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小狼狗

作者:罗卡梅森
  程树见过陆遥,在他第一天进服装厂的时候。

  从一群盯着他看的女工前面颤巍巍的走过去,他脸色刷白,却又倔强的挺直腰杆,搓着手,挺不好意思的样子。

  出卖他的,是抖了两下的嘴角,轻咧开一个捉摸不透的笑。

  他根本就不是很在乎。

  都是装的。

  隔得很远,不知怎么的,程树看见了。

  而且很清楚。

  他那时正在接水。

  服装厂的一个保安和张雅蓝关系不错,两包烟的事,程树每天都会来,拎着水桶,来来回回四五次,上楼是最难的,好在年轻,挺得住。

  电的事挺不好解决的,没人敢帮忙,最后还是张雅蓝托人找了个电工,塞了钱,并且发誓有人查过来绝对不提他,否则就出门被雷劈死。

  那人犹豫了很久,答应了。

  窗前的电线就那么一根带电,专门给服装厂供的,这些事细查起来,谁都会知道,但没人查。

  每个人都不清白。

  偷偷摸摸的从服装厂顺回去的废料,按理说是要回收的,却全部不见了踪影,尤其是贵的。

  家里的孩子可以缝条裤子,床单被罩拼凑在一起也能做,心照不宣罢了。

  焦头烂额的生活,本就够烦,管不了别人家。

  再说,那家还有只小狼狗。

  拎着菜刀,追着人砍,不要命,谁都不怕,原因竟然只是孩子们之间的玩笑,说程棠是小哑巴,程树气不过去找孩子家长理论,结果对方不当回事,护犊子,反过来说我们也没说错,她本来就是个哑巴。

  程树抬头的时候,眼睛已经冷到了零下,他没说话,回家拿了刀,那天他去了趟派出所,被教育了好几个小时,张雅蓝领着程棠坐在门口等,半夜里才把程树等出来。

  消停了一阵子,然后再来,程树明白着呢,却也不惧怕。

  这个家,他得帮着妈妈一起撑,这件事,他老早就知道。

  拎着水桶走出厂门的时候,看见了陆遥开来的那辆车,挺贵的,程树只看了一眼,就大义凛然的拎着水桶往家走,好像羡慕一分都是对这个家的背叛。

  手心的勒痕半个小时都消不下去,每次都这样,但也没办法,累到半死,水还是要省着用。

  这份罪不能白受着,程树有自己的小算盘。

  拆迁同意书可不能轻易就签字,得等一个好时机,他挺着,干挺,竭尽全力的保护着家里的两个女人。

  去哪儿都带着程棠,一分钟都不能离开眼睛,抛开野狗,这里的流浪汉,拾荒人,都让他心生恐惧。

  幸好那个坏名声,大家也不敢轻易动他们家。

  却还是得防。

  张雅蓝找到了一家烧烤店的工作,每周就休息一天,累是累了点,工资还不错。

  只是下班晚。

  常常是半夜了。

  程树背着程棠去接,风雪无阻。

  程棠犯困,但很懂事,趴在他后背上也能睡得香,靠窗的那张桌子上坐着个男人,醉得头一点一点的,程树也跟着在外面点头。

  当那张脸扑通一声砸在桌子上的时候,他的脸忽地一疼,眉头都拧在了一起。

  男人仿佛被砸晕了,直愣愣的坐起身,半天,才伸手揉了揉鼻子,也没忘捏了捏鼻骨,终于放心的舒了一口气,咧了一下嘴角,喊着,疼。

  不疼才怪。

  程树骂了一句,猝不及防的,男人站起身推开门出现在他面前。

  程树愣住了,几秒钟,别过了脸。

  男人抽了根烟,蹲在门口的样子很萧条,他和这里的人不一样,抽烟知道来户外。

  他还喊了一嗓子:“小孩!,对,就是你!大晚上的不回家,在外边转悠什么?作业写完了?明天不上学了?”

  事儿事儿的。

  程树却觉得并不讨厌,当然他知道他是谁,服装厂新来的厂长,大老板的儿子,出生就镶了金边,叫陆遥。

  服装厂女工经过的时候说的,程树记下了。

  陆遥也没想要个回答,抽完了烟,扭头又进了烧烤店,门都拉开了,忍不住回头又喊了一嗓子:“小孩!早点回家!外面危险!”

  程树低头笑的,特别自然。

  他才不是什么小孩,他老早就长大了。

  陆遥不认识张雅蓝,他只是知道这个人,不认识她的样子,不然他才不会对给他拿啤酒的女人,客客气气的说谢谢。

  他可能也不记得程树了,大概一个月前见过那一次,没到十分钟,怪不上人家。

  没准儿是自己太普通了,太大众了。

  程树背着程棠躲在了角落里,他看着张雅蓝急匆匆的走出来,想要把睡着的程棠抱过去的时候,他没让,扭开了胳膊,不给。

  “多沉哪!”张雅蓝抱怨着,“这丫头现在可重了,我都要抱不动了。”

  “沉点好,”程树走在前面,闷声闷气的,“比瘦好。”

  那天,他让张雅蓝不要去烧烤店了,冰天雪地的,她摔了一跤,扭了脚,但没吭声,忍着痛工作了一晚上,小腿全肿了,一着地就疼的不像话,就算她再硬气,坚持着能走两步,但要是忙一晚上,却还是不行。

  有些事,不是心狠就能做的,尤其是身体。

  工作不能丢,他自己去做,烧烤店也是缺人,二话不说就答应了。

  程树这人,疯是疯,打工却一直尽职尽责,这一片都知道,程树临走时,把菜刀和手机一起塞进了张雅蓝手里,犹豫了一下,拔腿走了。

  也还是担心,但该做的却必须要做。

  烧烤店油腻腻的,地面不管怎么拖都还是粘脚,桌面的木头里渗进了油,吃饭不讲究的客人,擦过的纸巾,吃完的竹签子,随意就丢在地上,扫把扫不起来,程树就一根根用手去捡。

  洁癖这件事,仿佛已经很久远了。

  恶心是死命忍下来的,动作要快,要利落,才能让后边烤串的老板觉得这工资付的不亏。

  当然说话也要好听,要热情周到。

  程树低头扫地的时候,眼见着门被打开,一股冷风窜进来,有点冷,但他顾不得,而是挤出一丝没感情的笑,响亮的喊了一嗓子:“欢迎光临!”

  陆遥愣了一下,看了他两眼,乐了。

  “呀,是你啊,小孩。”

  他声音很好听,只是脸很糙,头发好久没理过了,遮住了眼睛,胡子拉碴的,黑眼圈快要掉到了下巴上。

  程树也乐了一下,伸手做了个请的动作,让陆遥坐在了旁边收拾干净的桌子上,转身去吧台拽了张菜单,放在了陆遥面前。

  语气轻快又周到热情的问着:“陆总今天想吃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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