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作者:白鸟一双
  沈云微的车原本可以由与秦砚修同去的人直接开回来,再不济,也可以找代驾。

  但昨晚看到秦砚修那无比阴沉的脸色,众人一句多余的话也没敢说。

  所以沈云微的车愣是被留在了酒吧停车场。

  听到她说是为了取车,秦砚修面色和缓了许多,道:“让家里司机去取就行,哪里需要你亲自再跑一趟?”

  “也对。”沈云微想想道。

  她明天就要入职扶光拍卖行,今天其实懒得费功夫再出门跑一趟,家里司机代劳确实更好。

  但等司机接过车钥匙,奉命出门帮她去取车后,她一时又觉得自己没有事情做。

  只剩半天的周末,闲适与紧张并存。

  是去继续整理搬来的那些行李?

  还是该约朋友们一起打局游戏?

  上楼时,沈云微还回头多问了秦砚修一句,像是想要参考:“秦砚修,你平时周末在家都干什么?”

  会客厅中的秦砚修放下手中的书,并没有立刻回答,似在思索。

  而沈云微仿佛想起什么,摇摇头道:“算了,问也白问,工作狂八成周末也是工作狂。”

  说完,她就头也不回地上了楼。

  她走到主卧门口时,楼下的秦砚修才开了口,声调轻淡:“那也未必。”

  “秦先生,沈小姐已经回房,听不到您的话。”洛叔出言提醒道。

  秦砚修不发一言,只望了眼他,眼神悠远而凌厉,警告意味十足。

  洛叔对他生出的敬畏是习惯性的,可想到刚才的场景,心里却并没有从前那么怕他了。

  在外时,他气场强大到让人望而生畏。

  可在家,却别扭拧巴到做事顾后瞻前。

  “秦先生,我先下去忙了。”

  恰巧网购的一批东西到了,洛叔带上几人就要出门去卸货。

  待洛叔回到一楼,指挥着众人将一部分东西往某间房里搬时,秦砚修早已回到书房。

  倒是原本上了楼的沈云微,这时刚巧走下楼。

  “看到陈姨了吗?我想让她帮我一起收拾东西。”

  沈云微正问着,忽然看到洛叔身旁的那几个袋子,好奇道:“洛叔,家里养狗了吗?”

  “啊?”洛叔没想到被问到这茬,慌忙摇头,“当然没有……”

  “那地上的狗粮,是干什么的?”沈云微疑惑。

  她明显已经看到地上的狗粮,但洛叔佯装淡定,仍在一本正经否认:“沈小姐,这不是狗粮。这其实是……”

  “但我看到渴望的logo了,洛叔。”沈云微指了指狗粮袋子的最上方。

  被沈云微一眼看穿,那真是瞒无可瞒。

  洛叔只好沉默下去,不再否认。

  “狗在哪里?”沈云微又问。

  这一回,洛叔老老实实打开了旁边房间的门。

  “就在这个房间,沈小姐,狗被锁住了,所以您不用怕。”

  沈云微走了进去,这才发现刚搬来时她没进来细看的这间房里,竟住着一只边牧。

  房间一角放着一个巨大的狗笼,看着像是新买的。

  边牧被关在狗笼里,看到有人进房,兴奋地蹿跳起来,想要出笼。

  而沈云微仔细地观察着眼前的狗,很快就将狗与秦砚修的微信头像联系在一起。

  原来如此。

  他头像里那只毛发油亮的边牧,就是他的宠物。

  “秦砚修什么时候养了狗的?干嘛一直关着?”沈云微大胆地走到笼子正前方,与边牧对视,“它叫什么名字?”

  “叫Astra。”

  一道清冽的男声自她身后响起。

  书房的门没关,听到他们谈话的秦砚修,最终忍不住下了楼。

  “秦砚修,你虐待小动物。”沈云微望着笼子里的狗,向秦砚修发出指控,“哪有这么养狗的?边牧需要很大的运动量,成天憋在笼子里会疯掉。”

  “沈小姐,您误会秦先生了。”洛叔在旁为秦砚修解释,“他是看您怕狗,所以才让我们把Astra关在房里,派专人照顾。”

  “但每天会让我们错峰遛狗,早晚各一小时,不和您撞上就行。”洛叔详细说着日常的安排,“秦先生晨跑时,偶尔也会遛狗,Astra很喜欢他的。”

  “是这样啊。”沈云微瞟了一眼被她冤枉的秦砚修,声音软下去,“但我其实不怕狗呀……”

  “那上回在商场遇到阿拉斯加时……”洛叔愣住了,“您不是吓了一跳吗?”

  “对啊。”沈云微将手一摊,“但当时我就说了,我没事。”

  所以一切的一切,都完全是洛叔单方面的过度忧心,连带着秦砚修也高度重视,将Astra在房里藏了将近一个月。

  找到问题根源后,沈云微都怜惜起笼子里的Astra,转头望向男人:“秦砚修,可以把狗放出来嘛?”

  她的眼里带着雀跃期待,语气柔软,就像是在撒娇。

  秦砚修好像没挣扎就妥协下来,点头道:“可以。”

  Astra被洛叔从笼子里放了出来,但为了安全考虑,还是给它戴上胸背,又用了牵引绳。

  刚一被放出来,Astra就直奔与它最亲近的秦砚修,热情地往他新换的西裤裤腿上扑。

  秦砚修皱眉望向Astra,退后一步,发声制止它,它很快明白了主人的意思,照寻常那样,只在秦砚修腿边打转。

  随后秦砚修弯下腰,去摸了摸边牧的脑袋,温声夸着:“好孩子。”

  这人与宠物的温情一幕,让沈云微心里有点羡慕。

  沈家没养过宠物,但沈云微很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特别是面前活蹦乱跳的Astra。

  她很想靠近Astra。

  可Astra的体格并不小,沈云微欠缺与狗相处的经验,总有些战战兢兢,生怕被咬。

  最终,她选择求助于身侧的男人,牵了牵他的衬衫袖口,唤着他的名字央他:“秦砚修,我也想摸摸它。”

  下一秒,秦砚修就给Astra下达了指令,要它在沈云微的面前坐下。

  然后,他柔声指引着沈云微的行动:“弯下腰。”

  “把拳头伸到它的鼻子旁,让它闻闻。”

  Astra身上的肌肉呈现出放松的姿态,下垂的尾巴一直摇啊摇,尾巴上黑白二色的长毛很蓬松,贴蹭在地面。

  它对沈云微很好奇,在她友好的试探下,开始轻嗅着她伸过来的手,熟悉起属于她的气味。

  “很好。”旁观这一切的秦砚修夸奖道。

  “摸摸它的耳朵。”秦砚修又道,“动作慢一点。”

  在她碰触到边牧,开始摸边牧时,秦砚修始终都在注意着局面态势。

  看到自己的狗并不反感沈云微,甚至还很喜欢她,秦砚修微微勾唇,又引导她道:“夸夸它。”

  “Astra,你真是个好孩子,乖宝宝……”

  沈云微回忆起刚才秦砚修的话,有样学样,一边摸狗,一边毫不吝啬各种夸夸。

  Astra很快就仰起脑袋,舔着沈云微的手,尾巴摇晃的幅度也越来越大。

  而沈云微正对上Astra的那双蓝色眼睛,轻声又夸了一句:“你的眼睛好漂亮~就像宇宙里的星星。”

  她的夸赞,是发自内心,自然流露的情感如水流般,流进一旁秦砚修的心头,让他的心脏一颤,变得柔软而温暖。

  近日来,总是尽量不见沈云微的他,今天突然一反常态,主动邀约:“想去后花园散散步吗?带上Astra。”

  他将牵引绳交到沈云微的面前,沈云微接了过去,紧紧握住,是无声的答允。

  没有带旁人,他们二人一狗,在后花园散起步。

  晴天的太阳还算暖和,后花园的小路上落满了来不及扫去的树叶,人走在上面沙沙作响。Astra走在两人中间,由沈云微牵着,不时停下脚步,将脑袋拱进落叶堆里轻嗅,对大自然的一切都很感兴趣。

  他们并肩走着,不发一言,可氛围出奇和谐,似乎自婚礼以来,他们第一次能这么放松身心地待在一处。

  “Astra几岁了呢?”沈云微率先打破宁静,向他问道。

  秦砚修思忖两秒,道:“三岁半。”

  “你很喜欢它吧?”沈云微笑道,“我认出来了,你的微信头像就是Astra。”

  秦砚修不置可否。

  他不太习惯表露好恶,更不轻易承认喜欢。

  他只是抬了抬眉,提醒沈云微注意看路,牵紧Astra绕开那片小小的积水滩。

  “Astra是买来的吗?”沈云微又问。

  “不是。”秦砚修摇摇头,解释道,“是朋友送的。”

  准确来说,这是一条朋友不要的狗。

  在随后的十分钟里,沈云微听到了秦砚修得到这只边牧的始末。

  秦砚修有位朋友很喜欢养狗,但与一般的养宠人士不同,他是常年带着自己最得意的狗们去参加国际专业比赛。

  秦砚修第一次见到Astra时,它的名字还叫“小白”。

  “小白”不过是朋友随口起的名字,就像“小白”本身也只是朋友众多优秀狗中极普通的一员。

  朋友偶然得来,但又觉得十分鸡肋,摇头道:“可惜太白了,又是蓝眼,注定失格。”

  失格,失去比赛资格。

  “小白”是黑白边牧,很活泼的小公狗。

  但身上的白色毛发,已占据三分之一,还有一双蓝色眼睛。这些都是判定边牧失格的特征。

  是基因问题,“小白”的左耳还有轻微的听力障碍。

  接着,朋友望着“小白”的眼睛,喃喃自语:“要想个办法,把它处理掉。”

  生性冷漠的秦砚修,第一次觉得“处理”这个词过于冷血。

  像生杀予夺,像抛弃。

  于是他淡声多问了句:“你打算怎么处理?”

  “送人领养呗。”朋友回答随意,“对我来说,不能参赛的狗,养着没用。”

  即将被主人抛弃的边牧,还并不知自己的命运,只是朝他们一味摇尾巴。

  而秦砚修望着它那双蓝眼睛,倒是默然许久,最后道:“我家里倒是缺点什么。”

  凭借着相处多年的熟悉程度,朋友听明白了秦砚修的暗示,便顺水推舟道:“砚哥,如果你不嫌弃,那就送给你了。”

  从那一天起,“小白”就成了秦砚修的狗。

  秦砚修给它换了个名字,叫“Astra”,这一养就是三年。

  “我以为,你会嫌弃这样失格的狗。”

  听完故事后,沈云微说出了自己的感触。

  “为什么这么想?”

  秦砚修对她的心理活动似乎抱有探索欲。

  “因为你是商人啊。”沈云微说出自己的第一印象,“我听别人说,在生意场上,你一直只看利益,从不做没有价值的生意。这样的话,你总会习惯去权衡利弊,尽可能追求完美。”

  而Astra并不完美。

  “说得没错。”

  秦砚修温沉低哑的嗓音带着笑,脸上是常年游走于商界的从容平和,进而,他的神情转为严肃清冷。

  “做生意,我只看是否有利可图。再谈寸利必得,寸土不让。”

  他顿了顿,再望向Astra时,眸中却多了一抹温和,轻声道:“但Astra不是一场生意。”

  “世上有许多事,都不该从利益角度考量。”他的话语里似乎别有深意在。

  “比如失格。”秦砚修解释道,“比赛是人强加给狗的概念。狗未必要按照人的意志,去追求这个资格。我只希望,它快乐地活着就很好。”

  这番见解,让沈云微突然意识到,她曾经一度想错了两家联姻带来的利益在秦砚修心中的比重。

  这一点,其实那天秦砚修自己也曾向她坦诚。但总不那么深信,只因为从前从别处听来的内容,而导致的成见。

  但回想起在VIP病房躺着的老人,沈云微现在其实更相信,秦砚修更看重情感,而非利益。

  如果出于情感,而非功利,那就不会要求一条狗近乎完美。

  对比,她也深有同感:“你说得对。Astra的世界很小,它只知道从前的主人突然不要它,却不明白理由。但是好在……它遇到了你。你对它很好,你只要他活得开心。”

  闻言,秦砚修垂下眼眸,那双蓝眼被纤长的睫毛半遮半掩,如他的声音一样深邃:“我只是很讨厌被抛弃的感觉。”

  好像是在说Astra,但在那一瞬间,沈云微又觉得他是在说他自己。

  可谁又能抛弃秦砚修这样身份的人物?

  愣神之际,沈云微手上的力道松了松。Astra聪明地感受到了,拖着牵引绳飞快往前跑去。

  “Astra。”秦砚修下意识就要将它唤回。

  但沈云微却拦住了他,笑道:“你就由它去吧,让它自由地跑一跑。”

  左右是在自家的后花园,一千平的面积随便跑,应该也不至于跑到外面去。

  秦砚修于是也不再执着于唤回它,而是和沈云微一起继续往前走。

  “Astra是什么意思呢?”没走几步路,沈云微转过身又问,“好像是拉丁文,在哪里看过这个词。”

  “对,是星星的意思。”

  说起边牧的名字,秦砚修仿佛又回到三年前,隐隐有些眷念。

  “刚到我身边时,它只有两个半月大,小小的一团,才7斤。”

  “就像你说的,他的眼睛就像星星,所以我给他起名Astra。”

  “而它现在42斤,是那时候的六倍重。”

  这可能就是养宠物的乐趣所在,看着曾经小小的一团,一点点长大成现在的模样。

  秦砚修对Astra的眼睛很注意,这点很快被沈云微发觉。

  她随之也联想到了秦砚修他自己的那双蓝眼,不由悄悄去看身侧的秦砚修。

  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远不近,又在行进,不方便观察。

  沈云微就默默朝他靠近过去,最后只隔着一拳的距离。

  他的眼睛是世上最小的一汪蔚蓝海洋,如蓝宝石般清透迷人,又像是极地莹洁冰冷的蓝冰。

  沈云微很喜欢这种颜色,看了一眼又一眼后,小声脱口而出:“好漂亮。”

  “什么?”

  秦砚修浑然不知自己被某人偷看了许久的事,迷茫问道。

  “嗯……就是……”

  沈云微拉住他的手腕,好使他停下脚步。

  她仰起头,目光径自落在秦砚修的眉眼处,继续缓缓挨近他,直到只剩一寸的距离,她明媚一笑:“好漂亮,你的眼睛。”

  像宇宙中星辰的,不止秦砚修眼中的Astra。

  还有此刻,沈云微眼中的秦砚修本人。

  秦砚修被握住的手腕开始发烫,对视没有几秒,他的眼神也变得灼热,后匆匆避开了,只不经意般眺望向远处。

  一阵犬类的呼吸声,由远至近。

  独自去远处撒欢的Astra,正朝着他们狂奔而来。

  它实在自觉,不仅知道按时回来,而且还是自己叼着牵引绳回来的,估计是嫌绳子拖在地上太麻烦。

  走到沈云微身边后,还主动把绳子扔到她脚边。

  “Astra也太聪明了吧。”沈云微弯腰牵起牵引绳。

  “你听过一句话吗?”秦砚修问道。

  沈云微伸手摸着狗的脑袋:“什么?”

  “狗是狗,边牧是边牧。”秦砚修淡笑了声。

  “狗中博士。”沈云微也笑,点头对这句话表示认同。

  然而,牵着牵引绳终究还是束缚,沈云微又建议起秦砚修:“要不把它的绳子拿掉吧,它这么乖,不会乱跑的。”

  “好吧。”秦砚修沉思片刻。

  私人领域,确实不用太拘束。而且Astra看上去对沈云微很友好很喜欢,安全问题不必太紧张。

  于是他弯下腰,去将Astra身上的胸背和牵引绳一并解开了,拍了拍狗的后背,轻笑道:“快去谢谢心疼你的女主人。”

  这个私下的称呼,听在沈云微耳中,好像比在公共场合并称夫妻要更亲昵。

  正晃着神,Astra已经走到她身边,发出哼唧声讨要贴贴抱抱。

  沈云微对热情大狗狗完全无法抗拒,手上才摸了几下,Astra就躺倒在地,翻身朝沈云微露出肚皮。

  这是动物间极为信任的姿态,意味着接纳。

  沈云微察觉到Astra的黏人程度,对于过去一月间,它的半禁闭生活表示无比同情。

  “在我搬来以前,它的房间应该不关门吧?”沈云微问道。

  秦砚修颔首:“嗯。”

  “我就知道。Astra一定有无数次想跑到楼上你的书房。”她猜想道,“毕竟在家时,你就好像是长在书房的椅子上了一样,其他地方也不怎么去。”

  秦砚修常用书房,从前Astra在别墅里散养时,经常跑到书房来找他,这一点确实被沈云微说中。

  但……

  “长在?”秦砚修皱起眉,似乎不满她的形容。

  于是沈云微的比喻更加糟糕了:“对呀,就像是椅子上长出来的一只蘑菇。”

  “蘑菇?”秦砚修的脸不禁更加黑了。

  这些随心所欲的措辞,一度离秦砚修的世界很遥远。

  如今,却总从沈云微口中听到。

  他们沿着来时的路在往回走,不多时,沈云微就开了口:“对了,秦砚修。”

  “又想说我是什么?”秦砚修冷着语气。

  “不说你了。”沈云微没有看他,只是盯着跟随在脚边的Astra,问他道,“就是想问问,以前你会让Astra睡你卧室吗?”

  “不会。”秦砚修干脆道,怕她误解,后又解释般补充一句,“那样很怪。”

  “哦。”沈云微应了一声。

  看来独立的Astra从小到大,都是在它自己的房间睡觉,并不会在夜晚找秦砚修。

  又或者,Astra曾经找过,但被秦砚修赶下了床。

  可怜的狗狗。

  沈云微怜悯地摇了摇头。

  两人一狗一路回到别墅,洛叔按照一直以来的习惯,将Astra带去洗澡。

  洗完澡后,Astra被送回房间。

  它发现自己没有再被关进笼子,房间的门也没有上锁,一切都回到了从前的自由状态,便欢喜地往楼上跑。

  这还是自沈云微搬来后,Astra第一次上楼。

  走到主卧门口时,它就察觉到布局的微妙改变。房间里男主人的气味很淡,淡到几乎完全被女主人的气味掩盖住了。

  意识到这一点后,Astra大着胆子从虚掩的门缝溜了进去。

  抬头看到Astra时,主卧内的沈云微正躺在床上用手机搜索Astra的名字。

  因为她记得这个词有个特别的出处。

  也确实好查,搜索引擎十几秒就有了答案。

  「Per Aspera Ad Astra.」

  「循此苦旅,终抵繁星。」

  这是一句拉丁谚语,大意为:在人生道路上,经历各种艰难困苦后,最终定会实现目标,达成心愿,见到漫天星辰。

  沈云微觉得,其中总有一种乐观的精神在,这与扶光的内涵殊途同归。

  她正在口中念着这句谚语,句中的“Astra”就来了。

  沈云微原本还在纠结该不该让它上到床上,而它已经聪明地一步步试探起来,把脑袋搭在床边。

  Astra摇着尾巴要她摸,见她没赶走自己,就继续把两只爪子也靠在了床头,几乎成了站立的姿势。

  沈云微看出它的小心思,只当没发现。

  于是它开始进行下一步,半个身体都往床上趴,最后一点一点,就成功卧到了床上。

  “好吧好吧,过来抱抱。”沈云微纵容着Astra,摸着它后背的毛,抱住它,呢喃道,“Astra,你知道你名字的意思吗?”

  “某人在你名字里寄托了很多自己的心思呢。”她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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