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贵客临门
作者:爱吃猪手鸡爪汤的肖氏
诸葛亮这个家伙,天天跟这么个仙女似的人物生活在一起,竟然还好意思在我面前装什么淡泊名利?
这家伙,分明就是个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凡尔赛大师!
“好了,外面风大,我们进屋说吧。”
诸葛亮牵着黄月英的手,就朝着茅庐里走去。
那亲昵的姿态,看得林墨白牙都酸了。
进了屋,黄月英便开始展示她这次来的主要目的,将那个大大的竹篮放在桌上,打开盖子,一阵诱人的香气,瞬间就弥漫了整个茅庐。
林墨白的眼睛,一下子就直了。
只见那竹篮里,分门别类地,放着好几样东西。
一小坛子密封好的酱肉,一包用油纸裹着的、金黄酥脆的糕点,还有一罐子看起来就很名贵的茶叶,甚至还有几支崭新的狼毫笔和一方上好的端砚。
“我算着日子,家里的酱肉应该吃完了,就新做了一些带来。”黄月英一边将东西拿出来,一边柔声说道,“这是你最喜欢吃的,加了杏仁和陈皮的五香糕。还有,我看你上次带回去的笔都秃了,就给你新买了几支。”
她每拿出一样东西,都说得清清楚楚,显然对诸葛亮的喜好和需求,了如指掌。
诸葛亮站在一旁,看着她忙碌的身影,眼神里满是宠溺和爱意。
而林墨白,则在旁边,感觉自己受到了成吨的暴击。
这是什么?
这就是传说中的“狗粮”吗?
这也太齁了吧!
他感觉自己不是在诸葛亮的茅庐里,而是闯进了一个大型的、惨无人道的“恩爱秀”现场。
自己就是那个最多余、最亮、最不识趣的电灯泡。
他只能化悲愤为食欲,抓起一块五香糕,狠狠地塞进了嘴里。
“唔……好吃!”
糕点入口即化,甜而不腻,还带着一股杏仁特有的坚果香气,比他吃过的任何点心都要美味。
“林兄若是喜欢,就多吃一些。这次我做得多。”黄月英看到他那狼吞虎咽的样子,微笑着说道。
“谢谢嫂子!”林墨白嘴里塞满了东西,含糊不清地说道。
他现在对黄月英的好感度,已经爆表了。
人长得好看,性格又温柔,关键是……做的东西还这么好吃!
诸葛亮这个狗贼,上辈子是拯救了银河系吗?
“对了,夫君。”黄月英像是想起了什么,又从另一个随行的包裹里,拿出了两套叠得整整齐齐的衣服。
“开春了,天气转暖,我给你们做了两身春衫。你快试试,看合不合身。”
她将其中一套青色的儒衫递给诸葛亮。
那衣服的料子,是上好的细麻布,触手柔软,针脚细密,一看就是用了心的。
诸葛亮接过衣服,脸上露出温柔的笑容:“辛苦你了。”
“我们之间,还说这些做什么。”黄月英嗔了他一眼,然后,竟然很自然地,就上前帮诸葛亮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领,还顺手,帮他抚平了肩膀上的一丝褶皱。
林墨白在旁边,感觉自己的眼睛,快要被这对狗男女给闪瞎了。
正准备悄悄地溜出去,免得在这里妨碍人家亲热,黄月英却叫住了他。
“林兄,请留步。”
她拿起另一套衣服,走到了林墨白的面前。
“这一套,是给你的。”
“啊?给我的?”林墨白愣住了。
他看着黄月英递过来的那套衣服,有些不敢相信。
那是一套灰色的劲装,款式简洁利落,方便活动,非常符合他平时的穿着习惯。
“我听夫君说,林兄你不喜儒衫的繁琐,平日里多穿劲装。我就自作主张,给你做了这么一身。也不知……合不合你的心意。”黄月英微笑着说道。
“合意!太合意了!”林墨白连忙接过衣服,激动得都快说不出话来了。
他穿越过来这么久,穿的都是些破破烂烂的粗布麻衣,有的地方都磨得快透明了。
这还是他第一次,收到别人送给他的、崭新得还带着阳光味道的衣服。
而且,这还是传说中的黄月英,亲手给他做的!
这待遇,说出去能吹一辈子!
“嫂子,这……这怎么好意思呢。”他嘴上客气着,手却把衣服抱得紧紧的,生怕别人跟他抢。
“林兄不必客气。你把夫君当兄弟,我自然,也把你当自家人看待。”黄月英的话,说得真诚而又温暖。
一句话,就让林墨白那颗常年吐槽、愤世嫉俗的咸鱼心,都感觉暖洋洋的。
他把衣服在身上比了比,不大不小,竟然刚刚好。
“嫂子,你怎么知道我穿多大的?”他好奇地问道。
黄月英还没回答,一旁的诸葛亮就酸溜溜地开口了:“还能是怎么知道的?我告诉她的呗。你每天在我眼前晃来晃去,身高肩宽,我闭着眼睛都能画出来。”
林墨白:“……”
他感觉自己好像又被喂了一嘴的狗粮。
原来自己每天在院子里劈柴,这对夫妻早就背着自己偷偷地“交流”和“观察”了。
这日子,没法过了!
有了黄月英的到来,卧龙岗上的伙食水平,瞬间就提升了好几个档次。
当天晚饭,黄月英亲自动手,用她带来的酱肉,加上山间的春笋,做了一道“酱肉煨春笋”。
又用林墨白前几天打来的野鸡,炖了一锅鲜美无比的鸡汤。
那味道,吃得林墨白是热泪盈眶,差点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
饭桌上,诸葛亮和黄月英之间那种温馨默契的氛围,更是让林墨白和诸葛均这两个“单身狗”,感觉自己就是多余的。
诸葛亮会很自然地给黄月英夹她爱吃的菜。
黄月英则会很细心地帮诸葛亮剔掉鱼汤里的刺。
两人偶尔相视一笑,那眼神里的情意,简直能腻死人。
林墨白只能化悲愤为食欲,一个人,干掉了三大碗米饭,半锅鸡汤。
吃完饭,诸葛均被黄月英拉着,去检查功课了。
茅庐里,就只剩下了林墨白和正在看地图的诸葛亮。
“孔明,”林墨白看着沉浸在二人世界幸福中的邻居,还是没忍住,酸溜溜地说道,“我算是看明白了。你这家伙,就是个骗子!”
“哦?此话怎讲?”诸葛亮抬起头,心情很好地看着他。
“你还装!”林墨白指着他,“你天天跟我说什么‘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结果呢?家里藏着这么一个仙女似的嫂子,小日子过得比谁都滋润!你这叫淡泊?你这叫……叫闷声发大财!”
“哈哈哈……”诸葛亮被他这番话逗得,忍不住放声大笑起来。
他放下手中的地图,摇着羽扇,脸上带着一丝林墨白从未见过的、发自内心的幸福笑容。
“墨白啊墨白,你终究还是不懂。”
“我不懂什么?”
“人生在世,求的,无非是一‘知己’罢了。”诸葛亮看着里屋透出的温暖灯光,眼神变得无比柔和,“功名利禄,过眼云烟。唯有知己在侧,方能不畏世间风雨。我之于阿丑,她之于我,皆是如此。”
林墨白听着,沉默了。
虽然他还是觉得这家伙是在凡尔赛,是在秀恩爱。
但不知为何,他心里,竟然也生出了一丝……羡慕。
是啊,知己。
在这乱世之中,能有一个完全懂你、支持你、陪伴你的人,该是何等的幸运。
他看着自己空荡荡的茅草屋,忽然觉得,有些冷清。
就在这温馨而又宁静的气氛中,卧龙岗度过了一个安逸的夜晚。
然而,这份安逸,并没有持续太久。
第三天,当林墨白穿着黄月英给他做的新衣服,正在院子里,教诸葛均练几手简单的防身擒拿术时。
岗下的小路上,出现了一行人的身影。
为首的三人,骑着马。
一个,两耳垂肩,神情谦恭。
一个,红脸长髯,不怒自威。
一个,豹头环眼,满脸不耐。
正是刘备、关羽、张飞!
他们,又来了!
正在屋里和黄月英一起研究一张织机图纸的诸葛亮,似乎是心有所感,他抬起头,目光穿过窗户,看向了远方。
他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意味深长的笑容。
“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他站起身,对着黄月英,柔声说道:“阿丑,今日,恐有贵客临门。你先带着小均,去后山回避一下吧。”
黄月英冰雪聪明,看了一眼丈夫的神情,立刻就明白了什么。
她没有多问,只是点了点头,柔顺地说道:“好,都听夫君的。你自己……多加小心。”说完,便起身,去里屋叫诸葛均了。
而院子里,林墨白也看到了那一行人。
他的心,猛地就是一跳。
来了!
历史的转折点!
三顾茅庐的最终章,终于要上演了!
他下意识地,就想找个地方躲起来。他可不想掺和进这种高端的“人才招聘会”里去。
可他还没来得及动,茅庐的门,就“吱呀”一声开了。
诸葛亮走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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