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廿五(第3/5页)
作者:刘同柱
家里靠母亲一个妇道人家操持。过度的劳累让母亲脸上过早挂满皱纹,四十刚出头,看上去五十多岁模样。
弟弟妹妹们留在家里帮着干活儿,都还未成人,至多能算帮手,家里大事小事还得父母操持。
回想起农业社那会儿,由于家庭人口多,劳力不足,每年都得给生产队里倒拿钱(倒分红),每人三百六十斤口粮,达不到标准用返销粮补齐。日子虽过得紧巴,但大家都一样穷,没什么可比的。
自从实行承包责任制以来,人与人差距一步一步拉大。这个基本靠人劳车运的小社会里,劳力数量与质量直接关系到一个家庭收入多少,生活的质量。村里多数人家把在乡中学上初中的孩子都拽回家,就是为填补个劳动力。
当时,还在上初中的他也曾动过心思,不再升学,回家帮衬着父母亲地里干活。作为家中长子,有这份责任和义务。可是,执拗的母亲坚决不允许他辍学,要他坚持继续上这个学。
母亲的拗劲上来,几头牛也拉不回来:“宁可让你弟弟妹妹辍学回家干活,也决不允许你不上这个学,知道你是块儿读书的料。哪怕是家里再揭不开锅,出去要饭,书一定念下去!”
于是,在母亲再三坚持下,复读一年初三后,终于考入现在的宝丰中学就读高中。
为了供他上学,两个弟弟一个妹妹先后辍学回家。开始帮着母亲地里干活,三个稚嫩幼小的身躯支撑着这烂胞的家……
每每想到这些,王援朝心里有种说不出的痛。
这时,母亲已经把饭做熟,并端在炕上。
这是一家人平时绝对舍不得的奢侈:烩酸菜里意外地放了粉条和豆腐,刚出锅的炸油饼满满地盛放在一个大瓷盆里,馋的援朝直流口水。
素清盛好一碗烩菜,又在菜碗上夹放一个油饼,先端给坐在锅头炕上的父亲。——这是家里的规矩,每顿饭第一碗,总是先端给父亲吃。除非有重要客人来。
母亲又舀起一碗烩菜,递在大儿子手里。同坐炕上父亲身边的王援朝看出母亲偏心,自个儿碗里明显多放了几块儿豆腐和一些粉条。他没声张,从母亲手里接过碗,用筷子从自己碗里夹出几块儿豆腐放进父亲碗里。父亲病着身子,豆腐这东西易消化。
父亲赶忙推脱:“娃儿在学校瘦烤,三四个星期才回来一次,可要吃好了!我们每天在家守着,每顿热汤热饭,顺口着哩。”
父亲又把大儿夹进的豆腐和自个碗里一绺粉条又夹回到儿子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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