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作者:千钟美酒
  第二天是水谷村的集市,周一的咖啡店不是很忙,小慧看店,苏小满准备去赶集。

  早晨,妈妈出门上班前,她已经问过妈妈需要买什么。

  周慧珍白天要上课,没时间去赶集。她一边收拾着包,装进去昨晚刚批阅完的测验卷,一边笑着说:“你爸今天出差回来,晚上我做点好吃的,给你们补补。”

  苏小满点开手机备忘录,一一记录下妈妈交代的事项,顺便瞄了一眼窗外明媚的阳光。

  周慧珍看她认真的样子,奇道:“你小时*候最讨厌去赶集了,现在倒是主动愿意去了。”

  有时候人就那么奇怪。小时候,苏小满特别讨厌跟妈妈去赶集,路上熟人太多,七大姑八大姨,见了面都要一一打招呼,还要寒暄几句。

  没想到,现在反而觉得挺有意思。大学毕业后上班的那几年,每天挤不完的地铁,地铁上永远是面无表情的人。

  现在,回到家乡,才发觉这里的人是那么生动鲜活,喜怒哀乐全摆在脸上,毫不掩饰。也许,这就是熟人社会的温度。

  当然,这也意味着毫无距离感,你不可能拥有一点秘密——

  这不,苏小满的身影刚刚从胡同口出现,聚集在集口的村里有名的“长舌团”就已经敏锐地捕捉到了目标,立刻交头接耳,神采飞扬地议论起来。

  “那不是苏家大妮子吗?不在城里上班了?”

  “人家都回来两个月了!”

  村头情报站的消息一向灵敏。

  “长舌团”的中坚分子何彩云更是大义灭亲:“我那个大侄女,从小主意就大着呢,这不,说辞职就从城里辞职了。我哥嫂根本管不了她。”

  “听说你侄女在荷塘边开了个咖啡店?有人喝吗?听说那滋味像中药一样。”

  “你们不知道,城里人就爱喝这个。咱村里那些回乡创业的大学生,还有那些年轻的村官啊、老师啊,也都爱喝,恨不得天天去买。”

  “啧啧,改天我也去尝尝。”

  “哈哈,你也这么赶时髦啦。”

  ……

  苏小满远远就看到了村口这堆人,她微微一笑,双手插在风衣口袋里,脚步没有任何停顿,继续往前走。

  “长舌团”本来在叽叽喳喳,看到苏小满就这样无畏地走过来,倒是被镇住了。这几年回村的大学生,哪个看到她们,不是眼神躲闪,恨不得绕道而行。

  苏彩云也忍不住在心里喝彩,“苏小满果然有几分胆色!不愧是我大侄女!”

  苏小满眼神稳稳地走过来,先甜甜地喊了何彩云“姑姑”,然后看着众人,一口气招呼过去,“张大娘”“王婶子”“庆林嫂”……只见她笑眯眯喊完一圈人,居然没有一个称呼出错。

  “长舌团”众人颇为受用,笑容愈发洋溢。“小满,去赶集啊。”“小满可真懂事,回来可帮了你妈不少忙。”“小满真是越出落越漂亮了!”

  苏小满笑眯眯应下,挥手告别,走进集市。

  集市上的热闹气氛,让人一走进来便不自觉地放慢了脚步。

  新鲜的菜叶上,几滴晶莹的露水在阳光下闪烁,仿佛刚刚从晨雾中摘下。土豆、胡萝卜散发着一股土地的香气。

  水果摊上的苹果和橙子,表皮光滑,色泽自然,隐隐透着成熟的甜意。

  有的小摊贩也是本村的,认识小满,苏小满也大方应下,仔细挑选着蔬菜。她拿起一束菠菜,菜叶的边缘还沾着一点新鲜的泥土,露水从叶尖滑落,滴在她的手背上。

  摊主是一位年长的妇人,也是同村的,“小满亲自来赶集啊,你妈去上班了?”

  苏小满笑着答应着,选了几样蔬菜。摊主拿起秤杆,一样样地秤起重来。

  摊位旁边,几只流浪猫懒洋洋地趴在太阳下打盹,一副生人勿扰的样子。只有一只橘色的小猫跳起来,蹭到她的手边,苏小满笑着摸了摸它的脑袋。

  那只猫蹭了蹭她的手指,似乎是在求抚摸,苏小满轻轻拍了拍它的背,笑道:“真乖,太阳晒得舒服吧?”

  买完妈妈列好的菜单,苏小满又拎着篮子,自己绕着集市溜达了一圈,买了些自己想买的东西。

  等苏小满回到店里时,已经快到中午了。小慧刚端了一杯拿铁,送到柳树下客人的座位上。

  苏小满从篮子里拿出草莓,交给小慧,做饮品用。她自己又洗了一盘,趁着店里暂时不忙,和小慧一起坐在柳树下的座位上吃草莓。

  春风从水面上徐徐吹拂而来,无限惬意。

  *

  下午,苏国良出差回来了。作为镇中心小学校长,他外出开了两天会。

  吃饭时,周慧珍跟苏国良聊起昨天咖啡店客人突然发病的事情。苏国良一直不理解女儿的选择,这件事又勾起了他的不满。

  苏国良蹙眉道:“沈修平是医科大学毕业,回来接手家里的中医馆,是正经工作。你呢,堂堂一个大学生,回来开店……”

  这套论调,苏小满已经听得耳朵长茧子了。她充耳不闻,又吃了两口饭,放下筷子,站起身来,说:“我吃饱了。”

  看着苏小满站起身来,呆呆已经摇着尾巴过来了。每天晚饭后,小满都会带呆呆出门遛弯。

  咖啡店晚上八点关门,但是一般晚上客人就很少了,小慧一个人看店就可以。

  苏小满背着手,呆呆一路跟着,走到咖啡店门前时,她跟小慧打了个招呼。

  夜风轻拂,荷塘旁边水汽氤氲,空气清新得沁人心脾。她停驻了一会儿,继续迈步向南大街走去。

  北大街车来车往,太喧闹。她还是喜欢南大街的安静,而且现在村子里都安装了路灯,正适合晚上散步。

  她不知不觉走到沈氏杏林堂门前,不经意往里瞟了一眼,沈修平却正好走了出来。他肩背挺直,整个人像从医馆的沉静光影中走出来的一道影子。

  两人在夜风中短暂对视,苏小满微笑着打了个招呼:“你还没下班啊。”

  他点了点头,“一会儿就走。”

  她笑笑,不再多说什么,抬脚从他身边走过。

  风吹起她的发丝,拂过他的肩头。一股若有若无的香气落在他鼻尖——不是浓烈的香水味,而是她独有的、淡淡的体香,像春夜带露的花。

  沈修平脚步微顿,喉结轻轻滚了一下。夜色掩饰了他瞬间变暗的眸子,他停在原地,直到她的背影融入夜色中,他才慢慢收回视线。

  苏小满沿着村道散着步,月光洒在脚边,身后是呆呆脖间轻轻的铃铛声。她忍不住想起这两天见到沈修平的事情。

  莫名的,眼前似乎又浮现出他肩背的肌肉线条。一看就是平时有锻炼习惯,但又不是那种特意练过的夸张的肌肉,而是自然延展的,线条分明却不突兀。

  恰到好处,不多也不少,正好长在她的审美上。

  她一定是空窗太久了。她抬头看向夜空中的点点繁星,深吸一口微凉的空气,努力赶走脑海里的一丝丝绮念。

  *

  晨光熹微。

  朝阳透过院子里的树影洒在青石板上,空气清新,仿佛一切都还未完全苏醒。

  但是院子里,一道身影正沐浴在晨光中,缓缓打着太极。一招一式,如行云流水,动作飘逸流畅。

  太极拳讲究刚柔并济,他的动作稳健沉着,却隐隐透着一股凌厉的力量,有种不动声色的压迫感。

  晨风拂过,薄薄的晨练服贴在身上,腰腹线条隐约可见。他的额头微微沁出一层细汗,在阳光下微微闪烁,衬得下颌线更加冷峻分明。

  他慢慢收了招,呼吸平稳,丝毫不见任何疲态。他随手拿过一旁搭在椅背上的白毛巾,简单擦了擦额角。

  随后迈步上了二楼,推开浴室的门,白色的水汽很快氤氲而起,将他冷淡清隽的眉眼隐入雾气之中。

  院子里重新归于寂静,偶尔有布谷鸟的叫声远远传来,带着春日晨间的静谧。

  沈修平是家中独子。沈家世代行医,但是到了沈修平父亲沈世杰这一代,差点断了传承。

  沈世杰不喜欢学医,从年轻时就在锦川市经营着一家建材店,也兼营装修。他头脑灵活,又肯吃苦耐劳,这些年积攒了丰厚的家底,也在城里早早买了楼房。

  沈济和对儿子沈世杰的弃医从商非常失望。所幸,隔了一辈的孙子沈修平自幼对中医感兴趣,给了沈济和极大的欣慰。

  但是对于沈修平放弃大城市的高薪工作回来,作为爷爷,沈济和的心里是既欣慰,又难免有点惋惜。

  中医馆开在老家,沈世杰为了弥补对父亲的亏欠,特意翻盖了祖宅,建了一栋两层的小洋楼。

  他做建材生意多年,眼光毒辣,建的房子不仅美观实用,还不失当地民居的韵味。

  沈济和年纪大了,住在一楼,沈世杰和妻子李秀敏也住在一楼。二楼,几乎成了沈修平的私人空间。

  李秀敏是镇卫生院的护士。平时大多时候住在老家,有时候去城里看沈世杰。沈世杰平时住在城里时间多,幸亏锦川市和老家不远,开车二十多分钟即到。

  当初沈修平决定回乡接手医馆时,李秀敏是家里第一个支持他的人。她鼓励儿子说:“中医这一行虽然难,但它让人敬重。你爷爷一辈子靠这门手艺救了多少人,只要你真心喜欢,就去做吧。”

  这给了沈修平极大的支持,让他更加坚定了自己的选择。

  不久,沈修平洗完澡下楼来了。头发半湿,水痕顺着冷白的颈侧滑落进衣领。他一向不爱用吹风机,只用毛巾简单擦干。

  一楼厨房里,李秀敏正在准备早饭,她看着儿子从楼上走下来,心里却忍不住叹了口气。她刚才透过窗户,看到沈修平在院子里打太极了。

  谁家年轻人早晨不图睡个懒觉?他倒好,年纪轻轻,每天准时起床打太极,风雨无阻。

  即使自己的公爹,当了一辈子中医,讲究养生,也不会每天早晨打太极啊。何况老爷子每天还笑眯眯,乐呵呵的。

  沈修平呢,平时总是沉默寡言,连笑容都少见,真是让她担心。眼看着儿子到了二十八岁,在农村都算大龄青年了,难道真要单身一辈子?

  李秀敏心里想着,看着走进餐厅的儿子,试探道:“你看,村里那么多人给你介绍女朋友,怎么说,你也得考虑考虑,去见个面嘛。”

  “不感兴趣。”简短的回答几乎没有任何起伏。

  李秀敏正要继续说劝说,这时,沈济和也走进饭厅了。她只好止住了话题,边盛饭,边笑着对沈济和招呼道:“爸,吃饭了。”

  沈济和坐下,随口说:“前天小满来医馆了,给我带了一杯那个什么燕麦奶茶,好喝。”

  李秀敏顿时皱眉,“爸,您血糖高,不能喝甜的。”

  沈济和笑着摆摆手,语气轻松:“放心吧,我自己有分寸,偶尔喝一点没事。再说,小满说了,用的不是蔗糖。”

  李秀敏无奈地摇头,还是笑了,“小满这孩子,倒是细心。”又道:“我听慧珍说,小满回来开咖啡店,她爸爸好像不太支持。小满也不容易,苏国良那人是个正直的人,但是有时候……实在……”

  她顿了顿,没有继续往下说。

  李秀敏和周慧珍两人都是同村长大的,还是初中同学,后来一人上了中专学护理,一人学了师范。但是感情一直交好。

  听到李秀敏的话,沈修平喝粥的动作顿了一下。脑海中闪过一双总是亮晶晶的眼睛,带着点笑意,像是天生无忧无虑。

  李秀敏看了一眼儿子,心里又忍不住叹息。想当初,她是多么想把儿子和小满凑一对啊。小满那孩子,活泼大方,长得又好看,关键是性格好,谁娶了都是福气。

  但是儿子这种冷淡的性子,谁受得了啊,她可不想害了自己好友的闺女。她想着,心中惋惜不已。

  吃完早饭,沈修平要去医馆。沈济和慢悠悠地喝着茶,摆摆手道:“我先遛个弯,一会儿再去。”

  李秀敏收拾完碗筷,也要去镇医院上班。

  三人各忙各的,家中重归寂静。

  沈修平走出大门,原本该往北走去医馆,那是最近的路,可他在门口站了一秒,却转身,朝另一个方向走去。

  绕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弯,他走到了荷塘边。

  咖啡店的窗户敞开着,他看见那个纤细的身影正在忙碌着,背景里有轻快的音乐流淌而出。

  他的脚步停顿了一下,可也只是短短一瞬,便移开了视线,继续向前走去。

  风从荷塘吹来,带着春天新生的气息,也带着一丝若有似无的甜意,轻轻拂过他的侧脸,又消散在身后。

  春天,悄悄地长进了这个清晨。

  【作者有话说】

  《小满的观察日记之一》

  【观察对象】:沈修平

  【今日状态】:肩背挺直、步伐稳健、气场2米8

  【出现地点】:杏林堂门口

  【心理小剧场】:

  √小学、初中、乃至高一都还正常。

  ×高二突然开始不理我,至今不解。

  √但无所谓,爱理不理随他去。

  【额外发现】:肩膀线条绝了!刚好长在我的审美上。

  【结论】:大概是我空窗期太久了,也可能……他真的挺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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