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第3/8页)
作者:~author~
【李世民:原来如此。】
李世民发现秦念的官制改革,就是将各种权力进行分割。
这与如今的三省六部制度极为相似。
中书省出令,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
皆是分权之意。
大唐三省之下为六部,而秦念所说的军部与司法部,也很像是如今的兵部、刑部。
不同点在于,秦念将权力分割得更加彻底。
比如此时的兵部尚书有议政之权,李世民也能随意将兵部尚书调任其他部门。
但秦念却只允许军部参议与国防相关的国政,且军部成员需退役两年才能从政。
【秦念:其二,立法、司法、执法分离。】
【秦念:朝廷立法,即军法、行政法、刑法、行政处罚法、民法等皆由朝廷议定。改法时务必慎之又慎,可先施行临时法案,确定可行之后再正式修订。郡县可按自身情况,向上级申请在地方施行条例,不得涉及刑法,也不得违背其他上位法。】
【嬴政:五法有何区别?】
李斯冒死请求陛下询问此事。
他是戴罪之人,深知此时陛下极恶于他。
但朝闻道,夕死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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