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喝酒怎么了,我又没开车,我骑自行车!
作者:北有航佳
这时,梁群峰突然开口,语气带着几分不屑:“祁同伟说的这些啊,可都是大实话。
搞法律的,心里都门清。”
“对啊,梁书记说的太对了。” 李达康赶忙附和,脸上还带着一丝调侃,“为了不被你们这些警察查,以后我们干脆都骑自行车得了。”
高育良微微摇头,看向李达康:“达康书记,你可别以为骑自行车就万事大吉了,只要你喝了酒,骑自行车也不行。”
李达康一听,忍不住笑了笑,摆了摆手:“育良书记,你别动不动就上纲上线的。
想当年我在金山工作的时候,去下面村子调研,回来晚了,就骑着自行车回县里,路上还喝了点酒,也没见有人管啊。”
梁群峰听到这话,不禁微微皱眉。
心里暗自嘀咕:真是猪一样的队友。
这种话怎么能在这儿说呢。
田国富倒是跟着点了点头:“达康书记,你还别说,那个年代咱们很多人都这样。
去基层调研,喝点酒,骑着自行车,甚至扛着自行车回家。”
祁同伟的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地看着李达康:“达康书记,你想过为啥没人管你吗?
还不是因为你当时是县长啊。
公安局局长都得听你的。
下面派出所的人想和你说句话,都得排队等机会,谁敢管你啊。”
李达康一听,脸色顿时严肃起来,急忙反驳:“不是,祁同伟,你这话得说清楚了,可别给我泼脏水。
我李达康向来行得正坐得直,怎么可能因为身份就搞特殊。”
祁同伟脸上带着一抹狡黠的笑,目光扫向众人。
“好啊,达康书记,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们好好普及一下相关法律知识。
咱们来玩个角色扮演怎么样?”
李达康淡淡一笑:“好啊,谁怕谁?”
“好的,达康书记,我来扮演小警察,达康书记你就扮演醉酒的县长。
高书记呢,就扮演和你发生纠纷的路人。
田书记嘛,委屈你扮演一下自行车。”
刘省长一听,顿时来了兴致,一拍手,大声说道。
“好啊,这个有意思,赶紧开始吧!”
毕竟这是在民主生活会上,大家都这么提议了,沙瑞金也不好阻拦,只能微微点头,默许了这扬特别的 “表演”。
只见李达康瞬间进入状态,身子微微摇晃,装起了醉汉。
“自行车” 田国富无奈地苦笑一声,背起李达康。
“砰!”
伴随着一声闷响。
李达康“骑着” 自行车,冷不丁地碰到了正在步行的高育良。
高育良佯装生气,指着李达康大声说道。
“你怎么骑车的啊?没长眼睛吗?”
李达康也不甘示弱,舌头都有点打结地回怼。
“你…… 你说谁呢!我还就骑了,怎么着!”
两人你一言我一语,争吵起来。
祁同伟听到动静,赶忙跑过来。
一靠近,佯装闻到李达康身上的酒气。
板起脸,严肃地问道。
“你叫什么名字?”
李达康醉醺醺地扬起头,大声说道。
“县长李达康。你叫什么名字?”
祁同伟一脸认真地回应。
“李县长,我是祁同伟。我必须提醒你,喝酒不骑车,骑车不喝酒。”
李达康不屑地哼了一声。
“你们队长是谁?让他过来见我。”
祁同伟丝毫不惧,淡定地回答。
“不知道,我也不想说。
李县长,我现在问你,你是否喝酒了?”
李达康理直气壮地一摆手。
“喝酒怎么了,我又没开车,我骑自行车!”
祁同伟不紧不慢道:“好,李县长,请你吹一下。”
李达康眼睛一瞪,大声呵斥。
“吹什么吹?你不知道我是县长李达康吗?你别在这里耽误事。”
这时,背着李达康的田国富忍不住抱怨。
“达康书记,你有点重,能不能下来,我这腰都快被压断了。”
李达康只好下来。
被田国富背,有趣,好玩。
祁同伟却没有丝毫退让,坚定地说:“李县长,你违法了,必须吹。”
李达康这下彻底怒了,脸涨得通红。
“祁同伟,我怎么违法了?
你今天要是解释不清楚,我让你脱掉身上这身警服!”
祁同伟不慌不忙,亮出自己的证件,一本正经道。
“依据《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72 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 12 周岁。
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 16 周岁。
不得醉酒驾驶。
其实刚刚讲电动车相关规定的时候,我就已经提到过。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李达康依旧不服气,大声质问:“我怎么违法了?你给我说清楚?”
祁同伟眼珠一转道:“达康书记,你不懂,还很急。
你别急。
既然说到交通法规,那我出一道选择题考考大家。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呢?
A、违章行为;B、违法行为;C、过失行为;D、违规行为。”
李达康略作思考,自信满满地说道:“我选 D。”
田国富也紧接着表态:“我选 A。”
李达康一听,转头看向田国富,没好气地说道:“国富书记,你现在扮演的可是自行车,凑什么热闹说什么话?”
沙瑞金差点笑出声。
民主生活会,搁着演小品呢?
梁群峰听到他俩的回答,不禁皱起眉头,心中暗忖:这也太离谱了吧,这基本就是驾照科目一的必考题啊。一个京州市委书记,一个纪委书记,竟然连这种常识都没有。
丢脸丢到姥姥家。
祁同伟似乎料到了这两人的反应,他笑着把目光投向高育良:“高书记,您公布一下正确答案吧。”
面子必须给到自己的老师。
打脸李达康。
高育良推了推眼镜,清了清嗓子,郑重其事道:“
现在来分析这道题啊,正确答案只能是 B。
咱们国家的交通法规,从来就不存在 C 和 D 的这种说法。
国富书记选 A,其实啊,在某一时期是正确答案。
新华夏第一部交通法规是 1955 年 8 月 6 日施行的《城市交通规则》。
在这部法规的第 5 章‘交通违章和交通事故的处理’当中,把违反本规则的人称作‘违章人’。
从那时候起,公安机关就将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叫做‘交通违章’。”
高育良稍作停顿,目光扫视众人,接着说道:
“但是呢,到了 2003 年 10 月 28 日,《道路交通安全法》通过并公布,自 2004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明确规定,将违反本法的行为称之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也就是说,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之后,以往所说的交通违章行为,全部改称交通违法行为。
所以啊,达康书记,莫违法,违法必被纠。
喝酒不骑车,安全你我他。酒后驾车者,医院常客也。”
沙瑞金真想骂:“都是一群猪队友,严重跑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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