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作者:~author~
【朱元璋:……如秦皇所愿。】
各朝皇帝都为这国债治贪之法所惊艳。
但他们不会采纳此法。
正如秦念所言“别的朝代发行国债绝对不能这么干”。
明朝皇帝必须如此, 是因为被迫贪污的官员太多,且急需五百万两国债应对停发大明宝钞后的钱荒。
故而不得不大赦天下,还要在十年后兑现国债利息。
本朝若是开此先河, 后世君王就有可能效仿,或者说被迫效仿。
这应是秦念强调“国债免罪的机会有且只有这一次”的原因。
【赵匡胤:秦皇,倘若权贵豪富购买的国债超过五百万两,又当如何?】
赵匡胤觉得以秦皇这般大手笔,愿意购买国债者不在少数。
但发行的国债越多,十年后要还的利息也越多。
又当如何是好?
赵匡胤不打算发行免罪的国债,宋辽之战就算缺钱,也不至于缺到要给官员富豪免罪。
但以他对经济的敏锐度,已经察觉发行利息合理的国债利国利民。
故而有疑问之处就立即寻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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