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和风晚(14)

作者:禹予
  喜欢上他,刚好他也中意她。喜欢的他很温柔,对她处处体贴,会为她考虑很多,他家中长辈和兄弟姐妹也很好。
  又或许是这样的人家,才能养出如他这般的人。
  “幸运什么?”
  “遇见你。”
  “遇见早早,那我也挺幸运的。”明昼和抱着她放在榻上,在灿烂晚霞中俯身笑对着她眼眸,回道,“很幸运,被早早一眼心许的人,是我。”
  林听晚眸光轻颤。
  每一次被他这般注视着,心都好像是被填满,鼓鼓胀胀的,满溢欢喜。
  情不自禁地,她靠近他,轻柔地吻在他唇角。
  他唇角勾起,眉眼倏地漾起笑意,落在她眼中,比之窗外霞晖还要夺目。
  “我喜欢早早这样的主动。”明昼和扣住她脑袋,偏头贴上她唇瓣,浅浅吮吻,辗转深入,直至她完全被他带动,陷入他带来的愉悦和亢奋中。
  呼吸深深交缠,难分彼此,良久后他退开,指腹拭去她唇上的水光,仍旧带笑的唇角弧度上扬,“早早应该叫我什么?”
  林听晚手攀着他肩平复呼吸,过了一会儿才能开口:“……夫君。”
  “嗯。”
  明昼和下巴抵在她肩上,侧眸看着她为他动情的眉眼,目光柔和。
  翌日,明昼和陪着林听晚回门。
  乔若萤为他们准备了丰厚的回门礼,故而去林府不止一辆马车,让丫鬟们都去了后面的马车坐着,明昼和牵着林听晚独自上了一辆马车。
  将人扶上去后,明昼和坐在她对面,顺手倒了杯茶。
  林听晚端坐着看他。
  明昼和喝了口茶,抬起眸子,视线落到她身上,“就光看着?”
  “嗯?”
  “过来。”
  “哦。”林听晚起身,走到他身旁,准备坐下时,被他伸手带到怀里。
  明昼和撩起她的膝弯,让她坐到自己膝上,将茶递到她唇边,“下回没人时,记得坐到我怀里,忘记我昨日说什么了吗?”
  林听晚抿了口茶水,耳尖又红了,“没忘。”
  他说喜欢她的主动。
  明昼和笑了声,下巴抵着她肩窝,道:“夫人还是很容易害羞,不过喝口茶而已。”
  林听晚没说话,即便已经和他成婚了,她应该还是会很容易害羞很长一段时间。
  到了林府,明昼和看见站在门前相迎的林府众人,和林听晚一起上前行了礼,一一喊了人。
  在林府住了一夜,第二日明昼和与岳父舅兄等人一起去上朝,下值后回来接林听晚回安国公府。
  休沐日,明月临拉着林听晚去击鞠,不想“孤家寡人”的明昼和自然陪同。
  虽说时见梨和明照还没有一起来,但明昼梧、明昼逯和辅国公府族内年纪差不多的孩子也被明月临拉来了,同样热闹。
  林听晚击鞠依旧猛,加上明昼和,明月临那队打不过。
  玩累了后,明月临开始耍赖:“不玩了不玩了,我饿了,去吃点东西。”
  利落跳下马,她拉着季让舟跑了。
  临时组的击鞠队伍开始“分崩离析”,各玩各的了。
  在击鞠扬另一边的明昼和见状,将马骑回来,到了林听晚身旁,朝她伸出手。
  林听晚偏头看着他。
  如见他的第一次般,他依旧扬疆策马,但这一次没有与她擦肩而过,而是确确实实为她而来。
  明昼和揽上她腰,将她从她座下马上抱到自己怀里坐好,拉了拉缰绳,笑道:“陪你走走。”
  林听晚弯起眼眸,悄悄在他脸颊印下一吻。
  (番外三完)
  ——
  【一点角色设定】
  [杳杳心思敏感但又有点大胆,因为身世会带着点小不安,所以一开始希望未来是自己能牢牢掌握在手中的。但杳杳毕竟曾经被父母毫无保留地爱过,得到过这个世俗中最大的自由,即便后来遭逢变故,她骨子里的大胆也不会变,这是她父母用爱养出来的。
  喜欢上景耀,是理智的沦陷,也是她的大胆,赌他看向她时他眼里的真诚,愿意试一试,任由自己沉沦的同时也保持着随时抽身的警惕。
  景耀这样的身份,偏大一点动静都会惊走杳杳,所以他前期只能温水煮青蛙式地靠近,暗戳戳撩拨引诱,小心翼翼揣摩她的心思,不能轻不敢重急不得。他温柔,但又有他的强势,性格外放主动,能接住杳杳的情绪。
  当不安被景耀妥帖地抚平,得到景耀的偏爱,一次次听到他或含蓄或直白的告白,杳杳确认了他的诚意后也会故意去撩景耀,看他为她沦陷又为她克制。
  小临一向被宠着,只有一开始不开窍的季古董不顺她心意。但被宠着的人是不甘于落下风的,喜欢人时也是骄傲着的,是不会变得卑微和小心翼翼的,所以她面对季古董时就是一个想要他重视又不想将他推远的别扭小傲娇,气哼哼地让季古董主动来哄她,让他为她一步步做出改变,最终完全占据他的心。
  季古董不是主动的人,性格会偏向沉闷,是个传统意义上的有责任心的君子。但他又不完全是个闷葫芦,他很聪明也很敏锐,轻易便能发现小临的心思。当明白了自己的心意,他也会主动去讨喜欢的姑娘欢心。
  早早是先一步暗恋表哥,当婚事落到身上时会觉得是天降好事,惊慌紧张,却又忍不住窃喜,忍不住窥探,忍不住一次次探出头来确认是不是真的。当喜欢的人靠近时,她完全接纳,任由自己沦陷,会害羞到有些笨拙,一切源于内心的兵荒马乱。
  表哥同样也是个很聪明的人,心思也细,很护短,确认对早早上心后就果断扒拉到自己的地盘里。他在走年礼时就发现早早喜欢他了,反正已经是未婚妻了,未婚妻还喜欢他,那他这样的直白就不会被讨厌,所以省去了含蓄,直接高攻猛扑,明撩明追。]
  【谁先动心,谁就笨拙又小心翼翼地想靠近,确认你也喜欢我后,我就会开始大胆,一步步占有你于爱情上完全的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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