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作者:柳南
  我知道火柴一点完你就要走掉,你将和温暖的火炉、烤鹅、辉煌的圣诞树一样消失不见。——《卖火柴的小女孩》

  我第一次见到沈文兴是在石门山下的废品站内,那时我刚从“魔窟”逃出来,却没想到外面的世界和那里一样糟糕。

  不知道走了多久,我才到了这个地方——一个破旧废品站旁边的一个小山洞里,虽然臭不可闻但却能保暖。这对我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我迫不及待的和半个在路边捡的馒头一起住了进去。

  当天晚上我就见到了沈文兴。

  他站在一群人的最前面,手里抓着一个男人的头,就像控制一颗皮球那样。他把对方的脸摁在一台正在运作的机器前,那台机器发出巨大的响声,两边的滚轮向内旋转,我之前见过类似的机器,在孤儿院的食堂里,那个肥腻的厨子会把一些连着骨头的臭肉放进去,挤出来的东西变成肉饼落到我们的碗里。

  被控制的男人的眼睛瞪得很大,他的嘴不断张合,血从嘴角淌出来,舌头不断吞吐着,鼻涕和眼泪布满了他的脸。

  我没有听到他发出任何声音。

  我躲在窗户外面,透过裂缝看着这一切,紧紧地咬住了自己的嘴巴。

  突然,那个男人拼命地蹬腿,沈文兴的脸上居然露出来一丝微笑,他把男人甩到地上,身后立马上来了两个黑衣人把男人架起来,强迫他跪着。沈文兴往墙边挪了挪,他的后背挡住了我的视线,我听到打火机的声音,他应该是点燃了一支烟。

  我蹲在墙角不敢动,怕暴露也好奇。里面的人说了一堆我听不懂的鸟语,但是听起来语气很严肃,大约过了五分钟,我快要在墙根底下睡着了,一声尖利的痛喊穿进我的耳膜,那声音让我想起孤儿院的禁闭室,甚至更加恶劣。我害怕到捂起耳朵,企图封闭自己,但怒吼和惨叫一直没有间断,而且越来越密集。我闭上眼睛把自己缩成一个球,脚趾在那双破烂不堪的鞋里来回抓着。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的手都感到麻木,眼皮因为用力闭紧也开始抽搐。声音好像消失了,我放松了一点,把眼睛睁开,看到了一双很漂亮的棕色皮鞋,鞋头上沾染了一点红色的痕迹。

  我抬头,发现沈文兴站就站在我身前,他像一头雄狮一样,眼神里写满了对猎物的渴望。接触他眼睛的一瞬间我忍不住发抖,感官都变得敏感起来,我嗅到了空气中弥漫的血腥味,直觉告诉我应该跑,但是我的腿软的像面条,身体抖的像筛糠。

  他蹲下来,如同一团能把人吞噬的黑影一般压了过来,我又闭上眼,这是我常年面对恐惧的下意识行为,他把手放在我的头上,没有扣住也没有拎起来,就是平稳地、轻轻地放在上面。

  “小孩你叫什么?”

  沈文兴的声音从我的耳朵里流进来,我的身体定住了,不知道怎么回答他的话,我怕他也杀掉我。

  “我什么都没看见。”我疯狂地摇头,头发在他手心里来回扫,他没有做声,我喊的更凶了,直到身边出现第二个人。

  我听到那个人说应该杀了我。

  然后我就听不到任何声音了。

  多日的舟车劳顿和惊吓已经让我筋疲力尽,我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张柔软的床上,身上套着肥大的衬衣,料子滑滑的,四肢没什么力气,但是我感受到了久别的清爽。

  我坐了起来四下张望着,这是一间很大的屋子,月光透过薄纱淌进来,一直流到床边。我尽量轻地挪到床沿,发现地板上铺了地毯,我的脚踩在上面就像踩在棉花上,那一刻我以为我已经死了,因为他们说天堂是世界上最舒服的地方。

  “小孩,你醒了。”

  我看见一道光从房间的黑暗处漏出来,一个高大的身影立在那里。我认得这个声音,我应该还没有死。

  他朝我走过来的时候我闻到了一种苦丁茶和香火混合在一起的味道,直到很多年后,我还是清晰的记得这个味道的感觉,沉重、冷静、凄苦,就像沈文兴这个人一样。

  “你叫曹燃对吗?”

  他蹲下来,直视我的眼睛,月光在他的瞳孔里形成了一个光圈,看起来他很想从我这得到一个答案,但我什么都没回复他。

  “我叫沈文兴,你以后叫我文兴哥就行。”沈文兴把手放在我的小腿上,“饿了吗?医生说你已经好多天没有好好吃饭了。”

  这次我点了点头,并且终于鼓足勇气,对着我的大腿喃喃地叫了一声:“文兴哥。”

  ·

  我在那栋别墅里住了六个月,沈文兴每天早出晚归,我好几次在窗台上看见他从车上下来,衣服上沾着红色不明液体,但是他来找我的时候身上总是那种重复的味道,和雪白的衬衫,我有很多问题想问他,比如他和我相遇的那个夜晚被摁在机器旁的男人到底怎么样了,比如他的工作到底是干什么,比如我每天能干什么……这些问题最终都被他那双眼睛堵了回去,我知道我不应该问,也不能问。

  后来有一天,沈文兴带回来一对中年男女,他们两个脸上都有点浮肿,衣着看上去也和这里格格不入。我坐在客厅里,摆弄着沈文兴前天给我带回来的变形金刚,他之前让保姆带着我看了那个电影,当然有时候他也会亲自陪我看。

  “燃燃,你过来。”沈文兴坐在皮质沙发上,右手拍了拍他身边的位置。

  我走过去坐下,眼睛定在那位妇女的脸上,她长得很和善,头发干净利索的拢在后面,和旁边的男人站在一起脸上还有一丝少女的娇羞。

  “这位先生叫常世成,这位叫梅萍。”沈文兴揽住我的肩膀,“以后他们就是你名义上的父母。”

  父母这个词对我来说有点陌生,以前也会有很多人来孤儿院领养孩子,但是我从来不在被收养的名单里——我对他们来说太大了,没人想承担养出白眼狼的风险。

  我并没有因为听到这个消息而感到高兴,很显然这对男女会带我离开这里,但我不想离开沈文兴,这几个月住下来,就算我是个傻子也能明白只有在这里我才能过上少爷日子,眼前这两个人显然做不到。

  当然如果再加一个理由那就是我舍不得和沈文兴分开。我爱他,虽然这句话听起来有点轻浮,可是这是事实。相信我,如果有一个人愿意无私的照顾你,在外做一头恶狼但回家就变成伯恩那,你也会爱上他,至少是想和他待在一起。

  “所以你也不要我了,是吗?”

  我的眼泪堆积在眼眶内,仿佛只要听到一个“是”字就能把整个客厅淹没,在这半年里我早已经摸索出用自己的方式抓住沈文兴的心。我真是坏透了,那个老巫婆说我妈是婊子,我是婊子的种,自然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

  “是因为我前天让你回来陪我吃饭你生气了吗?”我的声音越来越小,最后只能咬紧嘴唇,低着头,任凭一大滴眼泪砸在沙发的皮面上发出一点声响。

  我感受到他的手放在我的头顶,就我第一次面对他的那个夜晚一样,但是他没说话,我能感觉到他的眼睛在注视我,那束光好像要把我的脑壳打穿。

  我晃了晃脑袋,企图甩开他的手。

  他把我带进了书房。

  这里是我的禁区,家里的阿姨不允许我靠近,但真正走进来才发现这里和我想象中很不一样——这是家里最“简陋”的地方,只有一套普通的桌椅以及成排的柜子。

  沈文兴坐在椅子上,这次他拍了拍自己的大腿示意我坐上去。他很高大,那个时候的我坐在他腿上甚至够不到地面。

  “燃燃,我不是不要你了。”他两只手箍着我的肩膀,好像前两天餐桌上的龙虾,“跟我在一起很危险,我需要把你放到更安全的地方。”

  可能是看我没什么反应,他有些无奈拿起桌子上的地球仪,指着上面的一个点说:“燃燃你看,我们现在在这里,但你以后有可能去别的地方,世界很大,我不能直把你关在家里。”

  “可是我不想离开你。”我的双臂搭在他的肩膀上,双手变成一个环圈在他脖子上,这是我之前在流浪的路上和粉红房子里的女人学的,她们喜欢用这样的动作把那些肥头大耳的男的留下来,然后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掏钱。

  我现在和他们的处境没什么不同。

  “我不会离开你,我只是把你存放在更安全的地方。”沈文兴轻轻拍着我的后背,“你可以把这件事理解为一个游戏,你只需要扮演一个小朋友,然后平安的长大,等任务完成我们就不用分开了。”

  “多久才算长大?”我的声音闷闷的,把眼泪和鼻涕都擦在他昂贵的衬衫上,在上面留下一圈圈深色的痕迹。

  “你可以保护自己的时候就算长大了。”

  ·

  我最终还是和常世成回了家,临走之前我让沈文兴给我取一个新名字,他在一张纸上写下了“常中生”三个字,我带着这张纸条和三箱行李离开了沈文兴的别墅。

  常世成的房子算不上豪华,但比我在孤儿院时的条件要强上百倍,他们为我准备了单独的房间,房间里有一个独立的展示架,里面放满了变形金刚,我知道这是沈文兴安排的,他确实和他承诺的一样,永远不会离开我。

  我被送到家附近的学校,由于之前没有读过书,所以只能连降两级从二年级念起。不过我觉得这里的人都没劲透了,包括常世成夫妇,我能感受到他们在努力给我一个普通小孩的生活,但我不管是在白天还是梦里,我的大脑总提醒我那些和沈文兴一起度过的日子,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把我当成亲人,他不能没有我。

  终于在一个夜晚,我带着收拾好的背包离家出走了,我想顺着记忆走回别墅,我想抱着他,我想留在他身边。

  为了迎合即将到来的春节,东文市的大街上被装饰了红色的灯。我高估了我的记忆力,这些街道在夜晚看起来没什么不同,我只能沿着马路漫无目的的走着,反正地球是圆的,只要我一只走下去我就一定能找到他。

  后来我被沈文兴找到的时候已经筋疲力尽了,只能靠在路灯下等待太阳升起。他见到我的第一眼没有激动,没有冲过来抱我,没有做出任何我幻想中我们再次相见他能做出的事。

  他上来给了我一巴掌。

  疼痛感和寒气一起招呼在我的右脸上,我的大脑好像也被打得麻木,以至于很久都没有做出其他反应。灯光打在我们俩中间就像一条警戒线,我的眼神突破障碍企图在他的目光里找到一丝安慰。

  就好像过了一万年那么长的时间,我们只是在这里站立着,像两尊故事性极强的雕像,直到我流下眼泪,直到他身后的男人在他耳边低语。

  我听到了他说已经解决了。

  沈文兴明显松了口气,他转过身去,只留下了一句,“回家。”

  当然是回我们的家。时隔三个月我又坐在了那张沙发上。客厅里没有任何改变,甚至当时专门为我玩耍而买的小地毯都还在原位,这让我很满意。

  也有我不满意的。

  比如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女人,她穿着红色的丝绸吊带内衣,那一对胸大到仿佛马上就要晃到我脸上来,她就像一只猫,在房子里不停踱步,我总觉得她是在观察我。

  我也一直盯着她,并且在心里念叨沈文兴的品味真俗。

  可我好嫉妒。为什么这个女人能留在沈文兴身边而我不能?是因为我没有一对放在他脸上能闷死他的胸吗?

  沈文兴回到家就和他那几个跟班进了书房,也不知道再讲什么了不得的大事,我因为疲惫加上被红衣吊带女的脚步催眠直接在沙发上睡着了,应该没过多久,我就感觉自己的双腿悬在半空,根据经验来看,是沈文兴准备抱我去床上睡觉,我下意识的用手搂住他的脖子,脑袋靠在他的胸口上,鼻腔里瞬间充满那种复古的香火味,所有事情都和以前一样。

  我又回到了沈文兴为我准备的小床,床单应该是才换的,和之前的材质不同。他把我的手掰下来,企图塞进被窝里,但他没有得逞,我紧紧的拽住了他的手腕。

  “你能和我一起睡嘛?”我呢喃着,用只有我们俩能听见的声音说话,今晚他必须留在这个房间里,就算是睡地板我也不会让他和那个女人躺在一张床上。

  我成功了,沈文兴躺在我的身边。感受到床垫的凹陷,我立马用双手缠住了他的腰,这次他没有把我推开,只是安静的抚摸着我的后背,那感觉真是让我永生难忘。

  “燃燃,你不能这么任性。”

  我听到有声音从我的头顶传来。

  “我知道你没睡着。”,他停顿了一下,但手上的动作更轻柔了,“今天晚上如果我没有找到你,你知不知道有多危险。”

  危险?沈文兴把我想的太弱了,我从很远的地方一路走过来,和野狗抢过饭,睡在树下差点被雷劈死,发烧到浑身抽搐……这些事情都差点让我没命,今夜不过是在城市的大街上闲逛了一会儿,实在是算不上什么危险。

  但他看起来像是吓坏了,我决定还是安慰他一下。我用脑袋拱他的胸口,把温热的呼吸吹到他的皮肤上,甚至把腿缠在他的腿上,或许这样可以证明我还活着,没有什么比一个生命在自己怀里还让人安心。

  没过多久我就睡着了,等我再睁眼的时候沈文兴已经从我身边离开,我把手放在他昨晚躺着的地方,已经和室温一样了。

  窗外有几只鸟飞过,不知道是不是走丢了,最近东文市的天越来越冷,它们可能活不过这个月,当然也有可能它们和我一样,只要留在这里就不在乎生命的具体时间。

  客厅里昨夜那个女人代替了之前保姆的位置在厨房里做饭。我站在餐厅盯着她的后背,她好像在切什么东西,手臂带动肩膀一耸一耸仿佛蝴蝶骨马上就要长出翅膀。

  “你是谁?”

  我脑袋里闪过很多问题,比如你和他睡了吗?你们是什么关系?你们以后会有小孩吗?会把小孩扔孤儿院吗?这样的问题都不是很礼貌,如果我问出来沈文兴一定会生气,所以我只问了她是谁。

  “你叫我姐姐就行。”女人转过身,端着一盘子不知道是什么的奇怪食物从我身边走过去。

  “小鬼吃饭。”

  这是这个女人和我说的第二句话,我们在餐桌上对坐,面对中间那一盘颜色诡异的面条。

  “阿姨呢?”我有点想念那个保姆,虽然她身上总有一种洗不掉的中药味,但至少她会为我准备一顿色香味俱全的早饭。

  女人不知道从哪掏出一支烟塞进嘴里,她咬着烟头,说出来的话听起来有些咬牙切齿,“死了。”

  我手里的叉子不再在那盘倒胃口的面条里搅拌,这不是我第一次面对死亡,从小到大有很多人无缘无故的离开,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但是听到这两个字的时候还是感觉胸口收紧。

  “小鬼。”女人终于在桌子上的杂物筐内找到了打火机,她猛吸一口,然后把烟吐在我脸上,“在沈文兴身边待久了都活不了。”

  她好像在对我说话,又很像在喃喃自语,我忍不住追问,“那你为什么还要在这里?”

  “为了他我不怕死。”

  女人直接把烟灰弹在地上,我从她眼睛里看到了一种熟悉但不属于她的神情。

  我们俩沉默地坐着,直到下午沈文兴进门。他今天穿了一套白色的运动服,看起来比平时年轻好多。我冲到他身上像一只树袋熊找到了归宿,在他耳边叫他文兴哥哥。

  他托着我的屁股,带我在房子里来回走,我们在二楼的卧室找到了那个女人,她正穿着貂皮大衣坐在阳台上喝咖啡,热气从杯子里冒出来,在玻璃上形成一个模糊的包围圈。

  “阿颜。”我听到沈文兴喊她,“少喝咖啡,晚上又睡不着。”

  这话听起来太暧昧了,我掐住沈文兴的后颈皮扯了一下以示惩罚,但是他好像毫不在意,只是用手握住我的手捏了捏。

  当天晚上我吃到了当天的第一顿饭,是总跟在沈文兴身后的那个男的送来的,感谢上帝没有让沈文兴昏了头,我真的害怕再面对那盘面条,程度甚至高于让我直面以前的生活。

  吃过饭后我见到了我最不想见的人——常世成,他要带我回家。

  我开始哭闹,毕竟没人会苛责一个读二年级的小孩。沈文兴再次把我领进书房,我们又以熟悉的姿势在那张椅子上坐着。

  谈判的最后以沈文兴承诺会和我一起过年作为结尾,交换条件是我要一直在常世成身边做听话的小孩,这庄买卖没有达到我的预期,但很明显我没有选择。

  回到家后我做了一个小日历,在上面倒数过年的日期,这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期待春节,可能是因为有了盼头,我和常世成夫妇的关系也有所缓和,偶尔也会在家里管他们叫爸妈,就像沈文兴期待的那样,我开始扮演一个正常的孩子。

  小学二年级的课程对我来说还是太容易了,腊月二十九那天我带上了期末满分的试卷和常世成夫妇一起去了附近的农村,对外说是回老家过年,实际上是去和沈文兴团圆。

  我们赶到的时候只看见了阿颜,她又换了一件貂皮大衣,像只巨型贵宾一样站在院子里。她说沈文兴要明天下午才能赶过来,我有点失望,但没关系,二十四小时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问题。

  沈文兴赶到的时候我和阿颜在院子里放那种可以在拿在手里的烟花,这个女人怕火花蹦到她那件大衣上,穿着背心陪我在雪地里玩,胳膊都被冻的通红,常世成说把屋里那件军大衣给她,她嫌丑死活不穿。

  “燃燃。”

  我听到他声音的时候他已经站在门口等待我的飞扑,我钻进他怀里,也像一只贵宾犬。

  晚饭的时候我们五个人围在大圆桌旁,桌子上摆满了菜。我拽着沈文兴的手腕不肯松手,他的手上又多了一道疤,不过看起来当时的伤口也不太深,我用拇指在上面轻轻地滑动,感受那种异常的凸起。

  这是我们第一次在一起过年,也是我第一次好好过年。当晚我们互道新年好,我给了他一份礼物,是我满分的试卷,他抱着我说以后要让我念最好的大学。当然,他也给我准备了礼物,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拆开,里面是一部手机。

  “你以后可以用这个手机联系我,我有时间就会回你。”

  我明白他实在是太忙了,所以我给自己立了规矩,每两周可以找他一次,当然这并不能等同于我想他的频率,我把偷拍他的照片设置成桌面,每次想起他就在他的脸上摸一下,久而久之已经形成了肌肉记忆,我不用看就能一下子摸到他的眼睛。

  ·

  我们像故事里背叛家族偷情的恋人,在随机的时间秘密相会。沈文兴总把位置选在山沟或者村子里,有一次甚至在一艘开到海面中央的船上,反正都是一些只有鸟拉屎的地方。

  我有一次在信息里写想去游乐园,结果隔天常世成就把我从学校接出来去游乐园玩了一下午。其实我对那些小孩玩的东西没什么兴趣,我只是想体会一下其他孩子的快乐,顺便和那些路人炫耀一下我的哥哥。

  随着我长大,我逐渐能理解一些沈文兴的工作,他好像一直在为一个老头办事,就像他身边的那个男人总为他办事一样。他身上的伤越来越多,有一次我甚至看到了一个锁链的烙印,他说那是不小心烫的,我就只能摸着疤痕问他疼不疼。但其实我知道,这是那个老头做的,反正只要他有什么不顺心都要拿沈文兴撒气,有那么一瞬间我很想长大,虽然可能没什么用,但是我不想总看他受那个孙子气,如果实在是没办法,起码我可以和他一起受。

  顺便提一嘴,沈文兴说阿颜出国了,我没追究这件事的真假,反正他身边的人过一段时间就会换一批,我就是有点担心,如果是真的,就阿颜那个厨艺,在外面一定饿死。

  ·

  生活总是充满沟壑,有一天夜里我感觉自己被从床上抱了起来,不能挣扎也睁不开眼,只能听见耳边传来争吵的声音其实很久之前我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毕竟我也算沈文兴身边的人,同样有被淘汰的风险。

  恍惚之中我听到了沈文兴的声音,他不断地叫我的名字,当然是之前的那个。我用尽所有力气也没能给他一点回应,这是我第一次憎恨自己的无能。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只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女人在抽我的血。原来到天堂也需要体检。病房里的灯光实在刺眼,尽管我闭紧双眼,艳丽的红色依旧遮在我眼球上面。

  沈文兴的脚步声我听过百遍,就算是闭着眼也能清楚的分辨。

  “燃燃,你觉得怎么样?”

  不怎么样。

  我连呼吸都觉得肺疼,就好像有一百个施工队在我身体里同时开工,手指上的检测仪器夹的我麻木,我撅起了嘴,眼泪一下子就流了下来。

  这几年真的越来越矫情了。

  “对不起,这次是我的失误,我不知道他们那么快就能找到你。”

  沈文兴在和我道歉,他拿起我的手放在他的嘴唇上,几秒中后我感受到一滴水流到上面。

  那是沈文兴第一次在我面前哭。

  我有点兴奋。

  保姆消失他没哭,阿颜消失他没哭,甚至于他身边那个跟了很多年的男人消失的时候他也没哭,他只为我哭了。

  我嘴角勾起来,被他发现了。

  沈文兴用手弹了一下我的脑门,然后又郑重的喊了我的名字,“曹燃。”

  他说:“你在这里可以叫曹燃。”

  我睁开眼,笑的更开心了。

  后来的一个月他一直陪在我身边,我们俩在这个陌生的国家里过正常人的生活。他带我去迪士尼,说这是世界上最好的游乐园,我们在里面疯玩了好几天,算是把之前的遗憾一次性补齐。当然不止迪士尼,那些我之前许多愿要做的事情他都陪我做了一边,我们甚至买了一台冰淇淋机,在社区里卖了一天的甜筒。

  快乐的时光结束后我被送上回国的飞机,沈文兴吩咐一个男人跟着我,直到把我交到常世成手里,他自己则要去别的地方,我们在机场分别,走之前我拍了一张我们的合照,屏保和我都应该适应更新的沈文兴。

  常世成为我请了长期病假,其实理由我们心里都清楚。不过沈文兴为我找了几个家庭教师,除了那些在学校里要学的知识我每周还多了两节钢琴课和三节绘画课,日子比之前还要忙。

  我就这样一直长到十八岁。

  ·

  我成年那天沈文兴又带我去了一次迪士尼,他和我说这是告别童年的仪式。我想起他把我送走那天说的话,问道:“我现在算是长大了吗?”

  “当然,我们燃燃已经是一个大孩子了。”

  我很满意这个回答,当天晚上我们在酒店里吃晚饭,整个餐厅里只有我们两个人。沈文兴把所有灯都关掉,房间里只留下蛋糕上的烛光。

  “许愿吧。”

  我双手合十,大声的说出了我的愿望。

  “我想要和文兴哥永远在一起。”

  我睁眼的时候并没有感受到沈文兴的兴奋或者是欣慰,他回应我的只有严肃的表情和垂下去的眼皮。

  我猜他给我准备的礼物并不和我的愿望呼应。

  果然我走到他身边,从他手里拿过那个包装精美的纸袋。

  拆开后,我发现里面是一张外国顶尖大学的录取通知书,上面被录取人的姓名写的是Ran。

  我长大的奖励是脱掉这么多年套在我身上的外壳,交换的条件是离开他身边。

  “我希望你能一直平安,过正常的人生。”

  沈文兴盯着我,眼睛里是蜡烛的光点。

  我把通知书往蛋糕上一扔,火苗瞬间把那张纸点燃。沈文兴想站起来抢救一下却被我推倒在椅子上。

  下一秒,我吻了他。

  我顺势坐在他的腿上,就像小时候那样,牙齿像接触到肥肉的饿狼,不停地蹂躏他的嘴唇,随后我就尝到了一丝血腥,这彻底点燃了我的神经。

  我的舌头毫无章法的在他的口腔里横冲直撞,为了保证他不脱离我的围剿,我用最大的力气把他钉在椅子上。

  他从挣扎逐渐变成顺从,而我也在这个过程中找到技巧。突然我感觉舌头被勾了过去,口水和眼泪都滴在裤子上。

  沈文兴回应了我的吻,或者说他正视了我的爱。

  我们直到喘不过气才松开彼此,我看着他的胸膛微微起伏,眼底可能是因为激动变成深红色。

  蜡烛快要燃尽,火苗在墙面上跳舞,我们盯着对方的眼睛,在里面寻找自己的影子。

  “我爱你。”

  这三个字我曾经对着他的照片在无数个日夜说过无数次,只有这次他真的听到了。

  蜡烛熄灭了,房间里没有一丝光,我只能感受到他的呼吸离我越来越近。就像童话里写的那样,主人公都会以美妙的亲吻作为结局。只是这一次是他把我摁在桌子上,我听见盘子被撞落在地,叉子好像戳到了我的大腿,但这都不重要了。我盘上了他的腰,像一个挂件一样享受这一切。

  不得不说,他的吻技确实比我好多了。

  我们最终还是吃上了晚饭,只不过从两张椅子变成了一张。沈文兴吃完饭后突然又严肃起来,他看着桌子那头被糟蹋的蛋糕对我说:“通知书我会再帮你弄一张。”

  我当时真的用了很大的决心才没把那个装牛排的盘子扣在他脸上。

  “我说了我要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不觉得我的口水有让人失忆的作用,沈文兴应该也没到七老八十健忘的时候。

  “我可以常常过来找燃燃。”他摸着我的刘海,“我保证比在国内的见面的时间多。”

  我同意了。就像之前的所有事一样,其实我根本没有选择权,只是沈文兴喜欢给我一个听起来更容易接受的选项。

  不过他叮嘱我不要和任何人说起常中生的事情,我问他常世成和梅萍怎么办。

  “他们自由了。”

  有段时间我喜欢看书,那里面常说人生如戏,对此我颇有体悟。我一直在扮演一个普通的小孩,常世成和梅萍也一直在陪我扮演和睦的三口之家。现在大戏落幕了,我又变回了曹燃,不知道他们还会变成谁。

  当天晚上我要求和沈文兴一起睡。其实我心里揣着见不得光的心思,在十八岁前的最后一个月,我把国际知名网站里的男同主题翻了个遍,如果沈文兴有检查我行李的习惯,他一定会发现我装了半箱油和套,当然还有一些在网上买的小道具。毕竟我和沈文兴在各个方面都势力悬殊,如果不能在感情上控制住他,至少让他动不了吧。

  只有达不到目的的时候才需要注重过程,这是他教给我的。

  我洗完澡看见他已经躺在床上,浴袍的带子胡乱搭在腹肌上,胸口还粘着一些没擦干的水滴,看起来像是为我精心准备的装点。

  我双手背在身后,左手握着一瓶麻醉喷雾,右手是一瓶RUSH。可惜我那个时候脑容量不够,纠结先喷哪一个用了太长时间,最后还没有行动就落网了。

  沈文兴的手绕到我背后钳住我的胳膊,我只能乖乖把东西交出来。他只看了外包装一眼就开始不停的笑,我更生气了,挣扎着想用手捂住他的嘴。

  “你这个是准备给谁用啊?”他晃了晃那瓶RUSH,红色的瓶子在昏暗的房间里显得格外刺眼,“不会是给我的吧。”

  怎么,不行吗?我梗着脖子,眉头紧促,如果此刻被拍下来,一定会被当做生气的火烈鸟,我张不开嘴,只能用自以为凶恶的眼神盯着他。

  “小孩毛都没长齐就想这个,谁教你的?”沈文兴松开了我,他把那瓶RUSH顺手扔到沙发上,然后理了理浴袍,“赶紧睡觉吧,我再去开一间房。”

  我一个箭步冲到他前面拦住了房间的大门,其实我也不知道拦住他能做什么,反正大脑给出指令,腿就出发了,我紧闭双唇,抬着头看他,“你答应了今晚要和我一起睡。”

  “你也没说说这个睡是个动词啊。”他双臂交叉在胸前,语气也变得严肃起来,“燃燃,刚才餐厅里是意外,以后不会再发生了,我养了你十几年不是为了让你在这堵我门的。”

  “沈文兴,你敢说你对我没有一丁点喜欢吗?”我因为激动,声音都变得颤抖,“你十几年前就可以杀了我,为什么护着我到今天,你敢对着脑袋顶上的神仙发誓你对我没有一丁点龌龊的想法吗?”

  “没有。”和我比起来,沈文兴冷静的要命,他真的把三根手指并拢放在耳边,“我养你长大没有要求任何回报,如果这些年我有一丁点不该有的想法就让我死无全尸。”

  “那就从现在开始有行吗?”我一脑袋撞在他身上,抬头看他的时候还用舌头轻轻路过了他的胸口,“我们可以试一试。”

  “妈的,你小子今天就是想开荤是吧。”沈文兴借力一把把我推到门上,厚重的房门发出了一声闷响,脊椎的疼痛让我呲牙咧嘴,他摁住我的肩膀,把整个身体都压了上来,当时他的嘴距离我的鼻尖不到一厘米,“行,你今天过生日,我就陪你玩一次,以后别用这些话来烦我。”

  沈文兴把我的浴袍打开,两只手在我的皮肤上不停的游走,我被吓得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在我身前单膝跪下,他的脑袋逐渐贴近我的肚皮,下一秒我的嗓子里情不自禁冒出来沉重的呻吟。

  在那十几分钟里,快感和一些乱七八糟的问题在我的脑袋里横冲直撞,他也是这样对待他的情人们吗?我只能做他的弟弟吗?只玩一次是什么意思?那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算不算认真?

  第二天睁眼的时候沈文兴已经离开了,床头柜上放了一个新的手机以及和一封录取通知书。我打开手机,发现备忘录里有一段长长的信,大概意思就是他已经帮我安排好所有事情,到了学校自然有人和我交接,其他的一切照旧,我可以用这台手机随时联系他,他有时间的时候就会回我。

  我把那些文字翻来覆去的读,都没有发现一点和感情有关的事情。我在心里骂他,随即把内裤扯开拍了一张照片给他发过去。

  ·

  感谢沈文兴这么多年在教育上对我的投资,大学的课程对我来说并不是很难,最让我头疼的是teamwork,毕竟我已经很久没有体验集体生活。我常常会发一些生活细节给沈文兴,可是他从来不回复,不过没什么关系,我知道他会看,而且会翻来覆去的看就够了。

  每次一到长假,沈文兴总能过来陪我待个十几天,我们在公路上飙车,在极光下接吻,从千米高空相拥落下,烤自己掏冰窟窿抓到的鱼。虽然我们永远不会在床上翻滚,但比起这些,那一点快乐也没那么重要了。我只当是他年龄大了,没办法接受这样离经叛道的关系,为了大家和平相处,我当是谈恋爱,他当是哄弟弟,各取所需,一举两得。

  可是我没想到沈文兴真的会谈恋爱。

  对方是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男孩,据说已经跟了沈文兴有一段时间了,他和之前的那些情人都不一样,沈文兴会语气关切的给他打电话,叮嘱他好好吃饭。当我听到那些温柔的语气不属于我时,我第一次动了杀人的心思。

  我趁着沈文兴去意大利帮那个老头办事的时候偷偷回国,刚一落地我就要到了那个男孩的位置,沈文兴对他可真大方,金屋藏娇还不够,居然还要买一个小庄园供着。

  我见到那个小男孩的时候他正在花园里浇花,整个人看起来没什么精神,虽然是盛夏但他还是穿着长衣长裤。不过这对我来说不是很重要,我要抓紧了结他,然后搭乘凌晨的飞机回家。

  庄园门口的保镖恰好是认识我的那一个,我以帮沈文兴取东西这样蹩脚的理由顺利进入房间,那个男孩在客厅坐着,看到我竟然没有任何反应。我时间紧迫,没有细想其中的原由,心里只有把他拖到一个角落然后赶紧动手的想法。

  我看了看表,刨除去机场需要的一个半小时,留给我下手的时间只有两个钟头。我装模作样的在房子里打电话,不停地在各个房间乱窜,只为了找到一个相对隐蔽的空间。

  沈文兴真的很爱他,居然在房子里装了那么多监控。时间只剩下一个半点,但我还是没有找到一个适合动手的地方,我开始思考自己在沈文兴心中的地位,如果我直接在客厅里弄死他的小情儿,下飞机后他会不会直接弄死我。

  当然不会。

  我在卫生间里把之前买到的毒品抽到针筒里,用量足够让他直接死亡。做好准备后我就挪到客厅的沙发上,毕竟每个人临死前都需要一个留遗言的时间。

  他看到我坐过来给我倒了一杯茶,然后用极慢的语调说:“东西找到了?”

  我点点头,并没有接他的话,更不可能喝他的茶。

  “你不是来找东西的,你是来看我的。”说完这句话他漏出一点笑容,这是我看到他的第二个表情。

  “谢谢你今天来看我,你把东西留下吧。”

  我被他搞的一头雾水,干脆不想和他废话。握着针筒的手蓄势待发,只等到十分钟后就准备行动。

  “你走吧。”他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然后往我身边靠了靠,“我知道你是来干什么的,把你的东西留下,一个小时候你会得到想要的结果。”

  我半信半疑的看着他,那双眼睛里没有任何波澜,最后我还是走出了那间房子,把针筒留在了沙发缝里。

  我真的下不了手。

  ·

  我还没有到机场就被四辆黑色轿车围住。有两个高壮的男人直接把我从车上拽了下去,其中一个像拎兔子一样薅着我的头发,另一个拿出一张照片放在我的脸旁边。后来我被打晕带走,等我再睁眼的时候我只看见一位优雅的老人坐在我面前的椅子上,居高临下的注视着我。

  我几乎一瞬间就把他和那个拿沈文兴出气的老头联系起来,他和我想象中大差不差。我企图从地毯上爬起来,却被一个男人死死的按在地上,以一种五体投地的姿态,向那个老头朝拜。

  “曹燃。”那个老头喊我的名字,没想到老东西气息还很足,“看起来沈文兴这些年把你养的不错,比我想象中要好得多。”

  他把我的脸抬起来,手指狠狠的扣着我的下颚骨,我被迫张开嘴,发出痛苦的呻吟。

  “他当年求我别动你,我答应了。”老头把两个手指伸进我的嘴里,夹住我的舌头,“但他好像没有教过你我的规矩。”

  我的口水顺着嘴角流出来,舌头也因为被顶住导致呼吸困难,只能像一条搁浅的鱼不停扭动着身子以争取更多的氧气。

  我的脑海里想起刚才那个男孩,然后唾弃自己的愚蠢,我居然才反应过来,他不是沈文兴的,而是这个变态的。

  沈文兴很少和我讲他的工作,但我总是想了解他的方方面面,所以总是给他身边人一点好处,让他们给我讲一些“故事”。其中有一个跟了沈文兴很多年的,算是他那段时间的左膀右臂,他给我讲的和之前那些完全不一样,他管眼前这个老头叫赢先生,我对他的变态印象都是从那个人嘴里听来的。

  赢先生年轻的时候欠多了风流债,快五十岁的时候遭了报应,在西部和人耍枪被人干掉了子孙袋后就再也不行了。但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人越没有什么就越要证明什么,从那以后他养的小情儿越来越年轻,手段也越来越恶心,那些十七八的小男孩为了利益被迫跟了他,到后来不是疯就是死,没有一个能从他身边全须全尾离开的。

  我今天见到的那个,应该是那些可怜人中的一个。

  我不知道的是我曾经也差点成为其中的一个。

  我即将短暂的成为其中的一个。

  等沈文兴赶到的时候已经是三天后了。

  他在一间只有墙的屋子里找到我,我身下的血和污秽混成一团,头发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薅掉一块,右眼也已经看不见东西了,四肢几乎不能动,如果不是还有微弱的呼吸,我下一秒就应该躺在焚尸炉里,或者被丢到池塘里喂鱼。

  我隐约听见他喊我的名字,这是我大脑里接收到最后的信号,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出所料我醒来的时候又是在病床上,无数根管子插在我的身体里,像一根根束腹带让我动弹不得。我努力地抬起手指,想碰一碰病床边趴着的人,但实在是做不到。于是我就躺着,像一具没有感情的标本,默默地感受世界。

  沈文兴一进门就发现我醒了,我听见他给了那个趴在病床上的人一巴掌,然后就让她滚出去。他摸着我头上的绷带,嘴里不停地喊我的名字,这让我有一种我命不久矣的感觉,直到沈文兴的眼泪掉在我的鼻尖上,我才清晰的感觉到——我还活着。

  又过了几天我可以说话了,但我们都对那天几发生的事闭口不谈,这次住院我除了得到了沈文兴的特殊照顾还知道了一件事情——我在国内居然还是常中生。

  或者说沈文兴又找了一个人扮演常中生。

  我有时候在想,他会不会不是沈文兴,反正在他们这里名字都是代号,身份可以伪造,除了大脑没有什么非要是自己的,包括感情。

  我问他如果我在这那“曹燃”怎么办?他和我说已经安排好了一切,我只需要静心修养。

  我突然想到了最近看的电影《楚门的世界》,沈文兴对于我来说就是真人秀的导演,他用巨大的罩子把我圈起来,让我按照他的想法生活。可怕的是我对此没有任何疑义并且甘之如饴。

  我们又回到了小时候的别墅,这一次我被允许进入书房,因为沈文兴要教我一些不一样的东西。

  那些他从来不许我染指的生意成了我的教材,我跟着他先在国内的场子里走了几圈,那些大屁股妞儿和肚子比屁股还大的老男人成为了我生活的常客。如何打通关系,如何扩张业务,如何联系优质客户……这些看起来和普通经营课程没有两样的事情被镶上了违法的头衔后也变得有趣起来。

  那天夜里我又梦见福利院的老巫婆骂我是婊子养的,是贱货。说实话我已经很多年没梦到她了,这一次我没有哭,她说的没错,我就是坏种,坏种和这样的人生匹配实在是合适不过。

  没多久我的伤就好的差不多了,沈文兴要送我回去,他说国内查的严,很多事情干不了。我撅着嘴叉着腰,拿出谈判的架势,要他做交换。

  他坐在那张破椅子上看着我,笑着问我的条件是什么,我反问他是不是什么都能答应,他笑的更大声了,直呼这段时间白教了。

  不过他还是想听听我能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条件。

  我说:“我想干你。”

  他臭骂我好几年都过去了怎么还不死心,并且说今晚去场子里挑一个干净的让我玩个够。

  我说:“我要干你。”

  他的笑容终于收敛起来,歪着头问我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当然是因为我喜欢!我一个健步冲上去吻住他,他两只手钳住我的腰狠狠的掐了一把,真的很疼但是我没松口。

  直到嘴唇麻木了我才松开他,眼泪在窝在眼眶里准备随时流下。

  “你不是也喜欢我吗?还是你嫌弃我被人干过?”

  沈文兴愣了一下,然后赶紧摇头和我道歉,我知道我的计划已经成功了一大半。

  “要不然我们一人一次总行了吧。”

  我盯着他,眼泪一下子流了下来,他抱着我的脑袋,把我的额头靠在他的额头上。我直接上手解他的腰带,这几年他的审美越发奇怪,可能是在国内的场子里呆久了,穿得像暴发户。

  那天过后我才真正觉得沈文兴属于我,我就像是有了名分的正室开始干涉他的生活,我学着照顾他,约束他,辅助他。当然半个月后我还是被他遣送了回去,他给了我一个小赌场让我练手,顺便派了他身边的人来教我如何使用武器以及在危险情况下的自保秘诀。

  我变得更忙碌了,白天在学校做一个好学生,下午开始变成“□□大哥”。沈文兴来看我的时间间隔也逐渐缩短,他总是陪我练枪,后来我们去森林里联合击毙了一头狼,现在那狼皮还挂在我的书房。

  我们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薰衣草,他说他喜欢那种味道,夏天的时候我们坐在花圃旁边吹风,顺便做一些我爱做的事情。

  我跨坐在他身上,屁股被长衬衫遮挡。我问他,“不如我们干掉赢先生吧。”

  他怔住了。

  我用手比做枪的形状,然后食指尖顶在他的脑门上,“就像这样,嘣——”

  我以为他要骂我,没想到他握住了我的手,然后把手指含进嘴里转了一圈,然后说:“好啊。”

  沈文兴一向说到做到,从那天起我见到他的次数越来越少,但是我身边的人却越来越多,我看到很多熟悉的面孔,他们其中有很多人都跟了沈文兴很久,我知道他要动手了。

  我像是等待骑士解救的公主一样在异国他乡等他凯旋,结果人没等到,等到了一堆照片——沈文兴衣衫不整的坐在一群人中间喝酒,和照片一起来的还有赢先生的电话。

  他说:“你并不是无可替代。”

  我看着照片上那些和我相似的脸,心里的火直冲脑门,但这次我冷静了一点,思来想去还是先给沈文兴打了电话。

  我想听沈文兴说这是圈套,他那边已经万事俱备,马上就能和他团聚。

  但沈文兴说出来的是:“咱们断了吧,还做兄弟。”

  去他妈的兄弟。

  我拿着沈文兴送我的抢冲出别墅,那些人拦住我,我就拿起抢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我说:“不让我走我就死在这。”

  回去之前我还是把“曹燃”弄死了,死因是在露营的时候被野兽袭击,这样的话我只需要做一个有自己DNA的模糊尸体就行,是我能想到最简单的办法。

  我如愿以偿地见到了沈文兴,他躺在某个房子里,身边还躺着两个赤身裸体的杂碎,我拿着匕首,在深夜里杀掉了那两个人并划花了他们的脸,当然这是在给沈文兴打了一针麻醉后进行的。

  沈文兴醒来的时候就躺在那两具尸体中间,幸亏他心理素质极高,不然我真怕他也吓过去。我端着早餐来到床前,一只手把他拽了起来。

  “早安。”

  沈文兴一只手在我手里攥着,另一只手扶住额头。

  他说:“曹燃,你真有种!”

  我知道我们的关系走到了尽头,但是没关系,无论如何我还是他的弟弟,是他在那个夜晚亲手放过的小孩。

  沈文兴把我关了起来,他每晚会抽出十分钟来看我,我又回到了小时候,只能依靠躲在窗边听汽车的声音获得他的信息。

  没关系,我还有好几个21年可以等。

  但我没想到,沈文兴没有了。

  大概过了几个月,沈文兴把我放了出来,他和我一起吃了晚餐,那顿饭完美的复刻了我的成人礼,我的嘴在咀嚼,眼睛却一直没有离开他。

  我们都沉默着没有说话,直到我们并排躺在床上。

  第二天一早沈文兴和我说他要动手了,让我等着他。

  我只等到了他的尸体。

  我把他的心脏藏在了山洞里,那是我第一次和他相遇的地方,因果轮回,这是起点也应该是终点。

  办葬礼的时候负责人和我说要送几个纸扎人,这样他在那边才不孤独。

  我觉得有道理,于是按照当初的照片找到了剩下的人,取了他们的一部分和沈文兴放在一起。

  我爱他,于是我复制他。

  他爱我,所以我只复制了一半。

  【作者有话说】

  超长预警!!为了不破坏文章结构这一章有1.5万字!

  第一人称写起来真的很爽,欢迎捉虫,感谢喜欢

  祝宝贝们中秋节快乐~
PC站点如章节文字不全请用手机访问www.ddxsmf.com

本站强推:

分居五年后 暴君听到了我的心声 夫君今天也不肯和离 我的怪物收容所 全A反派家的唯一omega幼崽 桃花劫 欢迎登入文明扭曲游戏 涩果 玉貌 病美人暴君带崽回来了! 师叔,这是现代,请自重 人生浪费宝典 怎么捡到了元帅的精神体 年少不知仙尊好 宇宙的尽头是带货 人,你可以倚靠鸟的胸膛 娇气咸鱼也能当教皇吗? 隐婚带娃日常 铜雀春深锁二曹 身为反派,我带着养子团出道了!

热门推荐:

饮食男女 在火影教书,系统说我是纲手学生 天理协议 方仙外道 浊世武尊 仙朝鹰犬 魔修 红楼:我和黛玉互穿了 从魔法少女开始独断万古 红楼芳华,权倾天下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