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第二个世界番外1

作者:阿悦不是阿乐
  那个长得又高又壮的叫于知许,是我们宿舍老大,也是我对象。

  老三叫裴寒云,是我们宿舍公认的最好看的那个。

  旁边那只萨摩耶是老四,叫白阳。

  要说我和我对象是怎么在一起的,要从一个很抓马的事情开始讲起。

  大学报到那天特别热,我拖着个行李箱往宿舍走的时候,汗水不小心进眼睛了,就在我低头揉眼睛的时候,和一个人撞到了一起。

  那人又高又壮,身上的肌肉硬邦邦的,撞得我鼻头一酸,再加上眼睛进汗水有些刺痛,泪水就这么不受控制的流了出来。

  我一边流眼泪一边道歉。

  结果不知道那人怎么想的,扛起来就要带我去医院。

  虽然我没钱,这人又一身名牌,看着就家世不错,但我可干不出碰瓷的事。

  好说歹说保证自己没事,他才把我放下来。

  满身肌肉没有脑子的莽夫就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

  之后我俩分道扬镳,我以为这只是一个小插曲,之后就算在校园里遇到了,也是彼此互相不认识的关系。

  没想到,就在我刚到宿舍,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的时候,又听到了那个声音。

  “你好,你也住这里吗?”

  我一抬头,就又看见了那个莽夫。

  这都什么孽缘啊。

  虽然内心在哀嚎,但脸上还是挂上了礼貌的微笑。

  “是啊,好巧。”

  他挠着头对我笑:“我叫于知许,还不知道你的名字呢。”

  人长得那么粗犷,名字倒是挺文艺的。

  “我叫李文轩。”

  “哦哦,好的我记住了。”

  憨傻是我对他的第二印象。

  没一会儿,宿舍里其他两个人也来了。

  一个长得很好看,但穿着洗的发白的衣服,行李也没几件,我猜应该家世也不好。

  另一个染着一头白毛,一进来就笑,像萨摩耶。

  “你们好,我叫白阳,阳光的阳。”

  那个长得很好看的人做了自我介绍:“你们好,我叫裴寒云。”

  有了白阳这个E人,我们宿舍很快就熟悉了起来。

  不过裴寒云大一下学期就搬出去住了,说是方便兼职。

  我真佩服他,每天除了上课睡觉的时间外,不是在兼职就是在去兼职的路上。

  后来我们才知道,他是个孤儿,考来海城是为了来找被领养的弟弟。

  于是我们就在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上帮他点儿小忙。

  让我意外的是于知许,相处久了,我发现他并不是像开学报到那天一般,又莽又憨。

  反而很会照顾人。

  男妈妈是我对他的第三印象。

  宿舍里有一个很会照顾人的壮汉男妈妈,和一个开朗活泼见人就笑的天使萨摩耶。

  这个组合让人很难不磕呀。

  我不是孤儿但和孤儿也没什么不同。

  我的父母在我十三岁的时候就离婚了。

  他们各自组建了新的家庭,都不想带个拖油瓶。

  但还好,他们给了我一个房子,并且每个月都会给我打一笔钱。

  不多,但饿不死。

  十三岁的我开始学着一个人生活,直到十八岁,高考结束那天,也是我十八岁的生日。

  他们同时和我断了联系,他们说我已经长大了,就没有义务再管我了。

  我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的,所以并不难过。

  为了赚学费和生活费,我开始了写网文。

  我是个腐男,平时就爱看点耽美小说,所以写文也写了这个题材。

  我有个群,有时会往里面发一些随笔。

  我手痒,忍不住写了于知许和白阳的随笔,没想到发到群里后,好多人嗷嗷喊着要看后续。

  之后在写文的间隙,我就会写几段他俩的随笔发在群里,没有透露过真名,只用老大和老四代替。

  但很糟糕的事情发生了。

  于知许不知道怎么发现我写小说的,还把我的小说都看了。

  这个事情让我很尴尬,他不会以为我是gay吧。

  虽然我写耽美,但我本人是个直男,纯直男。

  为了让他替我隐藏这个秘密,我被迫答应了许多不平等条约。

  比如,替他整理了期末笔记,他运动洗完澡后让我给他按摩,买一堆手工让我给他做钥匙扣,做完一对儿还非让我把另一个带上等等一系列事情。

  气得我写了一篇他的抹布文发群里。

  结果当天夜里他就爬上了我的床,趴在我耳边一个字一个字的让我给他读。

  他居然潜伏在我的粉丝群里!

  我还找不出来他。

  为什么这些东西写的时候挺激动的,念出来却那么羞耻啊!

  念完还不够,他还问我,有没有真的体验过我写的内容。

  我又不是gay怎么可能体验过。

  他就把我的手放在他的腹肌上,问我想不想试试。

  要死了,他居然想睡我!

  不过腹肌确实挺好摸的,不是硬邦邦的,而是很有弹性的那种。

  看来我之前,文里写的腹肌很硬是错的,以后写文要改一下,不知道胸肌的手感是什么样的。

  直到听见一声闷哼,我才反应过来,手还在于知许身上。

  我连忙抽回手,感觉一股热气直冲脑门,羞的想赶紧找个地缝钻进去。

  当然,尽管再害羞我也没转过身去,我怕一转过去就屁股不保。

  从那天开始后,于知许就总在没人的时候勾引我。

  他说我没谈过恋爱,也没和男的处过,写小说属于闭门造车一点也不真实。

  对此我嗤之以鼻。

  但我新写的剧情里,读者评论问我是不是谈男朋友了,关于腹肌的手感描写的特别真实。

  好吧,我有点心动了。

  我答应了他的提议,但事先说明我是个直男,这么做只是为了给小说积累素材。

  我把他研究了个遍,他很配合,但我还是很有分寸的,只是看看,毕竟我是个直男,怎么可能真和男的那啥。

  我依然会在群里发他和老四的随笔,不为别的,就是想告诉他,我对他没兴趣,好像有点渣,但为了保住我的屁股,渣男就渣男吧。

  每次我发他的随笔,他都会把我拎到没人的角落,威胁我要是再写,就把我写的东西,在我身上来一遍。

  我不服,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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