生下来,是像你一样能游水,还是像我一样会纳鞋底?要是个闺女,我就教她绣荷包;要是个小子,就跟着你学捕鱼,咱们一家四口,守着这小院,多好。”
沈知言握住她的手,掌心的茧子是常年握船桨、握猎枪磨出来的,蹭得春桃的皮肤微微发痒。
他看着妻子眼底的憧憬,心里翻涌着复杂的情绪:“我进山一趟。”他忽然开口,声音低沉而坚定,“就两三天,打几只山鸡,给你补补身子,也给孩子带点野味儿。等这次回来,我就彻底收心,再也不进山了,好好陪着你和孩子。”
春桃的手猛地一紧,抬头望他,眼里满是不舍和担忧:“山里危险,蛇虫猛兽多,要不……别去了?家里啥也不缺,公社的供销社也能买到肉,我不用吃野味的。”
“我心里有数。”沈知言替她拢了拢耳边的碎发,目光温柔得能滴出水来,“我就是想去透透气,这些日子心里总觉得闷得慌,去山里走一走,回来才能更踏实地陪着你。你放心,我带着猎枪呢,不会有事的。”
他说了很久,才勉强说服了春桃。那夜的月光,比往常更亮些,透过糊着窗纸的木窗,在地上投下斑驳的树影。
春桃早已睡熟,眉头却微微蹙着,手始终护在小腹上,像是在守护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贝。
沈知言坐在床头,凝视着她的睡颜,看了许久许久,直到鸡叫头遍,窗外泛起鱼肚白,才轻手轻脚地起身,走向堂屋。
堂屋的八仙桌是他刚成亲时,用自己捕到的一条百斤重的大鱼换的木料,请村里的老木匠打的,桌面被摩挲得光滑发亮。
桌子下的第三块地砖是活动的,他用指尖抠住砖缝,轻轻一撬,“咔哒”一声轻响,在寂静的夜里格外清晰。
砖下是一个浅浅的凹坑,里面放着一个裹了三层油布的小木匣,油布上还带着泥土的湿气。
这是他存放“过明路”钱财的地方。穿越而来时,他空间里虽有海量物资,却不敢轻易动用,这些年靠着捕鱼的好手艺,还有偶尔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打猎所得,一分一分攒下了这些家底。
他小心翼翼地把木匣抱出来,放在八仙桌上,一层层掀开油布,露出里面整齐码放的纸币和存单。
借着从窗外透进来的月光,他细细清点。现金有八百三十块,都是些新旧不一的纸币,有壹元的、伍元的,还有少量角票,叠得整整齐齐,用细麻绳捆着,这是日常周转和应急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常德支行城郊新区储蓄所的定期存单,面额三千元,存入日期是去年三月,明年三月就到期,这是他早就为孩子攒下的教育基金,想着等孩子长大了,能送他去城里读书,不用像他一样靠力气吃饭;还有两张活期存折,一张一千八百六十元,一张一千四百二十元,加起来三千二百八十元,这是给春桃的“定心丸”,让她平日里想买什么就买,不用为柴米油盐发愁。
总共七千一百一十元。
在1952年的洞庭湖畔,这绝对是一笔足以让整个渔村都眼红的巨款。附近农村的农民收入,一个月的工分也就值几块钱,一个壮劳力一年挣下来,能有一百块钱就不错了。
可沈知言看着这些钱,心里没有丝毫炫耀,只有沉甸甸的踏实——他要确保,就算他真的进山出了意外,春桃和孩子也能衣食无忧。
他把现金和两张活期存折小心翼翼地放进一块干净的蓝布包里,蓝布是春桃亲手织的,上面还绣着一朵小小的梅花。
他把布包塞进贴身的衣兜,感受着那沉甸甸的分量,又把定期存单仔细放回木匣,连同油布一起,重新埋回地砖下,将地砖铺好,用脚轻轻碾了碾,确保看不出丝毫痕迹。
然后,他坐在八仙桌前,从抽屉里拿出一张信纸和一支钢笔。钢笔是他托人从城里买来的,平日里舍不得用,只有重要的事情才会拿出来。他就着月光,笔尖划过信纸,发出“沙沙”的声响,像是在诉说着千言万语:
春桃:
见字如面。
我已动身进山,短则两日,长则五日,必归。你身子金贵,切不可再像以前那样早起喂猪、傍晚洗衣,家里的活计等我回来做,夏荷秋菊也长大了,让她们多搭把手。想吃什么就去供销社买,想做什么就做,莫要委屈自己和孩子,钱不够就从蓝布包里拿,不用省着。
蓝布包里是现金八百三十元,还有两张活期存折,一张一千八百六十元,一张一千四百二十元,共计四千一百一十元,你全权做主。定期存单三千元,明年三月到期,那是给孩子攒的学费,不到万不得已,勿动。
夏荷秋菊的学费,家里的油盐酱醋,还有你想吃的红糖、鸡蛋,都从这里出。若是遇到难处,比如身体不舒服,或是村里有人说闲话,就去找刘主任或是陈大爷,他们都是靠谱的人,会帮你的。
我此去只为散心,不为捕猎,带着猎枪也只是防身,定当小心谨慎,绝不多贪多恋。待我回来,给你带最甜的山里红,给孩子带最软的兽皮,做个小褥子,让他睡得安稳。
这些年,谢谢你陪着我,从一无所有到有了这个家。夏荷秋菊能健康长大,我能有个安稳的归宿,都是你的功劳。家中诸事,劳你费心。
知言 字
信纸折了又折,叠成一个小小的方块,他放进蓝布包,一起压在春桃每日必用的搪瓷杯下。
那搪瓷杯是他获得先进个人时,渔村给的奖励,上面印着“劳动最光荣”五个鲜红的大字,边缘还有一点磕碰的痕迹,是春桃上次洗碗时不小心摔的,她还心疼了好几天。春桃每天清晨都会用它漱口,一抬头就能看见。
做完这一切,他回到床边,俯身在春桃的额头上轻轻印下一个吻,吻很轻,带着他掌心的微凉。春桃似乎被惊扰了,无意识地呓语了一声:“老公,别去……”
沈知言的心猛地一揪,眼眶瞬间红了。他伸出手,轻轻抚平她蹙着的眉头,声音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等我回来,一定。”
天刚蒙蒙亮,东方泛起一抹鱼肚白,湖面上飘着薄薄的晨雾,像一层轻纱。沈知言背着背篓出了门,背篓里装着两斤玉米面饼子、一个军用水壶、一把磨得锃亮的开山刀,还有一件打补丁的粗布褂子,明面上是打猎的家伙,实则他的空间里藏着十来支保养得极好的毛瑟步枪、无数发子弹,还有一把锋利的匕首——他向来谨慎,从不打无准备之仗。
春桃倚在院门口,身上穿着他给她买的蓝布褂子,眼眶红红的。她看着沈知言的背影,想说些什么,最终却只化作一句:“老公,早点回来。”
沈知言停下脚步,回头望她,脸上露出一个让她安心的笑容:“放心吧,等着我。”
他转身走向湖边,那艘小木船是他亲手打造的,平日里用来捕鱼,此刻静静地泊在岸边。他解开缆绳,撑船离岸,木桨划过水面,激起一圈圈涟漪。
他回头望了一眼,沈家小院的烟囱已经升起了袅袅炊烟,那是春桃在做早饭,烟雾在晨雾中弥漫,温暖而安宁。
乌篷船驶进晨雾,渐渐远去,最终消失在浩渺的烟波之中。春桃站在院门口,一直望着,直到再也看不见船影,才缓缓抬手,抚摸着小腹,轻声说:“孩子,你爹很快就回来了,他答应给我们带山里红呢。”
沈知言撑船沿沅水支流上行,一路顺风顺水。三个时辰后,他在一处林木蓊郁的僻静河滩系好船,背着背篓,步入了莽莽山林。山林的晨雾比湖上更浓,湿漉漉的水汽沾湿了他的头发和衣衫,带着草木的清香,深吸一口,五脏六腑都觉得清爽。
他深吸一口气,猎人的本能瞬间苏醒。他的眼神变得锐利,像鹰隼一样扫视着四周的草木,耳朵警惕地听着周围的动静,脚步放得极轻,踩在厚厚的落叶上,几乎听不到丝毫声响。他沿着熟悉的外围山脊行进,这里的路他走了无数遍,哪里有陡坡,哪里有溪流,哪里有容易藏身的山洞,他都了如指掌。
起初的路很顺利,他在山脊上发现了几只山鸡的踪迹。他屏住呼吸,缓缓抽出空间里的匕首,脚步轻盈得像一只猫,慢慢靠近。山鸡正在啄食草籽,丝毫没有察觉危险的降临。
他猛地扑上去,左手按住一只山鸡的翅膀,右手匕首划过,干净利落地结束了它的生命。不到半个时辰,他就打了两只肥硕的山鸡和一只獐子,都妥善处理好,褪去皮毛,清理干净,收进了空间里。
可越是往里走,心里那股莫名的冲动就越强烈——他想再往深处走一走,想看看更原始的山林,想让紧绷的神经彻底放松。
这些年,他为了这个家,处处小心谨慎,步步为营,生怕暴露空间的秘密,生怕惹来不必要的麻烦,神经一直紧绷着,从未真正放松过。
午后,日头升高,林间的雾气渐渐散去,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投下斑驳的光影。
他在一条溪流边休息,溪流清澈见底,水底的鹅卵石清晰可见,有几条指长的小鱼在水中迅疾游过。
他放下背篓,掬起一捧水洗脸,冰凉的触感让他清醒了几分。他拿出玉米面饼子,就着溪水吃了起来,饼子有些干涩,却能果腹。
抬头望去,前方一片栎木林长得格外茂密,树干粗壮,枝叶繁茂,阳光都难以穿透,林下的腐殖质厚厚的,踩上去像踩在棉花上一样,悄无声息。他记得上次来附近,曾见过野猪活动的痕迹,那是一种体型庞大、性情凶猛的野兽,肉质却格外鲜美,而且野猪皮厚实,可以做皮袄,野猪鬃可以做刷子,都是好东西。
“进去看看,天黑前就回。”他对自己说。反正已经打了山鸡和獐子,也不算白来一趟,进去碰碰运气,若是能遇到野猪,就凭着自己的身手和猎枪,未必不能拿下;若是遇不到,就当是散散心。
他背上背篓,检查了一下空间里的猎枪,确保子弹已经上膛,又把匕首别在腰间,然后站起身,朝着栎木林走去。
踏入栎木林的那一刻,光线骤然变暗,气温也降了好几度,与外面的温暖截然不同。巨大的树根像蟒蛇一样虬结在地面,有些甚至露出了地面,形成一个个天然的障碍。藤蔓缠绕着树干,垂落下来,像是一道道绿色的帘幕。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腐叶味,还夹杂着一丝淡淡的草木清香。
沈知言全神贯注,脚步放得极轻,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避开地上的树根和凸起的石头。他的耳朵警惕地听着周围的动静,哪怕是一片叶子掉落的声音,都逃不过他的耳朵。他知道,在这样的密林里,危险无处不在,可能是潜伏在草丛中的毒蛇,也可能是突然冲出来的野兽,甚至可能是失足坠落的悬崖。
他走了大约半个时辰,忽然停下了脚步。泥地上,几个新鲜的野猪蹄印赫然在目。蹄印很大,足有巴掌那么宽,很深,边缘的泥土还很湿润,显然是刚留下的,最多不超过一个时辰。蹄印的纹路清晰可见,能看出这只野猪的体型不小,而且非常健壮。
猎人的血液瞬间沸腾了。他握紧了怀中的匕首,没有取出猎枪——枪声太大,在这样的密林里,很容易惊扰其他野兽,甚至可能引来远处的山民,他不想节外生枝。他自信凭借自己的身手和经验,对付单只野猪,即使不能击杀,自保退走应当无虞。
他循着蹄印,一步步向山坳深处摸去。蹄印很清晰,一直延伸向山坳里面。藤蔓划过他的脸颊,留下淡淡的红痕,他却浑然不觉。灌木的枝叶刮擦着他的衣衫,发出细微的“沙沙”声,混在他刻意控制的呼吸声里,几乎听不见。
山坳里更暗了,光线只能从枝叶的缝隙中勉强透进来,形成一道道光柱。空气中的腥臊气越来越浓,那是野猪特有的气味,混杂着潮湿的腐叶味,有些刺鼻。沈知言屏住呼吸,放慢了脚步,眼神更加锐利,死死地盯着前方。
PC站点如章节文字不全请用手机访问www.ddxsmf.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