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第5/13页)
作者:~author~
她不想将缠足粉饰为“追求美”。
封建时代的女子追求这种损害身体的美,是弱者的求存,不是自愿的选择。
【武曌:何谓缠足?】
【秦念:宋末时期,有人会在女孩四五岁的时候,将其大拇指外的其余四个脚趾向内弯折,致使脚骨错位扭曲,再用布帛裹束一生,使得脚形瘦小。如此人为致残后,女子走路时就会极为痛苦,儒家将这种残疾视为“贞静”,以这残疾的脚为美。】
《脚气集》记载:“妇人缠脚,不知起于何时,小儿未四五岁,无罪无辜而使之受无限之苦,缠得小来不知何用。”
“未四五岁”、“无限之苦”、“缠得小”——这是南宋的车若水对女子缠足的直观判断。
南宋黄昇墓,黄昇身高160厘米,裹脚带长210厘米,出土的六双鞋长13.3-14厘米、宽4.5-5cm,其中一双鞋穿在脚上。
现在身高160厘米的女性,脚长通常为20-26厘米,宽7-9厘米。
黄昇的脚,长宽几乎是正常女性的一半。
哪怕是解释为脚趾上翘,也绝不该是13.3厘米这个长度,宽度就更没法解释。
拿出尺子看看4.5cm、13.3cm是什么概念,就知道这种所谓的“纤直缠”绝对致残。
南宋福州茶园山女尸脚尖上翘,大拇指外的四个脚趾内折,更是致残的明证。
只是和清朝的脚掌向下折断不同,南宋缠足的残疾程度没那么严重。
秦念说儒家以缠足为贞静,是以结果反过来推断成因:
缠足是儒家礼教对女性的摧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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