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七章:裂痕与“金缮”

作者:花斋
  “哎。”秦淮茹的心里,跟着就是一沉,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只碗,是她刚嫁过来的时候,从娘家带过来的嫁妆之一。这么多年,家里添了又添,换了又换,很多东西都用坏了,只有这几只碗,一直还好好的。

  她用惯了,顺手了,有感情了。现在看着这道裂痕,就像看着一个老朋友脸上,多了一道皱纹,心里说不出的可惜。

  “妈,怎么了?”罗念和罗希洗完手,看见母亲对着一只碗发呆,凑了过来。

  “这碗,裂了。”秦淮茹把碗递给孩子们看,语气里满是惋惜。“怕是用不了多久了,一倒热水,可能就整个碎了。”

  罗念接过碗,他的手指在裂痕上轻轻拂过。一丝微弱的法则波动,从他指尖探出,瞬间就分析出了裂痕的微观结构。

  “妈,您别担心。”罗念抬起头,脸上带着几分自信。“我能修好它。我能让它恢复原样,一点痕,都看不出来。”

  在他看来,这不过是重构物质结构的小事。

  “别。”一个温和的声音,从他身后传来。

  罗晓军走了过来,从儿子手里,接过了那只旧瓷碗。

  他没有用法则去探查,只是用一个普通人的目光,仔细端详着那道细微的裂痕。

  “有些伤痕,是时间留下来的,是历史的一部分。”他看着孩子们,声音温和却又郑重。“我们不应该去抹去它,那是一种欺骗。我们应该做的,是让它变得更美。”

  “让伤痕变得更美?”罗希不解地眨了眨眼。

  这边的动静,很快就引来了院里的人。

  贾张氏第一个探出头来,看见秦淮茹手里那只裂了的碗,立刻就嚷嚷开了。“哎哟喂!一个破碗,裂了就扔了呗!还当成个宝似的捧着看!晦不晦气啊!我们家可不能留这种破烂玩意儿,漏财!”

  三大爷阎埠贵端着个茶缸子,也溜达了过来,推了推眼镜。“可惜了,这碗看着还挺结实的。这年头,买个新碗也得一毛多钱呢。这一裂,一毛多钱就没了。不划算,太不划算了。”

  许大茂正巧路过,看见这一幕,脸上露出讥讽的笑。“哟,这是干嘛呢?给破碗开追悼会啊?我说秦淮茹,你这日子过得也太仔细了点。一个破碗都舍不得扔,罗晓军同志不是能耐嘛,让他给你变个金碗出来啊!”

  罗晓军没有理会这些嘈杂。他把碗小心地放在石桌上,对家人宣布:“今天,我教你们一门老手艺。”

  “叫‘金缮’。”

  “金缮?”娄晓娥对这些老手艺有些了解,眼睛里露出感兴趣的神色。“我听说过,是用金子来修补瓷器。可那得用真的金粉和生漆吧?这东西可不好找,也金贵着呢。”

  “金粉?”三大爷的耳朵一下子就竖了起来,眼睛瞪得溜圆。“用金子补碗?我的天,这是什么讲究?那得花多少钱啊!这一钱金子,够买多少新碗了!”

  “疯了!我看他们一家子都疯了!”贾张氏跳着脚骂。“有钱烧的!拿金子补个破碗,怎么不拿金子去糊墙呢?败家子!一群败家子!”

  罗晓军笑了笑,不以为意。“我去去就来。”

  他没多解释,转身走出了四合院。没过多久,他就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小小的油纸包,还有一个密封得很好的小陶罐。

  他把东西放在桌上,院子里的人都好奇地围了过来。

  他打开那个小陶罐,一股刺鼻的,独特的植物气味,散发了出来。

  “这就是生漆。”罗晓军向家人解释。“最天然的粘合剂,但是它有自己的脾气,得慢慢来。”

  他没有使用任何神通,就像一位真正的老手艺人。

  他先用清水,把那道裂痕的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清洗干净,不留一点油污和灰尘。

  然后,他用一根细细的竹签,小心地,将粘稠的生漆,一点一点地,填进了那道细微的裂痕里。

  他的动作很慢,很专注,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杂念。

  “这生漆,得在温暖潮湿的地方,慢慢阴干,急不得。”他做完这一切,将碗放在一个装了湿布的托盘上。“我们得等它几天。”

  接下来的几天,院子里的人都对那只被“供”起来的破碗议论纷纷。

  “我看啊,就是故弄玄虚。等几天,那漆一干,还不是老样子?”许大茂不屑地说。

  三大爷每天都要绕着那碗转三圈,心里盘算着这到底划不划算。

  终于,漆干透了。

  那道裂痕被深褐色的漆填满,看起来比之前更明显了。

  罗晓军把碗拿了出来,又打开了那个油纸包。

  包里,是一小撮金灿灿的,粉末。

  在阳光下,那金粉闪耀着让人心醉的光芒。

  “金子!真是金子!”三大-爷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院子里响起一片倒吸冷气的声音。

  罗晓军没有理会众人的惊叹。他用一种特制的,叫做“莳绘笔”的小工具,沾上新鲜的漆,沿着那道已经干了的裂痕,又仔細地描了一遍。

  这一遍描得极细,像一根头发丝。

  然后,他拿起了金粉。

  他用一个柔软的小羽毛刷,轻轻地,将金粉均匀地,覆盖在那条还湿润着的漆线上。

  最后,他拿起另一个干净的刷子,轻轻地,将多余的浮金,吹走,扫掉。

  奇迹,发生了。

  在众人屏息的注视下,那只朴素的,带着裂痕的旧瓷碗,完成了脱胎换骨的蜕变。

  一道耀眼的金色纹路,取代了那道丑陋的伤痕。

  它像一道蜿蜒的闪电,又像一条盘踞的金色小龙,牢牢地抓住了碗壁。那金色并不俗气,它沉稳,温润,带着一种历经岁月的美感。它非但没有掩盖那道伤痕,反而让那道伤痕,成了这只碗身上,最华丽,最独特的勋章。

  整个院子,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被眼前这惊心动魄的美,给震撼得说不出话来。

  “这……这还是那个破碗吗?”许大茂喃喃自语,他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

  “它坦然地接受了自己的不完美,并用最珍贵的方式,去拥抱这个不完美。”罗晓军把修复好的碗,递到了秦淮茹的面前。“现在,这道伤痕,成了它独一无二的美。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到第二只和它一样的碗了。”

  秦淮茹伸出颤抖的手,接过了碗。

  那金色的纹路,摸上去平滑温润,与碗身完美地融为一体。碗,还是那只旧碗,可它好像又被赋予了全新的生命。

  她的眼眶,一下子就红了。这个男人,总是能用最不可思议的方式,把那些生活中的遗憾和可惜,变成让她感动到想哭的惊喜。

  傻柱在一旁看得两眼放光,他一拍大腿。“我的乖乖!晓军哥,你这手艺绝了!这碗,比新的还好看!不,比皇上用的碗还好看!”

  罗念和罗希看着那道金色的纹路,心里对父亲所说的“和谐”与“美”,又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

  原来,真正的美,不是完美无瑕。

  而是有勇气面对残缺,并让残缺,都绽放出光芒。

  就在一家人都在静静欣赏这件“艺术品”的时候。

  娄晓娥看着那道蜿蜒的金线,眼神里闪过一丝触动。她的目光变得有些悠远,似乎想起了什么。

  她忽然轻声开口,对着罗晓军说:“晓军……看到这个碗,我想起了一件东西。”

  “我有一件很多年前的旗袍,我很喜欢,也很合身。”她的声音里,带着一丝难以察觉的惋惜。

  “可是有一次不小心,在衣服下摆的地方,勾出了一道很小的丝。就因为那一道小小的勾丝,我再也没有穿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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