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第8/10页)
作者:~author~
是只要担任过县令并请过师爷的官员,若非家境殷实,就必然贪污。
朱元璋怎么也不可能把家境贫寒的官员全杀了!
【秦念:你也别以为只是县令会这么惨。曾秉正,一个正三品大员,被罢官后穷到没钱回老家,把四岁的女儿给卖了。你听说后不反省给的俸禄太少,反而觉得曾秉正罔顾人伦,把他给阉了。】
“寻竟以忤旨罢。贫不能归,鬻其四岁女。帝闻大怒,置腐刑,不知所终。”
秦念看到《明史》这段话时,是真的没法理解。
只能说在洪武年间当清官,确实需要极强的意志力。
【朱元璋:……】
朱元璋曾以为正三品官员的年俸高达四百二十石,曾秉正定是挥霍无度,才会罢官后无钱返乡,故而大怒。
可如今他才明白大明的文官大多不通律算。
需要“师爷”的远不止是县令,凡是涉及律算的官职,必然要雇佣“师爷”。
官至通政使的曾秉正同样要雇佣师爷,或许还不止一两个师爷,这才是他穷到典女的原因。
但没人会上奏科举不考律算的后果。
若是以往,朱元璋只会觉得都是竖儒在愚弄他。
但“反向朝贡”一事上,他被秦念讥讽杀上谏者致使无人敢谏言。
倘若有官员上谏科举当效仿唐朝开“明法”“明算”科,他会如何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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