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没肉吃,冲一碗麦乳精

作者:快雪时特别晴
  宋姝没和她们计较,反正很快她就会离开这里。

  离婚之后她不打算继续留在首都,应该会往南走,蹭一波祖国的风口,看到底能不能起飞。

  不出意外的话,她们一辈子都不会再见面。

  营部家属院是联排平房,一共四排,每排五户,两两相对排列布局,中间围起来一个宽阔的大院。

  宋姝凭着记忆找到沈程的房子。

  房子有个小院,宋姝打开院门,再用钥匙拧开房门,屋子里古朴的木质香扑面而来。

  房子的内部十分宽敞。

  八十平米左右的房子,三室一厅,一厨一卫,虽然装修简单,但是该有的陈设都有。

  宋姝还在卫生间里看到了一台友谊牌老式双缸洗衣机。

  这种后世嫌弃的老古董家电,在眼下的八零年却是有钱都难买到的紧俏货。

  没想到沈程这人,看上去冷漠得不行,对媳妇还挺不错的。

  宋姝换下刚才被水泼湿的衣服裤子,丢进洗衣机,可为了这两件就洗一遭,不太值当。

  于是又进了原身住的主卧,把被单也给扯了下来。

  路过卫生间的时候,宋姝看到次卧的门上挂着一件白色工字背心。

  应该是沈程穿过,挂在那里的。

  宋姝纠结了一会儿,还是从门上取了下来,顺手帮他一起洗了。

  沈程平时都住在宿舍,几乎很少回来,但他每个月的津贴都会交给原身,他自己只留一小部分。

  其余的,都被原身吃了用了,买穿买戴。

  他其实人不错,当初原身无意中知道了他的军官身份,故意进了他的招待所房间爬床碰瓷。

  他对于原身本人及爬床的行为都十分厌憎,却还是顾及她的名声,娶了。

  要不是原身这次真的闯了祸,伤了烈士遗孀,估计他能愿意一直维持这段有名无实的婚姻,养着宋姝一辈子。

  现在他们马上就要离婚了,她也想尽可能地体面些,两人好聚好散。

  背心捏在手里,布料不算柔软。

  没有宋姝刻板印象的汗味,反而是一阵淡淡的松木香,若有若无地盈在鼻间。

  宋姝脸红了红,她还是第一次接触男人的贴身衣物。

  在前世,她是母单,每天不是在自媒体这条路上卷生卷死,就是被迫参与世子之争,根本没空出门社交恋爱。

  把所有要洗的衣物统统扔进洗衣机,在听到老式洗衣机发动机有力地转动起来后,宋姝的心情终于放晴了些。

  路过卫生间的镜子,她习惯性地一照。

  吓得她想立刻跑出去找糯米!

  镜子里那还是人类吗?

  又厚又长的狗啃刘海,一直留到眼睛,还穿着一件大红色的方领衬衫。

  一条大辫子垂在身侧,直视的时候,只能从黑厚的刘海下看见一双若隐若现的墨黑眼仁。

  再加上卫生间昏暗的灯光,吓得宋姝差点又要多洗一条裤子。

  这身打扮,背后是不是有什么高人指点?

  她刚才还在卧室里看到一堆摆放得乱七八糟的化妆品。

  色号白得像腻子的粉饼,紫色绿色的眼影,红得像刚吃了几个小孩的口红……

  这些算是这个时代比较奢侈的东西,毕竟原主在花钱这方面从不吝惜,专挑好的贵的买,可这审美……

  宋姝叹了一口气,求作者当个人,就算是炮灰,也不至于写得这么阴间。

  刘海掀起来后,宋姝顿时觉得世界都清晰了。

  宋姝把刘海扎上去了一部分。

  还有一些碎发,宋姝找到几支黑色一字夹别了上去。

  没了刘海,才终于窥得这张脸的庐山真面目。

  宋姝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眼神怔忡。

  这个年代的宋姝,居然和前世的她长得一模一样。

  滚圆的杏眼,挺翘的鼻子,唇珠圆润饱满,即使没有化妆,嘴唇也是鲜嫩嫩的红色。

  就连脸颊上的那一颗浅色小痣,都一般无二。

  除了额角上那块伤口之外,这张前世看了二十几年的脸,她简直再熟悉不过。

  这张脸,绝对在哪个时代都算得上是十分出挑,原身到底在她美丽的脸上搞什么东西?!

  那就……还是改造成前世的样子吧!

  直到把自己折腾成满意的样子,沈程也没有回来,应该是又住在宿舍了。

  宋姝松了口气的同时,肚子也叫了起来,才想起到自己一整个晚上都没有吃饭。

  在厨房里翻箱倒柜半天,宋姝找到了两盒麦乳精。

  她烧开水,用印着红双囍的搪瓷杯冲了一碗,没滋没味地喝着。

  想吃肉。

  宋姝从来没有一刻这么想念香喷喷的肉。

  原身虽然收着沈程的高津贴,吃饭不是食堂就是国营饭店,但这个年代物资普遍匮乏,大部分东西都是按票定量供应。

  大家肚子里普遍没有油水,吃肉,基本要逢年过节地挑日子吃。

  刚才穿过大院这一路,也没闻到谁家的饭菜有荤腥味。

  几乎都是茄子土豆的味道,没有荤腥,就只能用猪油和葱蒜来炝锅,勉强让人提一提食欲。

  前世宋姝身为美食博主,什么中式八大菜系,西式漂亮饭都吃腻了。

  没想到到了这里,居然连吃肉自由都实现不了。

  宋姝把兜里的钱都掏出来,排齐放在桌上。

  一共十块五,记忆中沈程刚给了原身五十块钱的津贴,不过原身在几天内就消费得只剩下这些了。

  按照这个时代的物价,这些钱买几顿肉吃绰绰有余,可今后呢?

  她马上就要离婚被赶出大院,如果她想靠自己在这个时代生存下去,那这十块五就是她的启动资金。

  一顿饱和顿顿饱,她还是分得清的。

  明天,她要出门考察一下,在眼下的八零年,她都能做些什么。

  次日一早。

  宋姝拿着印着红鸳鸯的脸盆和粗布毛巾,从厨房水缸里舀了水洗漱。

  之后把用毛巾卷了一晚上的头发放下来。

  从原身塞得满满当当的衣柜里挑出一件黑色背心式无袖短上衣,下身则是搭配了一条浅蓝色阔腿牛仔裤。

  这种牛仔裤,在这个年代被称为喇叭裤,也叫“不正经裤”。

  谁要是穿了,保准被人从头蛐蛐到脚,但宋姝不怕,她不穿也会被人蛐蛐。

  虽然原身的化妆品味特殊,但她的衣服都还不错,基本符合她的审美。

  得益于原身喜欢挑贵的买,所以这些衣服裤子大多是港城那边传过来的时兴款,即使放到后世,也不算是过时。

  毕竟时尚是个轮回,再过几十年,后世又流行起了这种港式复古风的穿搭。

  宋姝在一堆花花绿绿的化妆品里挑挑拣拣,总算挑出一支能用的眉笔和口红。

  她浅浅描了下眉毛,口红涂在唇上,又用卫生纸擦了擦,原本大红色的口红就被擦成略微浅淡的嫩红色。

  配上松弛感满满的长卷发,妥妥的港风美人。

  收拾妥当后,她出了门。

  大院里的军属们吃过早饭,都抱着个大洗衣盆坐在门口,洗着一大家子的衣服裤子,偶尔还要洗床单被套收音机罩。

  宋姝像一阵风一样路过。

  三营周副营长家的媳妇高兰以为自己眼花了,惊得搓衣板都摁翻在了地上。

  “刚才过去的那是谁,是宋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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