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他笨拙的关心

作者:清风若瑜
  自从上次“厨房湿文件”事件之后,陆津州就再也不敢轻易踏足厨房那个属于姜窈的“战场”。
  但他关心人的方式,却从不动声色的“监视”,转变成了另一种同样笨拙,甚至有些匪夷所思的具象化形式。
  他开始给姜窈带礼物。
  第一次,他出任务回来,带回一个军绿色的搪瓷缸子,上面印着“为人民服务”五个鲜红的大字,充满了这个时代独有的刚硬气息。
  姜窈接过那个分量十足的缸子,对着灯光看了半天,实在没忍住,挑眉看向他。
  “陆团长,你这是……在暗示我思想觉悟不够高,需要时时刻刻鞭策自己?”
  陆津州刚毅的下颌线瞬间绷紧,一股热气从脖子根直往上冒,烧得他耳廓发烫。
  他只是在供销社看到这个,觉得结实,耐摔,比家里的陶瓷杯子实用,怎么到了她嘴里就变了味?
  “结实,耐用。”他憋了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这四个字,语气硬邦邦的,像是在做战术汇报。
  姜窈看他这副窘迫又强作镇定的模样,眼底的笑意一闪而过。
  她没再继续逗他,第二天就真的用那个缸子喝水,看得来串门的周卫民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
  陆团长送的“为人民服务”缸子,嫂子竟然真的在用!这夫妻俩的相处模式,实在是高深莫测。
  第二次,陆津州带回来的是两支崭新的英雄牌钢笔,笔身是沉稳的黑色,在灯下泛着幽光。在这个年代,这可是文化人的标配,价格不菲。
  “你不是喜欢画图吗?这个,给你用。”他把钢笔放到她桌上,动作依然有些僵硬,说完就想走,仿佛多待一秒就会暴露什么。
  姜窈拿起钢笔,指尖传来冰凉的触感。她记得自己只是在画图时随口抱怨过一句,说厂里发的笔不好用,没想到他竟然记在了心里。
  这个男人,沉默寡言,却有着最直接的行动力。
  一股细微的暖流,无声地淌过心间。
  第三次,就更离谱了。
  他竟然从外面,吭哧吭哧地抱回来一盆……仙人掌,浑身长满了尖锐的刺,一副生人勿近的架势。
  “这个,好养活。”他把仙人掌放到阳台上,一脸“我为你考虑得周到详尽”的严肃表情,仿佛完成了一项重要的战略部署。
  姜窈看着那盆和他本人气质高度吻合的仙人掌,彻底没脾气了。
  她觉得,陆津州这个人,在情感表达方面,简直就是个小学生水平。他的关心,直白,笨拙,甚至带着一种令人哭笑不得的可爱。
  他这是在暗示她像仙人掌一样带刺,还是在说他们的关系就跟这仙人掌一样,耐旱又扎手?
  除了送礼物,他还养成了一个新的习惯——在饭桌上,给姜窈夹菜。
  每次,他都板着一张俊脸,像完成军令一样,精准地把菜夹到她碗里,然后就一言不发地继续扒饭,风纪扣扣得一丝不苟,背脊挺得笔直。
  那气氛,严肃得仿佛不是在吃饭,而是在进行一场重要的战前会议。
  搞得姜窈每次都压力山大。
  “陆团长,我自己有手。”她终于忍不住小声抗议。
  “食不言。”陆津州目不斜视,丢给她三个字,手里的筷子一动,又一筷子青菜精准地落入她碗中。
  姜窈:“……”
  她觉得,自己迟早要被这个男人用这种方式给噎死。
  他们俩之间这种奇怪又透着点外人看不懂的温馨互动,自然也落在了大院里有心人的眼里。军区大院里,消息传得比风还快。
  以前大家只知道陆团长结婚了,娶的是那个跳河闹自杀的姜家姑娘,十天半个月也不见陆团长回家一次,都以为这桩婚事名存实亡,迟早要完。
  可最近,风向全变了。
  “哎,你们看见没?陆团长这阵子,几乎天天回家!”几个家属聚在水井边洗衣闲聊,王政委家的媳妇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地说。
  “以前一年到头见不着几面,还以为他住部队里了呢。看来这娶了媳妇就是不一样啊!”
  “可不是嘛!我昨天还看见他从供销社出来,手里拎着网兜,里面装着肉和菜呢!我的天,陆团长什么时候干过这活儿?”李参谋家的爱人也凑了过来,一脸的不可思议。
  “要我说啊,还是人家姜窈有本事。你们是不知道,我娘家侄女就在国营服装厂上班,她说,服装厂能起死回生,全靠姜窈!人家现在是厂里的‘姜顾问’,威风着呢!”
  “我也听说了!还拿了五百块的奖金!五百块啊!顶我们家老李快一年的工资了!”
  “啧啧,真是人不可貌相。以前还以为她是个只会闹腾的娇小姐,没想到是个有真本事的。”
  “可不是嘛,有本事,长得又那么俊,难怪能把陆团长这块万年冰山给捂化了。”
  聊着聊着,话题自然而然就转到了另一个人身上。
  “不像有些人,表面上看着温温柔柔,跟朵小白花似的,背地里心肠那么毒!”
  “谁说不是呢?听说孟婷婷的演出全停了,整天待在家里门都不敢出,她妈都快愁白了头。”
  “活该!自己心思不正,怨得了谁?想害人,结果把自己给搭进去了。要我说,陆家这回啊,真是娶对人了!”
  “所以说啊,娶妻娶贤,还是得像姜窈这样,有脑子,有本事,还能把自家男人拴得牢牢的!”
  一阵心照不宣的笑声响起,大家伙儿心里都跟明镜似的。
  这大院里,捧高踩低是常态。孟婷婷这朵昔日的高岭之花,如今是彻底摔进了泥里,而曾经被所有人看不起的姜窈,却凭着自己的本事,赢得了所有人的尊重和羡慕。
  ……
  这些议论声,一字不落地传到了秦岚的耳朵里。她现在听着这些话,心里比三伏天喝了冰汽水还舒坦。
  她来儿子宿舍的次数也越来越频繁,每次都拎着大包小包的补品,脸上的笑容就没断过。
  “窈窈啊,这是妈给你炖的乌鸡汤,你工作累,多喝点,补补身子。”
  “窈窈啊,这是我托人从南方买来的燕窝,你每天吃一点,养颜。”
  她现在看姜窈,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这个儿媳,不仅有本事,能赚钱,给陆家挣足了脸面,还把她那个木头儿子,给治得服服帖帖的。
  这天,她又算着时间来送汤,刚到门口,就透过门缝,正好撞见陆津州面无表情地给姜窈夹了一块排骨。
  而姜窈,似乎已经习惯了,自然地就着碗吃了。
  秦岚立刻心领神会地,踮着脚尖悄悄退了出去,脸上的褶子都笑成了一朵花。
  一回到家,她就拉着正在看报纸的陆振国,兴奋地说道:“老陆,我跟你说,津州那小子,彻底开窍了!”
  陆振国正在看军事报纸,闻言,抬了抬眼皮,哼了一声。
  “我今天亲眼看见,他给窈窈夹菜呢!那动作,那叫一个自然!我看啊,他心里是有窈窈的!”秦岚激动地比划着,“那眼神,虽然还是冷冰冰的,但仔细看,温柔得都能掐出水来了!”
  陆振国放下报纸,沉吟了片刻。
  “窈窈那孩子,确实不错。”
  他虽然话不多,但心里跟明镜似的。姜窈自从嫁进来,不仅没给陆家惹麻烦,反而凭自己的本事,成了服装厂的功臣,让他在老战友面前都脸上有光。
  更重要的是,她让他那个从小就性子冷清,跟个小老头似的儿子,变得越来越有烟火气了。
  这是一个好现象。
  “我看啊,我们离抱孙子的日子,不远了!”秦岚美滋滋地畅想着。
  陆振国闻言看了她一眼,没说话,但嘴角,却也难得地,向上牵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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