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如果是真的就得戴手铐
作者:妖的前半生
那名警察等赵传强跟他们夫妇吵了一会儿,才开口制止:“冒吵了!如果你们还在想吵,就全部抓进克!等法院呢来判决,到时候,该坐牢呢就坐牢,该赔钱呢就赔钱!”
警察的话音才落,就有一个村民喊道:“像这种黑心烂肝呢人家,就是该抓起来!有一天我从他家门前过,亲眼望见胡有昌拿烧红的火钳烙小带娣呢腿杆!”
“我也望见过一回!还有一回,胡有昌把小带娣用麻绳吊在楼梯上打!”
“我在竹林边望见陈美仙把小带娣呢衣裳掀起来,拿荨麻麻她!”
“他们还拿打碎呢瓦碴给小带娣跪……”
如果有人心细一点,就会发现这几个人都紧紧的挨在一起,而且都是姓方的。
但现在大家都被这他们的话吸引了注意力,也没有注意这个细节,只是七嘴八舌的说着自己的感想。
“真呢太葬德了!这个是过去那些恶霸地主对交不起租子呢人才会做呢!咋个这哈都是新社会了,还在有这种人?!”
“就是啰,太黑心了!真呢应该抓进克关几年!”
“你们冇听公安呢说噶?要等法院呢判,判得几年关几年。”
“我觉得至少要十年!”
妈耶!关十年么人都关死掉了!!
胡有昌和陈美仙差点被吓瘫,凑在一起叽叽咕咕的商量了好一会儿,最终说到:“我们不想坐牢,但她这些年吃掉我家呢粮食也要给点钱,不然我家就太亏了!”
赵传强赶紧接话道:“可以!我一年给你家20块钱,但我要先带她克医院瞧,不管瞧掉多少钱,都要从这个钱里面扣!”
“不行!一年至少要给50!医药费我家也不出!我们打呢还怕我们认不得?都是表面伤,又不会死人!”
“你讲这个给是人话?”
“管他人话鬼话!反正250块钱少一分你都妄想把娃娃带走!”
“二百五是骂人话,我才不背那个名!反正我身上就装哒两百块钱,你答应就签字按手印,不答应我就带娃娃克给人家法官瞧,告到你全家牢底坐穿!”
这是给不给钱都要带走?
胡有昌不服气,结果被陈美仙使劲掐了一把,他才想起坐牢的恐怖,只能服软:“好嘛,两百就两百,但是她呢衣裳一件都不准带走!”
“老子不耐烦要!你们望望她这个衣裳,补疤摞补疤呢!再望望他家两口子呢……”
被赵传强一提醒,大家才赫然发现,胡有昌的倒是半新不旧,陈美仙的却是新崭崭的格子衣服,裤子还是大涤卡布的!
再看胡带娣身上穿的,短了一大截不说,还又脏又破,简直都看不出衣服的样子了。
连陈美仙自己都觉得对比太强烈了,不自然的转了半个身,但随即又挺直腰板说:“她都不是我家呢人了,穿成花子又关我什么事?你要就赶紧带走,毛放在这点戳我呢眼睛!”
赵传强也懒得跟她计较,直接拿出事先写好的收条来让她签字。
胡有昌见赵传强连金额都事先写好了,更是恨得牙痒痒,但严打的余威犹在,担心真的坐牢,只能不情不愿地在收条上签字。
陈美仙不会写字,只按了个手印。
警察又让文书和村民小组长在证明人那一栏后面签字。
最后又当众宣读了一遍收条上的内容,尤其是最后一句——“今后胡有昌和陈美仙与胡带娣(即赵传强第五女)没有任何关系”!
警察一读完,赵传强就掏出200元钱来,也不直接给胡有昌,而是请村民小组长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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