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给他玩一天

作者:林啸也
  那天他们一直厮混到傍晚,晚上就在港南路住了。

  家里水电都能用,还能开火,哥俩也没叫餐,收拾收拾,自己出门买菜做饭。

  港南路附近有个挺大的农贸市场,梁宵严以前常去,卖菜的叔叔婶婶都认得他,也认得他弟。

  见面时好一顿寒暄,问他近况怎么样。

  都知道他做了大老板,是枫岛一等一的人物,手里握着十辈子都花不完的钞票,但还是习惯性地把摊上自留的最好部位的肉和最新鲜的鱼拿给他,让他带回去和弟弟一起吃。

  说到弟弟,有个婶婶欲言又止,和其他婶婶对视几眼,还是忍不住忧心地问出来:“小游那孩子,怎么样了?听说你们……离婚了?”

  梁宵严一时哑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当初他和弟弟结婚时,这些婶婶都没露出哪怕一分鄙夷或惊讶的神情,尽管娶了自己亲手带大的弟弟,两个还都是男人,这种事不管放在什么时代,什么背景下都够惊世骇俗。

  可当梁宵严来给她们发喜糖时,她们也只是愣了一愣就收下了,说既然结婚了就好好过日子,其他的你管他们呢。

  现在听说他们离了,识趣的人都该闭口不谈的话题,她们倒是毫不避讳。

  “没。”梁宵严淡淡笑着,“谁乱传的,我们从来没离过婚。”

  “那小游呢?”婶婶伸长脖子往外看。

  “这呢!王婶!”说着话游弋就拎着一大袋东西屁颠屁颠跑来了,气喘吁吁的,也不和人打招呼,上来就麻烦人:“王婶婶,你快帮我看看,我买的红薯好吗?我想给我哥做拔丝地瓜。”

  一问到专业领域王婶的注意力全被吸走,打开他的袋子帮忙看,越看越生气:“这啥啊这是,都糠了!谁卖给你的?我找他去!”

  “一个没见过的大叔摆的摊。”

  “哼!准是那些新来的,仗着你不懂就忽悠你,走!跟婶婶去!”

  王婶就像只护着小鸡的母鸡,拉着游弋气势冲冲地杀了过去,还不忘回头嘱咐梁宵严:“帮婶婶看下摊!”游弋也嬉皮笑脸地起哄:“多卖一点啊梁老板!”

  梁宵严笑得纵容,任劳任怨地迈进摊子帮婶婶卖起菜。

  迎客、砍价,倒还真有那么几分样子,等王婶带着他弟满载而归时,他已经卖出去好几节粉藕。

  “外面桂花飘香了啊。”游弋看着藕有点馋。

  梁宵严:“给你做糯米藕吃?”

  “嗯?”游弋又摆出o.o这样的表情。

  “我都没有说,哥怎么知道?是不是对我施了什么见不得光的法术?”

  梁宵严弹了他一个烧栗:“法你个大西瓜。”

  “啊!你还学我骂人!”

  “哪里有人,我骂的是猪。”

  “你又说我是猪,你侮辱我的人格!”

  “别狗叫。”

  “汪汪汪!”

  两个孩子就这样吵吵闹闹地走了,一个稳重一个活泼,一个牵着另一个,一个小嘴叭叭吵不停。

  王婶在后面静静地看着,被岁月染得浑浊的眼底,泛起黄色的柔光,眼尾荡开的细纹,伸展成天边一丝丝晚霞的涟漪。

  游弋背对着晚霞,和哥哥面对面倒退着走。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他眯起眼一副审视的模样,“我刚回港南路住时,打开门屋里积了好多灰,最起码有大半年没打扫了吧,可是哥不是请了专人定期打扫这几间出租房吗?”

  梁宵严只笑不说话。

  游弋就磨他:“过去一年你没请人打扫对不对?”

  梁宵严还是笑而不语,前面有车过,他伸手拉住倒着走的弟弟。

  游弋黏到他身边来:“看房子的人也撤回去了?”

  “……”梁宵严居然面上挂不住,撇过头不看他。

  游弋更是来劲儿,“是只撤了港南路的,还是所有房子的都撤了?”

  “是都撤了对不对!不仅让看房子的人撤了,还不让人去打扫了,你是怕撞见什么?”

  “你怕撞见我——唔!”

  话都没说完,他被哥哥一把攥住手腕,身体猛地前倾,整个被梁宵严扣在怀里。

  “闭嘴吧,讨打的东西。”

  游弋才不闭,唔唔叫着疯狂挣扎,整个上身都被哥哥按在怀里动弹不得,还不知道见好就收。

  “你怕撞见我!”

  “你知道我回枫岛了肯定会去我们以前住过的房子里住,你才不让人看,也不让人打扫,你怕撞见我,是不是?”

  嘭!他俩撞上路边的桂花树。

  梁宵严把他从怀里揪出来,杵在面前无声对视。

  大概有半分钟那么久,他冷硬的眉眼渐渐融化,无可奈何地看着弟弟,俯身将头埋进他肩窝。

  “我问你,如果我派人把那些房子团团围住重兵把守,你还会去住吗?”

  游弋摇摇头,“不会,我怕被赶走。”

  “所以啊,你要我怎么办?”

  梁宵严埋着头,双手圈住他的腰,“你从小就不爱住酒店,又不能回以前的房子住,我难道真把你逼到去睡桥洞吗?”

  “你想疼死我还是气死我?”

  心软是梁宵严的原罪。

  他一辈子都要败在这两个字上。

  不管再气再狠,他也做不到真对弟弟赶尽杀绝。

  即便游弋把他伤成那样,抽筋拔骨伤痕累累,他还是在外面给流浪狗留了可以容身的纸箱。

  娶了自己从小养大的弟弟作妻子,何止是惊世骇俗离经叛道,更意味着要纠缠到死,至死方休。

  他们之间的爱情和亲情像血和肉那般黏连牢固,区分不开,挣脱不断。

  一层关系破裂了,还有另一层关系保驾护航。

  作为丈夫他恨不得把游弋千刀万剐。

  可是作为家长,他又无论如何都做不到把小孩子丢在外面颠沛流离。

  年长者的爱,就是一场漫长的自我屠戮。

  他们的红线里藏着亲情锻造的坚不可摧的钢索,钢索断了,还有一根血浓于水的脐带。

  如若连这根脐带都断了,那就是爱和恨都到了大雪满刀弓的时刻,除了死亡,再没法收场。

  -

  桂花熟到压弯枝杈的时候,枫林路的枫叶差不多落尽了。

  梁宵严把北海湾码头的所有权正式移交给游弋。

  北海湾码头是游弋的聘礼和成人礼,他出走的一年梁宵严代为保管,如今交到真正的主人手上。

  一下子身负重担,游弋还有些慌乱,愁眉苦脸道:“这就给我了?我刚二十三啊。”

  梁宵严想想确实不忍心。

  “我顶多再帮你管半年,自己学着理事。”

  “那哥教我!”

  “好,一会儿给你布置点作业。”

  作业第一项就是修身养性,不能再一天天的吊儿郎当,就算装也要装得成熟一点。

  游弋:“那我把头发剪了,梳成大人模样?”

  “……”梁宵严差点把舌头咬掉,“没那个必要。”

  游弋哈哈大笑。

  “我确实也想剪了,这个发型都留好几年了,想换个新的。”

  “真的?”梁宵严观察他的表情,确认没说假话,“那我有一个发型推荐。”

  游弋白眼一翻,和哥哥异口同声道:“六角恐龙。”

  “哼哼,我就知道!”

  他就不明白了,哥哥怎么就对那个发型那么有执念,洗了张最大的照片挂在家里不算,每天下楼梯路过他的六角恐龙照都要驻足欣赏好半天。

  不过哥哥好不容易有个想要的东西,那就满足他好啦。

  于是在游弋二十三岁的秋天,要把头发梳成大人模样装成熟的年纪,六角恐龙限时返场。

  因为还没决定好之后要留什么发型,所以游弋没剪头发,只是买了顶假发戴在头上。

  真头发被藏在发包里,假发到他锁骨的位置,金色的,用发胶全部梳上去,梳成几个大小均匀的三角锥,近看像几根甜筒倒着插头上了,远看圆圆的脑袋一圈尖尖的小角,像朵卡通向日葵。

  向日葵向着哥哥,十分幽怨地板起脸,大眼睛眯缝着,黑瞳仁往上瞪,用眼白的部分凶狠地看人:“这下你满意了!要是被别人看到我这幅样子恐怕是要笑掉大牙了!”

  现在的初中生都不会留这种憨包发型了,但梁宵严却喜欢得紧。

  他双手捧着弟弟的脸颊,好多次都想用力给他揉扁,好险忍住了,只是抱着一口一口不停地亲。

  从光洁的脑门,亲到亮晶晶的眼,眼睛被亲一下睫毛就受不住似的颤,鼻尖潮乎乎的,有股小狗味儿,两腮上的肉很软很滑,握在手里简直像一坨手感超好的大号美妆蛋。

  梁宵严亲一口,没亲够。

  再亲一口,吧嗒带出了响,还是不够,索性两只手捧着弟弟的脸和后颈,把弟弟固定在面前,想怎么亲就怎么亲,没完没了地亲,毫无节制地亲。

  游弋脸上的肉被捏在一起显得超级圆,整个脸庞红扑扑,被亲到发抖时头上的小角也跟着颤,就像向日葵害羞地抖动叶片。

  他比哥哥矮那么多,这样近的距离,仰着脖子撅着嘴巴索吻,被亲到喘不过气了就用指尖在哥哥背后挠两下,梁宵严不甘不愿地放开他,他闭上眼抓住哥哥的手,把脸埋进去小口小口亲。

  梁宵严的心被击中,柔软得一塌糊涂。

  “宝宝……”他再次捧起游弋的脸,另一只手抄起屁股,一把将人抱到书桌上亲吻。

  游弋被亲得要化掉。

  嘴巴通红,脸蛋通红,全身都通红。

  脑袋晕晕的再无法思考,好像灵魂都从舌根处被哥哥大力吸走。

  六角恐龙限时返场的后果就是:他被哥哥亲了整整一天。

  为了方便随时随地接吻,梁宵严还给楼里的保镖和佣人都放了假,小飞和万万也被放出去玩,天黑之前不准回来。

  小飞问游弋你们又要干嘛?

  游弋根本说不出口:我哥要我顶着六角恐龙不穿衣服给他玩一天这种话。

  当然他也说不了。

  回家之前在车里嘴巴就被亲肿了,回家之后更是肿得像挂了两根香肠。

  他以为都这样了哥哥能消停一会儿,谁知道梁宵严仗着家里没人愈发变本加厉。

  他在客厅看电视,哥哥在厨房切水果。

  切着切着突然叫他:“宝宝。”

  游弋暂时还没对这个称呼免疫,晕晕乎乎地走过去,刚进门就被揪住头上的几个角,按在料理台上亲了个昏天黑地。

  梁宵严亲过瘾了拍拍他屁股:“走吧。”

  游弋:“……???!!!”

  “你叫我来就为了这个?!!!”

  梁宵严身体力行地证明着确实如此。

  在接下来的半天内,他只要看到弟弟就会把人抓过来亲,看不到把人叫过来也要亲。

  甚至游弋在浴室洗澡,洗到一半门被打开,他顶着满头泡沫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呢,梁宵严的吻就劈头盖脸地落了下来,亲完走人之前还不忘把他头上的泡沫捋成六角恐龙状。

  游弋又气又酸又迷糊。

  “你到底是喜欢我还是喜欢这个发型!平时叫我小屁蛋子,一梳这个发型就叫我宝宝。”

  “一天到晚宝宝宝宝,宝宝个没完!腻歪死了!”

  说罢掏掏耳朵听得更清楚点。

  晚上胡闹过一场,距离补齐365天的量又迈进一小小小小步。

  两人躺在床上天马行空地聊天,时不时亲亲彼此的耳朵和指尖。

  游弋累得头晕眼花,第一次知道原来接吻是如此消耗体力的一项活动,没陪哥哥聊一会儿就两眼一闭,晾着肚皮呼哈呼哈地睡了过去。

  梁宵严拉过被他踹跑的被子,盖住肚脐,把人团巴团巴塞进怀里。

  假发已经拆掉了,一头柔顺的长发垂在游弋的颈间和胸前。

  梁宵严低下头,眼中的弟弟被放大无数倍,像幅美好安眠的画,每一笔都由他用心绘制,连被咬到只能微微嘟着的唇珠都让他呼吸一窒。

  “再亲亲……严严宝贝……”

  伴随着游弋孩子气的梦话,他用鼻尖轻轻摩挲过弟弟的发顶。

  他不是多喜欢这个可爱的发型,他喜欢的是还没跳入旋涡、无忧无虑的弟弟。

  -

  平凡如斯的日子里,时间总是在不知不觉间流逝。

  很快就到了秋天的尾巴。

  万万家的灭门惨案在两周前重新开庭审理,由万昌泽的女儿万宝珠提出申诉,小飞拿出关键性证据,历时两周的调查,证实梁雪金确系为杀害万家十口人的凶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席思诚和那段视频,也被梁宵严神不知鬼不觉地处理掉。

  所有事尘埃落定。

  游弋坐在桌前给梁宵严的妈妈,同时也是训练自己的教官,写信阐述来龙去脉。

  “她不用手机?”梁宵严坐在一旁,神情有些许复杂。

  “嗯,阿姨不喜欢电子设备。”

  游弋写得认真,刚起笔两行,突发恶疾:“啊啊啊我的手!!!”

  “手怎么了?”梁宵严差点吓死,结果游弋来一句:“抽筋了,哥替我写吧。”

  “……”

  梁宵严知道这坏孩子在作什么妖,但没有拆穿,犹豫片刻,拿起笔,示意游弋说一句他写一句。

  游弋张嘴:“妈妈,好久不见,我很想你。”

  刺啦——

  笔尖在纸上划下一道破碎的横线。

  梁宵严缓缓抬头:“你平时就这么叫她?”

  “昂,我是她儿子的老公,不叫她妈妈叫什么?”

  其实游弋一直都叫阿姨,但他知道梁宵严会想叫妈妈。

  “快写啊哥,你不会害臊了吧?”

  “略略略,小皮脸~”

  在游弋变着花样的催促下,梁宵严做了好半天心理建设,重新拿起笔,按照弟弟说的那些肉麻话,洋洋洒洒写了两张纸,完事儿后躲去厨房喝了一大杯冰水才把脸上的温度降下来。

  他的字迹和游弋的字迹差很多,一个纯属狗爬,一个苍劲有力,任谁看了都知道这信是谁写的。

  信寄到草原最快也要三天。

  这三天梁宵严装的若无其事,其实一颗心七上八下忐忑不安。

  等了三天又三天,第七天时游弋举着个信封闯进书房:“哥!回信来了!”

  兄弟俩小心翼翼地打开信纸,手心不约而同都有些冒汗。

  只见一张叠得十分随意的a4纸那么大的纸上,竖着写了三个字:字不错。

  然后就没了。

  就、没、了!

  游弋把那张纸翻过来覆过去地看,正面没字,反面没字,侧边更没字。

  他挠挠脑袋,干巴巴地对梁宵严挤出一句:“……阿姨夸你呢。”

  梁宵严嗯一声,合上信封。

  实在不知道该回什么,就放下没管。

  谁成想又一个七天过去,又收到一封草原寄来的信,同样大小的纸,竖着的三个字:回复呢?

  “嗯……”游弋沉吟半晌,“阿姨还真是酷哈。”

  这次梁宵严写了回信,就在那张纸上,写了个谢谢。

  寄过去,妈妈再次回信:你真有钱。

  梁宵严继续回信:什么意思?

  妈妈说:不知道还以为快递公司你家开的呢,邮费不要钱。

  梁宵严看着那行字,罕见地迟钝起来,回信道:确实开了一家。

  当时游弋不在,知道后捶胸顿足:“你呆啊哥哥!阿姨的意思是我们不要再这样写信说话了!”

  其实梁宵严知道,只是怕自己会错了意,搞得双方都尴尬。

  他已经缺失母爱太久,早过了需要母亲呵护的年纪。

  况且他有弟弟。

  他的所有感情缺口都已经被弟弟填得满满当当,谁都插不进去。

  游弋常说自己是他的爸爸、妈妈、哥哥、丈夫,是他的生命中所有重要角色的总和,反过来,游弋在他的生命中,也扮演着同样多的角色。

  所以兜兜转转这么多年,能够和母亲再次相认,梁宵严自然高兴,但也仅限于此。

  他没有过多的执念,更不想打扰妈妈。

  对他来说,知道妈妈在哪里,过得好,就够了。

  当晚,在游弋的指导下,梁宵严又给妈妈寄去一封信,言简意赅的几个字:我可以过去看您吗?

  妈妈的回复依旧很酷:带上那个白毛小子。

  -

  去草原的行程定在了冬天之前。

  游弋逐渐上手了码头的事,行事作风越来越有梁宵严的影子。

  两人身上的伤差不多全都痊愈,梁宵严手臂的烧伤做过清创,现在已经长出一层薄薄的新皮。

  他很少再出现幻觉,慢慢戒掉了药。

  有弟弟在身边,烟和酒都很少碰。

  他们出发去草原之前,还发生了一件事。

  韩船长和他带的那几个大学生,回到曼约顿后就被梁宵严调了过来,薪资待遇翻三倍,包五险一金还有吃住,就在北海湾码头供职。

  一周前他们载着一整条船的汽车准备回岛,途中遭遇强大风浪,不得已之下改变路线,从裴丁湾绕过枫岛西部的小岛屿群再登岛。

  但经过裴丁湾时,被盘踞在那里的海盗拦截了。

  那是进出枫岛最险要的一处海域,早年间被海盗霸占,海盗大多是各个国家逃窜的罪犯和佣兵,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即便是什么货都没拉的客船经过那里,也很难幸免于难。

  货物抢光,穷人杀掉,富人留下索要赎金,是他们的一贯作风。

  梁宵严一接到韩船长的求救信号,立刻派出海陆空三方救援。

  直升机过去得最快,找到船时,船舱底下的大片海水已经被鲜血染得猩红。

  所有人都以为他们凶多吉少了,但上船后才发现,那都是海盗的血。

  甲板上横七竖八堆着无数具尸体,尸体上的伤口不是枪伤也不是刀伤,而是箭伤。

  梁宵严在其中一具尸体上拔下一支锋利的红木铁箭。

  那箭做得异常精美。

  箭尾镶着个铁牌打的小月亮,月亮上还画了一只灰绿色的眼睛,明明是杀气腾腾沾满鲜血的凶器,却像是给心爱之人的定情信物般漂亮。

  所有尸体上的创口深度和放射形状都一样,说明是一个人干的。

  有一个人仅凭这支箭,就杀光了劫船的所有海盗。

  梁宵严挑了挑眉,踩着地上的血水走进船舱,救援人员围拢着他。

  昏暗密闭的狭小空间,头顶被打坏的灯随着船只摇晃,惨白灯光将梁宵严的脸映得忽明忽暗,到处都是血迹和呛人的腥气。

  忽然,他听到这条路的尽头传来一道粗重的喘息。

  精疲力尽,奄奄一息。

  不管对方是谁,毫无疑问已经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梁宵严让救援人员停下,独自走过去。

  绕过一道刁钻的陷阱,拉开一个海盗的尸体,他终于看到了那双画在月亮上的灰绿色眼睛。

  一个和他弟弟差不多大的少年,藏在从头包到脚的黑布里。

  “这是你的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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