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4章 金家的人,眼睛都毒,最会下注

作者:草莓金渐层
  孟麓之前走的时候,土地都转给晨曦了。

  这下连晨曦都走了,她们分下来的那些地就只能让万城和马金玲一家子继续种着。

  毕竟李老太年龄大了,老太太的地都是她们种着的。

  当年马金玲就怀过那一回孩子,三年灾害日子难过的时候,让司要钱克扣得身子骨不好没坐住胎之后,再也没怀过。

  万家老大万河夫妻俩应该是真死在外头了,这么些年一直杳无音讯。

  万石头这孩子算是奶奶和婶娘养大的,养老这一块儿,也不是没有良心的主儿。

  万家老三万城和马金玲夫妻今年也算是退休了,身子骨还不错,再加上有退休金养老方面不用愁。

  万石头那么稀罕李新秀,娶了李新秀之后,万家算是在大队里人缘好起来了。李新秀接了马金玲退休后的工作,跟万石头都在铁路上上班,所以他们小夫妻也就没分到地。

  退了休的万城和马金玲夫妻闲不住,除了把司要钱的地接过来,还想着再包上一块地种来着。

  正好孟麓和晨曦要离开十里屯大队,马金玲夫妻就把她们分到的地接了过去。

  也不是白不白黑不黑种着,去大队补了一个正规的租赁合同,每年该交租子就交租,这才算完。

  现在搞土地承包的人越来越多了,这才几亩地的转让而已,在大队里不算出格。

  其实按道理来说,只要是户口跟着转走,大队里的土地是要收回去的。

  李老太九十多的人了,大家都看在李家万家的面子上,就当不知道这个事儿。

  再加上当初租赁芦苇沟的三千块钱可是晨曦掏的,现如今这芦苇沟正式归属于大队里里,也就没人叫嚣着把土地收回来,不看僧面看佛面嘛!

  “人家马上又有新厂子了,可不能得罪了人家······”

  “说不定啥时候家里的孩子想出去闯荡啥的,也留个善缘。”

  反正大队里留有足够的土地往下分,所以谁也不愿意多嘴多舌去找事儿。

  “人家一家子都有出息,天南地北的跑,但是家里也不是没人留下。”

  “那李晨星大学毕业之后,不是又回了中原重工······一进来就是中层干部呢!”

  “是啊,家家都有中原重工的工人,这一代代的,可人家李晨星是大学生,一进厂子就是中层干部,跟那些苦哈哈从扛苦力的工人不一样。”

  “万家李家啊,就没有掉招儿的时候!”

  现在不比当年晨宵毕业的时候。

  那时候万阳是中原重工的二把手,年龄也比孙书记和宋书记小一截儿,肯定不能让万阳和晨宵父子二人都留在领导层。

  所以晨宵才借故跳出中原重工,去了地方公社。

  现在万阳和李晓桐升职的升职,退休的退休——万阳去了京城,哪怕职级一样,在外人看来就是高升了。

  “京城啊!那可是京城!有多少人想了一辈子,都去不成的地方,人家直接被上面要走了,调动到京城工作了!”

  ——手眼通天啊!

  ——羡慕嫉妒啊!

  晨宵一家子去了漠南,晨曦马上也要去京城——保定那儿四舍五入也可以看作是京城。

  这里只有晨星一个人依旧留在中原重工,所以他的晋升渠道再也没有了“父子同行”的阻隔,按照职级,一毕业进来就是干部,该在什么位置上,就在什么位置上。

  李晨星属于实干派,要技术有技术,要人脉有人脉,他的老师和师兄弟们,还在中原重工呢!

  再加上他家学渊源,身后有万阳当初留下的人脉,这都属于不容小觑的。

  让新来的领导们大跌眼镜的是,李晨星是个技术狂人,除了技术和工作,根本没有争权夺利那根弦儿。

  这让严阵以待的领导们既高兴又失望。

  “这样也好。”

  “技术部少个领头的,就让他担任技术部科长吧,反正他也是天天扎在车间里研究技术工作。”

  所以一把手康卫江放心地把晨星提拔到了中层的位置。

  老一代中原重工的人都知道,技术科是中原重工的核心所在(政治学院那边属于秘密基地,非最上面的领导层不知道那边的秘密)。

  但是新来的领导从来不这么想——他们是来享福的,没有几个人愿意跑到车间去,跟那些黑黢黢的劳力为伍。

  李晨星的入职,也算是帮了三代领导的忙,不然技术部科长的职位,还得大家伙儿抓阄儿轮着担任。

  “终于不用下车间了······”

  一个个都感叹。

  晨星盯着的职位,竟然是那些新领导避之不及的,这着实让晨星大跌眼镜。

  “他们竟然把技术科当干苦力的地方?”

  “他们不知道,一个厂子,最重要的地方,就是这里吗?!”

  “他们肯定不知道,他们是来享福的,又不是来受罪的。”说话的是贾壮壮,他现在在中原重工也混到了中层的位置,是下面附属厂的领导。

  “农机厂卖了,漠南矿区卖了,下一步,该轮到哪个附属厂子了?”贾壮壮有些担心。

  晨星摇摇头:“不会那么快,还得等一阵儿······”

  那些领导刚卖掉了中原重工两大块业务,利益还没拆分干净,不可能这么快再动手。

  贾壮壮当初跟狗蛋晨宵后面的交情都不错,因为金志春是跟万阳穿一条裤子的,所以金家的女婿自然也跟着这边走。

  晨宵离开去了漠南,狗蛋因为他爸闵福旺不被上面所喜,逐渐把精力放在了给自家弄好处上,懒得把心思放在中原重工。

  贾壮壮过了好一阵子孤家寡人的日子,直到晨星大学毕业回来。

  “还是跟万家的孩子混呗!”

  只能说,金家的人啊,眼睛都毒着呢,最会下注了。

  金志春这大半辈子就没下错过注,一条道跟着万阳走到黑——现在都混到一个厂的厂长了。

  他家的女婿也有样儿学样儿,知道捡高枝儿。

  只能说金万三把这孙女婿教出来了,还教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你准备什么时候动?”贾壮壮压低了声音。

  “嗯?”晨星抬眼看了贾壮壮一眼。

  贾壮壮笑得贼兮兮的。

  俩人交换了一个眼神,彼此都明白对方的意思。

  晨星挑挑眉:“快了,马上就到时候了。”

  只差东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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