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为国民影帝献上火葬场3
作者:茉莉瓷
林砚停下脚步,回头看他:“对,怎么了?”
夏晓双手紧张地攥着衣角,眼神却格外认真:“哥,你看……你看我可以吗?”
他急急地补充,“我、我平时照顾我妈妈,做饭、打扫卫生都很拿手的!我什么都能干!”
林砚被他这“毛遂自荐”逗笑了,看着他充满期盼的眼睛,下意识伸出手,在他额头上弹了个暴栗。
“你个小滑头,工作还带打包推销的?又想当向导,又想当保姆?”
夏晓捂着被弹的地方,一点也不觉得疼,反而顺势做出一个可怜巴巴的表情,像只祈求收留的小狗。
“哥,我是认真的!我保证把你照顾得好好的!而且……而且我对云城熟,你找房子我也能帮你参考,绝对不让你吃亏!”
看着他努力推销自己的样子,林砚心里那点因为陌生环境而产生的不适应,都被这热情驱散了。
他无奈地叹了口气,脸上却带着纵容的笑意:“行吧,看来我是甩不掉你了。”
他略一思索,给出了一个在云城绝对算得上优厚的条件:
“那这样,以后你就做我的导游兼生活助理,负责带我熟悉环境,顺便帮我处理一些日常琐事,比如做饭打扫。我给你一个月两万,怎么样?”
“两、两万?!”夏晓的眼睛瞬间瞪得溜圆,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这个数字远远超出了他的预期,甚至让他有一瞬间的眩晕。
巨大的惊喜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不知所措和一丝惶恐。
“哥……这、这太多了吧?不用这么多的……”
他下意识地想要拒绝,觉得这好处太大了,他受之有愧。
林砚摆摆手,语气温和却不容置疑:“我说这个数,就是这个数。你母亲不是需要钱治病吗?就当是我预付给你的奖金,希望你母亲能早日康复。”
夏晓愣在原地,鼻子猛地一酸。
他需要钱,很需要很需要,为了妈妈,他拒绝不了这份好意。
他猛地向前一步,紧紧抱住了林砚,声音带着压抑的哽咽:“哥……谢谢你!真的……谢谢你!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干活,一定会报答你的!”
少年的拥抱很用力,带着青春的炽热和真诚。
林砚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怔,身体微微僵硬。
他已经很久没有与人有过这样直接的身体接触了。
但很快,他放松下来,抬手轻轻拍了拍夏晓清瘦的脊背,像安抚一个弟弟。
“好了,快回去吧,把你母亲安顿好。明天早上八点,来这里等我。”林砚的声音不自觉地放柔。
“嗯!”夏晓用力点头,松开林砚,用手背胡乱抹了下眼睛,脸上又重新绽开笑容,“哥,我明天一定准时到!你好好休息!”
他跳上三轮车,朝着林砚用力挥挥手,然后用力一蹬,三轮车晃晃悠悠地融入了车流。
即使隔着一段距离,林砚似乎也能感受到少年身上那股几乎要满溢出来的快乐和希望。
看着那个消失在街角的背影,林砚提着行李箱,转身走进酒店。
办理入住,进入房间,巨大的落地窗外是云城错落有致的屋顶和远山。
房间里很安静,但他心里却不再是一片死寂的荒芜。
第二天早上七点多,林砚提着简单的行李下楼。
刚走出酒店旋转门,就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
夏晓已经等在门口了,他换了件短袖,依旧是洗得发白,上面还印着广告。
但整个人看起来清清爽爽,像棵迎着晨光舒展的白杨树。
他正踮着脚朝酒店里张望,一看到林砚,脸上立刻绽开一个大大的笑容,小跑着迎了上来。
“哥,早上好!”
“早上好,”林砚看着他额头上细微的汗珠,问道,“等很久了吧?”
夏晓立刻把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没有没有!哥,我也刚到,没等多久!”
他眼神清澈,努力想让自己的话听起来更可信。
林砚目光落在他身上,换了个问题:“吃早饭了没?”
夏晓下意识就要摇头,随即像是想起什么,急忙点头:“吃了!我吃过了!”
话音未落,一阵清晰的“咕噜”声却不受控制地从他肚子里传了出来,在安静的清晨显得格外响亮。
“……”夏晓的脸瞬间涨得通红,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林砚看着他这欲盖弥彰的可爱模样,忍不住又伸出手,轻轻在他脑门上弹了一下,失笑道:
“还学会说谎了?走,先陪我去吃个早饭。”
夏晓捂着额头,不好意思地嘿嘿笑了两声,这次没再反驳,乖乖地跟着林砚走向他的三轮车。
清晨的云城,空气比昨晚更加清新湿润,阳光透过高大的榕树洒下斑驳的光点。
夏晓在前面努力蹬车,车轮碾过湿漉漉的青石板路,发出有节奏的声响。
骑了一会儿,夏晓忽然回过头,眼睛亮晶晶地问:“哥,你想听歌吗?”
林砚有些惊讶:“你这车……还能放歌?”
夏晓的脸又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有些窘迫地小声说:“不、不能放……但是,哥你想听的话,我可以唱给你听。”
他顿了顿,带着点孩子气的认真解释道:“我看那些大人开车,车里都放歌的。”
这一刻,林砚感觉自己的心像是被柔软的羽毛轻轻拂过。
他看着少年带着羞赧的侧脸,声音不自觉地放轻:“好啊,那你唱给我听听。”
“好嘞!”夏晓立刻开心起来,清了清嗓子,开始轻声哼唱起来。
他唱的是一首当地的民谣,调子简单轻快,带着浓郁的民族风情。
少年的歌声清亮干净,像山涧流淌的泉水,没有任何技巧,却充满了真挚的情感。
微风拂面,裹挟着路边不知名的淡淡花香,伴随着质朴的歌声,萦绕在林砚耳边。
他原本因为早起还有些犯困,此刻却在这独特的“车载音乐”里,不自觉地放松下来。
夏晓骑着车,将他带到了一家本地人常去的早餐店门口。
店铺不大,人声鼎沸,浓郁的骨汤香气混合着各种佐料的味道扑面而来,充满了鲜活的生活气息。
“哥,这家店是我们这儿最有名的,他家的米线特别地道!”夏晓熟门熟路地介绍着,眼睛亮亮的。
林砚看着菜单上琳琅满目的米线种类,点了一碗招牌的过桥米线,然后转头问夏晓:“你呢?想吃什么?”
夏晓刚想习惯性地说“我不饿”,但一接触到林砚严肃的眼神,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小声说:“我……我和哥吃一样的。”
林砚这才满意地点点头,一边付钱一边说道:
“这才对嘛,小孩子正在长身体,不吃早饭怎么行?会变成小矮人的。”
夏晓听着他带着关切的唠叨,忍不住低声嘀咕:“哥,你说话好像我爸爸啊……”
林砚闻言,先是愣了一下,随即罕见地勾起嘴角,露出一丝带着戏谑的坏笑:
“哦?那你认我当爸爸也不是不行啊,我这算是升辈儿了?”
“哥!”夏晓的脸瞬间爆红,像熟透的番茄,又羞又急,“你、你占我便宜!”
林砚看着他炸毛的样子,心情大好,伸手揉了揉他细软的发顶,笑道:“乖,听话才能长高。”
两碗热气腾腾的过桥米线很快端了上来。
乳白色的浓郁高汤,旁边摆着十几碟小巧精致的配菜:鲜嫩的肉片、鹌鹑蛋、雪白的鱼片、翠绿的蔬菜……
依次倒入滚烫的汤中,瞬间烫熟,香气四溢。
林砚学着当地人的样子,将米线和配菜拌匀,尝了一口。
汤底鲜美醇厚,米线爽滑筋道,各种配料在口中交织出丰富的层次感。
这是他来到云城后的第一顿正经饭,吃得他额头微微冒汗,浑身暖洋洋的,心满意足。
他看着对面同样吃得很香,鼻尖都沁出细汗的夏晓。
看着逐渐热闹起来的街道,听着耳边嘈杂却充满生命力的市井人声。
定居云城的想法,在这一刻,确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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