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消费档次很高

作者:乱天地
  上一世,陈旸发迹后。
  为了减轻内心的负罪感,花了很多精力转移注意力。
  除了练枪法,学野外技能外。
  陈旸还专门学了一段时间厨艺,做的菜色香味俱全,堪比四星级酒店大厨。
  桌子上,摆着一盘爆炒野山鸡,一盘素炒野青葵。
  两道菜的香味,勾得陈援朝无心洗脸,接过媳妇递来的毛巾,胡乱擦了擦脸,就朝屋子里走去。
  看到桌上的菜,陈援朝咽了口唾沫。
  鸡肉?
  还是辣椒爆炒的。
  看起来,不像是媳妇的手艺啊。
  刘淑芳跟着进了屋,迎面撞上丈夫疑惑的目光。
  “别看我,是你儿子弄的。”
  “他?”
  陈援朝愣了愣,接着皱眉问道:“这臭小子哪学的这手艺,他现在在哪?”
  “屋里呢。”
  刘淑芳冲着陈旸的房间努了努嘴。
  陈旸在弄好一桌菜后,就把装有野鸡和野兔的背篓,背到自己的房间。
  老两口不知道陈旸想干什么。
  陈援朝更关心林安鱼的情况,于是低声问道:“安鱼呢,还好吧?”
  “安鱼不吃不喝,在房间里待了一天了。”
  “你说这臭小子干得什么事……把安鱼叫出来,多少让她吃点东西吧,人不能一直饿着。”
  “你以为叫得出来?”
  刘淑芳翻了个白眼,转头看向林安鱼的房间,无奈摇了摇头。
  陈援朝走到桌子前坐下,盯着桌子上的鸡肉看了半天,随后从怀里掏出老烟杆,点燃砸吧着抽了几口。
  浓烈的旱烟气味,混着桌上鸡肉的香味,纠缠在一起。
  就像陈援朝此刻复杂的心情一样,充斥在房间。
  陈旸昨晚伤害林安鱼的行为,让陈援朝是恨得牙痒痒的。
  可陈旸今日的种种,又让陈援朝明白,儿子是拿出了一定的行动力,在弥补过错。
  这是值得让人欣慰的。
  但陈援朝和刘淑芳一样,担心儿子的改变只是暂时的,过不了多久,或许又会原形毕露。
  事情就是这样的,一旦发生了,就剪不断理还乱。
  陈援朝深吸了一口旱烟,咂了咂嘴,然后皱着眉,将烟杆头往地上敲了几下,敲出里面的烟灰。
  “媳妇,村里人知不知道昨晚那混账干的好事?”
  “还不怪你,昨晚对儿子要打要杀的,闹出那么大动静,今天就有几个婆娘跑来,打听我们家昨晚发生了什么事。”
  “那你咋说的?”
  “我当然只说陈旸输了钱,被你教训了一顿。”
  家丑不能外扬。
  听到媳妇的话后,陈援朝松了一口气。
  他收了烟杆,又盯着桌子上的菜看了半天。
  “怎么了?不想领儿子的情?”
  “哼,领什么情?”
  陈援朝眼睛瞪得老圆,“老子养他这么大,他就该给老子做这一盘菜!”
  “什么该不该的!”
  刘淑芳没好气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打点山货有多不容易,指不定儿子遭了什么罪,才弄来这一盘野鸡。”
  说到这里,刘淑芳的眼角,藏着一抹得意。
  前些年赶上饥荒,牛家湾有不少人,都到后山去打猎,结果打到山货的人少之又少,反而还有几个人在山里失踪了。
  所以除了村里的老猎户以外,基本没人在后山打猎。
  有那闲工夫,不多开垦两亩地,指不定来年还能多收点粮食。
  刘淑芳忽然觉得,自己儿子还挺有本事。
  “哼,有些人去年上山,喂了几天的蚊子,结果呢——”
  “停停停!打住!”
  陈援朝生怕媳妇把自己的糗事翻出来。
  跟什么过不去。
  也不能跟吃的过不去。
  尤其是肉!
  到底是肚子里常年没有荤腥。
  陈援朝果断捡起筷子,“行了,这臭小子还算有些本事,能弄来这一桌子菜,再不吃就冷了。”
  说完,陈援朝夹起一块鸡肉,递到了刘淑芳碗中。
  “吃吧,吃完记得把骨头埋在院子里,别让周围邻居知道了。”
  “这还要你说?”
  刘淑芳翻了个白眼。
  陈援朝自讨没趣,又问道:“陈旸呢?”
  “他已经吃过了。”
  在陈援朝回来前,陈旸已经对付了晚饭,匆匆回到房间,计划着明天的安排。
  现在手上的猎物,又一只野鸡,一只野兔,还有一只斑鸠。
  三四月份的天气。
  这些野物味道大,得快些处理。
  他把野鸡取了出来,留作家里明天的口粮。
  野兔则继续装在背篼里,准备明天一早,上镇上碰碰运气,看能不能卖个好价钱。
  晚上七、八点的时候。
  牛家湾不少人家里,已经点燃了昏黄的煤油灯。
  这个年代,城镇已经通了电灯。
  但像牛家湾这种处在深山的穷山沟,村民们都还在用着煤油灯或者蜡烛。
  就这样,大部分人也只在做事的时候,才照亮一下。
  绝不敢整夜点灯。
  刘淑芳收拾了厨房,举着一盏煤油灯,敲响了陈旸的门。
  但敲了一会儿,不见陈旸有反应。
  仔细一听,房间里传来细微而均匀的呼吸声。
  刘淑芳猜测,儿子应该是睡着了。
  她转身,走到桌子前。
  丈夫嘴上对陈旸做的菜满是不屑,却难得的喝了两盅白酒。
  “儿子要一直这样多好……”
  昏黄的油灯下,映着丈夫微醺泛红的脸庞。
  刘淑芳知道丈夫喝多了,没搭话,转身去烧水,准备洗漱睡觉了。
  经历了昨晚风波的陈家,迎来了第一个宁静的夜晚。
  第二天。
  天还没亮。
  睡得精气神十足的陈旸,就背上背篓,早早的出了家门。
  到镇上,要走十多公里的山路。
  陈旸一路小跑,凭着年轻时的好身体,三个小时就走到了镇上。
  这时。
  也才早上八、九点的样子。
  但今天正逢单数赶集,镇上市场的人特别多。
  等陈旸来的时候,市场里已经人挤人了。
  市场里,大多卖得都是普通的农产品,肉类很少。
  像野兔这种山货,绝对算得上稀罕物。
  但一般情况下。
  普通人不会买,也买不起。
  不过。
  陈旸一点也不着急。
  他在市场门口站了一会儿,便逛到了街上一家供销社饭店门前停下。
  那个年代,这种饭馆都是国营的。
  消费档次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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