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百货大楼
作者:橘子红
王学文僵在原地。
冰冷的水珠顺着他稀疏的头发往下淌,流进脖领子里。
他仰起头,想破口大骂,却连个鬼影子都没看到,只有几个黑漆漆的窗口,像嘲讽的眼睛。
他哆嗦着,如同落汤鸡般摸上昏暗的楼梯。
楼道里堆满了杂物,光线极差。
他心里窝着火,脚下步子重,一不小心踢到了一个不知谁放在那里的破花盆,脚趾传来钻心的疼痛。
疼得他倒吸冷气,抱着脚单腿在原地跳了半天。
终于,他摸到了自己位于走廊尽头的那个小房间。
掏出钥匙开门。
钥匙却‘咔吧’一声,断在了锁眼里!
王学文看着手里那半截钥匙柄。
又看着牢牢嵌在锁孔里的另外半截,整个人都傻了。
他徒劳地用指甲抠了几下。
那半截钥匙纹丝不动。
夜风顺着破旧的楼道窗户吹进来,吹在他湿透、冰冷、散发着恶臭的身上。
他再也忍不住。
一拳狠狠砸在冰冷的铁门上。
发出‘咚’的一声闷响。
却只换来指骨一阵剧痛。
王学文无力地顺着门板滑坐在地上,感受到的不仅是身体的寒冷和疼痛,更有一种被整个世界抛弃了的、深入骨髓的凄凉和绝望。
这一夜,对于唐晓燕和王学文而言,注定是漫长而难忘的。
京城军区大院。
吴彩云裹紧棉袄,踩着半化的积雪快步往家走,脸上还挂着从周墨韵那儿带回来的热络笑意。
可门一关,那笑意就凝成了冰。
余老五见她回来,抬了抬眼皮:
“探出啥来了?”
吴彩云把棉袄往门背后一挂,一屁股坐在床沿上。
声音压得低低的:
“邪门得很!周墨韵那张脸,你是没瞧见,嫩得能掐出水来!
哪像四十多岁的人?
我问她用啥雪花膏,她说用的是普通的蛤蜊油,谁信呐!”
余老五慢悠悠喝完一口茶,眯着眼笑了笑:
“急什么?这家人肯定是吃了什么宝贝,没事儿,咱们不急,猫捉老鼠还得先耍耍呢,迟早能弄清楚。”
“我能不急吗?”吴彩云一想到周墨韵那张白里透红的脸,心里的嫉妒就像野草般疯长:“都是一样吃供应粮的,凭啥她就...”
余老五摆摆手打断她:
“明儿个你再去找她,多套套近乎,女人家的事儿,还得你们女人来,陆老爷子那边口风紧得很。”
“知道了!”
这一夜,吴彩云翻来覆去没睡好,眼前总是晃着周墨韵那张愈发娇艳的脸。
还有陆观砚那挺直的身板。
再听着余老五震天响的打鼾声。
吴彩云心里不是滋味儿。
第二天一早,吴彩云吃过早饭,换上笑脸,敲响了周墨韵家的门。
“墨韵妹子,今儿个百货大楼新到了一批上海产的毛线,陪我去瞧瞧呗?”吴彩云亲热地挽住周墨韵的胳膊:“你眼光最好,上回挑的那块布料,我们老余都说好看!”
周墨韵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笑了笑:
“我哪会挑什么...”
“你可别谦虚!”吴彩云打断她:“咱们大院谁不知道你最会打扮?”
周墨韵不想去。
可架不住吴彩云那张嘴。
最终,还是被吴彩云半推半就地拉出了门。
两人坐着公交车来到百货大楼。
大楼里人头攒动,暖烘烘的空气里混杂着雪花膏和布匹的味道。
吴彩云先是拉着周墨韵在布料柜台前驻足。
拿起一块灰蓝色的毛呢布料在周墨韵身上比划:
“妹子,你帮我瞧瞧,这颜色做件外套合适不?”
周墨韵仔细端详片刻,轻声说:
“这颜色显老气,不如旁边那块浅灰的衬人。”
“还是你眼光毒!”吴彩云立即对售货员说:“就要那块浅灰的!”
接着她们又逛到文具柜台,吴彩云说要给侄女买支钢笔。
周墨韵细心挑了一支英雄牌钢笔。
还叮嘱要试试笔尖是否流畅。
逛了约莫一个小时。
吴彩云拉着周墨韵在一个柜台前停下脚步。
玻璃柜台里摆着几条新到的羊毛围巾。
有枣红的、藏蓝的、浅紫色的还有一条橘红色的。
“这条怎么样?”吴彩云指着那条橘红色的围巾问。
周墨韵俯身细看,围巾是纯羊毛的,颜色很正,忍不住赞叹:
“这颜色好,衬肤色。”
吴彩云二话不说就掏钱买了下来,顺手把包装好的围巾塞进周墨韵随身带的布包里:
“你先拿着,我系下鞋带。”
回去的路上,两人有说有笑的,等回到大院,已是傍晚时分。
两人在岔路口分开。
周墨韵回到家,正要掏钥匙开门,摸到包里那个硬纸盒。
这才想起吴彩云买的围巾还在自己这儿,赶紧转身往余老五家跑去。
远远就看见吴彩云正站在院门口和邻居聊天,声音洪亮:
“你还别说,墨韵妹子眼光就是好,挑的东西样样精致!这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
见周墨韵急匆匆跑来,吴彩云笑着迎上前:
“咋了妹子?落啥东西了?”
周墨韵喘着气,从布包里取出围巾:
“你买的围巾,忘在我这儿了。”
吴彩云却不接,反而把围巾往周墨韵怀里推:
“没忘,这就是给你买的!今天多谢你了,你给挑的那几样礼物,我特别喜欢,
那是我给娘家小侄女买的,等周末就给她送过去,这是给你的谢礼!”
周墨韵愣住了,连忙推辞:
“这怎么行?羊毛围巾多贵啊!”
“收着吧!”吴彩云按住她的手,对一旁的邻居笑着说:“您给评评理,墨韵妹子陪我逛了一下午,我表示表示不应该吗?”
邻居笑着附和:
“应该应该!墨韵你就收下吧,彩云一片心意。”
两人你来我往的推拒了好几次。
吴彩云就是不收。
周墨韵推辞不过,只好收下,心里琢磨着回头给彩云婶子送点什么好呢。
等周墨韵走远后。
吴彩云脸上的笑容渐渐淡去。
她望着周墨韵远去的背影,眼神复杂。
这条围巾。
不过是她放出的第一个饵。
接下来的日子里,吴彩云隔三差五就给周墨韵送些小礼物,有时是一盒雪花膏,从海上那边买回来的。
有时是一盒巧克力,那可是难得的东西。
拉着周墨韵逛街,逢人便夸:
“你们看墨韵妹子这皮肤,是不是越来越好了?”
“要我说啊,咱们大院就数墨韵妹子最有气质!那些小年轻都赶不上。”
女人们围着周墨韵。
七嘴八舌地夸赞着她的变化。
周墨韵起初还很不自在,但时间一长,在众人的赞美声中,她也渐渐放下了戒心,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
有时夜深人静时,她也会对着镜子端详自己的脸,手指轻轻抚过光滑的肌肤。
跟丈夫陆观砚也恢复了夫妻生活。
还特别的和谐。
这让周墨韵每天的日子别提有多舒心了。
唯一让周墨韵牵挂的就是儿子陆向东。
那孩子也不给家里来个电话。
她想自己儿子了。
曲家那边,听说他家姑爷宋淮安出差了还没回来。
曲欢现在身子也沉了。
不是上班就是猫在家里不出门。
周墨韵觉得,曲欢这种情况,应该不会再来缠着向东了。
儿子是不是就可以回家,不用在外面躲上五年。
部队驻地家属院。
云华知道知行在帮自己咨询印发小册子的事情,为了不耽误时间。
云华等陆知行回宿舍后,挑灯夜战。
灵一,灵二,灵三都出来帮忙。
把雪白的纸裁剪整齐。
时间悄然流逝,窗外,一轮下弦月升上中天。
云华放下笔,揉了揉有些发酸的手腕。
三名侍从将云华画好的一一整理。
数了数,加上之前画的,一共是六十三种药材。
这些药材,都是乡亲们不用深入原始森林里面,就能采到的药材。
那些需要冒着生命危险才能找到的珍贵品种,云华没有画。
灵一,灵二侍奉主人洗漱,上床休息。
灵三则是留下来,把已经干透的画一张一张的收起来,用一块干净的蓝布包好,放在桌上。
天色还未大亮,部队驻地的起床号刚刚响过。
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草木清香。
今天云华不用上山放猪。
陆知行也休息半天。
轻手轻脚地洗漱完后,拉开门,直接去了家属院。
陆知行到的时候,云华刚好修行结束,从峡谷里出来。
“今天去市里,早饭去食堂吃。”
等云华梳洗妥当,陆知行拿了一条围巾给云华围上。
云华跟着陆知行出了门。
家属院到食堂不远,路上遇到不少早起打饭的军属和匆匆赶往操场的战士。
见到陆知行带着云华,大家都友善地打着招呼。
云华虽住在家属院。
但白天多数时间在山上。
很多军属只听说过她这个人,但没见过,这会儿都盯着云华瞧。
食堂里热气腾腾,人声鼎沸。
弥漫着馒头、包子、稀饭和咸菜的香气。
每个打饭的窗口前都排着长队,陆知行领着云华找个位置先坐下,自己去排队打饭。
刚起身,就见吴政委提着一个网兜迎面走了过来,网兜里面是几个铝制饭盒,饭盒里装着刚买的馒头和包子。
“带云华来吃早饭,”吴政委笑问,又对云华点点头:“云华同志,食堂这边的饭菜吃得惯吗?”
“馒头,包子好吃!”云华站起身,轻声应道。
“坐着坐着,”吴政委摆摆手,又对陆知行道:“听说你们今天要去市里?正好,帮我捎两节电池回来,我家那小子闹着听收音机,没电了。”
“行。”陆知行应下。
这时,徐向阳、周红旗几个也端着饭盒过来,在云华对面坐下。
“嫂子好!”
众人七嘴八舌地招呼着。
很快陆知行端了早饭回来。
徐向阳几个都被陆知行端回来的早饭吸引住了。
只见他拿了六个大馒头,六个肉馅儿的大包子,两大碗熬煮浓稠的粥,外加五个煮鸡蛋和一碟咸菜。
这分量?
就老大跟嫂子两人,能吃完?
陆知行神色如常地将几个鸡蛋剥好,其中四个煮鸡蛋都放到了云华的碗里。
云华小口喝着粥,动作秀气。
但吃得并不慢,没一会儿的功夫,三个馒头已经下肚了。
徐向阳几人见了,都暗暗咂舌!
好家伙,瞧着嫂子瘦瘦小小的,这饭量是真不小!
徐向阳偷偷用胳膊肘碰了一下陆知行,压低声音道:
“老大,我们几个商量了一下,平时不训练的时候,就带一颗沉石,你觉得咋样?”
说到这里,徐向阳下意识的看向陆知行的衣服:“老大,你不会一直带着吧?”
陆知行眼皮都没抬,喝了口粥,声音不大的‘嗯!’了一声。
“一颗?”何大勇也凑过来,好奇地问。
“两颗!”陆知行言简意赅。
徐向阳几个互相交换了个眼神。
“看来,咱们也得跟老大看齐了,”徐向阳扒拉完最后一口饭,抹了抹嘴:“从今天起,这两颗沉石就长在咱们身上,不取下来了。”
其他几人纷纷点头。
老大已经够妖孽的啦,他们必须迎头赶上。
吃过早饭,天色已经大亮。
陆知行带着云华坐上吉普车。
车子发动,驶出驻地大门,云华坐在副驾驶,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山林和偶尔出现的村寨。
陆知行开着车,心里却在盘算。
这次老爷子邮寄过来的东西不少,尤其是大件的,电视机,自行车,甚至收音机和手表都给云华买了。
陆知行思来想去。
大件的就只剩下缝纫机没有买。
“云华,到了市区,咱们先去百货大楼。”
云华问:“你要买东西?”
“我想给家里添置一台缝纫机,你觉得行吗?”
“缝纫机?就是用来做衣服的机器?”
陆知行点头:“对!”
云华想了想,说:“可以买!”
云华自己不会做衣服,但可以派灵二去学。
有云华在。
车速很快,也平稳,没多久就到了市区。
说起来,云华这是第二次来市里。
上一次是部队驻地那边派车,带着她们那些军属直接去的市医院。
市里的其它地方,云华没去过。
陆知行将吉普车停在街角的梧桐树下。
绕过车前为云华打开车门。
陆知行今日穿的是一套半旧的军装常服,领口的风纪扣系得一丝不苟。
肩线挺括,衬得他身形愈发笔挺如松。
许是常年训练的缘故,那身军装穿在他身上,总比别人多了几分利落硬朗。
站在他身旁的云华,则是穿了一件藏蓝色的春款风衣。
里面穿了一件雪白的衬衣,衬衣外面还有一件薄薄的粉色毛衣。
云华的这一身装扮在灰蓝色的人流中显得格外出众。
乌黑油亮的长发编成一根粗辫子垂在胸前,发梢系着一根最普通的黑色橡皮筋,除此之外,周身再无半点装饰。
可就是这样简单至极的装束。
却越发衬得她眉眼如画,肌肤胜雪。
云华安静地走在陆知行身侧,步履轻盈,不染尘埃。
两人并肩踏入百货大楼。
一个气质冷峻,一个清雅似仙,瞬间便吸引了往来行人的目光。
不少人都下意识地放缓脚步。
悄悄打量着这对品貌非凡的男女。
售货员们也停下了闲聊,目光追随着他们,直到他们的身影消失在通往二楼的楼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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