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第7/9页)
作者:~author~
秦念这么说,李世民就明白了。
连续几年不合格才能降职免官,这是在防止吏部权限过大。
【秦念:对于各级官吏而言,如果认为考核结果不公,还可以主动向监察部门检举。只要检举材料属实,即便考核结果没有问题,也不能追责检举人。】
【赵匡胤:既是检举,考核结果没有问题,这便是诬告,为何不能追责?】
【秦念:官吏甲怀疑自己被评为不合格,是遭到恶意针对。但甲无法查证,只能提交检举材料,由监察部门来核查。只要他检举时注明为怀疑,没有造谣生事,那就不算诬告。监察部门调查时,也不得泄露检举人的信息。】
【赵匡胤:岂不是没人敢评定他人为不合格?】
【秦念:评优名额有限,没被评优的人也有可能检举。怕被检举而不敢按规定进行评级,那就是吏部官吏玩忽职守,严重者构成渎职罪。上级吏部需审查下级部门所有评定依据,而监察部门就算无人检举,也应不定时巡查。】
【赵匡胤:秦皇思虑缜密。】
赵匡胤不得不叹秦念对人性的把控。
官吏的检举,实则是对吏部评级的威慑。
故而只要不是刻意诬告,就不能被追责。
“不得泄露检举人的信息”,实则是鼓励官吏检举不公的评级。
【嬴政:上级吏部?】
嬴政时期并无吏部之说,官吏任免多是由丞相、御史大夫等协助提名、考核,由他裁决。
郡之守尉监、县之令丞尉皆是朝廷任免,而其他地方官吏则是由郡县上报,朝廷下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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