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

作者:新琴不及
  我小时候长得像女孩子。

  皮肤很白, 眼睛很大,嘴巴很红, 不算高,身形纤瘦单薄。

  因为害怕剪刀所以很少去理发店,妈妈说我的发型叫“妹妹头”。

  她喜欢给我扎小辫子,在家人面前夸我是“全世界最可爱的棠棠”。

  幼年时代总是少不了童话故事。过家家的时候他们都说:“洛棠,你来演公主啊!”

  因为我“长得像”,因为我“看起来乖”。

  就连爸爸也会开玩笑:“棠棠,你是爸爸的小王子还是小公主呀?”

  我从不回答他的问题, 因为我不喜欢。

  我看过很多童话故事书,一点也不想当公主,尽管我是一个omega。

  不管是吃了毒苹果的公主, 还是被女巫施法陷入沉睡的公主,又或是在仙女教母的帮助下穿上华服的公主, 她们聪明、善良又温柔,却终其一生都在等待一位王子, 为之受苦受难,最终在爱情中得到拯救,获得幸福的结局。

  这是童话故事中的女主角的宿命。

  即便是很小的时候我也明白,爱情不能拯救任何人。如果能选择,无论是当骑士还是当国王, 都比当公主更好。

  骑士跋山涉水,勇敢地战斗,从恶龙手里拯救世人。

  国王手握大权, 无需受苦受难, 接受百姓的朝贡。

  又或者能有幸扮演王子, 天神一样降临, 同时带来爱情与解救。

  我曾经偷偷画过自己戴着王冠、穿着披风的模样,站在纸上画出的山巅,身后是千军万马。那是我最初的幻想——不是被选中的公主,而是拯救别人的人。

  长大一些以后,我不再害怕剪刀,不再留“妹妹头”,剪了短发。

  进入青春期之后,我的身高开始猛蹿,仍然很瘦,却不再会有人将我错认为女孩。

  比起omega,我的身形看起来更像一个过瘦的alpha,甚至比不少alpha还要高,只有面孔精致,勉强能称为omega。

  镜子里的人开始一点点陌生,也一点点靠近我所想象的样子。

  高中的时候排演英文课本剧,没有人再问我是否要扮演公主,大家问我:“洛棠,你要不要演男主角?”

  老师也说:“你的形象很合适,英语也很好,要演男主角吗?”

  决定的时候我还没看到剧本,但我简单地想,世界上的故事总是俗套,男主角总会是一位王子式的人物,我想扮演王子,所以很快地答应了。

  剧本定下之后我才发现,并不是所有爱情故事都由王子公主组成,又或者说,王子并不一定代表降临的解救,公主也不一定要苦苦等待。

  扮演女主角的是一位同班的女omega同学,在此之前我与她不算熟悉。她明艳且张扬,一点也不像我读到的俗套童话中的公主,但却和剧本中的女主角一样,美丽又自信,不屈不挠地争取。

  我翻到结局,发现王子与公主并没有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公主收获了除了爱情之外的几乎所有,譬如自由、富足与安定、理想。

  他们都说这是一个好结局。

  演出那天我穿了一身白色的西装,爸爸妈妈坐在台下给我拍照,谢幕之后他们玩笑似的提起小时候的事情,说我现在真的长大了,又找出我小时候留长头发的照片笑我,让我恼羞成怒地跑开。

  那时候我并没有想到,我会在未来的某一天心甘情愿地扮演公主的角色,扮演一个解语花一样的omega。

  所以说命运总是善于讽刺。

  遇见陆绪是在大学毕业之前,我正在为工作和实习发愁。

  十九岁的时候,我的父母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去世。

  没有告别,也没有征兆,就轻而易举地、彻底地消失在我的生活里。

  留下的遗产足够我维持生计,但是却再也没有人能够托举我的艺术理想,让我没有后顾之忧地追寻自己热爱的东西。

  我被迫从家人搭建的象牙塔中走出,向这个残酷的世界妥协,将面包放在梦想之前。

  如果没有遇到陆绪,我现在大概会在某个公司做艺术设计,又或是勉强坚持梦想做自由职业者,靠接稿维持生计。

  所以当他降临的时候,我发觉童话中代表着解救与爱情的王子确实是存在的。

  初见是3月21日,下午大约三点。湖边的柳树初初生出新叶,在春风中晃荡着。

  天空是温和的灰蓝色,微微有些云,阳光不是特别强,斜斜地洒在长椅和湖面上,泛着碎金的光。

  我坐在湖边的长椅上,一边随手涂画一边想心事,打发无聊的下午。

  想不注意到陆绪其实很难,他的穿着和气质不像是会在校园中闲逛的人,而是应该在某间高档餐厅用餐,又或是在宽阔的顶层办公室里签署文件。

  我很好奇的用余光看他,希望他快些路过我的面前,好让我观察他的背影。

  他走过我的长椅,脚步却在我面前停住。

  我忍住没有抬头,看着他干净的皮鞋鞋尖。

  “同学。”温和的男声响起来。

  我抬起头。

  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人。

  他看起来很年轻,应该只长我三五岁,松木棕的竖纹衬衫外套着一件黑色大衣,挺括得几乎没有褶皱,身形瘦高,头发梳得整齐,面容标准地英俊着,让他看起来很昂贵。

  身上浅淡的alpha信息素并不具有侵略性,非常特别,柔和又温暖,让人想到阳光和甜蜜。我想任何一个omega都会不由自主地心生好感,会喜欢这样的气味。

  我最喜欢他的眼睛,瞳仁很黑,眼尾平拉之后微微向下,双眼皮宽且深,再往上是眉骨的阴影,再深邃一些就会显得不好接近,仅仅是看着我就让我生出一种被专注地注视,被装到心里的错觉。

  这样的错觉让我觉得有些冒昧。

  然后他笑了,右脸出现了一个浅浅的酒窝,显得可亲又可爱,问我:“你在画画吗?”

  我有些想把我的乱涂乱画藏起来,不想给他留下一个“画画不好看”的坏印象,犹豫之间,我一时没有说话。

  他没看出我内心的挣扎,体面地向后退了半步:“我是打扰到你了吗?”

  “……没有。”我的心跳快起来,有些紧张地回答他,“您要看吗?不过我画的不是很认真,可能不太好看……”

  他又觉得很有趣似的笑了一下,看着我,说:“不会,很好看。”

  陆绪是会一种魔法的,当他的眼睛注视着你时,无论说出的话多么荒谬,你都会不由自主地相信,相信他是这个世界上最真挚的人。

  从与他对视的第一秒开始,我就中了他的魔法。

  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和他交换了联系方式,在他离开后,我盯着他的背影许久,从发顶到鞋跟,直到他消失在柳树分拂的湖边绿道尽头。

  真想他再看看我啊。我想。想要珍藏他的眼睛,春风一样让心融化的目光。这样一个人,在我的前半生从未见过的人,还会在遇见吗?这学校里有这么多人,他为什么偏偏与我搭话呢?

  也许是童话故事的开始,我遇见了由上天定下的,我的王子,所以才会在第一次对视就产生无可救药的期待与幻想。

  我像个卑鄙的小人,搜遍了整个网络,拼凑他的生活。

  甚至在校园论坛的小角落找到了用首字母代替的帖子,找到了他过去感情生活的唯一痕迹,说他为了高中喜欢的人修了西方艺术鉴赏,因多次在课上睡着被挂。我的心沉了一下,从帖子的只言片语中找到了他喜欢的人。

  一个和我完全不一样的人。

  看起来漂亮、高傲又矜持,显得和他一样昂贵,眉眼轮廓之间带着几分我说不出的熟悉感,比我更像一个货真价实的公主。

  他喜欢这样的人吗?

  我并不纯良也不温柔,和童话里的公主一点也不一样,事实上大概是恶毒的配角,削足踏进硌脚的水晶鞋,蒙骗了王子,获得了并不属于自己的幸福。

  一周后,他第一次约我,我以忙碌为理由拒绝了他。

  他问我什么时候有时间,我纠结了许久,思考什么时间能给他留下最好的印象,既不显得随便而着急,又不会显得冷漠。

  十天以后,三月的最后一天,我接受了他的邀约。

  我起得很早,面对镜子的时候,第一次产生了焦虑的情绪。

  我长得不算丑,很多时候也是能被称为好看的。过去我在外貌上花费的时间并不算多,在面对因此而蜂拥的爱慕时,甚至暗自希望自己平凡一些。

  但在看见他过去喜欢的人的时候,我真心希望自己能再好看一点,最好显而易见地比那个人更好看。

  我在衣柜前纠结了很久,挑中了最近新买的,我很喜欢的薄荷绿毛衣。

  整理完自己以后,我推开七楼的窗户,春天的风带着轻微的暖意,吹动米色的窗帘,我注视着树荫中的车道,开始我的等待。

  手机震动起来,我学习高傲和矜持,在心中读秒。

  一、二、三——到二十九。

  一早上的期待成功拉长了二十九秒,在挂断之前,我接通了电话。

  我默念他的名字,陆绪,陆绪,陆绪。

  “早上好,陆先生。”

  我得到了一块草莓挞。

  和甜腻的香气一起降临的,还有魔法与美梦幻化出的爱情。

  我愿意扮演公主。

  我愿意用等待和苦难换取爱情的拯救。

  因为故事的最后,公主和王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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