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小小改造
作者:查理是只狼
她不再是那个需要担心损坏房东财产的租客,而是可以随心所欲打造小窝的主人。
首先动工的是室内。她翻出之前写稿用的废稿纸,背面空白处很快就画满了改造草图和各种物品清单。
兴奋归兴奋,她始终牢记最重要的原则:绝不能暴露这个“家”的具体位置。(虽然肯定有人知道这个位置有小房子,比如房东)
这意味着,所有需要外人帮忙的工序,都必须在外完成。
首先解决的是收纳问题。稿纸和书籍(万文集舍买的)越来越多,还有一些杂七杂八的写稿用具,全部堆在桌上实在影响效率。
洛薇雅仔细丈量了墙壁的尺寸,画好图纸,然后特意跑了一趟璃月港,找了个老木匠。她说是帮海边一位不喜欢见人的老学者定制,详细说明了要求,并约好几天后来取货。
几天后,当她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将那几个沉重的实木书架部件分批拖回小屋,再按照图纸一个个组装起来。
原木的色泽温暖,散发着好闻的木香。洛薇雅将自己积累的书籍、厚厚的手稿等等物品分门别类地放上去,看着被填满的书架,心里涌上巨大的满足感。
接着是软装。
她去了趟璃月港的集市,精心挑选了一块厚实柔软的蓝色地毯,颜色正如她所愿,像深海,也像她尾巴尖的绒毛。
将地毯铺在窗边,就像一小片被搬进室内的海洋。她可以随意地躺卧在上面,滚来滚去,听着潮起潮落,任由阳光洒满全身。
洛薇雅本想买些涂料粉刷墙壁,可她又有点怕涂料有毒,粉刷完不可以直接住人。在店铺询问过掌柜后,她惊喜地发现,提瓦特的涂料居然都是些安全的成分!(洛薇雅表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反正用完后的确不臭)
于是,她放心地挑了天空蓝颜色的涂料,又买齐了工具。回到小屋,她用旧衣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花了整整两天时间,仔仔细细地将四面墙壁粉刷成了淡淡的天空蓝。
整个小屋显得明亮又温馨,确实和她尾巴的绒毛色调很像。
门口最终挂上了一个素雅的小木牌,上面用清秀的字迹写着“静居”,既表达了主人喜静的意思,又不会暴露身份。
至于梦想中的零食地窖,因为工程有点复杂,暂时列入了远期规划,等之后有技术了再实施。而且,她还打算在卧室里打一个小地洞,最好能直通大海,这样遇到了危险就能直接跑路了!
在这些改造基本完成后,洛薇雅又进行了一项重要的采购,她买了一面等身高的穿衣镜(对于洛薇雅来说是等身高)。
镜框是简单的原木色,打磨得很光滑。她小心翼翼地将镜子运回家,靠在刚刷好的蓝色墙壁上。有了镜子,更方便她整理仪容(主要是确认兜帽披风是否穿戴整齐)。
从此,每个清晨,当海平面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洒进小屋后,洛薇雅便会站在镜子前,认真地看着镜中那个有着独特触角和尾巴的身影,用力握紧小拳头,元气满满地大声说:“加油,洛薇雅,平凡又普通的异世界一天要开始咯!”
这句话,既能驱散她潜藏的不安,也能激励她这个“社恐阿宅”鼓起勇气面对可能需要的对外交流(比如采购零食和交稿)。
对着自己打气之后,她就会觉得浑身又充满了力量。
屋后的空地也被她利用了起来。她用捡来的碎石块围出一个小花圃,撒上一些听说易成活的琉璃百合和霓裳花种子。(但是洛薇雅前世从来没种活过植物)
虽然规模很小,但看着那片被精心打理过的土地,她仿佛已经能看到未来的小花园了。
改造工程断断续续进行了大半个月,小屋彻底变了样。
虽然从外面看,它依旧是个位置偏僻的临海棚屋,但内部却温馨而舒适。
蓝色的墙壁,柔软的地毯,满架的书稿,窗台上晒着的鱼干和零嘴,以及屋后有着一片充满希望的小小花圃。
拥有了真正意义上的“家”,洛薇雅的心彻底安定下来。(其实真正意义上的“家”,是有家人的地方,不然那只是一个房子。但对洛薇雅来说有房子就是家了,这是个伏笔,之后几章会填坑)
她坐在窗明几净的书桌前,笔尖沙沙作响的声音似乎都比以往更欢快了些。偶尔从稿纸中抬起头,听着窗外规律的海浪声,看看屋内自己一手打造的小天地,再跑到镜子前给自己加个油,她觉得,这样“平凡又普通”的异世界生活,简直再好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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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洛薇雅准备去街上买把铲子,等有空了就研究一下怎么挖地窖。她像往常一样,用兜帽披风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揣上摩拉袋,脚步轻快地踏上了通往璃月港主街的小路。
阳光正好,港口城市一如既往的热闹喧嚣。
洛薇雅目标明确,直奔卖农具和杂货的摊位区域。
就在她低头挑选着铲子,比较哪把更顺手更结实(更轻)的时候,旁边几个正在闲聊的大妈(?)的对话,像长了翅膀似的,直往她耳朵里钻。
“哎,听说了吗?飞云商会那位二少爷的事儿?”一个挎着菜篮的大妈声音洪亮。
“怎么可能没听说呢!现在满璃月港谁不在聊这个?”另一个回应道,语气里带着十足的八卦兴致,“就那本《飞云秘闻》嘛!虽然我没看过,但是听其他人说得有鼻子有眼的,说行秋少爷其实是个姑娘家!”
洛薇雅挑选铲子的手微微一顿,下意识地把兜帽往下拉了拉,耳朵却竖得更直了。
“可不是嘛,我一开始还不信,可他们说啊,书里写得可详细了!什么命格啊、从小当男孩养啊、连束胸……咳咳……”第三位大妈压低了点声音,但依旧清晰可闻,“还有啊,说那个常跟他一起的小方士重云,其实对‘二小姐’有点那个意思,自己还不知道,哈哈!”
“哎哟,真的假的?重云小方士?是那个见到辣菜脸就红的娃娃?”第一个大妈惊呼,随即也笑了起来,“这书编得也太离谱了,不过……听着还真挺有意思的。”
“离谱是离谱,但架不住好看啊!”第二个大妈接话,“我家那口子,平时不看闲书的,都抢着看完了,还说飞云商会这回可是出了大名了。”
“出名是出名,就是这名声……有点怪怪的。”第三个大妈语气略带同情,“我有个远房侄女在飞云商会帮工,说一开始里头乱糟糟的,下人没事就偷瞄二少爷,还有媒人上门要给‘二小姐’说亲呢!可把老爷夫人愁坏了。”
“那现在呢?行秋少爷自个儿啥反应?”第一个大妈好奇地问。
“嘿,奇就奇在这儿了!”第二个大妈声音又扬了起来,“听说行秋少爷跟没事人似的,该干嘛干嘛,一点也不生气。有人试探,他还开玩笑呢,说什么‘可惜家母未能如愿得位千金’,大方得很!”
“啧啧,这气度,不愧是大家少爷。”
“不止呢!”第三个大妈补充道,“飞云商会最近还借着这势头,推出了什么‘剑影书香’茶点,新料子也说是‘习武静读皆宜’,生意反倒更红火了!你说这找谁说理去?”
“哎呦,这么一看,飞云商会还挺会来事儿啊!因祸得福了属于是。”
“写那书的‘璃莘先生’也是个人才,不知是哪路神仙,能把故事编这么圆……而且啊,听说连飞云商会都没找他麻烦!”
……
大妈们的谈兴渐浓,话题又从飞云商会扯到了别的家长里短。
洛薇雅默默拿起一把看起来最结实也最符合她身高(划掉)的铁铲,付了钱,抱着铲子低头快步离开了摊位区。
她的心跳得有点快,扑通扑通的,像是揣了只蹦蹦跳跳的团雀。
虽然早有预料《飞云秘闻》会引起讨论,但亲耳听到市井街坊如此热烈地议论,感觉还是十分新奇。
好在,大家并没有当真,不然行秋可有的烦了。(其实有的人当真了hhh)
尤其是听到飞云商会不仅没被流言困扰,反而顺势而为,提升了商业知名度时,洛薇雅心里感到非常惊讶,还生出了一丝“我好像间接帮了忙?”的微妙感。
“看来……行秋少爷比我想象的还要豁达和聪明啊。”洛薇雅在心里嘀咕,“居然能反过来利用这股风潮……真厉害。”
同时,她也捕捉到了一个关键信息:飞云商会对“璃莘先生”似乎更多的是好奇,而非愤怒的追查,这让她安心了不少。
“不过,‘璃莘先生是何方神圣’这种话题还是少点比较好。”
抱着新买的铲子,洛薇雅没有立刻回家,她在熙攘的人群中穿行,刻意放慢脚步,又听到了不少关于《飞云秘闻》的碎片化讨论。
有年轻人争论行秋到底是男是女,有文人评价璃莘先生的文笔,还有说书摊前围满了听众,说书人正唾沫横飞地讲着“二小姐月下练剑”的桥段……
每一次听到,洛薇雅的嘴角都忍不住微微上扬,但又迅速压下,努力维持着路人的平静模样。
这种自己创造的故事在现实中引起波澜的感觉,对于一个创作者来说,无疑是极大的鼓舞和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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